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 星期六

多特信經——第一項教義 論上帝的預定



第一條  
因眾人在亞當裡都犯了罪,受咒詛,當受永死,所以上帝若令眾人滅亡,因罪的
緣故而被定罪,祂也不算不公義。根據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9節說:好塞
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又在23節說:因為世人都
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又羅馬書六章23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第二條  
上帝差遣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上帝的愛就在此顯明了,叫一切信祂的,不
至滅亡,反得永生。(約壹四9;約三16
 
 
第三條  
為了使人相信,上帝便在祂自己所定的時刻,本著祂的恩慈,將傳這大喜信息的
使者,差派到祂所預定要傳的人中間;由於他們的傳講,人便悔改並相信釘十字
架的基督。羅馬書十章14-15節: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
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第四條  
上帝的忿怒常在那些不信此福音的人身上。但那些憑真實活潑的信心接受福音,
並相信救主耶穌的人,卻蒙祂拯救,脫離上帝的忿怒,脫離死亡,並得到加在他
們身上的永生恩賜。
 
 
第五條  
此不信以及其他眾罪的原因與罪孽,並不在於上帝,乃在於人自己;然而相信耶
穌基督,並因祂而得救,乃是上帝白白的恩賜,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得救是
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二8)。腓立比
一章29節: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等等。
 
 
第六條  
有些人從上帝領受了相信的恩賜,有些人則否,這都是出於上帝永遠的定旨,
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徒十五18)。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
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上帝按著這定旨,本著慈愛軟
化選民的心,不拘他們如何固執,也使他們相信;而任憑那非被揀選者,為他們
自己的邪惡與硬心受上帝公義的審判。在此特別顯示,那共同陷入滅亡中的人所
有深奧、慈愛,同時又公義的區分;或顯示揀選與遺棄的定旨,乃啟示在上帝的
話語中,雖然那些謬妄、不潔與不堅固的人對上帝的定旨加以強解,就自取敗壞,
可是對聖潔與敬虔的人,卻給予不可言喻的安慰。
 
 
第七條  
揀選是上帝不變的旨意,藉此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只是出於祂的慈愛,按著祂
主權的美意,從全人類中,就是由於自己的錯謬而墮落,從他們原始無邪的狀態,
而墮入罪惡與敗壞中的全人類,祂揀選一定的人數而得基督的救贖,這位基督就
是從永恆上帝所派定的選民的中保與元首,並為選民得救的根基。此被選的人
數,雖然在本性上比別人沒有強到哪裡,也不配,反陷於共同悲慘的命運中,可
是上帝卻定意將他們給予基督,被祂救贖,有效地呼召他們並吸引他們,藉著聖
經和聖靈與上帝有交通,賜給他們真實的信心、稱義與成聖,在與祂兒子的交通
上得蒙全力的保守;最後,為彰顯祂的慈愛,並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就使他
們得榮耀;正如經上記著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
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
祂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一4-6)。又在別處說: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
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
 
 
第八條  
並非有各種不同揀選的定旨,只有一個同一的定旨,就是關乎所有那些在舊新約
之下要得救的人;因為聖經宣稱上帝所喜悅、所預定的旨意只有一個,按此旨意,
祂從永遠揀選我們得恩典與榮耀,得拯救並得救之法,就是祂所安排我們要行在
其中的。
 
 
第九條  
此揀選並非根據預先所見之信,以及信心的順服、聖潔,或在人裡面看見任何其
他美好的品格與氣質作為得救所依靠的先決條件;因此上帝的揀選才是各種得救
後的美德,即如從此而來的信心、聖潔以及其他得救的恩賜,最終得著永生作為
蒙選的果效,按著使徒保羅所說: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不是因為我們已經),
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
 
 
第十條  
上帝的美意乃是此恩慈揀選的惟一原因,這並不在乎上帝揀選一些人,是出於人
行動中一切可能的品格,作為得救的條件;而是出於祂樂意從罪人的群眾中,收
養某些特作自己的子民,如經上記著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
等等;又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1-13)。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
十三48)。
 
