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中古世紀的人論


一、大貴格利的見解(Gregory the Great)
  大貴格利(Gregory the Great)于主后五四○年出生于羅馬,為耶柔米、奧古斯丁與安波羅修最勤奮的學生。他宗教的傾向使他放棄了世界,在他父親過世之后,將所有的財富都捐獻 給慈善工作,並為了增進屬靈生活,又興建了修道院。在五九○年受全體一致地推選為教皇,在他接受職份之前他深覺自己不配擔當,因而有些躊躇。他雖然不是創 作性的思想家,但他卻成為一位頗具盛名的作者,對傳播純正教義上大有貢獻,因此在教會中除了最具影響力的奧古斯丁以外,無人再能出其右。事實上奧古斯丁在 中古世紀初期之所以被人欣賞,乃是因為大貴格利的解釋,為了這個理由,中古世紀的教義史必須從他開始。
1、大貴格利的人論
  大貴格利的奧古斯丁主義,多少被沖淡了一些,他解說罪進入世界乃是由于人的軟 弱,而亞當的初罪乃是一項自由行動,在此自由行動中,他把對神的愛給丟棄了,然后就成為受製于屬靈盲目與屬靈死亡的犧牲品。由于亞當一人的犯罪,使得所有 的人都成為罪人並被定罪。這話聽來好像是奧古斯丁的思想,但貴格利並沒有把這些觀念始終一貫地繼續下去。他認為罪只不過是人的弱點或疾病,並非是罪孽 (guilt),並且教導說,人並沒有失去自由,只是失去了對作好事的意志。他同時強調沒有神的恩典人就不能得救,也沒有什么功德的事實。救贖的工作是由 神的恩典開始的,神預先的恩典使著人愿意行善,而后一步的恩典則使著人能夠行善。人的改變是從受洗之后才開始,這使人生發信心,終止過去所犯的一切罪孽, 使人的意志得到更新,心裡充滿了神的愛,這樣人才能夠領受神的恩賜。
2、大貴格利對預定論的看法
  大貴格利雖然保留預定的教義,但在方式上卻予以修正。他雖然說到不可抗拒的恩 典,並說到預定乃為神有關確定選民數目奧秘的旨意,可是這畢竟僅是根據預知的預定而已。神只定了一些確定數目的人得救,因為他知道哪些人將接受福音,但沒 有一個人能確定自己或他人是被揀選的。
二、郭查克的爭論
  奧古斯丁曾說過雙重預定 (double predestination),而艾索多(Isodore of Seville)也曾著書說到預定是雙重的;但在七、八、九世紀中,大多數奧古斯丁派的人士卻都已經遺忘了預定的雙重性格,而跟隨著貴格利來作解釋;后來 郭查克(Gottschalk)的出現,但他只能在奧古斯丁揀選教義中找到他內心的安息,他並且誠懇的為雙重預定而爭辯,那就是說神預定人得救,也預定人 滅亡。然而他小心翼翼地把救贖界限的有效性予以限製,並且認為罪只不過是神許可預旨的對象。他公然地反對根據預知而預定的觀念,因為若是這樣,那么神的預 旨就是根據人的行動而來。他認為,預知僅僅是跟著預定而來,並且証明了預定的公正性。
對郭查克的反抗
  郭氏遭遇了許多不公允的 反對。他的論敵並沒有十分地了解他,而攻擊說,在他的教訓中有“神是罪惡之源”的意思,使得郭氏的主張于主后八四八年的梅安斯(Mayence)會議中被 定罪,並于次年受到鞭笞,被判終身監禁。此后有一辯論會因他而起,在此辯論會中有幾位具有影響力的神學家,如普頓修(Prudentius)、拉特蘭努 (Ratramnus)、熱米糾(Remigius)以及他人,擁護雙重預定為奧古斯丁的神學思想,可是拉巴努(Rabanus)與幸克馬 (Hincmar)卻反對此教義。但此次爭辯証實為僅是有關言詞的爭辯而已,因為擁護者與攻擊者都是屬于半奧古斯丁派的人士,他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說到一 件事罷了。擁護者是說到與奧古斯丁相同的雙重預定,但是說到遺棄則是根據神的預知;而攻擊者把預定一詞僅用在揀選人得生命上,並且也是根據預知來說到遺 棄。雙方都贊成聖禮之恩典的概念,並且擔心嚴格的預定論會剝奪了聖禮的屬靈價值,而僅僅使之成為一虛有其表的形式而已。
