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用「預言的實現」來證明聖經是真的。舊約裡有那麼多預言,有人計算過,是「巧合應驗」的可能性非常低。
17世紀英國伊麗莎白女皇問過她的宮廷牧師說:「有沒有什麼可以證明聖經是記載上帝的話?」
另一個是德國的腓特烈大帝也問過他的宮廷牧師同樣問題,「有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
兩個牧師答案都是一樣,就是:猶太人,猶太人這幾千年來的歷史證明聖經、上帝的話是真的。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證明,在申命記28章、利未記26章、還有整卷聖經說到猶太人的命運會如何的悲慘;以賽亞書也有講他們會亡國、被擄、在天下萬國中被拋來拋去,可是他們後來會復國。在1948年猶太人真的復國,這是一件在歷史上覺得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就這兩個記載,有人說單單就聖經上的預言,就可以證明聖經真是上帝的話,因為這巧合的可能性太低了。
不過有個問題,就是這又涉及到解釋的問題。舊約聖經裡那些預言,如童女懷孕的預言,你覺得用在耶穌身上是很恰當的嗎?我們基督徒當然認為很恰當,尤其新約作者被聖靈感動就這樣用,但在舊約時,它有它自己的意義。
我們在講聖經上預言時,我自己是深深的相信聖經都是上帝的話,預言是真實的,但我還是說這句話:如果沒有聖靈在你心裡作見證的話,就算鐵案如山,你也不願意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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