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啟 示 (1)

啟 示是指顯明或揭開,在宗教意義上,是指神對人所顯明的知識。其內容可分為三部分︰(一)關於神,包括神的性格,他的旨意,他的作為,並他與人和宇宙的關 系。(二)關於人,包括人的來源,他的性情,生存之目的及責任,罪的影響,並他與神和世界的關係。(三)關於宇宙,特別是世界,包括來源、目的、結局、並 與神及人的關係。
換 言之,啟示是一切知識的根源。除此之外,並無其它知識來源的可能。 因此,人所吸收的一切知識,也全部是出於神的啟示。這一點當然為非基督徒所否認,因為他 們是以人為出發點,認為人的智慧是獨立存在的;用人的頭腦來觀察及分析世上一切的現象。但是基督徒卻以神為假定前題,確認他是創造宇宙及其中萬物的主宰, 因此承認,人必須依據神的思想而思想,按照神的啟示而解釋,根據神的旨意而生活(詩卅六︰9)。
普通啟示和特別啟示都是神的啟示,來源相同,但方式和範圍不同,性質和目的也不同。
一.普通啟示
1.普通啟示的來源
大致而言,普通啟示也可稱為自然啟示,因為普通啟示通常是顯明在自然的現象中,其來源有三方面︰
(1)大自然中。神的普通啟示顯明在他所創造的大自然中,藉此世人能看見神的存在和他的能力。大自然的每一部分和每一角落,都彰顯神(詩十九︰16)。自然中的一切現象,如四季的循環,日月星辰的轉動,雨露的澆潤,五穀的生長,在顯露神(詩六十五︰612;徒十四︰17)。
此外,自然科學的一切現象和定律,也顯明神的存在,因為這些現象和定律都是他所創造的。神同時也賦與世人智慧和思想能力,使他能觀察這些現象,並發掘這些定律(參創二︰19;四︰22;詩一O四︰110)。自然科學的秩序和定律顯示,自然界的現象並非是偶然的。科學越是發達,人越能看出自然的奇妙和偉大,因此也越發顯明神的奇妙和偉大。
最後,動物的生命也顯明神的存在。人體的結構,以及他的智能才幹,清楚顯明神創造之工的奇妙。近代醫學昌明,對人體的研究有長足的進步;然而,越是研究,越是發現人體結構的奇妙,越是感嘆造物主的智慧和能力。
論 到神在自然中的啟示,加爾文說︰他「在宇宙各部分創造中表現了自己,又每天向眾人顯明,叫他們睜開眼睛沒有看不見他的。他的本體真是無法瞭解的,完全超乎 人的思想;但他卻已把他的榮光,象印記般清清楚楚地表現在他的一切工作上,雖下愚也不能託詞無知而自恕,凡目光所及之處,沒有不從宇宙間的每一原子中,看 到他榮光的。當你看到宇宙這一部美奐的機器,你對它無限的光榮,將不勝驚異之至;因為宇宙的勻稱得體,正如一面鏡子,叫我們可以在它裡面看到那原是無形無 像的神」(「基督教要義」,卷一,51。參照金陵譯本)。
(2)人的心裡人被稱為萬物之靈,因為他在基本上和其他一切動物不同。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與神有靈交的能力。人在直覺中知道神的存在,因為神在人的心裡撒下了「宗教的種子」,或稱「對神的感覺」(羅一︰19
加 爾文說︰「人心甚至由於自然的本能,具有對神的感覺,我們認為這一點是無可爭辯的。神使人人都多少知道他的存在,又不時暗中叫人想起他,為的是要使人無可 推諉。人既然都知道有神,而且知道神是他們的創造者,他們必按自己的口供,定自己不敬拜他、不獻身為他服役之罪,沒有一個國家或民族,野蠻到不相信有一位 神的地步。即使在某方面與禽獸相去不遠的人,總也多少保留著一些宗教意識;人心是充分地受到他們天性的感覺的支配,並且深印在他們的胸中。自有世界以來, 即沒有一家一國是沒有宗教的,這就是默認,每人心上總刻有多少對神的意識」(卷一31)。
「神的形象」使人在理性上知道有神,因此當他四周觀看自然的現象時,就能理解這是神所創造的世界(羅一︰20)。罪的進入世界,並沒有完全抹殺人內心直覺的感覺,也沒有消滅人的理性和理智的運用。他的直覺和理智力的確受到極大的損害,但人之為人,因他仍戴有神的形象,仍是一個理性動物。
可是,罪卻使人變為一個反叛者。如保羅所說︰「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他盡力想壓製這「對神的感覺」,卻無法成功,因為他無法從內心的深處挪去神放在他心裡的宗教種子。
