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馬丁路德的上帝國類型:屬靈的國度
奧古斯丁是以二種城市來區分被揀選者與未被揀選者,而路德是以二種國度來作區分。在1523年,寫給Saxony公爵約翰的論文「我們對世俗權威,應當順服到甚麼程度」,路德把世人分成二個團體:一是屬上帝國度(a kingdom of God)的團體,另一是世界國度的團體(a kingdom of the world)。上帝的國度是基督的信仰者,而世界的國度是非基督徒的。上帝設立了二個國度:一是靈性的,是基督以上帝的靈及話語來管轄;另一是暫時的,是國王以刀劍來統治。
以羅馬教會來說,其問題關鍵是教權大於王權,是靈性的教會統轄著暫時的世界;以重洗派教會(Anabaptist)來說,他(她)們拒絕所有暫時性的世界。而路德是以二個國度來區分:非信徒生活在世界的國度,信徒是生活在兩個國度裡。不過,地上的國度是傾向於撒但的惡。
1528年路德修正他的觀點,視地上的國度是上帝為人類所保存的地上生活。1532年在山上寶訓的註釋書中,路德進一步從二個國度概念提出基督徒二種身份學說。基督徒當他(她)在世俗領域行事時,他(她)是公民身份。由此推論,信徒的個人信仰生活是基督徒身份,臣屬基督;但以公共生活來說,信徒也是公民身份,他(她)們臣屬於地上君王。
中世紀神秘主義的上帝國類型:內在靈魂
中世紀後期,由於社會變動因素,千禧年終末盼望再度流行。十五世紀的Taborites將千禧年信仰與社會改革激情結合起來,他們深信世界末日即將到來,而敵人必須先給予消減。
另外一種全然不同的神秘觀點也在十四世紀流行。Meister Eckhart是在此時期的一位德國神秘主義者,他視上帝國是內在於個人的生活與靈魂上。他認為上帝國是上帝本身完美存在,而人的內在生命或靈魂是上帝國臨在的地方。他解釋上帝國的比喻如同埋藏在田地的寶藏時,他宣稱田地就是指人的靈魂,寶藏就是上帝的神聖存在。
中世紀的上帝國類型:基督教王國
教宗貴格利第一(GregoryⅠ)對上帝國的瞭解,是典型中世紀延續奧古斯丁觀點的代表。在解釋馬太福音13章天國好像撒網抓魚的比喻時,貴格利認為聖教會就如同比喻中的網,經由教會,每個人從現今的水中被帶入永生的上帝國度。解釋馬太25章十個童女的比喻時,貴格利說在聖經裡,現今時代的教會常常被比喻為天上的國度。
貴格利也是教宗制度的鼓吹者,在解釋馬太16章天國的鑰匙時,他說羅馬教會的主教是彼得天國鑰匙的承繼者。貴格利引用奧古斯汀視教會為上帝國的表徵來強調羅馬教會的統治地位。
當奧古斯丁發展他的〝上帝之城〞之思想時,他所說的上帝之城或象徵上帝之 城的教會,基本上與世界之城是對立的。但到了中世紀,問題顯然不同,隨著日耳曼民族歸信基督教,整個社會漸成為基督徒的社會。中世紀的問題不再是上帝之城 與世界之城的對立,而是在一個基督徒的社會裡,不同力量的互動關係問題,如教會與基督教國家之間的權力互動關係。
在這新的情境,上帝國不再全然認同為教會組織。而是在基督王國裡已有二種力量並存:一是教會,另一是基督化的國家。這二種並存力量,在主後八百年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被教宗利歐三世(Leo Ⅲ)封立為帝國皇帝時,顯得更加敏感。教宗利歐三世認為羅馬教會管轄世界,是世界的頭;而查理曼作為基督教國家的統治者,他是基督教社會的保護者,皇帝必須從教宗的封立中來合法化他的王權。
查理曼顯然採取不同立場,認定君王才是整個基督教王國(Christendom)的統治者。他認為拉丁基督教已形成一個城市,可說是奧古斯丁〝上帝之城〞的最具體證明。而東方希臘教會因非正統,它們無份於上帝之城。當時國王的神學家Alcuin還將查理曼比擬為大衛王,強調國王是整個基督教王國的統治者。
儘管這兩種力量的立場不同,但它們兩者皆是將其自己視為上帝之城代表。等到查理曼過世後,將地上王國視為上帝國的象徵,才因著教宗權威的擴張,及帝國權威的衰退,而又轉向以教會為上帝國的表徵。
最明顯的例子是教宗貴格利七世(Gregory Ⅶ)與國王享利四世(Henry Ⅳ)的爭論,這時教宗的權威已擴大到地上君王不能比擬的地步。貴格利七世甚至認為教宗是世上唯一正確真理、自由及公義的基石,教宗應該被看為是地上上帝國的王子才對。
對教宗權威的反動,導致後來地上君王不得不強調從教會獨立出來的王權。在十一世紀,經由羅馬法的復興,國家與教會的分別已開始受到法律界的重視,這也是後來中世紀結束,邁向現代觀點的政教分離的思想形成背景。
十三世紀時,當亞里斯多德思想再度被發現及運用時,政教關係也再度成為爭論主題。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強調自然的價值,而且自然本身即為良善。對亞氏而言,國家是一個完美社團,有能力去解決人類爭端及提供最終保護。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guinas)採用亞氏思想,同意國家是一自然機制,有能力去實現其公民的公共福址。作為一種自然機制,國家是由上帝所創立,所以它是良善。
但作為基督徒的阿奎那並沒有因此認定國家具有終極價值,國家不可能解決人 類所有需要,它可以解決人們自然需要,但卻無法解決超自然需要。唯有基督及代表基督的教會才能引導人們到終末,解決人類超自然需要。所以阿奎那重申國家在 信仰事務必須臣服教會,來走向超自然的終末價值。
阿奎那解釋上帝國(regnum Dei)此意義時,也是認同於教會為其代表。他說上帝國的意義是臣服於上帝的統轄或看顧,上帝國此字源有雙重意義:一是上帝國可解釋為願意與上帝同行的信仰團體,也就是爭戰的教會;另一方面它也可指向終末的意義,那就是得勝的教會,終末時臨到的上帝國度。
奧古斯丁的上帝國類型:聖的教會
