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默示之理論


一、原知論(The Intuition Theory)

認爲默示(靈感")只不過是人對真理的自然直覺更高的發展,這自覺是一般人或多或少具有的;換言之,默示只是一種宗教的智慧。這一種智慧,是人智力的産品,毫無特別的神聖影響。

二、啓發論(The Illumination Theory)

認 為默示純是基督徒宗教概念的提高與擴展,與聖靈對各信徒的啓發,雖有程度上的差异,倒沒有種類上的不同。它主張聖經不是上帝的話,却含有上帝的話;它又認 爲,受靈感的,不是著作,而是作者。這就是說,聖靈所賜的啓發,只叫那受默示的作者充份運用他的正常能力,却沒有把他能力所不能發現或瞭解的客觀真理傳達 給他。

三、口授筆錄論(The Dictation Theory)

認為默示爲聖靈全盤控制著聖經作者的身心,以致他們完全成了上帝的被動工具,是上帝的筆而不是上帝的執筆人。

四、動力論(The Dynamical Theory)

認為默示不只是一件自然的,也是一件超自然的事實,它是位格的上帝直接在人心靈中所作的工(這與第一個理論相反)。它又認爲,寫作聖經的人固然有默示,以致我們把聖經合起來看之時,聖經就組成神聖啓示可信而足够的記錄(這與第二個理論相反)。它又認爲聖經含有人的要素,也含有上帝的要素。所以,聖經雖然把上帝所啓示的真理體系提供出來,這真理體系却是在人的模型中成形的,也是與尋常人的智力相適應的。(這與第三個理論相反)。簡而言之,默示絕不是自然的、局部的、和機械的,却是超自然的、十全的、和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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