(3)護理之中。神的啟示也顯明在他的護理之工中。歷史的演進,顯明神的政權,叫人看到世界是朝著一個方向進行,即實現神造世界的目的。
雖 然自從罪進入世界後,人因罪性所行的,似乎常常「攔阻」神的計劃,因而歷史的現象似乎彎曲不齊,不易看出直線的進行,但我們仍能看出,神的權勢終將獲勝, 罪惡的勢力終將失敗。因此,信主的人能坦然將一切交託給神,因為「作惡的,必被翦除;惟有等候神的,必承受地土」(詩卅七︰9)。
加爾文引證奧古斯丁說︰「假如每一件罪行立刻有公開的處罰,那麼,我們不免會揣想,最後審判沒有留下什麼刑罰了;另一方面,假如神不公然懲罰任何罪行,那麼,我們或者要說,沒有神命了」(卷一510
2.普通啟示的價值
自從罪進入世界以後,普通啟示的功效大為減低,但是普通啟示仍有它的價值︰
(1)對人的良知而言。每一個生在世界上的人,多少總在普通啟示中得到一些亮光,因為神在創造中所顯露的啟示,是人無法避免的。「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 雖是沒有得到神特別啟示的人,仍有著良知的感覺,能分辨善惡。論到外邦人,保羅說,他們雖然沒有得到神賜給舊約時代猶太人的律法,但是神在他們的心裡已經 種下了律法的功用;他們的良心就成為律法的管束,「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
並且因為神在人心裡所顯明的旨意,他在大自然中所顯露的神性和能力,以及在陽光和雨露中所表示的恩典(羅一︰19~20;徒十四︰17),這一切都是要使人知道他們的本分,應當敬拜他。使凡不認神,因執己見的人,無可推諉(羅一︰20
(2)對異教的興起而言宗教比較學往往因為世上各種宗教有許多相仿之處而斷言各種宗教的價值是同等的。雖然或有承認基督教是比較高超的一種宗教,但是他們卻認為這是由於宗教意識進化而得的結果,只是比其他的宗教更為進步而已。
基督教認為一切異教的開始乃是起因於世人歪曲真宗教的傳統(即自始祖亞當口述的傳統),對自然啟示的錯謬看法,以及罪人本性的敗壞。因此「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異教某些地方在表面上和真宗教相仿,乃是由於普通啟示的光照之故。
異教的存在提醒世人宗教的需要,並且不時使他們看出偶像的無用,而回頭追求創造宇宙的真神。異教的存在也是使基督教的傳揚在外教人心裡引起一種初步的反應。例如使徒保羅對雅典人傳道的時候,引證他們異教的信仰來指示對真神的信仰(徒十七︰2231)。
(3)對基督教而言。基督教信徒透過超自然的啟示重新以解釋神在自然中的啟示,認識神創造的偉大,以及創造和宇宙的關係。信徒能藉著信心而知道世界是藉著神的話造成的(來十一︰3);並且曉得「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廿四︰1),而讚美他(詩八)。
基督教不是一個「出世」的宗教;反而信徒應當要為神在世界上的普通啟示而感恩,因為他不但在屬靈的恩賜上拯救我們,他也在物質方面顯明他的恩惠。
最後,基督徒根據超自然的啟示而知道神在歷史的演進中的工作,從而體會到神護理之工。
3.普通啟示的不足
神原來在世界上顯明的普通啟示,雖是清楚正確,沒有缺陷,但因它的目的和功用有限,因此甚至在人尚未犯罪前,神曾在自然啟示之外,另賜他特別啟示,使他知道他在這大自然中生存的目的和責任。神將治理世界之權,交付與人(創一︰28);將蔬菜和果實,賜給人作食物(創一︰29)。他也對人明諭,不得採食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二︰16~17)。
在現時代中,普通啟示至少在三方面上,顯出它的不足︰
(1)可靠的知識。世人不能單從普通啟示中獲得可靠無誤的知識。人在犯罪後。不但影響了他本身,也影響到自然界中的現象。地因人的罪而受到神的咒詛.長出荊棘和蒺藜(創三︰18);土壤受到變化(創四︰12)。洪水的審判也大大影響到動物的存歿變更,地基和山河的搖動和轉動。人也因罪而面臨死亡,身體的組織起了極大的變化,以至原來明顯的自然啟示,變為模糊不清,導致人對自然中之啟示的誤解。
