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 星期六
多特信經——引言
2018年4月13日 星期五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三十、主禱文
問100:主禱文的首句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首句:“我們在天上的父”,教導我們存聖潔恭敬的心,坦然無懼的恭敬上帝,如同兒女親近父親一樣,篤 信祂肯聽且能幫助我們,並且教導我們要和人一同禱告,又要為人禱告。
<參考經文>
1. 賽六四9: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大發震怒,也不要永遠記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
2. 路十一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3. 羅八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4. 弗六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問101:我們在主禱文第一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一條說:“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我們在此求上帝賜力量,叫我們和眾人在祂自己所顯明的一切事上能榮耀祂的名,並求為祂自己的榮耀處理萬事。
<參考經文>
1. 詩六七1-3:願上帝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用臉光照我們;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上帝啊,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
2. 羅十一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問102:我們在主禱文第二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二條說:“願你的國降臨。”我們在此求上帝 叫撒但的國衰敗,叫祂恩典的國興旺,使自己和眾人 得以進入而常久在內,並求祂榮耀的國早日降臨。
<參考經文>
1. 詩六八1:願上帝興起,使他的仇敵四散;叫那恨他的人,從他面前逃跑。
2. 詩五一18: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3. 帖後三1:弟兄們,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
羅十1: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4. 啟示廿二20: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問103:我們在主禱文第三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三條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在此求上帝賜恩,叫我們能凡事甘心樂意的學習,遵從、順服祂的旨意,如同在天上的天使一樣。
<參考經文>
1. 詩一一九34-36: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求你叫我遵行你的
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2. 徒廿一14: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
3. 詩一O三20: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
一O三22:你們一切被他造的,在他所治理的各處,都要稱頌耶和華。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問104:我們在主禱文第四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四條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賜我們今生所需要的夠用而美善的東西,並使我們同時得享他的福樂。
<參考經文>
1. 箴三十8: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2. 詩九十17:願主我們上帝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
問105:我們在主禱文第五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五條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因基督的緣故白白饒 恕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所以敢這樣求,因為我們蒙了上帝的恩典,才能從心裡饒恕人。
<參考經文>
1. 詩五一1:上帝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2. 太六14: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問106:我們在主禱文第六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六條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我們在此求上帝保守我們不受試探而犯罪,或在受試探時扶助我們並拯救我們脫離凶惡。
<參考經文>
1. 太廿六41: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詩十九13: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
2. 詩五一10: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五一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問107: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結語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是教導我們惟獨上帝能應允我們的禱告,並且禱告的時候當稱讚祂,將國度、權柄、榮耀都歸於祂,末了為要證明所求的是誠心所願,又深信這是必蒙應允,就說:“阿們。”
<參考經文>
1. 但九18-19: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上帝啊!
2. 代上廿九11: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廿九13:我們的上帝啊!現在我們稱謝你,讚美你榮耀之名。
3. 啟廿二20: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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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句是引言或開頭語。由此我們知道,主禱文的首句教我們三件事:
(1)因為祂是在天上,所以我們要對祂存恭敬的心;
(2)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要坦然無懼地對;
(3)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應該和人一同禱告,並為 他們禱告。
“求”意思就是要求什麼東西。主禱文裡有六項懇求:前三項是關於上帝,後三項則是關於我們自己。在第一懇求中,我們求兩件事:
(1)上帝的名被人尊為聖或榮耀;
(2)上帝的名藉萬事被尊為聖或榮耀。
“國”意思就是一群受君王統治的人。這裡提到三個國:撒但的國或順服撒但的人,恩典的國或順服上帝的人,與榮耀的國或將在榮耀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人。我們在此懇求中,求上帝叫第一國衰敗,第二國興旺,與第三國早日降臨。
“上帝的旨意”意思就是上帝希望作的事。這個旨意在天上行得十分完全,我們在此懇求中,求在地上也能行得一樣完全。但是只靠我們自己的力量,這是作不來的,因此我們求上帝幫助我們完全知道祂的旨意如何,而且既知道,還能身體力行。
現在看的這一懇求,是關於我們自己的–禱告的順序先是上帝,然後才是我們自己。在此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身體需要的供應,求兩件事:日常夠用與上帝的賜福。
在第五與第六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屬靈需要的供應。首先要求我們的罪得饒恕,聖經應許我們,我們若饒恕他人,上帝也會饒恕我們。那麼,如果上帝使我們饒恕了一切得罪我們的人,我們就大可以相信,祂聽了我們求饒恕的禱告。罪在此稱為債,因為一犯罪,我們就虧欠律法;律法不僅要求順服,也要求在不順服的時候施罰。
試探意思就是引誘我們犯罪。在此懇求中,我們求上帝不叫我們遇見一切試探,不然祂就要使我們能抗拒與克服試探。
語就是末後。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三件事:
(1)唯獨應該仰望上帝的幫助;
(2)應該將一切頌讚歸於唯獨能聽我們禱告的上帝;
(3)禱告結束應該說“阿們”,意思就是,但願如此,或但願我的禱告蒙垂聽。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九、禱告是蒙恩的憑藉
問98:禱告是什麼?
