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基督先知的職分
基督之先知的職分
在回答「基督如何行先知的職分?」 這問題時的答覆是這樣的︰「基督行先知職分,是用他的話和靈啟示我們上帝拯救我們的旨意。」
聖經裡用先知一詞,是指一個人為另一個說話,尤其是合格有權替上
帝向人說話的人,基督當然就成了最大的先知,優秀的先知。舊約的眾先知,雖然是對人說上帝話的真先知,就這一點而言,不過是基督的預表,他不僅是替上帝說
話,他就是當成上帝而說話的。他們的啟示都是初步而不完整的;而他的則是完整而終極的。他們的信息總要先說「主說」從不以自己的權柄說話,而只以上帝的權
柄說話;但是他卻說,「我對你說,」關於基督在先知中的傑出地位,使徒約翰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希伯來書的作者一開始就這樣寫︰「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
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
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1︰1─3)
無論在舊新約中,基督都被稱為先知。「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摩西這樣說過(申18︰15);在徒3︰22中宣佈這個預言已經由基督應驗了。
基督稱自己是先知,他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太13︰57)又說,「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后天我必須前行;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路13︰33)民眾也認為他是先知︰「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6︰14)
當然,基督是先知,不只是那種狹義的,只預告未來的事件的先知,而是(這一點很重要)廣義的,作為超群的解釋和啟示神真理的人,由他把上帝救贖的信息完全傳遞給人,舊約的先知的確有時是預告未來的事,但這樣的預言比較少,偶然才有,他們的主要工作還是熱心的告誡律法,勸人悔改,也用他們宣告未來的救贖,呼召人相信。
因為基督是來自一切智慧的源頭,他像個有權柄的人教訓人,而不像
個文士。在所有他的教訓中從來沒有一點遲疑不決的地方,從來沒有要去推理或揣測的事,而經常是帶有權威和終極性的味道。只有他才有上帝的原來的知識,只有
他才知道人靈性的真正狀態,以及對這個狀態彌補的方法,所以在他的先知職分上,基督啟示給我們上帝拯救我們的意願。換言之,他把福音宣告給我們,這個宣告
實在是他從舊約時代就開始了的,他派遣聖靈到先知身上,事先預告他的來臨,並對拯救的方法有個初步的啟示。不過在我們以為基督是先知時,主要是想到他道成
肉身以後的啟示,這包括他在地上傳道的一切教訓。不過他作先知的工作並非因他地上的生涯而告終,在他要離開門徒之前,他答應要差遣聖靈來繼續這個工作︰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來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約15︰26─27)「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
基督也經由他的使徒們繼續講話,在預備他們承當迫害和反對上,因為這在他們到全世界傳福音時是必然會遭遇到的,他說,「所以你們當立定心意,不要預先思想怎樣分訴;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路21︰14─15)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保羅說,「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林後5︰20)因
此基督的先知工作還在繼續著;聖靈光照了眾使徒,使他們在作教師時能毫無錯誤,並能著作新約諸書。而且這種無錯誤性又不達到他們私人活動或對別的事的私人
想法上,雖然這無錯性不達到使徒及少數他們近身的同事之外,歷代傳福音的人都還是先知,雖然較次,但仍是真切的替基督發言。他們是他的大使,因此傳福音這
個事立即就成了世上最高級,責任最大的職分。基督的先知工作也經歷各代,由聖靈光照他子民的心,帶領他們瞭解屬靈的真理,不然他們就不會懂了。
而且,由於基督啟示了聖父,又由於聖父是無限的,他的先知工作也是無限的。「這些事,我是用比喻對你們說的︰時候將到,我不再用比喻對你們說,乃要將父明明的告訴你們;」(約16︰25)耶穌在要離開眾門徒之前這樣對他們說;他又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約16︰12)
司特朗博士(Dr.Strong)說得對︰「基督在天上是可以被看見的上帝。我們不會看見一個與基督分開的天父。從無人類或天使看見上帝,『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只有……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他會永遠的表明著他。」 (約1︰18;提前6︰16)
基督履行中保職分時受苦的榮耀
基督在為選民履行中保職分時承受了巨大的苦楚(賽53:1-5)。正如基督向門徒所之處的那樣:「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24:26)
我們可以思念他,如何在上帝之震怒的重壓下,承受律法的咒詛,整個身心遭受上帝向罪人所發出的最可怕的擊打。他「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太 26:38)。他「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可14:23)。「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4)。 他與黑暗權勢爭戰,遭受門徒的不解、誤會、背叛,遭受罪人的嘲笑、辱罵、鞭打,「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 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翦除,是因 我百姓的罪過呢?」(賽53:6-8)。
榮 耀的救主啊,你竟然如此為人的罪受苦!人算什麼呢?你竟然顧念他!世人算什麼呢?你竟然眷顧他!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 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我們能說什麼呢?為了使我們這樣污穢的罪人得救,上帝竟然不愛惜他的獨生子為我們舍了;為了我們的緣故,上帝 的獨生愛子竟然為我們的罪承受各樣的苦楚!若有人在緊急事件中挺身而出,見義勇為,這人就可以稱得上是社會中的英雄;若有人在自然災害中,奮不顧身,捨己 救人,這人也當受到社會的嘉獎;若有人在戰場上義無反顧,為國捐軀,這人就可以稱得上民族的英雄。基督以如此榮耀的身份,甘心樂意地屈尊自己,在十字架上 為罪人捨命,這是世界歷史上最最不可思議,最最可歌可泣的義舉、壯舉!在信徒的眼中,主耶穌基督是何等地榮耀啊!