在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書中,表現著教會如何在帝國之中爭取獨立地位。拉丁文的civitas(city)是指社會大眾,奧古斯丁要說的是在羅馬帝國之內有二種社會:一是世俗社會,即帝國;另一是上帝的社會,就是上帝之城,即教會。
在《上帝之城》14卷28章中,奧氏指出二種不同的愛表徵了兩種不同的城市。地上城市是愛自己輕視上帝;而天上城市是愛上帝看輕自己。上帝之城的居民是被揀選的,而地上之城的居民是被遺棄的。在20卷9章中,奧氏甚至明白論證基督的教會是上帝國臨在現世的表徵。
不過上帝之城也是終末的臨在,奧氏不斷的論述上帝之城如同朝聖的實體,朝 向終末完美的形式。只要表徵著上帝之城的教會還在地上,它仍然受到罪的限制。只有當基督將他的國度帶領向終末的榮耀時,不完美才會消失。上帝國臨在現今的 教會是暫時性的,但它朝向終末的完美國度前進。這也是跟據第三世紀初教父居普良(Cyprian)對教會的瞭解而來,即教會之外沒有拯救可言。
君士坦丁後的上帝國類型:雙重王權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信仰基督教,和基督教會受到官方的承認甚至擢升為國教,使上帝國的意義由終末的千禧年國度,而轉向以地上可見的教會或國度來作為上帝國臨在的意義。
有「教會歷史之父」之稱的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對信仰基督教的君士坦丁大帝可說是極盡歌功頌德,認為他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君王。甚至認為君士坦丁好像彌賽亞一樣,他的基督教帝國真是上帝國在地面上實現的形式。優西比烏真的相信聖經所預言的和平國度已經到來。
優西比烏所寫《君士坦丁生平》(Life of Constantine)一書,對於325年5月20日在尼西亞所召開的會議,皇帝蒞臨現場的情景以阿諛奉承的言語作了下列描述:「宣佈皇帝來臨的時刻,眾人起立,皇帝如神的天上使者出現,披戴黃金寶石,神采耀人,身裁高大而苗條,帶著優美、能力與威嚴。他外面的裝飾,與內心端莊、謙虛、敬畏神的裝飾相結合,這從他低垂的雙眼,微紅的面頰,以及體態,走路姿勢等就可以看出。」
將君士坦丁的勝利詮釋為歷史中上帝的拯救,反映出優西比烏天真的想法。不過,更重要的是尼西亞會議所形成對上帝的國度或基督的國度的神學瞭解,正衝擊著轉型中的基督教會。Per Beskow在其《初代教會的基督王權》(The Kingship of Christ in the Early Church)書中,強調第三世紀之前基督的王權未曾是教父們探討的主題,基督的王權明顯是尼西亞會議後,隨著君士坦丁大帝的王權而相對發展的神學課題。
在君士坦丁以前的教會藝術中,也未曾將基督描繪成是一位君王。但第四世紀後,基督已被描述成宇宙統治者,地上君王。由於與亞流派的爭鬥,尼西亞會議的神學家們特別強調基督的神性與王權。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基督論,基本上是綜合亞歷山大與安提阿神學家們的意見。從亞歷山大學派觀點,亞他那修提倡〝道〞(Logos)的永恆角色;從安提阿學派看法,亞他那修強調基督的人性及為了人類的緣故,基督在地上的國度掌權。這是尼西亞會議後所倡導的基督的雙重王權(double kingship of Christ)。作為上帝,基督是永恆的君王;作為人,他是地上的君主。
亞他那修的〝基督雙重王權〞論,為基督的王權提供一個更精緻的觀點。作為〝道〞(Logos)的基督,他是永恆 國度的 君王;作為〝人〞的基督,他是地上 國度的 君主。這種看法已為奧古斯丁神學舖路,就是先肯定上帝在地上的國度,然後漸漸由教會來作為表徵。
初代教會上帝國類型:千禧年
沒有一個時期比初代教會更抱持著基督再臨的極大盼望,在羅馬帝國嚴苛壓迫下的基督徒,很自然地把拯救之盼望在另一個世界的臨到,當終末基督再臨時,將建立上帝的國度。
這種千禧年類型的上帝國思想,可由初代教會教父的著作中,如巴拿巴書信(the Epistle of Barnabas),及游斯丁(Justin Martyr)、帕皮亞(Papias)、愛任紐(Irenaeus)、特士良(Tertullian)等人的作品中發現。而流行於第二世紀的孟他努派(Moutanus)主義,也是這種千禧年國度思想的最好證明。
為何初代教會會流行這種終末觀的千禧年國度思想呢?A.Robertson在《上帝國》(Regnum Dei)這本古典著作中,提出二個看法:一是第一世紀還沒有一個完整終末觀的神學解釋,直到亞歷山大學派的俄利根後才能處理此問題;二是初代教會所面臨地上羅馬帝國的嚴苛壓迫之現實中,基督徒與地上國度的緊張關係,而導致以未來終末觀來看待上帝的國度。
由於基督再臨並沒有馬上實現,歷史的必然使基督徒漸漸失去對終末千禧年的熱切期盼。教父們開始修正他們的終未觀,認為基督的再臨是不能預測的,而第一階段是去減弱各種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對基督徒群體的影響,如黑馬牧人傳(the Shepherd of Hermas)或彼得啟示書(Apocalypse of Peter)等。
第二階段,經由 亞歷山大學派俄利根的思想,第三世紀的東方教會首先走出終末論千禧年的困擾。受柏拉圖思想影響的俄利根之神學,強調的是在短暫、現實可見的世界中那背後的 靈性世界。因此,千禧年所強調那將來可見及臨到地上的上帝國度,與俄利根對物質世界的輕視是不能相容的。也因為俄利根的緣故,東方希臘教父在第三世紀結束 時,已不再那麼重視未來的千禧年國度。俄利根在解釋主禱文裡所祈願的願上帝的國度臨到時,特別把它引向信眾靈性生命的表現。他說:」那是清楚的,當人祈禱上帝的國度來臨時,是在祈禱上帝的國度能夠建立,而且能在人本身中達到完全及結出果實。每個聖徒,臣服在上帝的靈性律則,上帝如同其君王統轄著他,如同將人自己安置在一良好秩序的城市…上帝的國度,我相信其意涵是理智快樂的掌權;智慧忠告的統理,而基督的國度就是讓救贖的話語能讓人聽到,讓正義及其他品德可被實現。」
