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都同意,所有人的靈魂不是在天堂,就是在地獄,他們都要在復活的身體裡永遠活著。
不信者會繼續永遠受苦,「哀哭切齒」(太八12,十三42、50,二十二11,二十四51,二十五30;路十三28)一句話,正好表示出那種痛苦與絕望。那是說明,苦難是繼續存在的。在馬太福音二十章46節,又用了「懲罰」及「生命」二詞,那也是以「永遠」來形容的,如果說,「生命」是永遠的,那麼「懲罰」也是永遠的。本節經文否定寂滅的概念,懲罰將會繼續,永無休止。拉撒路與財主的故事(路十六19至31),就是強調懲罰永遠存在。「受痛苦」一詞,說明了財主是一直在受苦(路十六23)。
地獄在這裡是用了Gehenna一字來形容,那是指在耶路撒冷南部的欣嫩子谷,罪犯的尸首及廢物都會在此焚燒;那裡的火焰是不熄的,這正好說明了在地獄受苦的境況。
世代結束時,魔鬼、獸及假先知,都會被丟到火湖,在那裡,「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0 ) 。
還有,雖然聖經中沒有提及地獄的情況,但地獄的懲罰似乎有不同程度的分別。一般都贊成,從路加福音十二章47至48節看來,那個不知道主人的意思而不去做的僕人,會受鞭打,但那個知道主人的意思而不去做的,會受鞭打。有些人也引用啟示錄二十章12節,來說明受苦的不同程度,但這段經文似乎是強調,不信者的行為是沒有效用的,而且他們會被定罪。
總結地獄一般的概念是︰
(a)完全沒有上帝恩惠的地方;
(b)生命是無休上的煩擾,這是因為罪支配了一切;
(c)身體及靈魂都受苦;
(d)有良知責備、憤怒、絕望、哀哭、切齒等等的感覺,太八12,十三50;可九43至44, 47至48;路十六23、28;啟十四10,二十一8」。
信徒則能享受與基督同在永遠的相交(約十四2)。在父家中永遠的住處一語,是猶太人家庭生活的描寫,當兒子結婚,他就在父親的房子裡增加一間住所,他與新娘子都要住在父親的家中。信徒在天上父的家中,也享受到同樣的家庭相交生活。
天國被描繪成有如筵席一般(太八11),這是強調因有基督同在,人享受相交,安舒、喜樂及歡欣。
信徒永恆的居所是新天新地(賽六十五17)。約翰詳細形容了新天新地的情況(啟二十一1至二十二5),很多人都將新天新地放在撒但及人類背叛上帝,天地更新之後(彼後三10),但這不是說,原本的天地消失了,那是一個過渡安排,令原有的天地都成聖了。
希伯來書十二章22至24節,形容新耶路撒冷的住客有︰天使,新約信徒(「諸長子之教會」)、上帝、舊約信徒(「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及耶穌。新耶路撒冷被形容為一個由天上而來的聖城。很多人認為新耶路撒冷是在半空,停在地面以上的。這是按字面解釋的一個城,是有尺寸量度的(啟二十一16)。上帝之舍吉拿的燦爛光華,會照明這個城(啟二十一9至11)。這城本身是安全的(二十一12至13)。城的尺寸是長、闊及高各有一千五百英里,有上帝的寶座在頂端(二十一15至18)。基石是用不同的寶石裝飾的(二十一19至21)。
此外,新耶路撒冷的福氣,是上帝與人同住,過相交的生活。在那裡,不需要祭司,信徒可直接的接近上帝(二十一22);苦難都不會在新耶路撒冷存在(二十一4,5),基督將是中心,信徒都要事奉他,享受與他永遠的團契(二十二3至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