 
第十一條  
上帝既然是全智、不變、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所以祂所作的揀選,既不能受
挫,也不能改變、收回或作廢;選民既不能被遺棄,人數也不能被減少。
 
 
第十二條  
在適當的時候,蒙選召的人,對於他們永遠與不改變揀選的確知上,會有些不同
程度與各種大小,這並不是由於好奇問難地窺探上帝隱秘和深奧之事而來,乃是
由於他們聖潔、屬靈地觀察到自己裡面有聖經所指出蒙揀選的確實果子。即如在
基督裡真實的信心,兒子一般的敬畏,為罪的憂傷,飢渴慕義等。
 
 
第十三條  
此蒙揀選的意識與確定性,會叫上帝的兒女每日在上帝面前更謙卑,更讚美祂的
深恩厚愛,並潔凈自己,就是要報答祂首先向他們所彰顯如此的大愛。想到此揀
選的教義,決不能叫人忽視上帝的命令,或沉緬於肉體上的安全;以上所說這些,
由上帝公正的審判看來,乃是那些不行選民之道的人,對揀選之恩存輕率的假
設,或存虛妄的與放肆的輕薄所得的結果。
 
 
第十四條  
上帝按其至智旨意揀選的教義,既由先知、基督自己與眾使徒所宣布,並清楚地
在舊新約聖經中啟示出來,所以仍須於上帝的教會中,適時適地予以發表,因為
這是特別為教會預備的,應存敬畏的心,以分辨虔誠的態度,為求上帝至聖之名
的榮耀,來鼓勵並安慰祂的子民,而不虛妄地企圖去查考至高者的隱秘作為。
為上帝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徒二十27)。深哉!上
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祂的謀士呢(羅十一33-34)?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
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上帝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
十二3)這樣,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
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上帝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
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來六17-18)。
 
 
第十五條  
我們之所以特別注意並推舉揀選之永遠與白白的恩典,乃是因為聖經明明的見
證,並不是所有的人,乃是一些人蒙揀選,而其他的人由於永恆的定旨被遺棄;
這些人都是出於上帝的主權、極公義、無可指摘與不變的美意,預定了將他們棄
置於他們自己所投入共同悲慘的境域中,並不將得救的信心與改正的恩典賜給他
們;反而在祂公正的判斷中任他們自行己路;最後,為了宣揚祂的公義,永遠定
他們的罪又刑罰他們,這不僅是因為他們的不信,也是因為他們所有別的罪。這
就是遺棄的預旨,這決不使上帝成為罪惡之源(連有這種念頭也是褻瀆的),反
而宣佈祂是可畏的、無可指摘和公義的審判者與報復者。
 
 
第十六條  
那些尚未被上帝有效地造成經歷在基督裡活潑的信心,內心有確切把握,良心的
平安,像兒子一般誠懇的順服,和借基督榮耀上帝的人,應當堅持使用上帝所指
定的這些蒙恩之道(法),在我們裡面生發這些恩賜,不該為了以上所提的遺棄
而驚慌,也不應該把自己列入被棄者之中,乃當慇勤恆常使用這蒙恩方法,並存
著熱望,敬畏謙虛地等候更豐盛恩典的時期來到。凡誠心願意歸向上帝,惟願討
上帝喜悅,並願身體脫離死亡,還沒有到達所盼望聖潔與信心程度的人,更不必
因遺棄的教義而驚懼;因為慈愛的上帝已經應許,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壓傷的
蘆葦祂不折斷。但是這教義對那些忽視上帝與救主耶穌基督,沉緬於世界和肉體
快樂,尚未誠懇歸向上帝的人,才真是可怕的。
 
