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認識上帝﹕上帝的不可知性與可知性

 
I. 認識上帝的基本大前提: 上帝的全知

上帝是靈,祂是無限的,永恆的,獨一無二,絕對超然的。上帝的屬性之一就是﹕上帝自己是智慧。祂是無所不知的。上帝知道萬事。祂所知的,祂都透知,盡知。

上帝對自己的認識﹐是完全﹐無限﹐透知的。上帝對人類及宇宙的知識﹐是祂對自己的認識的延伸,是祂對自己的認識的一部份。上帝的知識是無窮盡的,人不可能測透。詩139; 1133-36

人的知識從來就不可以,也永遠不可能與上帝的知識等同。上帝是上帝,人是人。造物者與被造物之間有著絕對的區分。

上帝不是宇宙的一部分!這一位超然,無限的上帝,是我們 認識上帝的對象。人對上帝的認識並不是人對自己認識的投射。新紀元運動,東方宗教,和泛神主義等,都犯了同樣的錯誤﹕把上帝放在宇宙之中,消滅了祂的絕對超然性。

人對<<聖經>>,對上帝發的問題可分為四種,幫助我們瞭解祂的無限知識﹕
第一種﹕人問,<<聖經>>有答。
第二種﹕<<聖經>>沒有直接的答案,但是<<聖經>>有原則可應用在問題上。
第三種﹕上帝目前在今生不回答,但是在永恆裡,在天堂裡有答案。苦難問題往往是要在永恆才清楚明白的。上帝要擦乾所有的眼淚! (啟示錄21)
第四種﹕到了天堂還是奧秘,因為是屬於上帝自己的,在祂沒有啟示的的無窮知識範圍裡。

真正的,純正的基督教信仰裡,一定有奧秘的成分。奧秘呼召我們來向上帝下拜。神學就是敬拜學。可是,奧秘並不等於說我們要成為神秘主義者。神秘主義的錯誤是﹕認為理性在認識上帝的事上沒有任何地位,人認識上帝只能透過直覺和信心。這是理性的自殺。

華人教會裡,在不同時期都曾出現過神秘主義。
例一﹕不要用魂與上帝交通﹕魂 = 理性,感情,意志。要以靈;靈=直覺。
例二﹕理性就是原罪,原罪就是理性。我們必須從理性被拯救出來,用信心和直覺來認識上帝。
例三﹕我在鹽湯裡看見耶穌。(趙紫宸,對謝扶雅說,1920年代,上海)
例四﹕誤解林前八章,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反對理性,反對神學。

II. 認識上帝的可能性﹕上帝的形象,類比的思維,和清晰,真實,權威的知識

上帝照著祂的形象造人,有公義,知識與聖潔。(424﹔西310)上帝設計人可以,也應當傚法祂的思維而思維。這是類比的思維,是傚法上帝的思維,並不表示與上帝的思維一樣。人應當按照上帝的設計,按照上帝的命令,按照自己的被造物的本位來思維,來認識上帝,認識自己,認識世界。

這種認識,或這種知識,是有限的,墮落之後,這種認識是被罪污染的。不過,在墮落前,和重生後,這種知識是清晰的,是真實的,是有權威的。亞奎那 (Thomas Aquinas): 人可以透過自己的理性去認識上帝。亞奎那沒有認真考慮墮落對人的理性的嚴重影響。一部分福音派神學家和信徒也有這樣做法,等於將理性當作中立的範疇。

III.  認識上帝的可能性﹕上帝自我啟示的預旨

上帝在永恆裡計劃要向人自我啟示。在啟示工作上,聖父,聖子,聖靈同工,像在創造和在救贖大工上一樣。 上帝沒有將祂全部的知識向人啟示。不然,人就與上帝同等,無所不知。不過上帝的確在永恆裡定意要啟示,並且具體地在時空裡啟示了。上帝將祂知識的一部分, 就是祂定意要啟示的那部分,啟示了給人知道。