在福音中所顯明的就是這位被釘十字架的主耶穌基督(加3:1)。他隨是貧窮的,被人藐視,受人迫害,被人責怪,受人謾罵,並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卻是榮耀的救主。他這樣自己降卑,受苦受死有何榮耀呢?對於不信的人而言,這樣的所謂的福音是愚拙的。「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 1:18)。對於不信的人而言,這「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彼前2:8)。但在那信的人而言,卻看為可敬、榮耀和寶貴。「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彼前2:6-7)。即使在基督如此的降卑受苦中,他仍然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4)。 在使徒保羅的講道中,他注重傳講的就是這位受苦的基督:「如果我們的福音矇蔽,就是矇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 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 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3-6)。
弟 兄姊妹,相信大而可畏的上帝是容易的,相信基督榮耀的降臨也是容易的,當時的猶太人就是這樣相信的。但是,如是相信這樣以為降卑的僕人,就是上帝所應許的 彌賽亞,卻需要上帝特別的恩典和光照。當時的猶太人不是不信創造天地的上帝,不是不信上帝所啟示的律法,但他們無法接受這為卑微的拿撒勒人耶穌就是道成肉 身的彌賽亞,因此,保羅一開始傳道的時候,重點就是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徒9:22)。今天,我們仍然需要倚靠上帝的恩典,毫不折扣地 向全世界的人見證「耶穌是基督」,「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不傳講這樣的一位基督,就不是福音,而是自欺欺人的禍音!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基督順服的榮耀
基督為選民執行中保的職分,他道成肉身,「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1)基督順服上帝的律法
基督在執行他中保的職分時,完全順服上帝的律法。「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捲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40:7-8)
(2)基督的順服是為我們
基 督的順服目的並不是為他自己,而是為我們。我們本來應當完全順服上帝的律法,但卻因為犯罪所帶來的肉體的軟弱而不能完全遵行;基督本來不需要遵 行上帝的律法,卻自願順服。正如他來到施洗約翰的面前施洗,其實他並不需要施洗約翰為他施洗,施洗約翰當受他的洗,但他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 樣盡諸般的義」。(太3:15)
(3)基督的順服是完全的
基 督的順服罪完美地體現了上帝在其律法中所顯明的聖潔。歐文指出:「當上帝用手指把十誡刻在石版上的時候,他的聖潔榮耀地顯明出來;當聖靈在十誡 刻在信徒的心版上時,上帝的聖潔更加突出地顯明出來;基督完全遵行了上帝的律法,惟獨在他的聖潔和順服中,上帝的聖潔絕對並完全地以榜樣的形式表明出 來。」
(4)基督的順服經歷了各樣的艱難和抵擋
雖然他並沒有我們心中所存在的那種因為罪的影響而帶來的各種紊亂,但基督在其順服的過程中也經歷了各種各樣的艱難和抵擋。有各樣的軟弱-「他自己 也是被軟弱所困」(來5:2),有各樣的試探-「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來4:15),有各樣的苦難-「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 5:8)。
(5)基督的順服是神奇的
基 督的順服是神奇的。這種神奇性主要是源自源自他的位格。基督是上帝之子,成為人,他是上帝與人在一個位格之中。他本是創造萬有的主,在萬有之上,卻虛己成 為奴僕的樣式,嚴格地遵行各樣的律法。他本身祈禱的對象,卻自己日夜祈禱;他本是天上和所有受造物所崇拜,卻持續不斷地敬拜上帝;他本是天上 地下各家的主人,卻慇勤地從事家中最卑微的職分。他本身人的創造者,人在他的手中不過如窯匠手中的泥土,他卻在他們中間克盡職守。基督如此完成他中保的職 分,確是神秘的,確是榮耀的。
上帝的膏立
在聖經中受膏之後才就職的,只有三個範圍,或者說只有三種職分是在耶和華面前受膏的。第一種就是祭司,祭司受膏才執行祭司的工作。第二種是君王,君王受膏立才可以正式作王。第三種是先知,但是聖經並沒有明文規定先知要如何被膏立,也沒有很清楚的例子被記載再聖經裡面。
基督的職位
引言︰
