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中世紀的上帝國類型:基督教王國

  中世紀對上帝國的瞭解,基本上是延續著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的想法,視教會為上帝之城的代表。不過中世紀也流行著神秘主義想法,視上帝國是聖靈在基督徒內心之光的引領。另外一種看法是不被正統教會所接受的千禧年思想,儘管教會排斥它,它也未曾在歷史中完全消失。
  教宗貴格利第一(GregoryⅠ)對上帝國的瞭解,是典型中世紀延續奧古斯丁觀點的代表。在解釋馬太福音13章天國好像撒網抓魚的比喻時,貴格利認為聖教會就如同比喻中的網,經由教會,每個人從現今的水中被帶入永生的上帝國度。解釋馬太25章十個童女的比喻時,貴格利說在聖經裡,現今時代的教會常常被比喻為天上的國度。
  貴格利也是教宗制度的鼓吹者,在解釋馬太16章天國的鑰匙時,他說羅馬教會的主教是彼得天國鑰匙的承繼者。貴格利引用奧古斯汀視教會為上帝國的表徵來強調羅馬教會的統治地位。
  當奧古斯丁發展他的〝上帝之城〞之思想時,他所說的上帝之城或象徵上帝之 城的教會,基本上與世界之城是對立的。但到了中世紀,問題顯然不同,隨著日耳曼民族歸信基督教,整個社會漸成為基督徒的社會。中世紀的問題不再是上帝之城 與世界之城的對立,而是在一個基督徒的社會裡,不同力量的互動關係問題,如教會與基督教國家之間的權力互動關係。
  在這新的情境,上帝國不再全然認同為教會組織。而是在基督王國裡已有二種力量並存:一是教會,另一是基督化的國家。這二種並存力量,在主後八百年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被教宗利歐三世(Leo Ⅲ)封立為帝國皇帝時,顯得更加敏感。教宗利歐三世認為羅馬教會管轄世界,是世界的頭;而查理曼作為基督教國家的統治者,他是基督教社會的保護者,皇帝必須從教宗的封立中來合法化他的王權。
  查理曼顯然採取不同立場,認定君王才是整個基督教王國(Christendom)的統治者。他認為拉丁基督教已形成一個城市,可說是奧古斯丁〝上帝之城〞的最具體證明。而東方希臘教會因非正統,它們無份於上帝之城。當時國王的神學家Alcuin還將查理曼比擬為大衛王,強調國王是整個基督教王國的統治者。
  儘管這兩種力量的立場不同,但它們兩者皆是將其自己視為上帝之城代表。等到查理曼過世後,將地上王國視為上帝國的象徵,才因著教宗權威的擴張,及帝國權威的衰退,而又轉向以教會為上帝國的表徵。
  最明顯的例子是教宗貴格利七世(Gregory Ⅶ)與國王享利四世(Henry Ⅳ)的爭論,這時教宗的權威已擴大到地上君王不能比擬的地步。貴格利七世甚至認為教宗是世上唯一正確真理、自由及公義的基石,教宗應該被看為是地上上帝國的王子才對。
  對教宗權威的反動,導致後來地上君王不得不強調從教會獨立出來的王權。在十一世紀,經由羅馬法的復興,國家與教會的分別已開始受到法律界的重視,這也是後來中世紀結束,邁向現代觀點的政教分離的思想形成背景。
  十三世紀時,當亞里斯多德思想再度被發現及運用時,政教關係也再度成為爭論主題。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強調自然的價值,而且自然本身即為良善。對亞氏而言,國家是一個完美社團,有能力去解決人類爭端及提供最終保護。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guinas)採用亞氏思想,同意國家是一自然機制,有能力去實現其公民的公共福址。作為一種自然機制,國家是由上帝所創立,所以它是良善。
  但作為基督徒的阿奎那並沒有因此認定國家具有終極價值,國家不可能解決人 類所有需要,它可以解決人們自然需要,但卻無法解決超自然需要。唯有基督及代表基督的教會才能引導人們到終末,解決人類超自然需要。所以阿奎那重申國家在 信仰事務必須臣服教會,來走向超自然的終末價值。
  阿奎那解釋上帝國(regnum Dei)此意義時,也是認同於教會為其代表。他說上帝國的意義是臣服於上帝的統轄或看顧,上帝國此字源有雙重意義:一是上帝國可解釋為願意與上帝同行的信仰團體,也就是爭戰的教會;另一方面它也可指向終末的意義,那就是得勝的教會,終末時臨到的上帝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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