 
第十七條  
既然我們是從上帝的話語來辨明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話證明信徒的兒女是聖潔
的,不是由於他們的本性,乃是由於他們同父母所承受的恩典之約,所以愛上帝
的父母,當上帝按其美意將他們的子女於嬰孩時期召去時,決無理由懷疑他們的
蒙選與得救。
 
 
第十八條  
對那些因揀選白白的恩典,與遺棄公正的嚴厲而不平的人,我們要像使徒保羅回
答說: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羅九20)又引證我們
救主的話說: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太二十15)因此,對
這些上帝秘要本著聖潔景仰的心,我們要用使徒保羅的話驚嘆說:深哉!上帝
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
作過祂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依靠
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3-36
 
關於揀選與遺棄的真實教義已經解說了;總的來說是反對以下的錯謬:
 
一、有人教導說:上帝的旨意是拯救那些要相信並在信上堅持而順服的人,這是
揀選人得救的整個與完全的預旨,關於此預旨在上帝的話語中並未啟示其他別
的。
 
因為這些欺騙的話明明與聖經相反,聖經說上帝不但拯救那些要相信的人,祂也
從永遠揀選某些特定的人,超過別人到了時候要賜給他們在基督裡的信心與恆
忍;正如經上記著說: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約
十七6)。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又說:就如上帝從創
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
 4)。
 
二、有人教導說:上帝揀選人得永生的種類不同:有一般的與不確定的,有特殊
的與確定的;而後者照樣是不完全的,可反悔的,不確定的與有條件的,或是完
全的不可反悔的,確定的與決定的。同樣,有一揀選得信心,另外是揀選得救,
所以揀選可以得到稱義的信心,未必然是確定的而得救。因為這都是人心的幻
想,不照聖經而有的發明,以此來敗壞揀選的道理,並破壞了我們救恩的金鎖鏈: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
們得榮耀(羅八30)。
 
三、有些人教導說:上帝的美意與目的(論此聖經在揀選的教義中提到)並不包
括在揀選中,說上帝揀選某些人而遺棄某些人,乃是說祂從可能的條件下揀選人
(在其中也有律法的行為),或從事物的次序中揀選,從信心的作為上揀選;同
時因其不完全的順服作為得救的條件,而上帝要恩慈地考慮這些,作為完全的順
服,並且認為值得永生的賞賜。這種錯謬的說法破壞了上帝的美意與基督的功
勞,使之失去效力;而人從恩慈的因信稱義,並從聖經的單純性,被無用的問題
而奪去,而使徒保羅的宣稱被認為是不真實的: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
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
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四、有些人教導說:因信蒙選的條件事先已經要求了,即是說人應當正確用此自
然之光而敬虔、謙卑、溫柔而配得永生,正如這些事才是揀選所靠賴的。因為這
正是伯拉糾所教導的,與使徒的教義正相反,保羅寫著說:我們從前也都在他
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
人一樣。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
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
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
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
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3-9)。
 
五、有些人教導說:某些人在揀選而得救上不完全與未決定之事發生,乃因未見
到他們的信心、聖潔、敬虔,就是才開始或已繼續一段時間的緣故;但那些完全
與決定揀選之發生,乃因預先見到他們在信心上的堅忍、歸正、聖潔與敬虔;又
因蒙揀選之人比未蒙揀選之人更蒙恩,更值得;因此信心、信心的順服、聖潔、
敬虔與堅忍,並非不變之揀選得救的結果,乃是事先見到所要求的條件為那些蒙
揀選的所履行。
 
以上所說完全與聖經相反。聖經所說的常包括與此相似的聲明:揀選並非出自行
為,乃是出於那人的主。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
(羅九11)。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就如上帝從
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弗一4)。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十五16)。既是出於恩典,就
不在乎行為(羅十一6)。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祂的兒子
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
 
