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默示的特質

  基督教正統派的信仰,是追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的信仰,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藉著聖靈的默示,經由先知和使徒之手所寫成的。聖經的原著者乃是上帝,因此它具有上帝的道之權威。這項信仰能追溯到初期的大公教會,而舊約部份甚至可以推究至猶太教會的時代。

  聖經的著作,是經過一段漫長的時期才完成的,其目的是要陳述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救贖之計劃。要瞭解聖經默示的性質,必須要注意三點事實:

一.    聖經的原著者是上帝。   

    聖 經不只是一本宗教書籍,由一些對宗教有研究或熱衷於屬靈之事的人所寫成的。「默示」並非僅指靈感,如同一個作者得著靈感,寫出一本有價值而精彩的書,或如 一個音樂家得著靈感,寫出一首偉大而悅耳的樂譜。默示是指上帝的靈遮蓋了寫作之人的思想意念,引導他們寫出上帝所要他們寫的,以至寫成的文字,雖是人的言 語,各著者所用的詞彙和格式雖有不同,但實在是上帝的話。

二.    聖經的主題是耶穌基督的救恩

    論到聖經默示的性質,必須認清寫錄聖經的內容和目的。使徒約翰簡潔地指出:「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

    換言之,聖經的內容是陳述上帝在耶穌基督所作,救恩的信息,為要叫世人因信他而得救(提後3:15)。 如果忽略了這一點,而只是呆板地堅持,聖經的每字每句是上帝所默示的,視聖經內每一個「字」的本身具有魔術,由上帝點石成金,變成權威性的字句,那就失去 上帝默示聖經作者的真意了。舊約時代的猶太人承認並相信,舊約聖經中每一句都是上帝的話,具有至高的權威,但是他們卻因只顧字眼,不顧字意,曲解了聖經啟 示的本意,非但不信耶穌,反倒當他作仇敵看待(參林後3:6)。這並不是說,上帝的默示只限於輪到耶穌基督的救贖部分,因為聖經內的歷史部分也是要引伸出上帝救贖的計劃之啟示,直接與救恩有關。而且耶穌也曾對猶太人說過,律法和先知是論到他(約5:39)。

三.    聖經是上帝所揀選的僕人所寫成的

    承認聖經是上帝的話,並不抹殺它是由人所寫成的事實。上帝對寫作者啟示的方式,作者生存的年代及歷史背景,文化和環境對他的薰陶,作者的個性、學識、專長、採用的字彙、文體等等,都在文字上流露出來。

  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是有歷史背景的。舉例而言,以色列脫離埃及後,「摩西的律法」的原始對象乃是當時的以色列民(出24:12;11:18,21),其中大部分已不再適用於今日的教會。又初期教會對婦女在參與宗教儀式時必須蒙頭的規定,也是按照當時的習俗而制定,不是一種永久的規律,在各地區各時期都須遵行的。

  聖經內各書卷的性質,也不是一律相同的。例如摩西五經,包含歷史和律法。但它並非如一般的史書,而是敘述救恩的歷史,從創造天地到亞伯拉罕受召,及至以色列的歷史記述中,上帝顯明那繼續不斷的,救恩計劃之進展。

  在書寫歷史書時,只有小部份是上帝直接啟示的,如十誡的啟示。作者也經採用當時流傳的資料(包括口述和文字的資料),而不是上帝直接向作者啟示的。創世情形和人類早期歷史除外。聖靈引導這些著者選擇各種需要的資料,編入聖經的歷史部分內(參撒下20:24;王下18:18;1:3)。

  關於先知書卷,大部分的內容是論到當時的情形,一般的預言也只是直接與以色列和當時的鄰國有關。甚至那些論到彌賽亞的預言,我們必須記得,也是與當時的歷史背景有關,而不是空中樓閣式的預言。例如關於在童貞女生子的預言(賽7:14),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這預言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應驗(太1:18,25)。然而該段預言的歷史背景是論到猶大王亞哈斯,因聽到亞蘭與以法蓮同盟,要來攻打耶路撒冷而戰慄,但又不願聽從先知以賽亞的保證,信靠上帝的幫助,因此以賽亞奉上帝之名,說出這句預言。

  詩篇和智慧書是表露寫作者靈性的經驗,其中包括頌讚、祈求、感嘆、訴苦、感謝等心情,自然和先知書的口氣和結構不同。後者是傳達上帝直接的啟示,往往是字按句的轉達,而前者他們寫詩作書,用以勸勉並警戒後世的信徒。
 
  福音書的作者,或則親自聽聞,親眼看到耶穌的言行,或是從使徒處間接收集資料(路1:9),然後照作者個人寫書的目的和對象,選錄寫成的(約21:25)。所以,關於這一類書卷,聖靈默示的性質是在於指引著選擇採用之資料,並利用他們的學識才幹,領導他們準確記錄這些資料。因此,四福音有時對同一件事的報導,並不是字字相符,但這並不影響默示的教義。

   著作者的個性,特別是在使徒的書信中看出,因為自從五旬節以後,聖靈豐滿地居住在教會中,而使徒則是上帝在新約時代特選傳播福音的代表人物。新約書信極 大部份的內容,是作者以使徒身分的權威,對新約教會的教訓。書信的主題是針對當時各地教會的需要,因此各卷的內容是依教會的情況而定。著作者認定上帝對他 們的呼召,賜他們有權柄教導上帝的真理,因此能要求受信者聽信他們的教訓,服從他們的命令(林前14:37;加1:11-12;帖前4:1,5;提後1:11;彼前1:10,12;彼後3:15-16)。

    綜 合以上所述,我們雖然相信全部聖經是聖靈所默示,是上帝藉著衪揀選的僕人,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情況下,陸續書寫而成的,我們同時也應當認清,各卷書的方 式、內容、和性質並不是刻板全部一律的,而是按著歷史的演進和教會的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寫成的,免得給批評者留下把柄,指保守派相信「機械式」(mechanical)的默示,把著作者當作一具沒有思想的機器,或是一個按字抄寫的記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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