基督的職位,可以從他降世的身份和任務上找出。他降世為人,被稱為是「末後的亞當」並「第二個人」。他是以人的姿態顯現,因此他的任務乃是擔負神在創造人時,原來囑咐他的任務,即是作先知、祭司、和君王。基督的任務是要成就亞當所失敗的,履行工作之約的責任。
但 基督的任務不止於此。由於亞當的失敗,罪進入了世界。因此,基督不但要以先知的身份傳揚神的旨意,並要使靈性盲目之人重見光明,駁斥並抵擋一切的虛謊。同 樣,他不但要以祭司的身份與神保持團結,並須將自己作為祭物,作贖罪的代價,並為罪人擔當罪的後果。基督之君王任務,不但要以公義治理全地,並要攻擊一切 的不義,保守天國之子民,並製勝魔鬼。
故此,基督擔負雙重的任務;履行人原來的責任,並重建被人因罪而毀壞的天國。我們應當同樣重視基督在這三方面的職務,不可重此輕彼,否則不但會錯解其某一種的職位,而會對三種職位之瞭解,都會有錯失。
一、先知的職位
1.聖經對於先知之概念
先 知的任務是代表神對人宣述他的旨意。舊約時代的先知如摩西,撒母耳和以賽亞,新約時代的使徒如彼得,約翰和保羅,可作標準的實例。先知若要宣示神的旨意, 必須先從神處領受這旨意,否則雖有先知之名,卻無先知之實;口頭上奉神的名說預言,實際上卻只是要取悅於人(代下十八︰4~5,12)。所以先知職位的第一個要素,乃是從神處領受他的旨意。
另一方面,單是領受而沒有托作為傳達之媒介,也不是正式擔負先知的職務;如亞伯拉罕,瑪利亞等,都會領受神特別的啟示,但他們未被召作先知。
摩西不但是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一位領袖,他也是一位先知(申十八︰15,18)。先知的任務是傳達神的旨意,說神要他說的話,作神要他作的事(代下十八︰13;撒上十六︰12~13;徒四︰18~20;十︰27~29);不畏權勢,不怕艱難(撒下十二︰1,15;林後十一︰23~28)。
2.基督履行先知之職務
早在摩西的日子,神已經曉諭以色列民,他要在將來興起一位先知,傳揚他的旨意(申十八︰18;徒三︰22)。約翰福音記載,耶穌來到世上是宣揚天國的福音,報告悅納人的禧年(可一︰14~15;路四︰18~21)。他傳達神的旨意,為真理作見證(約八︰26,28;十二︰49~50;十四︰6)。基督不但自稱是先知;他的聽眾也承認他是一位先知(路四︰24;約四︰19;太七︰28~29)。
基督在升天以後,仍舊著聖靈,差遣門徒行使先知之職務,並引領他們更進深地瞭解神的真理(約十四︰26;十五︰26;十六︰13)。
二、祭司的職位
1.聖經對於祭司的概念
祭司的地位,與先知的地位恰巧相反。祭司的身份是神面前作人的代表。但祭司也是為神所派選的(來五︰4)。他的職務是代替罪人,辦理屬靈之事,如獻奉祭物,替人代求,為他們祝福(來五︰1,3;利一︰5;四︰14~21;民六︰23~27)。
祭司職分之正式建立,是始於摩西的時候。神派選亞倫和他的子孫為以色列民的祭司,世世相傳(出廿八︰1,3;利八︰1),又指定未的支派協助祭司的工作(民三︰6~9)。利未記詳細陳述祭司的責任和獻祭的條例,包括流血的贖罪祭,贖愆祭,燔祭和平安祭等。
此外,祭司並須每天二次奉燒馨香(出卅︰1,9;參利十六︰12~13),象徵向天的祈求。最後,亞倫以大祭司的身份,為神的百姓祝福(利九︰22)。
2.基督履行祭司之職務
(1)基督是大祭司。關於基督擔負祭司之職,在詩篇中已有預述(詩一一O︰4;來五︰6)。希伯來書著者稱基督為「慈悲的大祭司」(二︰17;參三︰1;四︰15),是按照至高神的永遠祭司,麥基洗德的等次而對立的(七︰1),不如亞倫的等次,必須因死亡而時常更換(七︰23~24)。
基督為罪人供獻挽回祭,使他們得救,並與神和好(來二︰17;五︰9;十︰22;林後五︰18,21)。他又以大祭司的身份,進入至聖所,為信徒代求(來六︰20;九︰42;七︰25;約十七︰9,20;羅八︰34),並代他們保存天上的產業(彼前一︰4)。
(2)基督是贖罪祭。基督不但是我們的大祭司,他也是作我們贖罪的祭物。他是神的羔羊,用他自己的寶血,作為祭物獻上,成就了贖罪之工(約一︰29;來九︰12,26;十︰12)。保羅和彼得也見證耶穌贖罪的羔羊(彼前一︰19;林前五︰7)。
3.基督祭司之職的特點
基督之祭司的職分,並他所獻上的祭物,雖是依照舊約時代神所設置之禮儀,然而在品質上卻有幾點顯著的不同。
(1)祭司身份之不同。
第一,亞倫和他的後裔,如常人一般,在世之壽命有限,因此需要代代更換,不能持久。而基督則不受死的威脅和捆綁;他從死裡複活,作永遠的大祭司(來七︰23,25)。
第二,舊約的祭司,雖受委派而被分別為聖,但按本性而言,仍是罪人,因此必須常為他們自己的罪獻祭(來七︰27)。而且大祭司也只能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利十六︰32~34。)但基督乃是神的聖者,本性不沾罪污,故不需為自己贖罪(來七︰26~27)。而且當他成就了贖罪之工後,就直接進入至聖所,永遠存留在至聖所(來八︰1~2;九︰24)。
第三,舊約的大祭司,由於本身是罪人,不能始終正確地引領罪人歸向神,有時反而敵擋神的旨意(可十一︰18;太廿七︰1;參徒四︰6,18;廿三︰2~3)。但基督卻為我們經受各樣的試探,帶領我們到神面前;他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並繼續為我們代求(來二︰10,18;四︰15;七︰25)。