答:禱告是奉耶穌的名,又認自己的罪,並誠實感謝上帝諸般的恩慈,向上帝祈求心中所願,而又合乎上帝旨意的事。
<參考經文>
1. 約十六23: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
2. 但九4:我向耶和華我的上帝祈禱,認罪。
3. 腓四6: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
4. 詩六二8: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面前傾心吐意。上帝是我們的避難所。
5. 羅八27:鑑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問99:上帝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怎樣禱告?
答:全部聖經都指教我們怎樣禱告,但有基督教導門徒的主禱文,特為我們禱告的準則。
<參考經文>
1. 約壹五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2. 太六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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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意思是求告上帝;這裡告訴我們關於禱告的以下三件事:
(1)關於形式,應該奉基督的名向上帝禱告;
(2)關於內容,應該是合乎上帝旨意的事;
(3)關於方式,應該謙卑認我們的罪,並感謝祂的憐恤。
這裡告訴我們,在禱告上帝的事上,要以全本聖經作引導。但是我們特別有基督教門徒的禱告,作我們禱告的準則,一般稱之為主禱文, 那是主耶穌基督的禱告。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八、主餐
答:主的晚餐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授受餅和酒,以表明 主的死,按理領受的人;不憑肉體,乃憑信心,分領 主的身體和血,並瓷一切的益處,以致靈性得養育, 在恩典上有長進。
<參考經文>
1. 路廿二19-20: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2. 林前十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問97:要為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怎樣?
答: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自己省察:有沒有屬靈的知識,
可以分辨是主的身體,能不能憑信心以主為食物,有沒有悔改
的心、愛心,並重新順從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審判。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一28-29: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
吃喝自己的罪了。
2. 林後十三5: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
3. 林前十一31: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4. 林前十一18: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
的信這話。
十一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5. 林前五8: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
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6. 林前十一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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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主的晚餐,是因為那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設
立的宴席,也可以稱作聖餐。其外在行為是根據基督
的制定吃餅喝杯;而內在意義是基督的犧牲–掰開的
餅表示瓷受傷的身體;倒出來的酒表示瓷流的寶血;
它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是一旦憑信心領受,就能加
速我們對上帝的愛,根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且增進
我們的福益。羅馬天主教教導,聖餐中的餅會變成我
們主的實際身體;但這是錯謬的。我們只能憑信心接
受基督。
這裡教導我們領主餐的正確條件,乃是:(1)知識,足以知
道主餐所代表的涵義;(2)信心,足以滿相信我們吃餅能維
系身體,照樣所代表的生命之糧能維持我們的靈魂;(3)悔改,
認一切所知道的罪;(4)愛上帝與人;(5)決志履行各樣的本分。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七、洗禮
答:洗禮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用水一洗,表明且印證我們與耶穌有連屬,可以承受恩約的益處,並且自己應許作屬主的人。
<參考經文>
1. 太廿八19: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 羅六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3. 羅六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問95:誰當受洗禮?
答:有形教會以外的人,必須等他們信了基督,又應許順從基督,才可受洗;只是有形教會內信徒的嬰孩都當受洗禮。
<參考經文>
1. 徒二41: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
2. 創十七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十七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徒二38-39: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 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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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的外在行為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用水施洗。內在的意義則是我們罪的被滌除了。按本性我們全都生在罪裡,在應許進天堂之前,我們需要重生。如今,洗禮正表示這個新生。施洗用水的來源告訴我們另一個來源,如耶穌基督的寶血所充滿,能遮蓋一切罪與不潔。
這裡教導我們誰當受洗禮,包括兩個階層:成人基督徒但未受洗者;與教會會友的小孩。前者受洗是因為規條的涵意說,受洗的人自認是基督徒;後者受洗是因為上帝對百姓所發的應許要延伸到他們的兒女身上,如同在他們自己身上一樣。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六、聖禮是蒙恩的憑藉
答:聖禮有救人的效力,不是因為聖禮本身有能力,也不是因為行禮的人有能力,乃唯獨藉基督所賜的恩典, 和聖靈在那些以信領受的人心中所作的工作。
<參考經文>
1. 林前三7: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帝。
2. 彼前三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問92:聖禮是什麼?
答:聖禮是基督所設立的儀式,用具體之物將基督和新約的益處向信徒表明、印證,而運用在他們心裡。
<參考經文>
1. 創十七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2. 羅四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
問93:新約的聖禮有幾個?