俄利根對主禱文所祈願的上帝國降臨的詮釋,顯然是注重靈性內在生命的意涵。這說明了有關上帝國的概念在第三及第四世紀己有改變,不再那麼強調上帝國就是即將到來可見的千禧年國度。
〝上帝國〞意義與類型探討--前言
上帝國(the kingdom of God)在教會歷史中呈現不同涵意的瞭解。跟據拉丁文regnum Dei中的regnum有二個意涵:一是指上帝的國度;另一是指地上的國度。在此,就是以地上君王的國度(the realm of a king)來引申為上帝的國度(the kingdom of God)。
教會之傳統對上帝國的解釋是指世界終末時,在大審判後從天降臨地上的國度。還可以解釋是,將上帝國看成介於基督再臨與終未審判之間的千禧年國度。其他的看法是,把上帝國具體化在地上基督的教會裡,或是以一種神秘化的意涵來看待上帝國,是內在於基督徒的生活之中。
上帝國各種不同的解釋並非互相對立。基本的瞭解是以上帝國看成終末時降臨地上的國度,不過這個看法也常與其他的解釋有所關聯。以教理史的觀察來看,第一世紀到第三世紀,基督徒是以未來千禧年的概念來解釋上帝的國度;在東方教父俄利根(Origen)與西方教父奧古斯丁(Augnstine)之後,漸漸地以地上的教會,基督的身體,來解釋上帝的國度。這種想法是由奧古斯丁所提倡,且影響後續千年的教會歷史,而且除了重洗派外,也影響著宗教改革時代的神學家。
若以類型方法(typology)來探討教會歷史中有關上帝國的瞭解時,我們大約可歸納成下列幾種不同的類型:
一、流行於初代教會至第三世紀的終末千禧年類型;
二、第四世紀奧古斯丁後,上帝國概念發展為具體化在基督教會的類型;
三、宗教改革後路德所瞭解的上帝國類型;
四、宗教改革後一種神秘類型的出現,也就是上帝國內化在基督徒的生活中;
五、加爾文所瞭解的上帝國類型;
六、近代神學(特別是解放神學)所展現的上帝國意涵,它是可在地上實踐且與人類歷史相關的一種奮鬥,我們可稱之為解放類型。
對身體復活認知可能的困難
一般人可能受自然 主義或者唯物主義的影響,在聽到「屬靈的」或者「精神的」這些詞時,多少總是有點覺得這些不是實在的。比如,一說到「身體」,就認定必須是物質的,而在 「只有物質才是實在的」這種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前提下,接受復活的實在性,特別是身體復活的實在性,就很困難了。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要想在一個不承認上 帝的前提下,來問如何相信一個承認上帝的主權、大能才能理解的命題,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另一個常見的誤解我想是把耶穌基督的復活和一些別的神秘主義的傳說等同起來。但是如果看到二者之間有兩個特別明顯的區別的話,就會清楚很多。一是看到耶 穌基督復活的歷史真實性。沒有任何一個神秘主義的傳說可以有那麼多翔實、豐富、可靠的史料記載。二是看到耶穌基督復活對基督信仰的核心重要性,以及基督教 在人類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可以這麼說,沒有耶穌基督的復活,就沒有基督教的誕生,而整個人類歷史絕對就要重新改寫。有哪一個神秘主義的傳說可以與耶穌基督 死裡復活的「傳說」相媲美呢?
願上帝憐憫我們,並用使耶穌基督死裡復活的大能幫助我們。
那麼身體如何復活
死人復活如果是身體復活,那麼帶著什麼樣的身體來呢?
讓我們先考察一粒種耔發芽生長成一棵完整的麥子的過程。我們可以觀察到這樣一些事實:如果種耔不死,就沒有麥苗的發芽生長。從種耔開始發芽的那一刻起, 舊的種耔就逐漸死去,而新的生命在麥苗的成長中彰顯出來。當我們撒下種耔的時候,所播撒的種耔的形體,並不是我們收穫得到的麥苗的形體。雖然新的形體有新 的類似的特徵,並區別於舊的,但是每一株麥苗又是不一樣的,而是分別從各自的種耔發育生長出來的。就好像雖然星星和月亮的榮光不一樣,但是星星之間各自的 榮光也不一樣﹔雖然鳥的形體和魚的形體不一樣,但是每隻鳥兒之間的形體也不一樣,每條魚之間的形體也不一樣。
復活的身體與現在的身體的關係就好像是這樣的。我們現在的屬血氣的身體就好像撒下去的種耔。如果這個種耔不死,就不能有新的屬靈的身體成長。我們所種下 的屬血氣的身體,和我們將來復活所收取的屬靈的身體是不一樣的,但是每個人的屬靈的身體又是從屬血氣的身體長出來的,各自之間也不相同。屬血氣的身體和屬 靈的身體的對比,就好像地上的形體和天上的形體之間的對比一樣,雖然他們各自之間還是有區別,因而唯一的。屬血氣的身體是必要朽壞的,復活以後屬靈的身體 卻是不會朽壞的﹔屬血氣的身體是羞恥的,復活以後屬靈的身體卻是榮耀的﹔屬血氣的身體是軟弱的,復活以後屬靈的身體卻是強壯的。這樣一個榮耀的復活,就是 基督徒的盼望。
保羅最後闡述他領受到的,也為許多別的先知所預言的特別啟示。在末期號筒最後一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變成不朽壞的,還活著的人也要改變。「死被得勝 吞沒」的話得到應驗。這就基督徒現在所信的不是枉然,基督徒雖然現在會為義受逼迫和歧視,卻並不是沒有指望的原因,因為我們有這個榮耀的盼望。
聖徒終末復活的重要性
就好像眾人在亞當裡,因為亞當的犯罪,罪進入世界,帶來死的工價,所以眾人都死了一樣﹔眾人因信,在基督裡,因為基督十字架上的死而被稱義,並因為基督 的復活而有復活的盼望。所以不僅耶穌基督復活了,在終末眾聖徒也要復活。耶穌基督的復活就好像初熟的第一顆果子一樣,聖徒們在末期也會按著次序復活。這是 基督的復活帶給聖徒們的盼望。基督末後要作王掌權,審判世界,使義者得冠冕,不義的受刑罰,如果沒有末期的普遍復活,這個審判如何實行呢?
