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默示和啟示

自聖經時代以來,最主 要的一個立場為:啟示原本存於聖經中,惟有聖經含有上帝的話。雖然我們常看到許多圈子主張,聖經內容並沒有這樣的「聲明」,但我們同意另一些人的觀點,即 聖經中一直具上帝默示的氣氛,例如:舊約對啟示的自覺性、先知所強調的「耶和華如此說」、新約承認舊約為上帝的話、新約時期與日俱增的信條和正典的自覺 性、將耶穌的話與舊約並列(如提前五18),以及將保羅書信與「其他聖經」並列(彼後三 16)。

許多非福音派人士假定 保守的立場帶預設性眼光,所依據的語言或真理之理論不充分,對未經證實的假定不加批判地接受,因此早已過時。不過,持這種說法的人,對福音派陣營中對此問 題的大量著作一無所知。今天很少福音派學者不知道釋經學所包括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的書數目之多,足以顯示福音派對過去平庸的答案並不滿意,正一直在尋求 更佳的定義。

   
總 之,若一位神學家接受傳統的默示觀,即:上帝在聖經中啟示出祂自己,那麼,聖經就會成為教義的基本素材,而其他的因素(傳統、團體、經驗)則是用來重新描 述聖經真理,以因應現今的狀況。然而,架構的要素仍是聖經,而神學家的責任乃是去解釋、整合,並重述它的教導,使今日的人能夠瞭解,並加以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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