六、有些人教導說:並不是每一被選得救之人是不變的,乃是有些被選之人,雖
有上帝的預旨還是滅亡,而且真的滅亡。由於這種大錯,而使上帝成為可改變的,
並破壞了敬虔之人從他們蒙選的可靠中所得的安慰,而且與聖經相衝突;聖經教
導說,蒙揀選之人永不能隨流失去(太廿四24);基督永不能失落父所賜給他
的人(約六39);而上帝也榮耀他所預定、所召、所稱為義的人(羅八30)。
 
七、有些人教導說:我們今生不知道永遠被揀選至榮耀裡的事,也無果實,這一
切都在乎改變與不確實的情況。說這不確實的話實在是荒謬的,也與聖經不符。
聖徒由於他們蒙揀選與使徒一同快樂,讚美上帝恩。以弗所一章說按照基督的訓
誨,因名字記載在天上與祂的門徒一同歡喜,路加也說要因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
上歡喜(路加十20)。他們也以蒙揀選的確知來面對魔鬼的火箭,說誰能控
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羅八33)?
 
八、有些人教導說:上帝並沒有僅憑他公義的旨意,決定任憑人留在亞當的墮落
中,與被定罪的共同情況中;或遺棄什麼人,以致得不到信心與歸正所必需的恩
典上的交通。為此有上帝確定的預旨: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
就叫誰剛硬(羅九18)。耶穌又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
不叫別人知道(太十三11)。同樣: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
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
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一25-26)。
 
九、有些人教導說:上帝為什麼把福音傳給一個人,而不給另外一個人,並不僅
是出於上帝的美意,乃是由於一個人比另外一個人更好,並更值得接受福音的事
實。為此摩西反對,他對以色列說以下的話: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
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
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申十14-15)。基督說:哥拉汛哪,
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
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十一21)。

多特信經

       認識《多特信條》  ,

       多特信經——引言  , 多特信條形成的背景  , 多特信經的議題 ,

       多特會議的妥協 , 多特信經的語言 , 多特信經的相關性

       多特信經——第一項教義 論上帝的預定   ,

       多特信條(1)  , 多特信條(2)  , 多特信條(3) , 多特信條(4) ,   多特信條(5)    ,

      「多特信經」與「抗辯派」之救恩觀點比較   ,

多特信經——引言


   此信經是1618年在荷蘭多特召開的議會中完成的,當時阿民念派在教會中製造了許多紛爭,他們不接納加爾文的救恩神學觀點,不認為上帝在人的救恩上有主權。阿民念提出:
    1. 上帝的揀選與否在於祂預見人是否有信心。
    2. 雖然只有信的人才能得救,但基督已為所有的人死。
    3. 人極其敗壞,若非上帝賜下先在的恩典而起信,否則人不能行善。
    4. 人可以拒絕上帝拯救之恩。
    5. 真正重生之人不一定在信仰上確被保守。
    為瞭解決此爭辯,荷蘭國會在1618年召開一全國性的會議,並邀請各國改革宗教會的代表參加;當時有35位本地的牧師,幾位長老,5位神學家,18位國家顧問,及27位外國代表列席,包括蘇格蘭、英格蘭、比利時、瑞士、法蘭西等。阿民念派本以為將以平等的身份共同參與會議,從沒想到竟處於被告,且要為自己辯護的地位。議會為保守加爾文信仰傳統,判定阿民念派的五項提案為錯誤,並完成《多特信經》,規定加爾文派教理五項,是加爾文預定論全備的推演:
    1.    上帝無條件的揀選及人的信皆為上帝的恩典。
    2.    雖然基督的死足可贖全世界人的罪,但贖罪的功能只臨到上帝所揀選的人。
    34.世上所有的人都墮落了,不能自救,只有在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中被召的人,才能重生並且經歷生命的更新。
    5   上帝所呼召的,祂必保守到底,所以信徒即使在極大的軟弱中,仍能有救恩的確據。
    此信經對荷蘭改革宗教會有極大的影響。而30年後完成的《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也是建立在它的神學根基上。

