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啟示出一個有「位格」,
一個有思想、有意志、有感情的上帝;上帝啟示出來是祂自己。但是,如果我們看聖經或萬物,沒有想到「這是上帝所做的,我要更加敬畏上帝、倚靠上帝、愛上
帝、喜悅上帝」,那就有偏差了。好比說,你丈夫或妻子給你買的一切東西、做的一切事情,你不能更去愛他,而只是享受他給你的東西,那也是偏差。我們看聖
經、做任何事,都希望是更加的信靠上帝、愛上帝、傳揚上帝、讚美上帝、享受上帝。
本來聖經就是叫我們認識上帝、愛上帝、敬畏上帝,我們相信上帝啟示出來的是祂自己,而上帝的話跟上帝是可以相等的。雖然上帝的話就是上帝,因為「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但我們會說聖經是我們認識上帝的唯一、最可靠、最完全的一個媒介。聖經是上帝給我們的話,是有字句的。雖然我們承認這字句是要讓我們更加的敬畏上帝,但我們不輕看那些字句。
也有人把聖經跟聖靈對立的來看,「字句叫人死,靈叫人活」(林後3:6)。這也是錯誤的解釋,因為上帝的話是靈,這是約翰福音6:63,耶穌說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三位一體,上帝的話是第二位,上帝的靈是第三位,不能分開;有上帝的話,一定有上帝的靈,有上帝的靈,一定有上帝的話,有上帝的靈、上帝的話,一定有天父。
我們講到「聖經是上帝默示,有權威」的時候,並不是說聖經的每一個字一定要有什麼很特殊的意義。猶太人就是很注重聖經的字義,一個字一個字都很看重,但他們對上帝沒有一個真正信靠的態度,以致於舊約聖經所預言的那位耶穌來的時候,他們反而把那耶穌殺掉了。
基本上,聖
經真是讓我們能夠因為信靠耶穌基督,成為上帝的兒女。不是我們在那裡拼命背聖經(雖然背聖經對我們有很大的好處),也不是我們把聖經做成配戴的經文、貼在
牆上,甚至背得很熟悉、解釋得很流利就好,我們需要有聖靈讓我們知道這是上帝給我們的恩典,是在我們生活中,謙卑的活出上帝要我們活的樣式。
「字句是叫人死」其實有個意思就是:如果你要憑著自己的肉身,去遵守聖經字句字面的意思的話,那就變成律法主義,那就叫你死。
聖經是上帝的默示、是寶貴的,一方面我們千萬要有信心,要憑著聖靈、憑著上帝的恩典,來理解、來執行上帝的話。
聖經裡面不是只有講到耶穌基督的救贖而已,舊約裡有很多其他的東西,新約裡也有講到將來的事情,但那些都包括在整個人跟上帝之間破裂關係、上帝的創造、以及上帝如何讓我們能重新恢復這關係,有將來永恆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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