保羅也很清楚,聖徒如果沒有復活的盼望,今世的一切都將歸於虛空。所以他說了一句非常具有諷刺意味,但卻的確是實實在在的真理,是所有無神論者都沒有辦法回答的問題,「如果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罷﹔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十五:32)
沒有終極的公義審判,就沒有真正的道德約束。行義的沒有盼望,作惡的也沒有約束。因為明天就要死了,一切都歸於虛空。在這虛空上面,不可能建立起任何真 正的道德標準,如某些無神論者宣稱的,雖然生命最終是沒有意義,但現在卻可以過一個有道德操守的生活。這如果不是故意矇騙別人,就是故意矇騙自己的理論, 自己本身就戳穿了自己所謂道德的面具。復活是為了審判,審判是為了彰顯上帝的公義。如果沒有復活,現在的生活沒有和永恆的價值聯繫在一起,保羅的反問是, 「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天天冒死呢?」實際上,人類一切以為美善的事物都失去了存留的價值。
信徒由於遵行上帝的旨意行善,為義受逼迫,所以末日得到復活榮耀的身體和不朽壞的冠冕﹔抵擋真理故意作惡,並因別人行義而逼迫別人的人,末日復活被審 判,受永遠的刑罰,這些是上帝公義的彰顯。所以復活是必須的。這裡附帶提一點的是,基督徒遵行上帝的旨意行善,末日將得到獎賞,是上帝公義屬性的表現。但 基督徒行善卻不是自私地為了得到獎賞,而是因為上帝揀選的目的就是要基督徒行善,以彰顯上帝豐富的恩慈和榮耀。如以弗所書二章10節所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復活再思
2.從必死變成不死
3.從羞辱變成榮耀
4.從軟弱變成強壯
5.從血氣變成靈性
死人之復活
基督的再來對信徒來說,有很重要的含意,因為這事關乎信徒身體復活的盼望。復活的盼望是舊約及新約的教導,也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大衛曾談及在上帝面前醒起(詩十七15)。可拉表明,他盼望上帝從死的權勢中拯救他,接他到他面前(詩四十九15)。亞薩也表明有信心,上帝會一生指引他,直到生命的完結,上帝會接他到天家(詩七十三24至25)。以賽亞清楚提到復活的盼望︰「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賽二十六19)。但以理也清楚描述未來的復活,所有的人要從塵埃復起,進入永恆,其他的人就接受審判和永遠的定罪(但十二1至2)。
新約聖經有關乎復活的其他啟示。耶穌與撒都該人爭論時,他反駁他們不信復活的錯誤觀點。他們既不明白聖經(舊約也有復活的教導),也不明白上帝的權能(因他可以使死人復起)(太二十二29;可十二24至27;路二十34至38)。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詳細講解有關復活的事情。他說,復活是基督徒信心的基礎。如果復活不是真的,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那麼信心就沒有用,罪的問題就沒有得著解決了(林前十五17)。復活也與基督的再來有關(帖前四16)。
復活的教義,是新約道理的核心(徒二31,四2、33,十七18、32,二十三6、8,二十四15、21,二十六23)。保羅提醒摩太要記得基督的復活(提後二18);並且勸勉他,要糾正有關復活的錯誤講法(提後二18)。新約的高峰,是宣稱義人將要復活,這稱為「第一次復活」(啟二十4至5)。
等待身體復活
盼望身體復活要自潔
怎能知道我們的身體會經歷到這榮耀的復活
身體復活
所有的人都要從死裡復活
復活論證不與理智衝突
用什麼論證來證明復活
復活
認識”復活”
「復活」這個詞在聖經中曾經出現過多次,如:以利沙的事蹟(參《列王紀下》4;13:21)、先知預言(參《以賽亞書》26:19;《以西結書》37:3)、 耶穌的工作(參《馬太福音》11:5)和使徒的權柄(參《馬太福音》10:7-8;《使徒行傳》9:36-41)。其中最重要的,是耶穌基督的復活。
耶穌基督的復活,不僅是個歷史事實,也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作為歷史事實,聖經以外的當時文獻,如安提阿的依格那丟(Ignatius,50-115)、迦太基的特土良 (Tertullian,160-220),和非信徒猶太史學家約瑟夫(Titus Flavius Josephus,37-100)等,都記載了耶穌的受死和復活。
就基督信仰而言,耶穌基督的復活證明他勝過死亡的權柄(參《詩篇》 16;《使徒行傳》2:31-32)、是宇宙中真正的掌權者(參《以弗所書》1:20-23)。這也是信徒蒙神稱義的憑據(參《羅馬書》4:25),在今世抗衡世俗、追求公義良善的力量根源(參《腓立比書》3:10-11,4:13)。
跟隨基督的人,不但經歷了靈命的復活(參《約翰福音》17:3;《哥林多後書》5:17;《加拉太書》2:20),也盼望身體的復活(參《約翰福音》6:40;11:25,《哥林多前書》15:20-28, 《啟示錄》20:4-6)。他們在這個世界,以新的身份,擁有新的存在價值和生命意義(參《哥林多後書》5:17-18;《彼得前書》2:9;《哥林多前書》15:32-34)。
由於耶穌基督正是《舊約》中,安息日所預表的那個實體,因此,今日信徒在主日,即,耶穌復活的「七日的頭一日」(《馬太福音》28:1)來敬拜上帝(參《使徒行傳》20:7;《哥林多前書》16:2)。
死人複活--複活的時間
一、前千禧年派的意見
千禧年派一般的意見,義人複活與惡人複活,其相隔的時間乃為一千年。他們認為這兩者不能同時發生,乃為理所當然的真理。不但此也,他們現在還有一種很佔優 勢的思想,即為兩重的基督再臨說,因此他們又認為必須倡導一種第三次複活。所有在以往時代和現在時代的聖徒已在救主再臨時複活,那些活在主再臨時的聖徒, 都要在那時眨眼之間改變。但是在主再臨後七年之間,尤其在大災難時死了的聖徒,也必須複活,這複活的時間乃要在救主再臨七年以後發生。他們還說,在世界的 末了,惡人要複活,但是義人惡人不能同時複活,所以這次義人複後必須在惡人複活之先。二、聖經對複活的指示
照聖經指示,死人複活,乃要在救主再臨,或主的顯現,或主的日子,以及世界末了,和最後審判之前,即刻發生。前千禧年的說法當然不合聖經。並且在有些經文 裡面說,義人複活,和惡人複活乃都是在同一時期之內發生,並不須相隔千年(參但一二2;約五28一29 ;徒二九15 ;啟二○12一15 ;俱見上引)。
在所有這些經文裡面,死人複活乃為一件同時發生的事,絲毫沒有指示義人複活與惡人複活,其間要相隔一千年之久。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一至二十 九節,主耶穌把複活和審判聯在一起講。複次,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乃把救主降臨(10節);主的顯現(節);審判惡人(8-9節);作為同時發生 之事。複次,信徒複活,與救主再臨乃是直接相關之事。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節說︰「……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 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 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以及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 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
但是又說,信徒複活乃是要在世界的末了,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十、四十四、五十四節說︰「差我來者的 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若不是差我來的 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
又說信徒複活乃要在世界的末
日,末日也就是救主再臨的日子。他們複活無需先經過一千年。有些前千禧年派雖不接受三重複活說,卻又傾向雙重複活說,但此說有須加商討之必要,請申論之。
三、雙重複活說之商討
茲分五點來講︰
1.前千禧年派,一方面講死人複活(ton nekron),卻又一再指為從死人中複活(ek
nekro)。這樣說法,言外之意乃是說許多死人,還是留在墳墓裡面。
賴德福氏(Lighifooi)認為這乃是指信徒複活而言,但是甘乃狄氏 (Kennedy)卻又說︰「這種說法,乃絕對沒有確據。」
伏斯氏(Vos)從有關經文詳細研究以後,也有同樣的結論。照一般的意見來說,如果以為死人複 活就是從死人中複活,那是毫無理由的。
照克雷默柯祺珥(cremer-Koegel)說,此可能為「從死亡的境界複活」。這種解法,可稱是很合理的,因為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二至十三、二十一、四十二節說︰「既傳基督是從死裡複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複活的事呢?若沒有死人複活的
