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認識”復活”


   
復活這個詞在聖經中曾經出現過多次,如:以利沙的事蹟(參《列王紀下》41321)、先知預言(參《以賽亞書》2619;《以西結書》373)、 耶穌的工作(參《馬太福音》115)和使徒的權柄(參《馬太福音》107-8;《使徒行傳》936-41)。其中最重要的,是耶穌基督的復活。

   
耶穌基督的復活,不僅是個歷史事實,也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作為歷史事實,聖經以外的當時文獻,如安提阿的依格那丟(Ignatius50-115)、迦太基的特土良 Tertullian160-220),和非信徒猶太史學家約瑟夫(Titus Flavius Josephus37100)等,都記載了耶穌的受死和復活。

   
就基督信仰而言,耶穌基督的復活證明他勝過死亡的權柄(參《詩篇》 16;《使徒行傳》231-32)、是宇宙中真正的掌權者(參《以弗所書》120-23)。這也是信徒蒙神稱義的憑據(參《羅馬書》425),在今世抗衡世俗、追求公義良善的力量根源(參《腓立比書》310-11413)。

   
跟隨基督的人,不但經歷了靈命的復活(參《約翰福音》173;《哥林多後書》517;《加拉太書》220),也盼望身體的復活(參《約翰福音》6401125,《哥林多前書》1520-28 《啟示錄》204-6)。他們在這個世界,以新的身份,擁有新的存在價值和生命意義(參《哥林多後書》517-18;《彼得前書》29;《哥林多前書》1532-34)。

   
由於耶穌基督正是《舊約》中,安息日所預表的那個實體,因此,今日信徒在主日,即,耶穌復活的七日的頭一日(《馬太福音》281)來敬拜上帝(參《使徒行傳》207;《哥林多前書》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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