(2)祭物品質之不同。
第一,舊約的祭司,必須天天為罪獻上祭物,象徵罪的繼續存在,及祭物的微弱,因為動物的血並無內在之價值,只具象徵之性質(來七︰27;十︰3,11)。但基督只一次為罪人獻上罪之祭,就能永遠拯救了信他名的人(來十︰10,12,14)。
第二,舊約的祭物只具部分性的象徵效和。某種祭物只是為某類罪孽,如贖罪祭和贖愆祭不同。但基督獻上的祭物,卻是代贖一切的罪污,叫凡信他的人,罪孽完全得到赦免(羅八︰1,3;來十︰14)。
第三,動物被選擇贖罪祭物,完全是被動的,並非AA們自願代人擔罪。AA們不瞭解罪的意義或贖罪的意義。但基督的祭卻是包括被動和主動方面。被動方面是指天父的旨意和罪人的惡行(賽五十三︰7,10;徒二︰23)。然而,基督不似舊約之羊,無知無覺,而是自願為罪人犧牲。世上的愛莫過於朋友代人捨命了(約十︰18;十五︰13;來十︰7,10)。如保羅所說︰「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2)。
三、君王的職位
1.以色列的君王體製
在舊約的以色列君王,是由神直接揀選的。第一任君王掃羅,是先知撒母耳受到神的曉諭而膏封的(撒上九︰15~17;十︰1)。後來因掃羅按自己意志行事,違背神的命令,耶和華又吩咐撒母耳膏封大衛作王(撒上十六︰3,12~13)。
因此,以色列國雖似鄰國,采君主政體,實際上乃是神治政體。君王為耶和華所立,在地上代表神執行王權,按他的旨意治國。神治政體也預言彌賽亞的王權(賽九︰6~7)。
2.基督的王權
基督的王權包括兩方面,即恩典的王權和權柄的王權。前者是指基督統治教會之權,而後者則是指基督統治宇宙之權。
(1)恩典的王權。恩典的王權是屬靈性的,因為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團體,其中的會員也是按屬靈的資格加入的(約三︰5)。耶穌向彼拉多承認,他是王,但解釋說,他的國不似世上的國家和王權(約十八︰36~37)。基督的國不是靠武力之征服或統治,而是用恩典和慈愛來領導(提前五︰1~2;參約六︰15)。故此,恩典之國的特徵是以愛為原則(加五︰21下,22);耶穌的登山寶訓,詳細說明了這特處之運用。
論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保羅用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作比喻,說︰基督是教會之首,愛她如同丈夫愛妻子一般(弗五︰22,25;參啟廿一︰2)。基督並教導門徒,應當彼此相愛,如同他愛他們一般(約十三︰34)。信徒如同一個身體的四肢八體,彼此護衛,和諧運行,漸漸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16;參林前十二︰26~27)。
恩典之王權雖是在耶穌複活以後更為顯著,但是在他複活之前,即已存在了(約一︰49)。他不但藉真理之宣揚,操施王權,也藉著治病等神蹟,證明他的王權(約十八︰37;可一︰42)。
如今基督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繼續執行王權(太十六︰19),並召集信徒,直到教會會員的人數召滿(可四︰26,32;羅十一︰26;太廿四︰31)。
(2)權柄的王權。基督不但是教會之首,他也是宇宙之主。有些解經家誤把世界的權勢,歸諸魔鬼;認為耶穌只是統治光明方面的世界,而魔鬼則統治黑暗方面的世界。原因是聖經稱魔鬼為「這世界的王」(約十四︰30),「鬼王」(可三︰22~23),「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及「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惡魔」(弗六︰12;參路廿二︰53)。聖經也稱屬世的人為「魔鬼的兒女」(約壹三︰10),「悖逆之子」(弗五︰6),及「屬於默認和幽暗的」(貼前五︰5)。
要正確瞭解這些經文,我們應當注意兩件事。第一,魔鬼的權勢是有限度的,不能超越神的旨意。第二,魔鬼的權勢是暫時的,並且漸漸縮小,直到最後被全部消滅。
基督在世傳道時,他不但能治病,也能趕鬼(太九︰33;可五︰2起);並且鬼魔見他而驚懼(可一︰23,27)。耶穌也把趕鬼的權柄,賜與門徒(路九︰1;十︰17),斷言魔鬼的勢力受到約製(路十︰18)。
耶穌的受難,看似他的失敗,實是勝利。所以,在踰越節的前數天,耶穌知道他受難之日已到,卻對門徒說︰「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32;十三︰1)。魔鬼暫時的勝利,卻是他失敗的前奏曲,而十字架的羞恥,則將變為榮耀(比較約十四︰20與十二︰13,32)。
基督的王權,在他複活升天以後,更為顯明。他坐在神的右邊,等候他的仇敵完全之屈服(詩二︰7,9;一一O︰1;徒五︰31;來十︰12~13)。他的權柄「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今世的,來世的」權能(弗一︰21)。最後,他要毀滅魔鬼一切的權勢,普遍建立天國;然後將國度交與天父神(林前十五︰24~26)。
四、基督三重職位之關係
