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 星期二

第十二章 論上帝的律法

 上帝的律法說明上帝的旨意以及善與惡,義與不義的區別。所以它是良善的,聖潔的。它也是雙重:刻在人心裡的律法(羅2:15),和摩西的成文律法。我們為易於明瞭起見,將後者分為包含在十條誡中的道德律(出20;申5);關於崇拜和禮儀律;和關乎政治和家庭事宜的裁判律。

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不容增減的(申4:2;賽30:21)。祂將律法賜給我們,不是為叫我們遵守而稱義,乃是為叫我們知道罪惡愆尤,並叫我們既然對自己的力量絕望,便可用信仰歸向基督(羅4:15;3:20;8:3;加3:21—24)。基督是律法的總結,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羅10:4;加3:13)。祂使我們能遵守律法,並藉我們的信仰將祂的義和順服歸於我們。

律法對那在恩典之下,而不在律法之下的信徒,不再定罪,也不再惹動忿怒,它可謂是被廢棄了。此外,基督已經應驗了律法的各種預表,以實體代替了影兒。然而,律法在將善惡指示我們,並在領導我 們度順服的新生活上,乃是有用的。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5:17)。

所以我們將新舊反律法主義一概定罪。

 

第十一章 論耶穌基督是真神真人,世界的惟一救主

 聖子在神性上與聖父同等同質:祂是真神,不僅是在名稱上,也不是因嗣立,或因特惠,而是在實質和本性上……

我們痛恨亞流及其徒所有攻擊上帝兒子的褻瀆教理;尤其痛恨西班牙人瑟維特(Michael Servetus)及其同黨的褻瀆,就是撒但藉著他們攻擊上帝的兒子,而從地獄裡引出來的,並極其狂妄地散佈於全世界的褻瀆。

我們也教訓人並相信,永生上帝的永生聖子成為人子,作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後裔(太1:25);不是由於人,如伊便尼(Ebion)所說的,而是極純潔地從聖靈成孕,由常為童女的馬利亞所生,正如福音歷史所說的……基督的肉身既不僅是幻影,也不是從天帶來,有如瓦倫提努(Valentinus)和馬吉安(Marcion)所夢想的。

再者,我們主耶穌基督不是有一個缺乏知覺和理性的靈魂,如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s)所想的;也不是有一個缺乏靈魂的肉體,如猶諾米(Eunomius)所教訓的;而是具備一個有理性的靈魂,和有知覺的肉體……

所以我們承認,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面有二性——神性和人性;並且我們說,二性結合或合一,並不是彼此吞併,混淆或攙雜;而是在一位裡面合一或結合(每一性的本質尚存),所以我們敬拜一個而非兩個主基督。我說一個真神真人……

是以,我們坦白公開地宣認並傳講耶穌基督是世界惟一的救贖主、王、大祭司,我們所盼望的那位真彌賽亞,那位聖潔和有福者,祂是律法和先知所預表的,所應許的;並且上帝已把祂差遣到我們這裡來了……

論到我們的主耶穌 基督成為人身的神秘,我們坦白宣認那根據聖經所規定的,以及那在起初四次最優秀的教會大會——舉行於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以弗所、和迦克敦——的信經和教 會中,與蒙福的亞他那修信經和一切其他類似的信經中,所包容的,而將那與此相違反的都定罪。

 

第十章 論上帝的預定,和聖徒的揀選

 上帝從起初便由於白白的恩典,一點也不看人,自由地預定了或揀選了聖徒,要在基督裡拯救他們,正如使徒的話說:「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又說:「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世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提後1:9,10)。

所以上帝揀選我們,雖然不是由於我們的任何功德,但是並非沒有媒介的,祂是在基督裡面,並因基督的緣故揀選我們;如今凡藉著信仰與基督相聯的,就是蒙揀選的。但凡沒有基督的,乃是被棄絕的,如使徒的話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麼?」(林後13:5)。

再者,聖徒是蒙上帝在基督裡揀選,直到穩當的結局,使徒宣告這種結局說:「上帝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1:4-6)。

雖然上帝知道誰是屬祂的,並且時常提到選民的數目微小,可是我們必須希望大家都好,不要魯莽判斷任何人為被棄絕的;因為保羅對腓立比人說:「我為你們大家感謝我的上帝」(他如今是說到腓立比的全教會),「你們進入福音的團契;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正如我對你們眾人所判斷的」(腓1:3-7)。

當人問主得救的人少麼,祂不回答說得救或受罰的人或多或少,反倒勸人人「努力進窄門」(路13:24):好像祂在說,你們不當魯莽地詢問這些事,倒要努力循窄門進天堂。

因此我們不能容許人的惡言。他們中有些人說:既然選上的人少,而我不知自己是否在此少數人中,因此我不願虧負我本性的慾望。還有些人說:若我為上帝預定得蒙揀選,便沒有什麼能難阻我得救,不管我怎樣行,這救恩已經穩當地指定給我了;但若我列在被棄絕的人中,任何信仰或悔改都不能幫助我,因為上帝的命定是不能改變的;所以諸般教訓和勸勉也都是無用的。使徒針對這些人說得好:「上帝的僕人必須善於教導,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2:24-26)。

