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使教會在各個時代
中結合在一起;團體將這些傳統的信念處境化,配合它自己的狀況;而個人則按照自己的經驗來將它們重寫。不過,每個層面對一個人的神學抉擇都有很大的影響
力。「經驗」不單是指形成一個人生命的各項複雜的事件,也是指由此產生的世界觀。其中最重要的是宗教經驗,但是社會經驗也很具關鍵性。一個人生平所遇到的
各樣環境,常會決定那個人對上帝的看法,以及對宗教的經驗。
惠
斯丁寫了一段話,指出神學聲明的「本質」:「神學家是基督教的信徒,他們對信仰的經歷,以及宗教語言的本質,這兩項因素對神學聲明具最主要的影響;在神學
和哲學上皆然」。惠斯丁相信,宗教經驗是我們所用之神學辭彙的基礎,因此也是所發展之教義的根基。不但如此,這兩者也互相倚賴,因為宗教辭彙對我們如何解
釋自己的經歷也有重大的影響力。如今已經無人假定,我們站在信仰體系之外就可以完全客觀。今天大部分人主張,在神學真理上若要作出理性的決定,就必須先同
意該信仰。在神學聲明中,真正的認知成分必須將神學家主觀的信仰也包括在內,因為後者必然會影響我們對證據的解釋。換言之,神學主
張是由宗教的委身塑成的,它又回過來促成宗教的委身。問題不在於信仰體系是否影響我們的決定,而是我們是否察覺到這一點。
特雷西稱之為「處境」(situation);也就是說,個人必受當代的社會與文化因素影響,而若要建立有效的神學,這些都必須加以分析。可是這種 「處境」經常改變,昨天的答案不能滿足現在的情形。例如,存在神學[如田立克(Paul Tillich)]對 現代人疏離和無意義的回答,對現今後現代的社會已經失效。按照特雷西的看法,這種過去的「典型」問題必須重新寫過,來配合現今的狀況,而當代的中心問題是 衝突與多元主義。答案不再是一個,而是許多聲音紛紛喧嚷,要人注意,同時每個人都因超載而苦不堪言。神學家必須建立基督事件與複雜狀況的對話,不但在微觀 的層次(個人的內在心理),也在宏觀的層次(社會文化對所有人的影響)。對特雷西而言,惟一有效的神學,便是能使標準的基督徒事件 與現今人類的困境互相關聯的神學。
特雷西看出,現今的狀況或經驗對神學家有莫大的影響,這顯然是正確的。不過,他將其權威太過誇大,而對神話語的權威卻不夠重視。麥法格追隨特雷西的看法,要求神學要「為我們的時代」而寫,不接受任何固定、有約束力或絕對的標準,只承認宗教真理的開放性。
基要主義顯然不接受宗教與神學用語的隱喻性,因為它的基本教條,就是將上帝的話與人的話認同,尤其教會正典中所使用的話。然而,隱喻式神學的本質,正是拒絕將人編織的話與上帝的實體認同。
麥 法格強調,所有基督教神學都具「既是又非」的性質,即,教義要向現代狀況所「是」的情形說話,但是最後,因為不完全的緣故,需要不斷的修正或「重 述」。可是福音派卻注意到默示教義兩方面的性質,即:聖經是人類作者所寫,但他們是在上帝的感動之下寫的。特雷西和麥法格強調「關聯性」神學的重要性,就 是要能對現今的問題說話,這一點十分正確,可是他們沒有賦予聖經標準性的地位;但神學若要既現代又「真確」,聖經就必須要有這種地位。
此 外,這並不是說,所有神學的決定,從最核心而言都是主觀的,或我們絕對不可能達到真確的地步(因為所有決定都源於經驗)。狀況是先入為主觀的一個主要成 分,但卻不是惟一的成分,或決定性的成分。一個人的經驗會根據團體的教導來解釋;這兩者又受到傳統信仰重大的影響;而這些全都是由於得知上帝話語的緣故。 姑且這麼說,有一個人財務出現危機,導致破產。過程神學家(Processtheologian) 或許會透過偶發的社會因素與存在的實際來解釋這個狀況;而加爾文主義者則會強調上帝的主權和信心的必要。當事人面對這兩種選擇,難作決定,但是他所屬的團 體必會對他作出重大影響。最重要的是,每一個人都需要與各種選擇進行批判式的對話,並將它們放在聖經之下,來衡量思考。
特雷西稱之為「處境」(situation);也就是說,個人必受當代的社會與文化因素影響,而若要建立有效的神學,這些都必須加以分析。可是這種 「處境」經常改變,昨天的答案不能滿足現在的情形。例如,存在神學[如田立克(Paul Tillich)]對 現代人疏離和無意義的回答,對現今後現代的社會已經失效。按照特雷西的看法,這種過去的「典型」問題必須重新寫過,來配合現今的狀況,而當代的中心問題是 衝突與多元主義。答案不再是一個,而是許多聲音紛紛喧嚷,要人注意,同時每個人都因超載而苦不堪言。神學家必須建立基督事件與複雜狀況的對話,不但在微觀 的層次(個人的內在心理),也在宏觀的層次(社會文化對所有人的影響)。對特雷西而言,惟一有效的神學,便是能使標準的基督徒事件 與現今人類的困境互相關聯的神學。
特雷西看出,現今的狀況或經驗對神學家有莫大的影響,這顯然是正確的。不過,他將其權威太過誇大,而對神話語的權威卻不夠重視。麥法格追隨特雷西的看法,要求神學要「為我們的時代」而寫,不接受任何固定、有約束力或絕對的標準,只承認宗教真理的開放性。
基要主義顯然不接受宗教與神學用語的隱喻性,因為它的基本教條,就是將上帝的話與人的話認同,尤其教會正典中所使用的話。然而,隱喻式神學的本質,正是拒絕將人編織的話與上帝的實體認同。
麥 法格強調,所有基督教神學都具「既是又非」的性質,即,教義要向現代狀況所「是」的情形說話,但是最後,因為不完全的緣故,需要不斷的修正或「重 述」。可是福音派卻注意到默示教義兩方面的性質,即:聖經是人類作者所寫,但他們是在上帝的感動之下寫的。特雷西和麥法格強調「關聯性」神學的重要性,就 是要能對現今的問題說話,這一點十分正確,可是他們沒有賦予聖經標準性的地位;但神學若要既現代又「真確」,聖經就必須要有這種地位。
此 外,這並不是說,所有神學的決定,從最核心而言都是主觀的,或我們絕對不可能達到真確的地步(因為所有決定都源於經驗)。狀況是先入為主觀的一個主要成 分,但卻不是惟一的成分,或決定性的成分。一個人的經驗會根據團體的教導來解釋;這兩者又受到傳統信仰重大的影響;而這些全都是由於得知上帝話語的緣故。 姑且這麼說,有一個人財務出現危機,導致破產。過程神學家(Processtheologian) 或許會透過偶發的社會因素與存在的實際來解釋這個狀況;而加爾文主義者則會強調上帝的主權和信心的必要。當事人面對這兩種選擇,難作決定,但是他所屬的團 體必會對他作出重大影響。最重要的是,每一個人都需要與各種選擇進行批判式的對話,並將它們放在聖經之下,來衡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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