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身體作用的觀點︰
(Ⅰ)身體是靈魂的牢房。這是希臘哲學家的觀點,他們用二分法(dichotomy),
把人分為身體與靈魂兩部份。靈魂是非物質的、是善的;身體是物質的,是惡的。這觀點認為,身體是低賤的。但這種物質與非物質的二分法,是沒有聖經根據的。
聖經並沒有把身體評定為邪惡的,而事實上,雅歌整卷書都強調身體的價值,以及婚姻之愛與性愛表達的快樂。上帝的啟示清楚說明——「人是……一個統一的組合——是一個存有——物質的與非物質的,只有在身體死後才可以區分。
(Ⅱ)身體是人的獨特成分,且是重要的成分。這觀點叫做縱欲派(hedonism),和先前的觀點背道而馳。縱欲派認為,人應該尋找歡樂,去滿足身體,此派哲學否定了靈魂的存在。耶穌基督證實了這個觀念是錯的,基督曾多次說過,靈魂與身體是不同的,前者是具有莫大價值的(太十28,十六26 )。其他的經文也肯定了靈魂的存在(林後五8;傳十二7)。
(Ⅲ)身體與靈魂相配合,身體是榮耀上帝的工具,因為它是上帝的殿(林前六19)。身體並非主人,故此信徒不能沉溺於情慾;身體也不是敵人,故也不能讓其受損害。身體要獻給上帝(羅十二1),使基督可以藉這身體得著榮耀(腓一20)。最後,信徒藉著身體所作的,都要受到獎賞(林後五10 )。
當然基督徒是持“身體與靈魂相配合”之看法,所以在聖靈之引導下過以身體來榮耀上帝的生活,也盼望肉身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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