此外,奧古斯丁也教訓人,既要傳講白白的揀選和預定的恩典,又要傳講健全的訓誡和教理。

所以我們將那些要在基督以外尋求自己是否從永恆便被揀選,並在起始之前被上帝已命定了什麼的人,都予以定罪。因為人人必須聽所傳的福音,並且相信。倘若你相信,且是在基督裡面,你便可無疑地認定自己是被揀選了。因為上帝在基督裡向我們已經啟示祂永恆的預定,正如使徒在提後一章九至十節所表明的。所以,上帝在基督裡向我們啟示了何等大的愛,乃是應當由我們特別教訓人,並好好思量的。我們必須聽主在福音中天天向我們所傳的;祂呼召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又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凡信祂的不 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也說:「你們在天上的父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太18:14)。

所以,我們要讓基督作我們的鏡子,在祂裡面看見我們的預定。若我們與基督相交,並藉著真信仰使祂屬我們,而我們也屬祂,我們便有真證實據,知道我們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了。在危險無過於那由預定論而來的試探中,我們要因上帝對信徒的應許是有普遍性的而得安慰;祂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路11:9,10)

最後,我們同上帝的全教會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太6:9);並在聖洗中我們被接連在基督身上,且在祂教會中常受祂的身體和寶血所餵養,直到得永生。我們因此得以健壯受了命令「當恐懼戰兢,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正如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十二節所教訓我們的。

 

第九章 論自由意志與人的能力

 論到這件在歷代教會中成為許多衝突導火線的事,我們教訓人,要對人三方面的情形或境況加以觀察。

第一方面,是人墮落前的情形——即他原是正直和自由的,他能以留在善良中,或能以趨於邪惡;但他竟趨於邪惡,把自己和全人類都陷在罪惡死亡中,已如前所述。

第二方面,我們要提到人墮落後的情形。固然墮落沒有奪去他的瞭解,也沒有剝奪他的意志,以致把他完全變為木石,但是,人的瞭解和意志已大大改變,現在不能行他在墮落前所能行的。因為他的瞭解變暗了,他以前自由的意志現在成為奴役的意志;因為他服侍罪,並非不願,而是甘願……所以,講到邪惡或罪惡,人作惡,並非受上帝或魔鬼強迫,而是出於自願;他在這方面有最自由的意志。但是我們看見人的最邪惡行為和計謀常被上帝阻擋,叫它們不能達到目的,這並非將人行邪惡的自由奪去了,而是上帝用祂的權能阻止人所自由圖謀的:正如約瑟的兄弟有自由謀殺約瑟;但他們並未得逞,因為上帝隱藏的旨意另有安排。

顯然心智或悟性是意志的嚮導;嚮導既然眼瞎,意志能及多遠,是顯而易見的了。所以尚未重生的人沒有自由意志向善,也沒有力量行善……

人墮落以後,對屬世的事還有少許瞭解存留。因為上帝由於慈悲給他留下穎悟,但是大不如墮落以前了。上帝命令我們培植穎悟,同時賜給我們才幹,使之增加……

最後,我們要看重生者是否有自由意志,並有多少。悟性在重生中蒙聖靈光照,可以瞭解上帝的奧秘和旨意。意志本身不僅被聖靈改變,而且賦有才能,好叫它本身有志於善,並且行善(羅8:4)。除非我們承認這一層,我們曾否認基督徒的自由,而引入律法的桎梏……

我們教訓人要注意兩件事──

第一,重生者選擇並行善時,不僅是被動的,而且是主動的;因為他們被上帝感動,自己去行善。奧古斯丁確實引證了俗語所云:「上帝是我們的幫助者;但天助自助者。」摩尼教派卻剝奪人的一切行動,使之好像木石。

第二,在重生者裡面還有軟弱。因為直到人生盡頭,既然罪惡仍舊住在我們裡面,而且在重生者裡面情慾與聖靈為敵,所以我們並不樣樣欣然照所願望的去行。這些事已由使徒證實了(羅7:13-25;加5:17)。

所以,一切自由意志都是軟弱的,因為當我們還活著時,老亞當便存留在我們裡面,而且人的敗壞緊附著我們。同時,因為肉體和殘存之舊人的力量並不中以完全消滅聖靈的工作,所以忠心的信徒是稱為自由的;可是他們認識自己的軟弱,毫不誇耀他們的自由意志……

在這件事上我們將摩尼教派定罪,他們否認邪惡源出於人的自由意志。我們也將伯拉糾派定罪,他們說惡人有自由意志,足以遵行善訓。此二者均為聖經所駁斥。聖經向前者說:「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 多巧計」(傳7:29);而向後者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

 

 

第八章 論人的墮落,罪惡,和罪惡的原因

 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實的公義、聖潔、良善和正直;但因受蛇引誘,和自己的罪愆而墮落了。

罪惡是那生長在人裡面的敗壞,由始祖遺傳下來。我們的年歲增長,便發出邪惡的心思,言語和行為,猶如壞樹結出壞果子(太 12:33)。

我們瞭解死不僅是解體,而且是罪惡的永遠刑罰(弗2:1,5;羅5:12)。

所以我們承認人都有原罪,而其他一切罪,無論是小罪或大罪,以及干犯聖靈不可赦免的罪,都是從這源頭發出來的。我們也承認罪不相等,有些罪比別的罪更嚴重(太 10:14,15;11:24;約壹5:16,17)。