答:新約的聖禮有兩個,就是洗禮和主的晚餐。
<參考經文>
1. 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2. 林前十一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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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教導我們正確利用聖禮的方法。我們必須祈求基督賜福給它們,制定它們的乃是基督,也唯有祂能使 它們對我們有益處。聖禮本身是沒有價值的,離開基督,沒有任何牧師能讓它們有任何能力。
這裡教導我們,聖禮的標記是:
Ⅰ.可以明白地將福音說出或教導給我們;
舊約中的兩個聖禮是割禮與踰越節。新約的兩個聖禮是洗禮與聖餐。這些聖禮正好是一對一:洗禮取代割禮,聖餐取代踰越節。所教導的乃是同樣的真理:割禮與洗禮教導的是重生的必要性,踰越節與聖餐教導。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四、得救之法
答:為要逃脫罪所當受的義怒和咒詛,上帝吩咐我們信服耶穌基 督,悔改以致得永生,以及勤用基督所設立一切外部的蒙 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
<參考經文>
1. 徒二十21: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2. 箴二1-5:我兒,你若領受我的言語,存記我的命令,側耳聽智慧,專心求聰明;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尋找他如尋找銀子,搜求他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上帝。
問86:信服耶穌基督是什麼?
答:信服耶穌基督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我們照著福音的信 息與勸勉接納基督,唯獨靠祂得救。
<參考經文>
1. 來十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2. 賽卅三22: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
3. 約一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4. 腓三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
問87: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麼?
答: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罪人因真覺悟自 己的罪,又確知上帝在基督裡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 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上帝,立志竭力重新順從。
<參考經文>
1. 徒十一18:這樣看來,上帝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
2. 徒二37: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3. 珥二13: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因為他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
4. 耶卅一18-19: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上帝。我回轉以後,就真正
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嘆息,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
5. 詩一一九59: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
問88:基督設立什麼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 我們?
答:基督為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所設立那明顯而常用 蒙恩之法是:聖經、聖禮和禱告;這些都有效力叫蒙揀選的人得救。
<參考經文>
1. 徒二41-42: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掰餅、
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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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律法說:“守者生,不守者死。”可是,人辦不 到,他雖然極努力,還是每天觸犯律法。但上帝是慈愛 的,提供了一個我們可以得救的方法。那個方法,這 裡告訴我們,乃是相信與悔改,這是救恩的內在方法, 另外還有勤用一切外在方法。
恩典意思就是不當得的恩寵或慈愛。得救的恩典,意 思是上帝恩寵的作為,目的在拯救。相信也是這種恩典, 在這裡乃是接納基督,也就是說, 相信聖經裡所說 關於他的話,並依靠祂;也就是說,將我們全人委給 他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單依靠他, 即使我們能以作 的任何事也不例外。我們的請求是唯有基督。
悔改素稱之為“信心之淚”,這是從真正的罪觀,與
上帝赦罪的慈愛觀念發源出來的,由兩部分組成–哀哀
自罪的道路上轉回;與帶著愛祂與服事祂的迫切希望
轉向上帝。常言道:悔改得生命,因為悔改導向永生。
為了能得救,上帝要求我們不僅要相信與悔改,而且還
要勤用恩典的外在方法。這些外在方法,這裡稱作蒙
恩之法,乃上帝所定規的事物,主要包括:(1)讀聖經
(2)守聖禮;(3)禱告。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三、律法的刑罰
答:從始祖犯罪以來,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能在今生將上帝的誡命守得 完 全,反倒在意念、言語和行為上,天天違背上帝的誡命。
<參考經文>
1. 傳七20: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2. 創八21: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
3. 雅三8: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4. 雅三2: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
問83:違背誡命的罪都同樣可惡嗎?
答:違背誡命的罪不都同樣可惡,因為罪本身的輕重或人犯罪的情形有所不同,所以有的罪在上帝眼中就比別的罪更可惡。
<參考經文>
1. 約十九11: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問84:每次所犯的罪當受什麼刑罰?