如 前所述,基督的職位包括三種。這種分類法,正式起源於加爾文所著的「基督教要義」,其目的是要分析基督在各方面的任務。但這種分類法並非是要把基督的任 務,硬性分成三種獨立的職位,因為基督的任務連繫於他的身份或位格,三種職司都是以彌賽亞的身份而執行的。他的位格既不能分裂為三部分,他的職司當然也不 能被硬性瓜分為三。
我們必須注意,基督的三種職司,常常是重疊的。他有時同時執行先知和祭司之職(路十三︰10~13);有時同時實行君王和祭司之職(可一︰34);更有時三種職司在同一場合中顯明(太十︰7~8)。
舊約的君王,先知和祭司一般是劃分清楚的。如摩西主要的任務是先知,亞倫的主要任務是祭司,大衛的主要任務是國君。雖然,在特殊情形下,他們也擔負其它的任務(出四︰15~16;詩一一O︰2~4)。基督卻是將這三種職司集合於一身,構成一個中心任務。故此,若稱基督擁有三種職司,還不如稱他擁有三重職司,比較妥善。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八章 論中保基督
一、神按他永遠的旨意,選定他的獨生子主耶穌,作神人之間的中保;為先知、祭司、 和 君主,教會的元首和救主,承受萬有的,審判世界的,神從永遠就將百姓賜給他為後裔,而且到了時候,藉著他得贖、蒙召、稱義,成聖並得榮。
二、神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既是惟一永遠的神,與父同質同等,及至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人性,連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質,和共有的軟弱於已身,只 是無罪;他藉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胎中用她的本質成孕。所以完整無缺,而又是相異的二性,即神性與人性,毫無轉化,合成或混合,不可分地結合於一 位格之內。這位就是真神真人,卻是一位基督,神人間的惟一中保。
三、主耶穌既如此在人性與神性上聯結,就受無限量之聖靈的潔淨與恩膏;既在他裡面有智慧和知識的一切寶藏,父就喜歡叫一切的豐富住在他裡面。其目的乃是 藉著他的聖潔、無惡、無玷污,並所充滿的恩典和真理,使他得以全備,以便執行中保和保證人的職分。這職分並不是他自己取來的,乃是蒙父召而任此職,父把一 切的權柄和審判交在他手中,並且命令執行之。
四、主耶穌極其樂意擔任這職分;為了執行這職分,所以他生在律法之下,而且完全成就了律法,在他的靈魂裡直接忍受了最大的痛苦,在他的身體中受了極疼痛 的苦楚,被釘而死;被埋葬,暫處於死權之下,但未見朽壞。第三天他帶著受苦時的同一身體從死裡復活;又帶身體升人高天,坐在他父的右邊,為我們代求;並要 在世界的末了,再來審判世人和天使。
五、主耶穌憑他完全的順服並犧牲自己,藉永遠的靈一次獻給神,來完全滿足他父的公義;為父所賜給他的人非但獲得和好,也獲得天國永遠的基業。
六、救贖之工雖未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實際完成,但救贖的實力、效果與利益,卻從世界之初藉著那些應許、預表,與祭物繼續傳給歷代神所揀選的人:在這些應許、預表和祭物中,他被顯明為擊破蛇頭的女人後裔,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是昨日、今日、以後永在的基督。
七、基督按著他的神人二性,來執行他為中保的工作;藉每一性作其固有的事,但有時在聖經中,由於基督位格的一致性,所以地位格中的此一性固有的事,也歸屬於彼一性。
八、基督對那些得蒙救贖的人,就確實地、有效地將這救贖應用在他們身上並傳達給他們:為他們代求,藉聖道將救恩的奧秘啟示給他們;藉著他的靈有效地勸勉 他們相信而順服;藉著他的道和他的靈來管理他們的心;藉著他的全能全智,來勝過他們的一切仇敵,而且所用的方式與他奇妙莫測的旨意相合。
<心得>
感謝上帝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豐盛之救恩。
基督徒也有三重職分的功用
祂是君王,祂是祭司,祂是先知。在君王與祭司兩職中間,他籌定了和平。他是和平之君,他是永在的父,他是策士,他是奇妙的上帝。因為他是祭司,所以我們贖罪祭已經定了,我們的罪赦免了。因為他是先知,我們明白道,我們的理 性歸回上帝。因為他是君王,我們的生命在他的國度裡,他管治我們、引導我們,有一天,我們也要與他一同作王。
基督三重職分之關係
基督三重職分的定義
耶穌基督是君王嗎?是!是祭司嗎?是!是先知嗎?是!聖經怎樣講解關於這樣的事情?我們應該先把這三個字的定義搞清楚。
基督身兼三職
這位基督是誰呢?聖經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有特殊的三個身份。他所有被記錄下來的稱號共有兩百六十多個:他是「大衛的子孫」,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 「那一個種子」,是「大衛裡面的那個苗」,是「嫩枝」,是「拿撒勒人」,是「上帝的兒子」,是「萬王之王」…等等。在這兩百六十多個名稱中,有三個職分是很特殊的 :第一,耶穌基督是「君王」﹔第二,耶穌基督是「先知」﹔第三,耶穌基督是「祭司」。君王、先知與祭司這三個職分都在他一個人的身上,這是可能的嗎?