我們將否認原罪的伯拉糾派定罪;將跟著斯多亞派宣稱諸罪皆平等的約維年派(Jovinianists )定罪;又將違反聖經明顯教訓,信口雌黃說上帝是罪惡的根源的人定罪(詩5:5—7;約8:44)。

說上帝使人眼瞎、剛硬、意思乃是說公義的審判臨到了。再者,上帝能藉著人的邪惡成全良善,即如在約瑟兄弟所行一事上所顯明的。

 

第七章 論萬物的創造,天使,魔鬼和人

 上帝藉著永恆的道創造有形無形的萬物,並藉著同祂永存的靈保守它們(詩33:6;約1:3)。祂 所造的都很好供人使用(創1:31)。

我們將摩尼教徒定罪,因他們幻想有兩個(善與惡)同永存的原則,和兩個勢均力敵的神。

天使和人在受造者中是為首的。天使是上帝的使者(詩104:6),和服役的靈,奉差遣給予將要承受救恩的人(來1:14)。

魔鬼從起頭是 殺人和說謊的(約8:44)。

有些天使恆久順服,被選立忠心地服侍上帝和世人;但其他天使自甘墮落,趨於滅亡,而變成上帝和人的仇敵。

人按照上帝的形像受造,被上帝置於樂園,管理全地(創1:27-28;2:8)。上帝又賜他一個妻子,並且祝福他們(創2:22以下)。

人在一個位格裡包括兩個不同的實質:一個是不死的靈魂,它離開身體時,既不睡也不死;還有一個是必死的身體,在最後審判中還要從死裡復活。

我們將凡否認靈魂不滅,或主張靈魂睡覺,或教訓人靈魂是上帝之一部分的人,都定罪。

 

第六章 論上帝的照顧

 我們相信,天上地下和萬象中的萬物,都為這聰明、永恆、全能的上帝所維持管理……。

因此我們將以彼古羅派定罪,因他們否認上帝的照顧,並將凡褻瀆地稱上帝有事於天極,無暇看顧我們或我們的事情之人定罪……。

然而,我們並不把上帝的照顧藉以運行的工具定罪,以它們為無益的;反倒我們教訓人說,聖經既把這些工具介紹給我們了,我們必須利用它們。因此我們不喜悅下面輕率之言說:若萬事為上帝的照顧所管理,那麼我們所有的學習和工作都是無益的;我們讓上帝的照顧管理一切便夠了;從此我們不用動作或留心作事了。因為我們知道,雖然保羅自承 他行船是有上帝的照顧──上帝曾對他說:「你也必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也已應許他說:「你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連一根頭髮也不從你們 頭上失落」(徒27:22,34);可是當水手設計逃跑時,保羅便對百夫長和兵丁說:「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徒27:31)。因為上帝對每一件事既然指定了目的,祂也定準起頭,和我們必須達到目的的工具。

 

第五章 論藉獨一中保耶穌基督敬拜並呼求上帝

 上帝是我們應當用心靈和誠實,藉著獨一中保耶穌基督敬拜和呼求的對象。所以人不可敬拜並呼求聖徒,但要尊重、愛慕、傚法他們。

第四章 論偶像、或論上帝、基督、和聖徒的像

 本章反對神像,因為上帝是靈,不能用像代表;而基督雖然取了人性,但非為雕刻家和畫家刻畫的。這乃是根據基督所承認的律法和先知的禁令(申4:15;賽44:9)。再者,聖徒在世時憎惡人敬拜他們(徒3:12;14:15;啟 19:10;22:9),並反對造像,所以我們也不可為他們造像,加以敬仰。

第二章 論解釋聖經;並論教父,古教會會議,和遺傳

 


我們否認羅馬教會所給的意義可作為對聖經真實和自然的解釋;而維護羅馬教會者卻力圖強迫眾人只要接受它好了;但我們只承認一種正統真實的解經法,這法乃是以經解經(就是從聖經原文的精神,依照其背景和上下文,並參照其他更明顯的經節去解釋),它是符合於信仰和愛心的標準,並顯然是為榮耀上帝,拯救世人。

因此我們並不鄙視希臘和拉丁聖教父的解釋,也不拒絕他們的辯駁和論文,只要它們是合乎聖經的;但他們所寫的與聖經不符,或相違時,我們要謙恭地與之分道揚鑣。

因此我們在宗教或信仰爭辯上,不容自己拘泥於教父的見證或古教會會議的教令。

我們也拒絕人的遺傳……它們好像是神聖的,使徒的……但若將它們與聖經一比較,便知是與之相違的;因此它們決不是使徒的……。

 

第三章 論上帝,一體和三位

 本章主張上帝的一體和三位,接受使徒信經;並駁斥猶太人,回教徒,以及一切褻瀆此聖潔和可敬奉的三位一體上帝的人,與一切否認基督的神性和聖靈的人。

第一章 論聖經真是上帝的話

 我們相信並宣認,聖先知和使徒的新舊約正典聖經真是上帝的話,它的權威完全是由於本身,而非由於人。因為上帝親自向先祖、先知、使徒說話,並藉聖經仍舊向我們說話。

在這聖經裡面,普世基督教會有那凡關於拯救人的信仰,以及培養上帝所悅納的生活的完滿說明;所以上帝明明吩咐人不要在聖經中增加什麼,或刪去什麼(申4:2;啟22:18,19)。