事,基督也就沒有複活了……。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複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死人複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複活的是不朽壞的。」
2,前千禧年派往往借助於聖經裡面各種特殊複活的說法,作為他們的護符,例如︰「更美的複活」(來一一35);「複活得生」(約五29);「義人複活」
(路一四14);「基督裡死了的人……複活」(帖前四16)。
凡此種種乃僅指信徒複活而言。這些經文,乃僅證明義人複活乃與惡人複活不同,這乃僅指複活乃
有不同的性質與結果,但絕非指有兩種複活,而且更非要相隔一千年。因此千禧年派絕對不能假借這些經文,來支住他們雙重複活的謬論。上帝子民的複活乃與不信
者的複活,在性能上,在本質上,以及在最後的結局上,完全不同。前者乃可救人脫離死亡的權勢,但是後者卻絕對不能。不信者複活以後,乃仍陷於「死亡」的境
界。
3.前千禧年派支往他們雙重複活的主要經文,乃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但各人是接著
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
上帝。」
從這一段經文,他們便以為複活乃可分三個階段︰
(1)首為基督複活;
(2)次為信徒複活;
(3)最後乃為惡人複活。
照薛珥弗(Silver)描寫
︰「當複活的時候,基督和許多聖徒就在耶路撒冷內外出現,成為第一團隊,一千九百年之後,『那些屬基督的』『在他來的時候』,就要出現,成為第二團隊。
『再後』(英文為「Then」)末期到了,最後那一大隊的人,像一群可憐的生靈,便結束他們的行列」。他們爭辯,第二十四節的「then」一字(eita
中文譯作「再後」)乃指一千年。但這乃僅為一種臆說,毫無確實的證據。且eita-(then)一字,未必一定指相隔一千年而說。複次,「末了」或「末
期」,照聖經所說,乃是指世界的末了,最後的結局,以及「基督(要)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
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這個見解乃被Alford Godet, Hodge,Bachmann, Findley,
Robertson, Plummer以及Edwards改採納。
4.另一節經文,為前千禧年派所借助的,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
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
他們就憑此推論,說,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則那不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在以後複活。但是從上下文來看,那接著在經文講
的,並非「那不在基督裡死了的人以後亦必複活」而是說︰「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且保羅在上下文所講的乃
僅僅指信徒複活而言。惡人不在其所講的範圍之內,前千禧年乃是全憑他們私意的揣測曲解。
5.
前千禧年派所借助的最重要的一段經文,乃為啟示錄二十章四至六節︰「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
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彼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複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
複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複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複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
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第五第六兩節乃是講第一次複活,因此他們便加臆測,就必定還有第二次複活,但是他們這種臆測,以為還有第二次身體複活,責為痴 心妄想。因為這段經文所講的景況很明顯的乃是在天上,並不是在地上,且其所用的詞,並非指身體複活。複次,這裡所講的,並不是人與身體的複活,乃是明明講 「靈魂……複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以是稱為「頭一次複活」。
照伏斯氏(Dr. Vos)的意思,「這是頭一次的複活」。「這乃明白否認千年至福說對於這節經文所作的解釋」。聖經裡面有許多經文,例如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約翰福音五章 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使徒行傳二十四章十五節(俱見上引),雖同時一起講到義人複活與死人複活,但乃絲毫沒有暗示這兩種複活要相隔千年。從另一方面看,聖經 確是指示我們,死人複活要在世界的末了,接著就有最後的審判(參太二五31一32 ;約五27一29,六34、40、54,一一24;啟二○11一15,俱見上引)。
死人複活--此說的歷史
使徒行傳二十三章六至八節說︰「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 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複活。』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 複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
當保羅在雅典講複活的時候,就被人譏笑。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至三十二節保羅說︰「世人矇昧無知的時 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眾人 聽見從死裡複活的話,就有譏誚他的。」
甚至有些哥林多人還否認複活。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 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複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以後顯給雅各看,再 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複活的事呢?……若基督沒有複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 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複活。……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 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在 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吹響,死人要複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那 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但是有些好譏誚的人。例如「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複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一18)
最初敵擋基督聖道的賽珥瑟斯 (Celsus)特把複活作為詆毀聖道的笑柄。還有諾斯底派(Gnostics),他們以為物質在本質上是邪惡的,因此也反對身體複活說。初期教父俄利根 (Origen)為道爭辯,就起而駁斥賽珥瑟斯和諾斯底派;但是他卻不信那埋葬在墳墓裡的身體要死而複活。他所謂複活的身體,乃是一個新的,精煉的靈化身 體。雖然有些初期教父附和他的說法,但是大多數教父並不贊同其說,而卻強調複活的身體乃和現在的身體是相同的。
教會在使徒信經裡面乃清楚表白身體複活(Sarkos)。奧古斯丁起初也想贊同俄利根之說,以後就採取流行的見解。但是他認為現在身體的大小不必完全與複 活的身體一樣。教父耶羅姆(Jerome)卻非常堅持,現在的身體和將來複活的身體乃是完全相同的。東方教會,他們的代表人物如兩位Gregories與 Chrysostom以及John of Dameseus對於複活的身體乃比西方教會有更屬靈的觀念。那些相信千禧年說的,講複活的雙重性,起先乃為義人複活,到千禧年的末了,則為惡人複活,此 於上章曾加論及,並加批判。
在中古時代,經院哲學派(或稱煩瑣哲學派)對於身體複活,花了很多時間加以深思推究,但是他們所得的見解,卻無關宏詣。尤其是阿奎那多馬 (Aquinas Thomas)對於身體複活的性質,複活的次序與形態,尤有很多研究。