  齊澤(Chiersy) 與瓦倫斯 (Valence)會議中的表決,都同意這些見解,認為擁護者產生了攻擊者的見解,而攻擊者則產生了擁護者的見解。瓦倫斯會議中的聲明如下︰“我們承認揀 選人得生命的預定,並惡人得永死的預定;但承認在得救者的蒙揀選中,神的恩典在善功之先,並且承認在那滅亡之人的被定罪上,惡功是在神公義的審判之先。但 在預定中,神已經決定了他獨獨所要做的事,是出于恩慈的憐憫或公義的審判……但在惡人身上預知其惡,乃因惡是由他們身上而來;並非是神所預定的,因惡不是 從神而來。”(以上為西伯爾所引証,教義史,卷二,33頁)這些會議是于主后八五三年所召開。
三、安瑟倫的貢獻
  在中古世紀有一位偉大的思想家,就是坎特布裡主教安瑟倫(Anselm of Canterbury)。他不但重新發表奧古斯丁的人論,並且也給予積極的貢獻。
1、安瑟倫的罪觀
   他強調原罪的教義,並著重“原”(original)字一詞,並不是指著人類起源的事實,乃是指著目前事態中的個人的事實。根據他的見解,原罪也可以稱 之為本性(自然)罪(Peccatum naturale),雖然並非屬于人的本性,但是卻說明了一個從創造以來罪進入的情況。由于墮落,人成為有罪與污穢的,而罪與污穢就從父遺傳給子孫,這所 有的罪,本身所犯的與原來遺傳下來的,就構成了罪孽。
   罪既然是自由意志運用的前題(即先有罪才有自由意志的運用),所以安瑟倫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如何能將罪歸給小孩呢?為什么為了赦免嬰兒的罪才給予施洗? 他在一件事實中找到了解釋,那就是人性在創造后墮落,背判了神。他象奧古斯丁一樣,認為每一個小孩子就象亞當的一般人性的個人,所以是在亞當裡實際地犯了 罪,因此也有了罪孽與罪污。如果亞當沒有墮落,那么人性也就不會背叛,聖潔的本性就將由父傳及子。可是在現在的情況中,亞當就把他的罪性傳及他的子孫,因 此原罪在人的罪性中有了起頭,而后來的本罪在性格上來說,是屬乎個人的。
   安瑟倫提出了一個問題,最近祖先犯的罪,是否正象最初始祖亞當犯的罪歸給他的后裔一樣呢?這回答是否定的,因為這些罪並不是由于亞當一般的本性內所犯 的;亞當的罪是很特殊的,絕不能有第二人像他一樣犯罪,因為那是個人的過犯,在他個人的過犯中也包括了全人類。無疑地,在安氏的思想中有一個弱點,因為所 有由同一人性所犯的罪,雖然是個人的,但並沒有回答這問題︰為什么只有亞當所犯最初的罪才歸給他的子孫,而他后來所犯的罪卻沒有歸給他的子孫?安氏又叫人 注意到一件事實,那就是在亞當裡本性的罪孽(即原罪),乃在于個人的罪孽,而在他的子孫中,個人的罪孽乃在于本性中的罪孽。亞當代表全人類受試驗,在這一 點上安瑟倫是接近了以后所提立約的概念。
2、安瑟倫的自由意志觀