2018年4月13日 星期五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三十、主禱文

100:主禱文的首句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首句:“我們在天上的父”,教導我們存聖潔恭敬的心,坦然無懼的恭敬上帝,如同兒女親近父親一樣,篤    信祂肯聽且能幫助我們,並且教導我們要和人一同禱告,又要為人禱告。

<參考經文>
    1. 賽六四9: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大發震怒,也不要永遠記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
    2. 路十一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3. 羅八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4. 弗六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101:我們在主禱文第一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一條說:“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我們在此求上帝賜力量,叫我們和眾人在祂自己所顯明的一切事上能榮耀祂的名,並求為祂自己的榮耀處理萬事。

<參考經文>
    1. 詩六七1-3:願上帝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用臉光照我們;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上帝啊,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
    2. 羅十一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102:我們在主禱文第二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二條說:“願你的國降臨。”我們在此求上帝 叫撒但的國衰敗,叫祂恩典的國興旺,使自己和眾人       得以進入而常久在內,並求祂榮耀的國早日降臨。

<參考經文>
    1. 詩六八1:願上帝興起,使他的仇敵四散;叫那恨他的人,從他面前逃跑。
    2. 詩五一18: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3. 帖後三1:弟兄們,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 
    羅十1: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4. 啟示廿二20: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103:我們在主禱文第三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三條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在此求上帝賜恩,叫我們能凡事甘心樂意的學習,遵從、順服祂的旨意,如同在天上的天使一樣。

<參考經文>
    1. 詩一一九34-36: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求你叫我遵行你的
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2. 徒廿一14: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
    3. 詩一O20: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
    O22:你們一切被他造的,在他所治理的各處,都要稱頌耶和華。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104:我們在主禱文第四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四條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賜我們今生所需要的夠用而美善的東西,並使我們同時得享他的福樂。

<參考經文>
    1. 箴三十8: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2. 詩九十17:願主我們上帝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

105:我們在主禱文第五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五條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因基督的緣故白白饒       恕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所以敢這樣求,因為我們蒙了上帝的恩典,才能從心裡饒恕人。
<參考經文>
    1. 詩五一1:上帝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2. 太六14: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106:我們在主禱文第六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六條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我們在此求上帝保守我們不受試探而犯罪,或在受試探時扶助我們並拯救我們脫離凶惡。

<參考經文>
    1. 太廿六41: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詩十九13: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
    2. 詩五一10: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五一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107: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結語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是教導我們惟獨上帝能應允我們的禱告,並且禱告的時候當稱讚祂,將國度、權柄、榮耀都歸於祂,末了為要證明所求的是誠心所願,又深信這是必蒙應允,就說:“阿們。”

<參考經文>
    1. 但九18-19: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上帝啊!
    2. 代上廿九11: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廿九13:我們的上帝啊!現在我們稱謝你,讚美你榮耀之名。
    3. 啟廿二20: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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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句是引言或開頭語。由此我們知道,主禱文的首句教我們三件事:

1)因為祂是在天上,所以我們要對祂存恭敬的心;      

2)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要坦然無懼地對;

3)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應該和人一同禱告,並為      他們禱告。

     “求”意思就是要求什麼東西。主禱文裡有六項懇求:前三項是關於上帝,後三項則是關於我們自己。在第一懇求中,我們求兩件事:

1)上帝的名被人尊為聖或榮耀;

2)上帝的名藉萬事被尊為聖或榮耀。

     “國”意思就是一群受君王統治的人。這裡提到三個國:撒但的國或順服撒但的人,恩典的國或順服上帝的人,與榮耀的國或將在榮耀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人。我們在此懇求中,求上帝叫第一國衰敗,第二國興旺,與第三國早日降臨。

      “上帝的旨意”意思就是上帝希望作的事。這個旨意在天上行得十分完全,我們在此懇求中,求在地上也能行得一樣完全。但是只靠我們自己的力量,這是作不來的,因此我們求上帝幫助我們完全知道祂的旨意如何,而且既知道,還能身體力行。