改教時期的神學家大都同意複活的身體乃和現在的身體是相同的。所有教會的信條乃都講身體複活乃和救主再臨,最後審判與世界末了,是同時發生的。他們都不認為這些事件,如義人與惡人複活與救主再臨以及世界末了,要相隔一千年。但是前千禧年 派則堅稱須相隔一千年,此於上章亦已加批判。
由於理性主義的影響以及物理科學的進步,複活說就發生許多困擾的問題,其結果,現代的新神學家就根本否認身體 複活,而改用一種象徵的說法,好似我國之所謂「浩氣長存」。
死人複活--複活的性質
一、真神的奇工
複活乃是全智全能的三一真神的奇妙作為。聖經裡面有些經文只是泛稱此乃上帝的工作,並未指明三位之那一位。例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耶穌回答 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複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 沒有唸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哥林多後書一章九至十節說︰「我們不靠自 己,只靠叫死人複活的上帝。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但是也有些經文,複活乃指是聖子的工作。例如 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一、二十五、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 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 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
六章三十八至四十節、四十四、五十三至五十四節,主耶穌說(見上引)。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見上引)。再從間接方面
來說,複活之工,也歸屬聖靈。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裡複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複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
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二、身體的複活
在使徒保羅的時候,有些人誤以為複活乃是心靈的,不是身體的。提摩太后書二章十八節說︰「他們偏離了真道,說複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
現在也 有好些人只信一種所謂心靈的複活。但是聖經明明白白曉諭我們,身體乃要複活。主耶穌基督乃被稱為身體複活「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至二十三節 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複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複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他又被稱為從死裡「首先複生的」(the first born from the dead)。歌羅西書一章十八節說︰「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層首位。」啟示錄一章五節說︰「……那誠實作 見證的,從死裡首先複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
這乃令我們看到,上帝子民的複活,乃 要像他們救主複活的身體一樣。誠如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 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主耶穌基督的複活既是身體的複活,我們的複活也照樣是身體的。
尤有進者,主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的恩功,乃包含我們的身體。羅馬書八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
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
贖。」
我們的身體既然得贖,所以我們應當脫離敗壞的轄製,並要在身子上榮神益人。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至二十節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 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製……。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並且上帝已經叫主複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複活。豈不知你們的 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 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
羅馬書八章十一節明白曉諭我們,上帝藉著聖 靈使我們這必死的身體活過來,「叫耶穌從死裡複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複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 來。」照聖經所說,身體複活,並非上帝新的創造,而乃是把現在屬土的身體改變為屬天的身體(參林前一五47一49)。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三節說︰「這必 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藉著播種來說明其奧秘的意義說︰「或有人問︰『死人怎樣 複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谷;但上帝隨自己的意 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
複次,主耶穌基督,複活初熟的果子,對他的門徒清楚驗明證實他自己複活的身體。同時聖經又清楚指示我們複 活的身體要大大的改變。主耶穌在他複活與升天的過渡期間,他的身體雖還沒有成為完全榮耀的身體,但卻已經過重大的改變。例如當門徒關了門聚會的時候,主忽 然能站在他們當中。(參約二○19一20)
使徒保羅說,我們的子粒,並不希望收取同樣的子粒,但是從子粒長起來的,一方面固有其在本質上相同的地方,一方 面卻又有其重大的不同。他說︰「所種的是必朽壞的,複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複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複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 身體,複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一五42一44)
改變和合一,兩者並非矛盾而不能相容的。例如現代科學家證明,我們身體裡面的分子 (particle)每七年都要完全改變,但卻未分化我們的身體,仍舊保存我們合一的本體(identify)。此乃關乎人生的奧秘,著者已另著書論之。 有些學者認為新舊身體之間,必有一種聯繫之物,但此物之性質如何,則並未顯示。有些神學家則認為乃有一種餘存的胚種在新的身體裡面發展起來。
還有些學者則
認為身體裡面乃存有一種有機的性能,初期教父俄利根即主持這種見解,近代神學家如凱伯爾(Abraham
Kuyper)和密理根氏(Milligan)也有同樣的說法。那些反對和懷疑身體複活說的人,如果能接納這些思想,就能放棄他們的偏見錯覺,恍然大悟,
疑慮冰釋。
三、義人惡人都要複活
照猶太史家約瑟夫(Josephus)的意見,法利賽人否認惡人複活。靈魂消滅說(Annihilationism)以及有條件的靈魂的不朽說 (conditional immortality)他們之間也有人否認邪惡之人的複活,而倡靈魂消滅說,許多神學家接納其說,有些安息日會派(Adventist)以及千年曙光主 義者(Millennial Dawnism)也贊同其說。他們都相信惡人要完全消滅。他們的論據,乃以為聖經裡面並未講惡人複活,實屬大謬,因為聖經無論舊約新約都有明明白白宣示。 例如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你們不要把這事看 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
使徒行傳二十四章十五節說︰「並且靠著上帝,盼望死人, 無論善惡,都要複活……。」