   安瑟倫也討論到自由意志的問題,並且提出一些有價值的建議。他聲稱,自由的一般定義若是指犯罪或不犯罪的能力,那是非常不恰當的,且自由意志與聖天使是 不相關的,天使有完全的道德自由,然而不能犯罪。他主張,意志的本身沒有受到外部的約束,有著非常堅強、正當的決定,而不離棄正途,比起微弱的能作好事, 但卻會離開義路要自由的多了。如果是這樣,問題就來了,我們能否說天使與我們始祖的背道是自由的行動呢?對這個問題安瑟倫回答說,我們始祖的行為的確是自 發的,純粹是出于自我意志(pure self-will),並非是真正的自由行動。他們犯罪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自由,乃是由于他們有犯罪的可能性。安瑟倫將真自由與自動的本能等間作一區分,前 者已經失喪了,但后者並未失喪,而意志的真正目的,並非是選擇善或惡,乃是只選擇善。創造主要自愿的本能去作正當的事,此外無他,而真正的自由是包括在自 我決定成為聖潔,意思就是拒絕無理由的改變心思的自由,並反對意志的被造是以毫不關心的自由所塑造。人內在自由的被造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聖潔,但是要接 受這個目的必須有一個內在的自我決定,而不是從外來的強迫。意志若選擇使用作惡的能力,就失掉了真自由的完全性,因為這樣一來就暴露自己于不法選擇的危險 之下。
四、天主教人論的特點
  天主教清楚地有兩個傾向,一即傾向半奧古斯丁派,一傾向半伯拉糾派,而后者則逐漸地占優勢,因篇幅所限不能詳論經院學派的思想,只有提出逐漸顯明的幾項具代表性的教訓。
1、天主教論原義
   天主教中逐漸盛行的見解就是,原義並不是人所領受的自然恩賜,乃是超自然的恩賜。這個見解主張,人自然包括肉體與靈魂,並從這些分出了一些相反的傾向, 于是生出了沖突,這些沖突往往使得正當的行動出了毛病。為了補滿這些缺失,神又給人加上一種特別的恩賜,那就是原義,而原義的功能就是使著人裡面低等的部 份服從高等的部份,特別是服從神。這原義是神超自然的恩賜,是附加于人本性上的,因為人被造時沒有絕對的義,但也沒有絕對的不義。
2、天主教對原義失喪的看法
   由于罪進入世界,人就喪失了原義。意思是說,人的背叛並不涉及人任何自然恩賜的喪失,僅是失去了超自然的恩賜,而此超自然恩賜與人的本性無關。原義喪失 了,人就退到肉體與靈魂之間不受約束的沖突情況中。在人的本性中,那高尚成份優于低等成份的優越性,已經受到削弱,人又回到中立的情況中,在此情況中人既 不犯罪也不聖潔,但由于他這樣的受造,他的本性將受製于肉體與靈魂之間的沖突。
3、天主教對原罪的看法
   既然人類的始祖亞當被造為他后裔的代表者,所以人都在他裡面犯了罪,生到此世時就背了原罪的包袱。經院學派論到原罪性質的看法雖然不同,有些人甚至加上 了積極的成份,就是對惡的傾向,但是盛行的見解是,原罪並不是什么積極的事,乃是應當有而沒有的事,特別是有關原來公正的喪失。藉著原來的公正,一些人了 解到,原義乃是另外特別為人加上的,此外又有些人也稱此為自然的公正(justia naturalis)。而原罪是普遍的,是自動甘愿地從始祖得來,所以此罪不能當作情欲來看,也不能當作在人裡面的惡欲來看,因為這些東西在其適當意義上 看都不算是罪。
4、天主教的神人合作說
  天主教反對人在屬靈上是無能為力,並且完全需要靠賴神恩典而得救的觀念,他們采取要求稱義的恩典,而此稱義的恩典是包括在神所注入的義中。在宗教改革時期 ,改教家所提出的神恩獨作說,遭受到天主教嚴厲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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