基督的職分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基督的職分
自從加爾文以來,我們習慣上就總是稱中保的職分有三。神所創造的人,生來就 具有先知、祭司與君王的三種功能,因此人也賦有知識與領悟力,有公義與聖潔,有權治理下等的受造之物。可是罪的來臨卻影響到整個人,使他不能合宜地發揮神 所賦予的功能,因之他也不能完成先知、祭司與君王之職。人因罪的緣故而會犯錯,受迷惑,又有了不義,道德也受了玷污,更有了死亡與悲苦。基督臨世完成人的 職分,因他是最理想、最完全的人,他也使人回複到人類原始的光景,即完成先知、祭司與君王之職。有些人只承認基督職分之一,如理性主義者只承認基督為先 知;神秘主義者只承認基督為祭司;千禧年派人士只承認基督為君王。而近代自由派神學則完全否認基督的職分,因為自由派神學只認為基督是一位理想的人,因此 只稱他為長兄,或是一位幫助者,並不喜歡承認他真有以上所提的三職分。
一、先知的職分
舊約預言基督降世要為先知(申18︰15);這節經文在新約中被直接用來指向耶穌基督(徒3︰22、23)。而他也稱自己為先知(路13︰33)。不但如此,他也特別提到他自己將父神的信息傳給世人(約8︰26─28,12︰49─50,14︰10、24,15︰15,17︰8、20),也預指將臨之事(太24︰3─35;路19︰41─44),因之他的話極有權柄(太7︰29)。從以上各點看來,無疑地,人們都承認他就是那位先知(太21︰11、46;路7︰16,24︰19;約3︰2,4︰19,6︰14,7︰40,9︰17)。
1、聖經中的先知觀
論到先知職分最主要的兩節經文就是,出7︰1與申18︰18,都表示先知的職分有兩方面︰一是接受性的,一是傳授性的。先知要先在異夢、異象中領受啟示,或直接領受神的話,然后再將所領受的,藉著言語或行動傳給百姓(民12︰6─8;賽6章;耶1︰4─10;結3︰1─4、17)。 先知職分中的接受性較為重要,因為他必須先有領受,然后才能傳授;然而傳授性也是極為重要的,因為人若只領受啟示,並不一定是先知。先知的本分乃是要將神 的旨意顯示給人,以道德與屬靈的原則來注解律法,要斥責罪的行為,要呼召百姓來遵守律法,要引人注意到神對于將成之事的榮耀應許。
2、基督完成先知職分的方式
基督的先知職分並不限于他在世時所作成的聖工。舊約時代他藉著耶和華使者的身分,以及先知們的工作,完成了他先知的職分(彼前1︰11,3︰18─20)。在世時,他藉著神跡奇事,又藉著他的教訓,完成了他先知的職分。而他升天之后也並沒有停止他先知的工作,乃是藉著聖靈的運行,以及使徒們的教訓,繼續他先知之職(約14︰26,16︰12─14;徒1︰1),並且至今仍藉著傳揚真道的工作,信徒得聖靈的光照,來完成他先知之職。甚至現在他雖坐在父神的右邊,也仍不斷地作他大先知的工作。
3、現代對于基督先知聖工的看法
如果近代自由派神學愿意承認任何基督職分的話,他們只肯承認基督所成的先知工作。現代派認為基督的特長,主要乃是一位人類的師尊。相信基督不過是接受他的教訓,領受他的指導。由于他的言教,以及他的榜樣,他帶領他的隨從者,登達道德與靈性生活的高峰。
二、祭司的職分
舊約不但預言,同時也預表了要來之救贖主的祭司職分。舊約聖經曾清楚提到這事(詩110︰4;亞6︰13)。賽五十三章中我們看到耶和華仆人的首要職分乃是祭司。更有甚者,舊約裡面的祭司,尤其是大祭司,就是彌賽亞祭司職分的預表。新約裡面雖只有一本書,即希伯來書,稱他為祭司,可是內中卻是反複地稱他為祭司(3︰1,4︰14,5︰5,6︰20,7︰26,8︰1),而新約其他各書則是時常引証他祭司之聖工(可10︰45;約1︰29;羅3︰24、25;林前5︰7;弗5︰2;約壹2︰2,4︰10;彼前2︰24,3︰18)
1、聖經中的祭司觀
聖經清楚明顯地將先知與祭司不同之點分別出來。先知乃是由神親自設立的代 表,主要是百姓的宗教教師。祭司卻是人在神面前的代表。他有特權來到神的面前,並代表百姓向神獻祭祈求。舊約的祭司也可以被稱為教師,但他們的教訓與先知 的教訓有別。先知特別重視道德與屬靈的本分、責任和權利;祭司卻是重視儀節律例,注重人必須藉著祭司才能來到神的面前。祭司的特性在來五章1節中敘述得很清楚,祭司是︰(1)從人間選出,作為他們的代表;(2)由神所設立;(3)替人辦理屬神的事,即宗教方面的職務;(4)獻上禮物與贖罪祭。此外他還要為百姓代禱。
2、基督祭祀之聖工
(1)基督祭祀之工的性質
基督聖工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為眾人獻上贖罪祭。然而基督與舊約祭司不同之 處,乃在于他不但是大祭司,而且也是被獻上的贖罪羔羊。換句話說,耶穌基督所獻的祭,乃是將他自己當作祭物獻上;所以他乃是將自己的生命為罪人的緣故而放 在祭壇上。不但如此,基督的祭還包括了舊約眾祭所含的一切主要特質。基督的祭祀是贖罪祭,也是贖愆祭;是全心向神所獻的燔祭,也是使罪人能與神發生交通的 平安祭。如此看來,基督的祭祀實有各種不同的性質與功效。