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 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 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但從救贖論的觀點說,義人和惡人須加分別,複活僅是對義人有利,因為行善
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參約五29)義人惡人,果報不同,諸申論之。
四、義人惡人果報不同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節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
第二個眾人,乃與前者不同,乃是「在基督裡的」,他們複活,乃是因 為他們與基督有生命合一的關係。這當然只有信徒才有這種關係。所以他們的複活乃和惡人完全不同。惡人複活,並非得福,乃是為要受上帝公義的審判,其果報乃 要受永死的懲罰。而義人複活,其果報乃是要得到圓滿的永生。(參約五29)
死人複活--此說的聖經根據
一、從舊約來說
有些人說舊約不知有死人複活,或說只有最後幾卷書裡講這個問題。而普通的意見則說,這種思想乃是以色列人從波斯學來的。
馬金托虛(Mackintosh) 在他所著的《不朽與將來》一書中說︰「波斯人的複活思想進入希伯來人心裡,乃有很強有力的證據」。
白朗氏(Brown)在其所著的《基督教神學大綱》一書 中也有相似的意見,「個人複活之說乃從以民流亡以後,始行出現,這可能乃是受了波斯人的影響」。
薩爾孟氏(Salmond)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的不朽論》 一書中卻有不同的意見,他說︰「舊約的上帝論乃足夠明示我們,關於舊約來生的觀念。」所以他認為若說以民複活之說乃從波斯而來,殊非確當。
特朋德氏 (DeBondt)氏說︰「在以色列人所接觸的人之間,沒有一個人把死人複活說傳給以民,從而成為以民複活說的準則;舊約裡的複活論絕非根據外邦人的思 想,實乃上帝對以民的啟示。」
在先知書以前雖無明顯的宣稱,但是主耶穌基督卻已從出埃及記三章六節指示舊約複活說的根據,因為此節含有複活的意義。他在馬 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 複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唸過嗎?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希伯來 書暗示我們,甚至先祖已經指望,歡喜等候死人複活。十一章八至十一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他因著 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 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 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亞伯拉罕因著信……,就把以撒獻上……,他以為上帝還能叫人從死裡複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從舊約許多經文的含義來看,以民乃遠在流亡外邦之前,早已有死裡複活的信仰,死後可以脫離陰間(Sheol)的權柄。例如詩篇四十九章十五節,七十三章二
十三至二十六節說︰「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
「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 到榮耀裡。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
箴 言二十三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約伯的名言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 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伯一九25一27)。
此外,以賽亞書二十六章十九 節更明顯的說︰「死人要複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
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 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以西結書三十七章一至十四節,雖然指以色列人而言,也可能有死人複活的意義,「耶和華的
靈降在我身上……,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他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能複活嗎?』我說︰『主耶和華阿,你是知道的。』……主
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這亦可能藉死人複活比喻以民複興。
二、從新約來說
在新約裡面乃有更多經文,講到死人複活,因為這乃上帝對死人複活啟示的頂點,就是主耶穌基督從死裡複活。面對撒都該人否認複活,主耶穌基督從舊約裡的死人 複活與其爭辯。(見上引太二二29一32)
複次,主耶穌又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六章三十九至四十節、四十四至五十四節,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 節宣講死人複活偉大的真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 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 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 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 日我要叫他複活。」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複活的時候,他必複活。』耶穌對她說︰『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幾活著信我的 人,必永遠不死。」
關於複活之著名經文,乃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見上引)。其他重要經文,則為哥林多後書五章一至十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 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不至於赤身 了。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上帝,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所 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 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接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 十三至十七節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複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 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上降臨,有呼 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 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一、救恩在死後的益處
答:信徒臨終的時候,靈魂就得以完全成聖,立刻進入榮耀裡,他們的身體既與基督仍舊聯合,就在墳墓裡安然歇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候。
<參考經文>
1. 來十二23: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2. 腓一23: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3. 帖前四14: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
4. 賽五七2:他們得享平安,素行正直的,各人在墳裡安歇。
5. 伯十九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