答:每次所犯的罪,在今世和來生都當受上帝的義怒和咒詛。
<參考經文>
1. 加三10: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
上帝的律法簡明扼要地收在十誡裡,乃是我們有目共睹的,但是問題來了,誰能守得完全呢?答案是,無人守得完全。每一個人每天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都會觸犯律法,唯一例外的是耶穌基督,墮落之前的亞當,現今在天上的聖徒。
此答案告訴我們,有些罪比別的可惡,有些罪因為它們自身性質的緣故,比較可惡,觸犯上帝的罪總是比觸犯人的罪可惡;有些因為某些環境的緣故比較可惡,有意犯罪比情緒衝動、驟然犯罪可惡得多。
上帝的義怒意思是祂對罪因神聖的本性而不悅;祂的咒詛意思是祂對罪所下的判決。據說,這義怒與咒詛乃是每一項罪的報應,延及今生與來生兩者。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二、第十誡
答:第十條誡是: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參考經文>
1. 出二十17。
問80:第十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十條誡吩咐我們無論處什麼境遇,總要知足,並要對別人和他一切所有的,存正當的愛心。
<參考經文>
1. 來十三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2. 羅十二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林前十三4-6: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問81: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不滿意自己的境遇或嫉妒別人的福分,而對他所有的起貪戀的私心。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10: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2. 加五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3. 路十二15: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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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誡是關於我們心中的慾望,告訴我們,不應該貪得無厭,非法貪圖屬於別人的東西。這裡也告誡我們,上帝的律法是屬靈的,思想犯錯與行為犯錯是一樣的。它吩咐我們,要滿足目前的生活情形,貧富均能安處。它禁止我們未享成功就焦躁不安,看見別人成功則妒嫉有加。保有一顆善意的靈,是恪守此誡的最好方法。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一、第九誡
答:第九條誡是: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參考經文>
1. 出廿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問77:第九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九條誡吩咐我們與人交往,總要誠實,又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名譽,若作見證,更當如此。
<參考經文>
1. 亞八16: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
2. 彼前三16: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譭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徒廿五10: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
3. 約參12: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
4. 箴十四5: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十四25:作真見證的,救人性命。
問78: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並一切損害自己和別人名譽的
事。
<參考經文>
1. 羅三13: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2. 伯廿七5: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詩十五3: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伙譭謗鄰里。
***********************************************
這條誡是說到我們的言語,吩咐我們,隨時隨刻留心說實話。真理一旦受攻擊,則要挺身而出,無論如何總要盡力使真理得以伸張。它禁止我們作使人誤以為真的事(撒謊);特別是關於人品行的事(誹謗)。一般交往的原則是:在愛裡說誠實話。作見證的原則是說實話,全部實話,除了實話以外什麼也不說。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第八誡
答:第八條誡命是:你不可偷盜。
<參考經文>
1. 出廿15:不可偷盜。
問74:第八條誡命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吩咐我們合法的獲得並增進自己的財富和別人的財富。
<參考經文>
1. 羅十二17: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2. 箴廿七23: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
3. 利廿五35: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
問75:第八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八條誡禁止我們非法的妨礙自己和別人財富的增進。
<參考經文>
1. 提前五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2. 箴廿八19: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箴廿一6: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伯廿19-20: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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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誡是講錢與財富。它承認,獲取錢財是對的,但是若浪費自己的錢財,或搶劫他人的錢財就錯了。它吩咐我們,要工作,以維持我們的需要,並幫助別人和我們自己一樣增加財富;否則,是它所禁止的。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八、第六誡
答:第六條誡是:你不可殺人。
<參考經文>
1. 出廿13:不可殺人。
問68:第六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六條誡吩咐我們盡力依法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
<參考經文>
1. 弗五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
2. 詩八二3-4: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 ,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伯廿九13: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
問69:第六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六條誡禁止我們自殺,非法殺人,和一切關於害人的事。
1. 徒十六28: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
2. 創九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3. 箴廿四11-12: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你若 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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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誡是關於生命,告訴我們,上帝是生命的賜予者,因此任何人無權以不正當的理由奪取別人的性命。它要我們適當地照顧我們的身體,同樣也要照顧別人的。它禁止我們奪取自己的生命(自殺),與別人的生命(謀殺)。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七、第五誡
答:第五條誡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參考經文>
1. 出廿12。
問64:第五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五條誡吩咐我們當保守各人的名譽,無論在上,在下,或平等的,總要按著自己的等次和地位,向他盡本分。
<參考經文>
1. 弗五21-22: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六1、5:兒女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羅十三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
2. 弗六9: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
3. 羅十二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問65:第五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五條誡禁止我們輕忽或損害各人按他的等次和地位所當得的尊貴,和所當受的事奉。
<參考經文>
1. 羅十三7-8: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
問66: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五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五條誡,因為上帝應許凡遵守這條誡的(只就能榮耀上帝而與自己有益處來說),在世得享長壽與繁榮。
<參考經文>
1. 弗六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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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誡是第二塊法版上的頭一誡。它要求我們尊敬父母,尊敬服從一切高於我們的人,總歸一句話,就是跟我們有任何關係的人講的話,都要留心聽。這條誡吩咐我們,要尊敬在地位上比我們高的人,並且無論在上、在下、或與我們平等的人,都要向他們盡本分。又禁止我們不尊敬的人,或者向我們的朋友或鄰居應該盡而未盡本分。守該誡的特別理由是,上帝應
許凡遵守的人在世得享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