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默示」的性質


聖經是上帝默示的,這天主教、基督教都相信。

不過到了16世紀改教運動時,因為我們基督徒比較高舉聖經,就特別強調這「默示」的教訓。事實上天主教或從使徒行傳開始(甚至包括在舊約)我們就知道,聖經是人寫出來的話,卻是在聖靈的工作下特別記載下來的。這有很重要的意義:讓每一代的人有個確實可靠的權威可以依據。

聖經「默示」的教義告訴我們:聖經的原作者就是上帝。

上帝感動人寫這些,並不是像一般講的:寫得多麼動人、動聽、文學上的價值多大。有的我們覺得文學上似乎沒有什麼,甚至文法上有錯誤、用詞遣字好像不大恰當。但不妨礙我們說:聖經的原點是聖靈的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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