(2)基督祭祀之聖工早在舊約中就已預表
舊約中的祭禮有屬靈及預表的意義,它們都是預言性的,並預表基督的祭祀。逾越節的羊羔是預表基督。約翰福音一章29節似乎就是指這個羊羔。不但如此,基督也被稱為逾越節的羔羊(林前5︰7)。新約中有許多處經文都明顯地指出︰舊約中的各祭祀,都預表著基督及其工作(西2︰17;來9︰23、24,10︰1,13︰11─12)。此外,聖經中還有多次提到耶穌基督怎樣為罪人完成了贖罪之工,正如舊約中的祭祀,乃是為帶羊羔牛犢來獻祭之人成就了贖罪的效用(林后5︰21;加3︰13;約壹1︰7)。
(3)基督祭祀之工的聖經明証
基督的大祭司之工在希伯來書中表明得最清楚;在本書中這位中保是我們真正永遠的大祭司,為神所設立,取了我們的地位,將自己獻上,並為我們成就真正完全的救贖(來5︰1─10,7︰1─28,9︰11─15、24─28,10︰11─14、19─22,12︰24)。希伯來書雖是惟一稱基督為大祭司的一部書,但其他如保羅書信也很顯然地指出他作祭司的聖工(羅3︰24、25,5︰6─8;林前5︰7;弗5︰2)。在約翰的著述以及彼得前書中也同樣提到基督的祭祀之工(約1︰29,3︰14、15;約壹2︰2,4︰10;彼前2︰34,3︰18)。
3、基督代求之工
基督為大祭司的聖工不但包括他為他百姓獻祭,而且也包括他代求之工。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6節聖靈被稱為“保惠師”(parakletos)。在約翰壹書二章1節很明顯地稱基督為“中保”(代求者,原文與保惠師同字)。這個名字的意義乃是指一位辯護者,我們可以向他求助;並且他也為別人的緣故而求告。基督即我們信徒的辯護者,他在神面前為我們代求,抵擋撒但(亞3︰1;來7︰25;約壹2︰1;啟12︰10)。
(1)基督代求之工的性質
基督代求之工是基于他的代贖之工;所以也就是他祭司之工的延續完成。此聖工的性質有聖經明証(羅8︰24,7︰25,9︰24)。 基督的代求之工不單只是為代禱,也包括其他許多方面的工作。基督既是代求者,他就不斷向神獻上祭祀,因此為他的百姓取得了祝福;他也按著他們的需要,將各 種屬天的福祉帶給他們,他也為我們抵擋一切出于撒但、出于律法、出于良心而來的控告;他也為我們從神那裡取得了赦免之恩;他又向神獻上敬拜與事奉,因他自 己的義而蒙神悅納。
(2)他代求的功效無盡
基督為一切他所救贖的人代求,而且只為這些人祈求。這就暗示了救贖之工的有限性,正如以下經文所暗指的︰羅8︰29,參看羅8︰33、34與來7︰25。不但如此,約翰福音十七章9節也明明地這樣說。然而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基督不但只為信徒代求,他也為一切蒙揀選的人代求,不論他們是否已經相信,或尚未相信(約17︰20)。更有甚者,他在神面前被認可作我們的代求者,因此能提出合法的要求。當他向父求告時,乃是按著應有的權利,故他為我們所獻的代求也一定蒙父神應允。由于他的贖罪之工,他的代求之工就一定有效!
三、君王的職分
基督既是神的兒子,他就當然分享了父神主宰一切受造之物的大權。他君王之權是由于他的神性,是他原有的職權。然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他為中保時的君王職分,乃是由神封給他的。他的君王職分有兩部分︰一是他對教會的屬靈主權;一是他對宇宙的主權。
1、基督為靈界之君王
聖經多處提到這個君王之職(詩2︰6,45︰6、7;參來1︰8、9;詩132︰11;賽9︰6、7;彌5︰2;亞6︰13;路1︰33,19︰27、38;約18︰36、37;徒2︰30─36)。
(1)此君王職分的性質
基督屬靈的王權乃是指他作百姓及教會之主並治理他們而言。這個權柄被稱為屬 靈的,是因為它與靈界有關,是建立在聖徒的心中,以及他們的生活中,並涉及罪人得救的屬靈目的,且是以屬靈方式,即聖靈與聖道來治理。而這個治理之權乃是 在教會的組織、聚集、保護與完全上彰顯出來。聖經有時稱基督為教會之“頭”,也即表明他君王之權(林前11︰3;弗1︰20─22,5︰23)。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所以他能用組織的與屬靈的方式來治理。
(2)君王治權的范圍