但我們不否認舊約聖經中有某些書被古代作者稱為旁經,被別的作者稱為教會書(Ecclesiastical);它們被認為可以在教會中唸誦,但不足以對信仰的權威加以證實。

 

第二紇裡微提信條介紹

    瑞士改革宗慈運理派最後最好的信條,要算第二紇裡微提信條。

查紇裡微提(Helvetia)為瑞士的古名,而瑞士的復原教便有紇裡微提的教會之稱,故本信條因而得名。它是由慈運理的學生,朋友和繼承者布靈爾(Henry Bullinger,1504-1575)於一五六二年用拉丁文寫成的。

當時他等待著死亡的來臨,因此趁餘下光陰作此,用為他個人對信仰所作的見證。兩年之後,瘟疫流行在區利赫(Zurich),他將此信條加以補充,以便在他死後,留給該城政府,不僅作為他對信仰所作的見證,而且用為他關於信仰所給的指導。

一五六五年那位從信義宗改奉改革宗信仰的日耳曼普法勒次(Palatinate)選侯腓勒德力第三請布靈爾預備一個清楚的,完全的改革宗信仰說明,以便於翌年八月在奧斯堡所開的國會中證實改革宗信仰是與異端和紛爭無分的,而是合乎使徒的教理的,並且證明改革宗的信仰並非是個人的或地方性的,而是日耳曼、瑞士、荷蘭、法蘭西、和英格蘭福音派許多信徒所共同信奉的。

布靈爾應請將他的信條抄本送去。選侯大為賞識,吩咐譯成德文,以便促進改革宗教會的一致行動。同時在瑞士也覺得需要有這樣一種信條,作為加強聯合的基礎。

加爾文的繼承者伯撒(Beza)親赴區利赫商議。布靈爾自願稍加信改,並且預備了德文本。瑞士的改革宗教會,除巴塞爾(Basel)的教會對它暫時未加認可外,都立刻對它予以承認。此新信條於一五六六年三月十二日用拉丁文和德文在區利赫問世。

不久在日內瓦伯撒監督之下有法文譯本出現。因此選侯將它呈給國會時,已是有權威的信條,而獲得好評與同情。改革宗教會在蘇格蘭於一五六六年,在匈牙利於一五六七年,在法蘭西及波蘭於一五七一年,都相繼承認它。它在荷蘭和英格蘭也大受歡迎。它不僅被譯成了德文,法文,英文,也被譯成了荷蘭文、匈牙利文、波蘭文、意大利文、羅馬尼亞文、甚至亞拉伯文、和土耳其文。

    第二紇裡微提信條應用之廣雖不及海得爾堡問答和韋斯敏斯德小問答,而論理之明晰精確也不及韋斯敏斯德信條,可是它的神學權威,改革宗信條無出其右者。

    本信條是由較短和較近於信義宗的第一紇裡微提信條——一五三六年在巴塞爾(Basel)由布靈爾、米科紐斯(Myconius)、革呂納斯、利歐猶大(Leo Judae)、米干德(Megander)諸人所作——擴充改進而成。所以它是布靈爾和瑞士教會前此之信條作的結晶品,十足代表作者和其宗派及時代的教義立場:聯合併協調慈運理和加爾文的觀點;敵視羅馬天主教的錯謬;支持信義宗的教義;持守古代大公教會的信經,並將之刊於緒言,視之為權威;具有惟獨在聖經基礎上才能使教理合一的信念;容許只要在基要上相同,細節上可以歧異的合一;並且承認教會對上帝的道多有瞭解時,便有改進信條的權利。

    十六世紀的信條大都冗長,本信條亦然。它超出了普通信條的限度,而成為一種神學的長篇論文。它原來先有緒言,包括三八○年提阿多修的皇諭(取自公認的猶斯提唸法典(Justinian Code)——這皇諭只把那違反使徒和尼西亞信仰的看為異端——和羅馬教皇大馬蘇(Damasus)論三位一體的信經;隨後是論當時教會所注重的諸信仰法規的條文,共分為三十章,真是洋洋大觀。

第十章論上帝的預定,和聖徒的揀選是特別值得注意的,因為它避免了使人為難的論調,絕口不談上帝預定人受永刑,卻極力主張聖徒蒙揀選,而排斥任何神人協作說。

 

 

第三十章 論官長

 官長是上帝指派的(羅13),以維持人類的和平安寧。他若反對教會,便能已大大為害;若友待教會,便很能服務教會。

官長的職責在維持和平與秩序;促進並保衛宗教與道德;用公義的法律治理人民;刑罰危害社會的,如盜賊,殺人的,壓迫人的,褻瀆的,和執 迷不悟的異端派。

在努力和平遭遇失敗之後,可以為自衛而戰。

我們將重洗派定罪,因為他們主張基督徒不應做官,官長無權處人死刑,或從事戰爭,或強迫人發誓。

一切公民應當尊敬順服官長為上帝的僕人,聽從一切公義的命令,並為求公共的安全和福利甚至要犧 牲性命。所以我們將藐視官長的,反叛國家的,以及公然或奸滑地拒絕盡公民義務的,一概定罪。

 