問38: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在復活的時候,信徒要在榮耀中復活,又將在審判的日子,當眾人面前被主承認,又被斷定無罪,於是滿心得福,以上帝為樂,直到永遠。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五43: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
2. 太十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3. 約壹三2: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4. 帖前四17: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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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基督徒在今生從上帝得的福樂後,他們得的福樂有。(1)靈魂完全成為聖潔,脫離一切罪惡的趨勢,並立刻升到天上;(2)身體留在墳墓中,在末日與基督聯合。
<問38>教導的是:將來有復活,且復活後就有審判。在審判中,凡相信耶穌的人會以下列方式得益處:(1)榮耀之體被提;(2)審判主基督承認他們是他自己的百姓,並且在集合的世人面前,宣告他們無罪;(3)被提升天,在那裡要與上帝歡樂直到永遠。
現代的基督徒過於重視今生,要多思考末世論和將來之盼望,才不致於太留戀世事而忘記我們的使命,或是在苦難中失去盼望,失去了戰勝環境的鬥志。
基督徒如何面對死亡
●死亡不能逃避
面對死亡是一種必須獲得的技巧,不能逃避,面對死亡和面對上帝,不去談它,並不會讓我們預備得更好。死亡是每個人必須孤單面對的,不能為別人而死。面對死亡,會顯出人真實的情況。
近日查閱資料,發現馬丁路德充滿牧者心腸,在極忙之間,還是回覆Mark Schart詢問有關死亡的問題。路德在1519年提出的教導(A Sermon on Preparing to Die),對今日的我仍極有幫助。
●饒恕人與求人饒恕
路德認為死亡是與世界分離,也將所有權放棄。因此他勸告人在死前分配好財產,以免生者爭吵。死亡不只是身體離開世界,靈性也要做分離﹔為了上帝,要喜樂真誠地饒恕所有得罪我們的人,以及求所有被我們得罪之人的饒恕。
誰是被我們得罪的人呢﹖例如,我們的壞榜樣影響所及的人,或我們該表達基督徒之愛卻沒有如此對待的人。饒恕使我們的靈魂不受地上重擔所困。人應儘可能認罪,以信心接受聖餐禮,但若無法擁有這些,也不必恐慌,最重要的是信心。
●死亡之後的盼望
死亡如小門窄路,如母親生出嬰孩的通道,我們以為這世界很大,而死亡使人受縛﹔其實,這世界如母親子宮,出生後有更大的地方,母親生子後是喜樂的(約翰福音十六章21節),死亡也如同基督徒的再生,有天上的豪宅和喜樂隨之而來。(約翰福音十四章2節)
我認為路德讓人看到基督徒死亡之後的盼望,與世界上的觀念不同,對預備死亡很有幫助。
●魔鬼的伎倆
魔鬼用死亡,罪與地獄來對抗人。
人若看死亡、罪與地獄,就會害怕,使目光離開上帝。我們要以基督的形像來對抗這三者﹕基督長遠活著,受苦、受死、復活,是對抗死亡的形像。基督順服上帝、背負人的罪,是對抗罪的形像。祂被上帝棄絕、定罪,卻因愛的大能,將一切給人,是天堂的形像。
魔鬼的伎倆使人常常定睛在死亡的形像上,魔鬼壓迫人去看死亡,使人憂慮、消沉、失望。使人常常聽見周遭忽然的死亡,使人害怕上帝的憤怒,貪戀人生,不順服 上帝。我們應該在死亡還遠時,及早熟練面對死亡,當它臨近時,不去看它。死的力量就根植於人對死的害怕,認為時不我與,一直去思想死亡。
●臨死多思救恩
同樣的,罪也是當人愈去沉溺其中時愈見坐大,良心恐懼時罪就增長,也就是當人羞於面對上帝,一直指控自己時。在死亡的時刻,魔鬼用罪使人忘記上帝、不願死 亡、不順服上帝。所以人不應在面對死亡時去思想罪,而是在平時,如詩篇五十一篇3節所說﹕「…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平時應思想死、罪、地獄的形像,面對死亡 時應思想生命、恩典、救恩。魔鬼卻用這三個形像欺騙人,使人看不見真相。
地獄,也是因為人不當地給予太多注意而擴大。當人不顧上帝的勸導,專注在無用的問題上,例如,是不是被揀選,會使地獄更形巨大。魔鬼用最狡猾的方法,使人去懷疑上帝揀選的問題。本來人應該順服、喜樂地接受死亡,現在魔鬼卻使人誤以為自己高過上帝。
仇敵用這些形像、爭論、符號充滿人心,人會忘記上帝。唯一要做的是驅逐這些想像,若要對抗,它們太強,人只當與它們毫不相干。在活著的時候面對死亡、在恩 典的光中面對罪、在天堂的光明中面對地獄,不讓任何事分散眼光。在上帝面前,魔鬼已經被打敗,但若不想到上帝,人會懼怕魔鬼,正如光來到,黑暗就退去。
●表達十架神學
預備死亡可視為十架神學的表達。
基督在「十架」戰勝了死亡、罪、地獄。十架神學說出事情的真相,其實,死亡,與主同在是好得無比的,這是事實的真相,但人往往不順服上帝的主權,恐懼死亡。
人活著是為了愛上帝愛人,這也是十架神學的表現,若是為自己,就當坦然無懼離世與主同在﹔但為了別人,就像保羅說,無論在身內、在身外要叫基督照常顯大(參腓立比書一章20節)。 預備死亡,是基督徒必學習的功課。
基督徒與死亡
睡眠不是靈魂進入無意識狀態,亦非落入懵懵懂懂、迷迷糊糊的境界,乃是心智清楚、感受敏銳,且能辨識好歹和知曉苦樂的。因為保羅明說︰「情願離世與主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參腓一23)
主耶穌對在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3)
另外,主耶穌與保羅都用搬家的比喻來說明基督徒面對死亡的情況。主耶穌回到父的右邊是為信徒預備地方。在天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基督徒離世歸天,就像是從地面的小屋搬回天家的豪宅(參約十四2、3),由簡陋的帳篷搬進堅固的房屋(參林後五1~4)。
總之,基督徒死亡是靈魂離開身體,進入樂園與主美好的同在;並且等候主再來時身體復活改變,永享天家的榮耀。若用比喻來說,如果天堂是富麗華美的皇宮,則樂園是皇宮的報到大廳。樂園就是永恆榮耀天家之一部分。
永生之福
上帝是永恆的,因此,祂永遠活著為了獎賞敬虔的人。
"凡恆心……尋求榮耀、尊貴……的 ,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二7)。
上帝的百姓在今世面臨痛苦的情況。"……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徒二十23)。
在天堂有活潑的喜樂,甘甜卻不厭膩﹔就是天堂的華冠和天堂最極致的快樂--也就是天堂是"永遠"的(約壹三15)。
若這榮耀有絲毫終止的可能性,它將因此失色,甚至成為苦難﹔但,這榮耀卻是永遠的。哪一位天使能衡量永恆?"……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聖徒將沐浴在上帝的喜樂河中﹔且這河永不枯竭。"……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
這是使徒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中辯論的高潮,那就是"永遠與主同在"。那裡享有平安,不再有任何困難,安息不再痛苦,無止盡的榮耀,"永遠與上帝同在"。讓這句話安慰所有在困難中的聖徒﹔他們的痛苦不過是短暫的,但他們的獎賞卻是永恆的。永恆使天堂成為天堂﹔它是戒指上的鑽石。
哦,蒙福不再有黑夜的白天!榮耀的太陽將升起,照耀在靈魂上,永不下山!哦,蒙福的春天,不再有秋天或掉落的樹葉。
羅馬的皇帝頭戴三個冠冕,第一個是鐵製的,第二個是銀製的,第三個是金製的﹔照樣,我們的主也在祂子民的頭上戴三個冠冕:恩典,安慰和榮耀﹔且是永遠的冠冕。
"……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4)。
惡人有永不死的蟲,敬虔的人有永不衰殘的冠冕。哦,這有多激發我們行善啊!我們當因此多努力地為上帝工作啊!雖然此時我們一無所有,但上帝有足夠的時間獎賞祂的百姓。永恆的冠冕將安置在他們頭上。
基督在死後將賞賜榮耀的利益
你這樣默想的生活,能使你開始過天使的日子,在你離世之前就先到了天堂。當我們面對面看到上帝的時候,除了天上的榮耀以外,難道我們還會想到別的事嗎!
大衛是與眾不同的人﹔當他說:"我睡醒的時候,仍和你同在",他已經上了屬靈的高峰(詩一三九18)。
我們若能差派信心作間諜,每天去觀看天上的耶路撒冷,我們會是何等歡喜快樂,就像後嗣想到他即將繼承的遺產一樣!
不要懼怕死亡
信徒何時會擁有永恆榮耀
他們死後就立刻進入榮耀。
有一些人就像柏拉圖主義者(Platonists)和路仙主義者(Lucianists)一樣相信:人的靈魂是必死的﹔但有許多理智的異教徒相信靈魂是永遠的。
基督告訴我們:人的靈魂是不滅的,所以不會死(太十28)。
人在死後立刻進到榮耀裡﹔我們在眨眼之間必定看見上帝。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
樂園的意思就是天堂,就是保羅被提到的第三層天(林後十二4)。
基督對在十字架上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他的身體不可能當天就在樂園裡,因為會在墳墓裡﹔主耶穌的意思是,他的靈魂在死後會立刻上天堂。
我們不要愚昧地提到煉獄﹔被基督的血煉淨的靈魂不需要再經過煉獄的火,而是在死後立刻進入榮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