基督的屬靈國度,與新約中所稱的天國與神國是同一境域。這個國度首先是神在 基督裡藉著重生之工,在人心中建立起來的,也因此我們才會接納此國度。其次我們也看到,惟有在這些人的心中,神在基督裡的治權才得以伸展開,這是神的靈所 創設的一個屬靈的境域,是由一切屬靈的人所組成的。最后,這也是一種新的狀況,由于神國度的原則而得以形成;而這個新的狀況往往更超過任何屬世的范圍。在 這個國度中的公民,與普世無形教會中的信徒的范圍一樣廣大。然而此國度的權勢與行事的范圍,卻遠超教會的范圍,且其目的在管理生活中所表顯的一切。有形的 教會乃是國度最重要也是唯一藉神所創立的外部組織。有時聖經中所提的“神國”實際上就等于“有形的教會”(太8︰12,13︰24─30、47─50)。
基督屬靈的國度,不但目前已存在,而且還要延續到永久。一方面基督的國度目前在信徒的心中,在他們的生活中,不斷地發出屬靈的力量,而且所影響的范圍也不斷地擴展(太12︰28;路17︰21;西1︰13)。從另一方面來看,基督的國度也是人類未來的盼望,必須等到基督耶穌再臨時才得以成全在地上。聖經中論到有關基督之國未來必要實現的事實要較前者更為顯著(太7︰21,19︰23;路22︰29;林前6︰9,15︰50;加5︰21;弗5︰5;提后4︰18;彼后1︰11)。但在本質上,未來的國度卻與目前的完全一樣,都是在于人心中建立並接受神的治理。然而唯有在耶穌基督榮耀地再臨時,建立並接受神的治理才會達于完全,國度隱藏的力量才會顯露出來,基督屬靈的治理也才會在一可見與威嚴的主權下達于極點。
(3)基督屬靈王權的持久性
索西奴派(Socinians)認為基督在升天之后,才成為君王;前千禧年派則認為他將于再臨建立千禧年之后,才坐在他的寶座上為中保。然而事實上他乃是從永世就已被按立為王(箴8︰23;詩2︰6),並且是在人類一墮落之后,就即刻開始執行他君王的大權。而且他是在升天被高舉,坐在神的右邊時,就已正式、公開地獲得了他的寶座。又有些人認為,他的君權將在他再臨時結束,可是聖經卻明明地教訓說︰他的王權將存到永遠(詩45︰6,72︰17,89︰36、37;賽9︰7;但2︰44;撒下7︰13、16;路1︰33;彼后1︰11)。
2、基督為宇宙之君王
耶穌升天之前,曾如此對他的門徒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在弗1︰20─22與林前15︰27也同樣指出這個真理。
(1)此君王職分的性質
這個君王之職,與基督為神兒子的原始君王之職,有所不同,雖然治理的范圍都 是一樣的廣大。這個宇宙的王權乃是為了教會,而被委任于這位中保基督。他既是宇宙之君,就指引個人、社會與國家的命運,為的是要使他們有所成長、漸漸潔 淨,最終還要使那些蒙他寶血所贖的人得以成聖。不但如此,此王權也促使他保護自己的百姓,免受世界的危險,同時也藉著製服並毀滅他所有的仇敵來証明他的 義。
(2)基督為宇宙君王的持久性
當基督被升到父神右邊時,正式地被授予治理宇宙的王權。這是他勞苦而得的報償(詩2︰8、9;太28︰18;弗1︰20─22;腓2︰9─11)。然而這個君權的授予,並不是說在他原有之神子的權柄能力之外,又加上了什么;也並不是增廣他治理的境域。這個授予,只是將此權柄賜給這位“神──人”,因此他的人性現在同樣享有些君權。故世上的政府乃是為著教會的益處而設立。這個君權要一直存在直到完全勝過仇敵的國度(林前15︰24─28)。當最終的目標達成之后,這個王權就要歸還父神。
基督道成肉身實現救恩
道成肉身的狀態
這是一種無罪及無瑕疵的狀態,因為道成肉身並沒有改變神子的本質及特性。聖經數次聲稱祂的一生是無罪的(林後五21;彼前二22;來四15;參:太三14-17;約八46;約壹 二1-2)。祂毋須為自己的罪而死(參:來七26),這事實證明了祂得蒙豁免,不用承襲由亞當而來的原罪,因此祂可以作人的代表和代替人而死,是義的代替了不義的(參:林後五21;羅五16起;加三13;彼前三18)。祂一直是那位神子,因而祂是無瑕疵的,也無法犯罪(參:約五19、30)。在這道成肉身的狀態中,祂不能背逆父神的旨意,正如祂在道成肉身前不能一樣。祂的神性保證了祂會在肉身中達至無罪;倘若祂要像一隻「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那樣死(彼前 一19),這無罪狀態便是一項先決條件。
這是一種經歷試探和道德衝突的 狀態,因為道成肉身是真正的進入人道德生活的狀況之中。雖然祂是上帝,祂本身不可能向試探屈服;但祂也是人,祂須要抵禦試探以致得勝。祂的神性所保證祂的, 並非使祂可免受要祂偏離父神旨意的試探,又並非使祂可以獲得豁免,毋須面對那不斷而陰險的試探在人心靈中所產生的緊張和苦惱。而是當祂受試探時,使祂可以 抵受而得勝,正如祂在祂彌賽亞的事奉中,面對最初的試探時所作的(太四1起)。希伯來書的作者強調,因祂親身經歷了試探,以及為了順服父神而要付上的昂貴代價,祂就能夠給予備受試探和極度困苦的基督徒有效的憐憫和幫助(來二18,四14起,五2、7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