第二紇裡微提信條

   第二紇裡微提信條介紹   ,  

   第一章 論聖經真是上帝的話    ,

   第二章 論解釋聖經;並論教父,古教會會議,和遺傳  ,

   第三章 論上帝,一體和三位   ,

   第四章 論偶像、或論上帝、基督、和聖徒的像  ,

   第五章 論藉獨一中保耶穌基督敬拜並呼求上帝  ,

   第六章 論上帝的照顧 ,

   第七章 論萬物的創造,天使,魔鬼和人 ,

   第八章 論人的墮落,罪惡,和罪惡的原因  ,

   第九章 論自由意志與人的能力  ,

   第十章 論上帝的預定,和聖徒的揀選 ,

   第十一章 論耶穌基督是真神真人,世界的惟一救主   ,

   第十二章 論上帝的律法   ,

   第十三章 論耶穌基督的福音,及福音的應許、精意、和字句   ,

   第十四章 論悔改和改正  ,

   第十五章 論信徒實在得稱為義 ,

   第十六章 論信仰和善行,它們的賞賜和人的功德  ,

   第十七章 論上帝的大公、神聖教會、和教會惟一的頭 ,

   第十八章 論教會的牧師,及其按立和職分 ,

   第十九章 論基督教會的聖禮  ,

   第二十章 論聖洗  ,

   第二十一章 論主的聖餐  ,

   第二十二章 論教會的集會  ,

   第二十三章 論教會的祈禱、歌詩、和祈禱的時辰 ,

   第二十四章 論節期、禁食、和肉類的選擇  ,

   第二十五章 論教導,與病人慰問  ,

   第二十六章 論信徒的埋葬,對死者的關懷、煉獄、和魂魄顯現 ,

   第二十七章 論禮儀、和可有可無之事  ,

   第二十八章 論教會的產業及其正當的使用  ,

   第二十九章 論獨身、婚姻、和經濟    ,

   第三十章 論官長 , 結  論  ,

結  論

 我們祈求最慈悲的天父上帝,因我們的獨一救主耶穌基督,賜福給執政掌權的,和我們,以及祂的全體子民;願頌讚,榮耀,和感謝歸給祂,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2022年4月18日 星期一

時代論神學(Dispensational Theology)

 

被指作新約「時代」一詞的,是希臘文的oikonomia,共用過二十次之多,都是指一家之內的管理、控制、服事、計畫等等。從上帝的方面看,那是指上帝對這世界(是祂的「家」)的計畫和時候(弗一10,三2;西一25);從人方面看,則是指他的受託和責任。

【發展歷史】

早期教父有論到上帝對世界的計畫。特土良為反對黑摩格林對物界的了解,而指出上帝對世界百物不同層次的關係(Adversus Hermogenem 7.3; 4.1; 33; 34)。

但成為神學界一個獨立題目來討論的,最早始於十八世紀的作家,如柏累(P. Poriet)、愛德華滋(J. Edwards)及華滋(I. Watts, 1674-1748)。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達祕(Darby)把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變成解經和講道的主題模式。司可福(Cyrus Ingerson Scofield, 1843-1921)更透過《司可福聖經》(Scofield Reference Bible,1909第一版),把時代論與聖經本身結合起來。使時代論成一神學體系的,是美國達拉斯神學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創辦人、院長兼神學教授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 1871-1952)的功勞。

今天華人教會不少是相信時代論的,這種現象除了透過達祕的弟兄會宣教士,《司可福聖經》及函授課程、書刊,及司可福成立的「中美洲宣教差會」(Central America Mission)推動下,最主要的助力還是由於歷年不少華人教牧是在達拉斯神學院受訓,特別是早期較具影響力的華約翰(J.F. Walvoord),及潘特哥斯(J. Dwight Pentecost)的門下,他們學成後,不少在華人神學院擔任教書或華人教會牧會工作;時代論就這樣傳揚在華人教會。

【教義】

1. 時代論者認為,上帝對世界有一完整的計畫,按部就班地實現在不同的時代中。上帝的計畫不會受挫,且已經顯明在聖經中。因此時代論最大的特色,就是要給聖經事件劃分所屬的時代(或把世界歷史斬成不同的段落),然後又按他們界定的時代目標與意義,來解釋聖經,雖然他們對怎樣界定沒有一致的意見。

2. 他們不僅認為上帝對每一時代有不同的計畫,成就此計畫的方法不一樣,連把這一切啟示出來的途徑也是不同的;另一方面,因為上帝在每一時代有不同的目標要成就,人要明白上帝的計畫和旨意,就一定要知道上帝為不同時代定下的目標和成就的方法,好能配合上去;這就是解釋聖經的正確目標與途徑。

3. 時代論者對時代的劃分,可分簡與繁兩套:

簡單的是把人類歷史分成三大時代︰即過去的律法時代(如︰弗三5;西一26)、現在的恩典時代(如︰羅十二2;加一4),和將來的國度或天國時代(如︰弗二7;來六5)。這個簡法劃分,對他們解釋歷史與天國,有極重要的關係,下面再加以討論。

較繁的也是較普遍的版本,是把自有人類歷史以來,到耶穌再來建立新天新地為止,共分作七大時代︰

1.無罪時代──從亞當到墮落前;

2.良知時代──從亞當到挪亞;

3.人治時代──從挪亞到亞伯拉罕蒙召;

4.應許時代──從亞伯拉罕蒙召到西乃山頒下律法;

5.律法時代──從西乃山到加略山;

6.恩典時代──從耶穌的死到祂的再來;