       現在看的這一懇求,是關於我們自己的禱告的順序先是上帝,然後才是我們自己。在此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身體需要的供應,求兩件事:日常夠用與上帝的賜福。

       在第五與第六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屬靈需要的供應。首先要求我們的罪得饒恕,聖經應許我們,我們若饒恕他人,上帝也會饒恕我們。那麼,如果上帝使我們饒恕了一切得罪我們的人,我們就大可以相信,祂聽了我們求饒恕的禱告。罪在此稱為債,因為一犯罪,我們就虧欠律法;律法不僅要求順服,也要求在不順服的時候施罰。

        試探意思就是引誘我們犯罪。在此懇求中,我們求上帝不叫我們遇見一切試探,不然祂就要使我們能抗拒與克服試探。

        語就是末後。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三件事:

1)唯獨應該仰望上帝的幫助;

2)應該將一切頌讚歸於唯獨能聽我們禱告的上帝;

3)禱告結束應該說“阿們”,意思就是,但願如此,或但願我的禱告蒙垂聽。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九、禱告是蒙恩的憑藉

98:禱告是什麼?
  答:禱告是奉耶穌的名,又認自己的罪,並誠實感謝上帝諸般的恩慈,向上帝祈求心中所願,而又合乎上帝旨意的事。

<參考經文>
    1. 約十六23: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
    2. 但九4:我向耶和華我的上帝祈禱,認罪。
    3. 腓四6: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
    4. 詩六二8: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面前傾心吐意。上帝是我們的避難所。
    5. 羅八27:鑑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99:上帝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怎樣禱告?
  答:全部聖經都指教我們怎樣禱告,但有基督教導門徒的主禱文,特為我們禱告的準則。

<參考經文>
    1. 約壹五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2. 太六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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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禱告意思是求告上帝;這裡告訴我們關於禱告的以下三件事:

      1)關於形式,應該奉基督的名向上帝禱告;

      (2)關於內容,應該是合乎上帝旨意的事;

      (3)關於方式,應該謙卑認我們的罪,並感謝祂的憐恤。

        這裡告訴我們,在禱告上帝的事上,要以全本聖經作引導。但是我們特別有基督教門徒的禱告,作我們禱告的準則,一般稱之為主禱文, 那是主耶穌基督的禱告。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八、主餐

96:主的晚餐是什麼?
  答:主的晚餐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授受餅和酒,以表明      主的死,按理領受的人;不憑肉體,乃憑信心,分領      主的身體和血,並瓷一切的益處,以致靈性得養育,      在恩典上有長進。

<參考經文>
    1. 路廿二19-20: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2. 林前十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97:要為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怎樣?
  答: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自己省察:有沒有屬靈的知識,
可以分辨是主的身體,能不能憑信心以主為食物,有沒有悔改
的心、愛心,並重新順從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審判。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一28-29: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
吃喝自己的罪了。
    2. 林後十三5: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
    3. 林前十一31: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4. 林前十一18: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
的信這話。
十一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5. 林前五8: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
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6. 林前十一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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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主的晚餐,是因為那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設
      立的宴席,也可以稱作聖餐。其外在行為是根據基督
      的制定吃餅喝杯;而內在意義是基督的犧牲掰開的
      餅表示瓷受傷的身體;倒出來的酒表示瓷流的寶血;
      它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是一旦憑信心領受,就能加
      速我們對上帝的愛,根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且增進
      我們的福益。羅馬天主教教導,聖餐中的餅會變成我
      們主的實際身體;但這是錯謬的。我們只能憑信心接
      受基督。

這裡教導我們領主餐的正確條件,乃是:(1)知識,足以知
      道主餐所代表的涵義;(2)信心,足以滿相信我們吃餅能維
      系身體,照樣所代表的生命之糧能維持我們的靈魂;(3)悔改,
      認一切所知道的罪;(4)愛上帝與人;(5)決志履行各樣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