因此,人可以有真正的知識。人可以真正的,按真理地認識上帝,認識自己,認識世界。人可以按照真理認識 上帝,因此有真宗教,正確的神學的可能。人可以按照真理認識自己,因此有合符真理的心理學的可能,有別於世俗的心理學。人可以按照認識世界,因此有真科 學,真藝術,真工程的可能。

文化應被上帝的啟示領導。人應當從事文化事業,因為這是類比思維的應用。不過,墮落後的文化必須被上帝的話(聖經)批判後才能服事人,服事福音。

IV.  人人都認識上帝﹕普遍啟示

詩篇 19:1-3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
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

羅馬書 1:18-20
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上帝向人的啟示,足夠給人對祂,對永生有知識。上帝向全人類自我啟示了﹕透過受造之物;及在人心裡。因此人本身就是上帝的啟示,人身上就有上帝的啟示。宇宙也充滿了上帝的啟示。全人類都知道上帝﹕普遍啟示;叫人無可推諉。

人類墮落之前,這啟示帶有權威,足夠讓人認識上帝,並是清晰的。墮落之後還是一樣﹕普遍啟示帶有權威,足夠讓人無可推諉,也是清晰的。不同的是﹕人墮落後不斷地阻擋真理,壓抑真理(羅一18)。人心裡黑暗,世界的神——撒但使人瞎眼了。(林後四4),所以人不認識上帝的啟示,也不能認識。人不認識上帝,因人不願意認識祂。

文化從來就不是上帝的啟示。無論是墮落之前,或墮落之後,文化只不過是人類面對上帝普遍啟示的回應。這 回應可能是順服的,守約的,或是不順服的,背約的。墮落之後的文化,都是人對上帝普遍啟示的,帶有罪性的,回應。墮落之後的文化(宗教,哲學,藝術,科 學)都以人為中心,都是人本,背約的回應。這說明﹕墮落對理性,文化,有嚴重的影響。這一點,好些神學家都沒有認真正視,包括天主教,基督教,當代(新) 儒家基督徒,和福音派的神學家。

不過,這並不表示上帝的啟示不清晰,沒有能力。問題出在人的方面。

V.  永生之道﹕特殊啟示

除了透過大自然,和在人心中啟示 就是普遍啟示 以外,上帝向人用話語和祂的作為啟示永生之道。這稱為 特殊啟示,因它有特殊的目標﹕讓人可以藉著它獲得永生,永遠與上帝同在。特殊啟示不是墮落後才開始的。在人類墮落之前,上帝已向人有特殊啟示﹕在伊甸園裡,上帝給人命令﹕不可吃分辨善惡樹的果,吃的那日人必定死。神學家稱這為 行為之約。上帝給人一個考驗。人願意順服祂否?

人失敗了。人沒有順服。人墮落了,面對上帝的審判。(羅512-21)人類墮落之後,上帝向人特殊啟示,透過 恩典之約,從人犯罪開始便開始。從創世記第三章,直到<<聖經>>的結束,都是 恩典之約的啟示。

VI.   特殊啟示領導人對普遍啟示的認識

既然上帝不僅給人普遍啟示,還給了特殊啟示,因此人要透過特殊啟示的亮光來理解普遍啟示,並透過特殊啟示 – <<聖經>> – 糾正人對普遍啟示的錯誤看法。

人目前所處的具體狀況是﹕墮落後,站在上帝的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的面前。
人不可以假設,上帝只給了普遍啟示。人不斷地活在上帝的面光之中。上帝既已賜下<<聖經>>,神學,科學,藝術,文化 都當服從<<聖經>>的宇宙人生觀,<<聖經>>的真理觀,認識論等。沒有一個知識或學術範疇,是中立的。每一個範疇,耶穌基督都是主,祂要透過祂的話,祂的靈來統治,管理。

反過來說,普遍啟示是特殊啟示的大前提,因為上帝的啟示是發生在自然界裡,用了人的語言,文化。因此,語言,文化有了真正的意義,因為上帝曾經用過它們來作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

結論

人對上帝,對自己,和對世界的認識之所以有可能,一方面是基於上帝按著祂的形象造人,人起初有類比的思維的可能和任務;另一方面是因為上帝向人的啟示,包括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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