7.國度時代──從基督再來,七年大災難,到新天新地降臨的時候。

整個時代的劃分最重要的關鍵是︰這個恩典時代在什麼時候完結,好引入基督再來的新時代。這是時代論者最關心的地方。

4. 時代論者最關心的,是分辨時代的先兆,好指出基督再來,結束歷史、開展國度的訊號。前面說時代論對歷史的分法,有簡繁兩套,而繁者是把歷史分作七時代。他們的主力是放在最後兩個時代︰恩典時代與國度時代。

恩典時代是過渡性的,也是隨時會完結,展開永恆的國度時代。他們的責任就是向人指出基督再臨前的先兆,表明過渡時代將要過去,應把握時機悔改歸上帝。

聖經指出國度降臨之前,必有獸、假先知和敵基督出現。在過去一百年,每當地上有殘暴的獨裁者出現,他們就運用複雜的數學,來指出此人即啟示錄預言的獸,其代數數值正是「666」;希特勒、墨索里尼是兩個較出名的例子。獸既出現,表明基督立刻就要再來。當然,「代表」獸的人物過去了,基督還沒有來,他們更把注意力改投在較模糊的「末世先兆」的臆測上(下列二書是個中佼佼者︰何凌西著,《曲終人散》;約翰.華爾窩著,《哈米吉多頓大戰》)。此類書籍極受歡迎,部分原因是作者把許多深為人識的現代人物、事件、發展和趨勢,賦與主再來的密碼,給人一種疑幻疑真的感覺。

【批判】

通常時代論者都是比較認真的基督徒,他們勤讀聖經,關心上帝的國度,也熱切遵行大使命。在歷史上曾推動讀聖經運動、宣教運動、擴堂建堂的行動,和推廣平信徒神學訓練;這些對教會正面的貢獻,是值得稱讚的。

作為一神學體系,它的弱點也不能忽視:

1. 歷史觀

時代論的歷史觀有它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簡單易明,井然有序,段落分明。也就是因為時代論者把歷史斬成一段段,並且把許多歷史事件配上去解釋或對証,這就是被批判的地方,好像上帝就會按照這個歷史分段,一成不變地執行衪的計劃。時代論的解經,的確給那些受世界局勢飽受驚嚇的人,提供一套合用的釋經模式,以致人能藉著它渾忘現世種種驚嚇,寄情來世的安慰。

不過,這樣的思想,為教會造就了許多“預言家”(像先知一樣),喜歡把聖經中許多提及未世的經文配上當今世界的政治局勢、國家、人物,並給與解釋。這吸引了許多人。不過令人感覺不安的是,教會中出現了太多的“預言家”,許多世界局勢和人物都改變了,但是聽眾卻沒有時間去評估這些不能實現或過時的預言,因為新的預言和解經又在出現並吸引信徒去聽。

2. 解釋系統

對大多數人來說,信仰就是一種解釋系統,共有兩種。第一種是透過解釋,昨日不愉快的經驗,可以變成明日的希望,叫人能忍受和超越今日種種焦慮。第二種是基於基督教獨特的創造神學,肯定世界的種種,包括其上的善與惡,並因為上帝的主權、祂對歷史的掌握,和呼召人與祂同工,故此敢於與上帝一起介入世界,一起奮鬥。時代論的解釋系統,明顯是屬第一種。

最近以色列國的興旺,中東回教勢力的興起,加上阿富罕和伊拉克被美國攻佔,中國的興起等世界局勢,時代論者再把60年代的模式搬出來,它對聖經、歷史,以至社會事件的解釋,都是不大要求人有什麼代價,就可以再度把破裂的信仰系統(惡人當道,義人遭殃)再度建立起來,使沒有意義的變得「有意義」,故此自然就受歡迎了。

換句話說,每個人生困局皆有完滿的解答,每個現實的難題,皆可在「上帝的計畫」內找到它的位置。基督徒一切的問題,皆出在不認識上帝奧妙的旨意,認識了就不再有困難;因此解決困難之道,不在乎掙扎,也不在乎做什麼,只在乎認識。這樣的解釋系統,必造成一個抽離、退縮的基督徒。

 

信條的名稱與意義

  原始教會宣認信仰,在東方有「真理標準」(Kanon tes aletheias),因其是基督教與異教及異端之間的試金石和真理的標準;在西方有「信仰標準」(regula fidei),因其是教會公認為合乎使徒的教訓,是應由基督徒信奉的標準。但「表記」(Symbolum)乃是最通用的名稱,因其是基督徒由於內心信仰相同,而在靈裡彼此聯繫的外在表記,互相認識的表記,以及基督徒與異端派分野的表記;教父居普良(Cyprian,200?-258)和亞他那修(Athanasius,296?-373)便用這名稱。

  這種信仰宣認在原始教會中散而無紀。雖然教會彼此間的基要信仰相同,但是尚無由全教公議而規定的固定方式,名稱為「信經」(creed)的。信仰的宣認發展為「信經」,乃是三二五年大公教會第一次會議,即尼西亞會議以後的事。「信經」一名原出拉丁文「我信」(credo),意即基督徒對教會所認可的最基本福音的摘要,宣稱承認相信。換句話說,信經乃是大公教會全體或其代表,將聖經中為個人得救所必需,為教會所不可或缺的信仰加以摘要,而規定為大家宣認並信守的條文。

  大公教會在九世紀第一次呈現然分裂的現象,至於在十一世紀斷然分裂為希臘教會,和拉丁或羅馬教會;而從羅馬教會自一五一七年改教以來,又分出復原教會及其各宗各派。各教會各宗派都有宣認信仰的條文,而都是由我們用「信條」(confession of faith)一名稱呼之。

 

 

天主教之歷史傳統

 

[使徒的見證和傳統]

神聖啟示的亮光和實行乃是不斷的進步的,一個愛主、尋求主的基督徒,一面須根據並照著上帝純正的啟示,不能有任何的偏差,逾越範圍,也不能把聖經之外的其他事物帶進,以混淆上帝的道。另一面在神聖的啟示上,不能墨守成規,必須神聖啟示到那裏,真理的實行也就到那裏。

從使徒時代到第二世紀末了,當時聖經只有舊約,新約啟示雖已完成,但由於尚未被確立,各教會中所用以鑑定真理的準則,只有一些福音書和不全的使徒書信。異端同時攙進教會中,如智慧派,其隨意的曲解聖經,並稱獲得使徒傳授的祕密傳統。教會中的衛道之士如教父們、護教士、辯士等,以「使徒的見證」對付這些異端。這「使徒的見證」被認為是使徒們從耶穌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原始信息,牠們被稱為「口述的傳統」。這是由使徒傳給教會,再傳至第二代的傳承者,在教會中代代相傳,牠和新約成文的文字不同。

愛任紐(Irenaeus,135~200)將這些口述傳統稱為「活的傳統」(the church’s living tradition),當其實際被運用時,便稱為「真理的準則」(canon of truth)。

特土良(Tertullian, 160~225)稱之為「信仰的標準」(the rule of faith)。

辯士們認為這些傳統和聖經相合一致,因教會乃使徒所建立,而這些傳統的聯繫從未間斷。這些口述的傳統、活的傳統在當時被認為比成文的聖經更為有效,因異端者也運用聖經,只是他們隨意曲解。

天主教保存了這些使徒的見證和許多不成文的傳統,甚至予以進一步發展。事實上,這些傳統當時對付異端或許有效用,因新約聖經尚未被確認齊全。但是當聖經全部啟示被確立後,這些傳統便該停止其流傳,因其並無正確的新約明文啟示,其準確性可疑,所帶給教會的錯誤偏差,甚而迷信之實行是難以彌補的。如伊格那丟(Ignatius),他是當時異端的有力抵擋者,他也是歷史上首位主張「化質說」的,他以此對付當時盛傳的「幻影說」,相當成功,能堵人口,但這成為天主教以後化質說之先河。居普良(Cyprian)對聖餐也主張「化質說」,這亦使以後的天主教會視為根據。

第四世紀,智慧派的威脅消失,傳統的應用並未消失;反之,其應用更為廣泛。「傳統」一辭不僅指著使徒們口述所傳給教會的教訓,更廣泛的包括了教會中不成文的教訓和生活禮儀。天主教的崇拜儀式得自此者甚多。天主教從第五世紀開始,便逐漸產生了聖餐、聖徒、聖物、聖禮、聖像、聖母、聖德、聖職、告解等教會生活禮儀,和缺少聖經根據之不成文教訓的「傳統」。聖餐即「化質說」的神學。「彌撒」二字開始被採用。在崇拜時,去世聖徒的名字被人呼喚,請他們為人代求。聖徒的遺物被視為聖,因牠們與聖徒相近,甚至附有避邪的功效。

聖禮被分為七個:洗禮、堅振禮、聖餐禮、告解禮、臨終膏油禮、授職禮、婚禮。這些聖禮被認為是耶穌所設立,為新律法的聖禮。一些聖徒被立為像,甚至基督、馬利亞、彼得等,供人奉拜。馬利亞死後被提到天上之說,此時被奉為真事;人轉向馬利亞(而不是向基督)祈禱,向馬利亞祈求祝福。聖徒的功德此時開始漸為普遍,甚至超過救恩的觀念。聖徒的普遍祭司職分為聖品制度取代,只有聖職人員方可施行聖禮。人向神父而不向上帝認罪的告解逐漸通行。以上這些乃「傳統」被轉為不成文之教訓和禮儀的生活,並被進一步發展所產生的結果。

[公認的信經]

初期教會為對付異端,陳明信仰,立定了正確的信規,使之成為當時通用及共守的信條和準則,如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這些信經扼要條文被認為是使徒教義的結晶。牠能彀反擊異端,澄清正統信仰的立場,顯明教會信仰權威,核對寓意釋經的範圍。天主教自然的承襲這些信經,作為信仰準則的一部分。然而信經並不完全,信經並不能涵蓋真理的全部,其豐富當然不能和聖經相比。天主教會承襲傳統,並接受信經為其準則之一部分,明顯的受到第四世紀以來,教會中信經逐漸通行的影響。

[大公會議]

第四世紀開始,大公會議漸趨權威。當教會意見分歧,看法不同時,這些會議被認為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如:

三二五年的尼西亞會議,確立了基督與父「同質」的原則,會議並訂「亞流派」(Arianism)為異端。

在三八一年康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二次會議,宣稱「亞波里拿留派」(Apollinarianism)為異端,並確定基督與父同質的共識。

四三一年的以弗所會議,定「涅斯多留派」(Nestorianism)為異端。

四五一年的迦克墩會議確定了迦克墩信經,宣佈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一個位格的真理。判定「歐迪奇派」(Eutychianism)為異端。

這些早期的大公會議,解決了一些神學上真理的爭論。天主教的傳統受這些大公會議的影響,並接受在這些會議以後所舉行的普世會議。早期的會議解決了神學上關於三一上帝的爭論,關於基督位格的爭論等,存有非凡的價值。天主教在以後所召開的普世會議,在教皇無上的權威及政、教合一的制度下,其重要性自不能與這些早期的大公會議相題並論。

[主教地位的高舉]

使徒後的教父們,為對付異端,特別強調教會領導地位的重要。如:

伊格那丟教導人,監督高於長老,這監督就是以後的「主教」,他寫給士每拿教會的信,題到監督(主教)與長老是兩種不同的職位,這是天主教以後聖品階級制度的起因。他也是首位引用「大公教會」(Catholic Church)一辭者。大公即普世(universal)。他一再強調教會的普世性、惟一性與合一性。監督是教會的代表,成了教會合一的有形中心。

愛任紐也強調監督職的重要,他認為他們乃是承繼眾使徒的。

到了居普良時,更說到「監督在教會中,教會在監督裏,只有一位上帝、一位基督、一個教會、一個座位(即主教的座位)」。「如果人沒有以教會為他的母親,就不可能以上帝為他的父親。」「雖然主教不是教會,教會不是主教,但如果人不與主教在一起,他也不在教會裏。」

這些對主教的強調,當時固然是為對付異端,但卻種下以後天主教以羅馬的主教──教皇為首的主教制度。從二、三世紀末期,主教的權力越來越極權,教會的組織越來越富管轄性。教會漸趨「大公教會化」。到五世紀中期之後,又適逢蠻族入侵,教皇制度勢力越來越擴張,整個西方教會更為「羅馬天主教化」。

[經院哲學的影響]

從五九○年大貴格利就任教皇,到一五一七年路德的改教運動,教會歷史上稱為中古教會時期。此時期因為回教勢力的興起,教會受了不少打擊。

一○五四年東、西方教會,因著「和子」之爭而分裂。在此階段,天主教為恢復被回教所佔領的聖地,發動了十字軍東征。十字軍東征無甚成果,但卻從回教世界帶回許多影響,其中包括希臘哲學,使得亞里士多德派哲學(Aristote-lianism)重現影響,並促成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的發展。中古世紀的經院哲學對天主教神學的影響非同小可,有名的經院哲學學者如:

安瑟倫(Anselm),被稱為「經院哲學之父」、「奧古斯丁第二」。他主張:「信仰追求理解,相信是明白的途徑。」

阿奎那(Thomas Aquinas)被稱為「天使博士」,是中世紀道明會神學家最傑出的代表,其亦為中古時代最出名之神學家。

經院哲學以理智證明信仰,其主要神學為:

一、以聖經為絕對惟一可靠之上帝的啟示。

二、聖經解釋須根據傳統,即與教皇意見、信經及教父著作相合。

三、亞里士多德哲學與柏拉圖之哲學(Platonism)比教父權威高一等。

四、偏重律法主義多於恩典,注意功德、善行多於白白救恩。

經院哲學在十二世紀末到十三世紀 達到顛峰。十四世紀開始,經院哲學有惟名論(Nominalism)與實化論(Realism)之爭。

惟名論者認為:在各個物體思想的存在之外,許多觀念並不真實。所以人要藉研究與用理智,方能求得真理。

實化論者認為在各個物體之外,有許多真實的觀念存在。

天主教受實化論的影響,對聖禮教義更為堅固。而阿奎那的「藉聖禮得恩典論」,使信徒更為天主教會所控制。

經院哲學對於教理之陳述,乃是藉著教皇制定教會的教義和律例,並將這些律例加以組織、系統化,以符合教皇的最高權威。此外,經院哲學對中世紀之宗教生活習慣的影響,乃是發展出敬虔的神祕主義。

 

早期的教會觀

 

在居普良與奧古斯丁之前,基督教會很少討論教會的教義,反而是多注重討論三位一體和基督論等問題。當時的認識是「教會」是一個大公教會(catholic church)。是伊格那丟頭一次使用「大公」(catholic)這個字,用來表明合一的觀念。

教會起初皆堅守聖經所說「聖靈只有一個,身體只有一個;一主.一洗、一信。」(弗4:4)

使徒時期的教父們也強調這種合一的思想。伊格那丟藉著聖餐的講解,指出教會是合一的。當時合一的觀念,還表現在下列幾點:

(1)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

(2)符合主耶穌教訓的基督徒守則。

(3)嚴守禁食與禱告,特別是常用主禱文。

(4)遵行信仰的標準。

當時有兩種原因使神學家注重教會的教義:

一. 教會要維持純正的教導:

        他們小心翼翼地堅守教會的教導,也就是說教會的教導必須與使徒的教導一致。那時也把監督視為真理的護衛者。當時每個區都設立一個監督。因為監督的人數多起來,漸漸便有「監督團」。在羅馬,監督團的首領有很大的權力,漸漸變成「教皇」。

二. 教會要維持純潔的生活:

        當時西方教會制訂一些規則,以維持聖潔生活。東方教會更設定教義去實行聖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