此外,罪也影響到人的辨識能力。由於人心的敗壞,他不再以神的心意為己意,把神撇開一旁,甚至否認神,至少否認神與宇宙的創造者和受造者之關係,而獨斷地以人自己為解釋自然中現象的出發點,用錯誤的觀點來察看那受到罪的咒詛的自然現象,結果當然是錯謬的了。
(2)救恩的知識。這一點應是不言自明的。普通啟示之範圍既只限於自然界中的現象和歷史的經驗,其目的既只是要顯示創造者和受造者間的關係,救恩的知識當然不可能從自然啟示中發掘而得。自然啟示只能提示世人,神在某些方面的性格,例如他的能力和日常的恩賜(伯廿六︰714;太五︰45)。然而,甚至在這些方面,若不靠信心的智慧,仍舊不能正確瞭解它們(羅一︰2023)。
(3)宗教的需要。普通啟示不能滿足人在宗教方面的需要。人的生命雖是存在地上,和其他動物相同,但是世上有形之物卻不能滿足人內心的需要。人的生命不只限於有形的肉體,也包含無形的靈魂,而且具有神的性質(彼後一︰4),故感到與神交通的需要。
世界上的一切宗教都聲稱獲有特別啟示,甚至最原始的物神教(崇拜木、石、火、動物等偶像的宗教)也相信並追求神靈的特別啟示,可見自然啟示不能滿足人心深處,宗教意識之需要。
4.普通啟示與特別啟示之關係
終究而言,普通啟示和特別啟示(或自然啟示和超自然啟示)的來源,都是出自神。神既只有一位,而且萬物都出於他(林前八︰46),天地間的一切現象和知識,也必然都是出於這位神。改革宗神學家採用這兩種名稱,是為方便起見,來劃分神啟示的兩種主要方式。
(1)普通啟示在羅馬天主教神學中的地位。在 天主教神學中,普通啟示佔著很重要的地位。自從中世紀起,天主教很顯明地劃分特別啟示(超自然啟示)和普通啟示(自然啟示)。以阿奎那為首的中世紀時代天 主教神學,受了希臘哲學家亞歷斯多德思想的影響,創製一種所謂「自然神學」。天主教神學將自然啟示和超自然啟示,完全劃分為兩部分,認為人(即罪進入世界 後的人)的理智能單從自然及推理上,獲得神的存在之證據,而不需要超自然啟示的指點和解釋。即是說,人可以不靠信心的知識而獨立地藉理論而推斷出對神的知 識。一八七O年梵蒂岡會議結論宣稱︰「人能藉著本性之光,以理論而確切地認識神。」
這種「自然神學」引成著名的「神的存在之五大證明。」即是說,人可以藉著理智的推論,證明在宇宙之間有一位神。
茲將這五大「證明」簡述於下︰
□本體論之證明──人(特別是哲學家)的頭腦中思想到一位理想的,完善的本體(神);而完善的特徵之一乃是該「本體」實際的存在,否則就有缺陷。因此,神必定是實際存在的。
□ 宇宙論之證明──宇宙之存在,乃是一件無可否認之事實;凡是神志正常的人,都會承認此一事實。但宇宙從無中生有的可能性極小,因萬事都有因果力量;而且科 學家也大多承認,宇宙在久遠的以往,有一個開始,而不是永遠存在的。因此,宇宙是由一位永存之神所創造的,乃是一個比較合理的推論。
□目的論之證明──世界上的一切自然秩序,使人推想到宇宙結構之美妙和精細,大如地球之自轉,地球對太陽方位的角度及其繞太陽之公轉而致的四季循環,小如各種生物植物之結構及其適應特性,處處都使人聯想到這一切事物存在之目的,無法諉諸於機遇巧合。
□人種及歷史論之證明──人之有別於其他一切動物,並且兩者之間隔限之距離,乃是無可否認之事實。人有理智,辯論的能力,道德及宗教觀念。人的歷史也證明,在各時代,各種族的人,都具有宗教意識。
□ 道德論之證明──在全世界的生物中,只有人是具有道德觀念的。各民族的道德標準,在細則上雖因環境或其它因素之故,並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的倫理觀念上 (如對謀殺和姦淫之看法),大致相同。這種道德觀念必有其起源,而最合理的解答乃是相信它是起源於神。神在創造人的時候,在他心裡灌注了倫理觀念。
然而天主教也承認,理智所能證明的神,至多只是一位創造的主宰,因為理智不能推論出一位基督教所描述的神。他們承認,若要知道基督教神的特徵,例如三位一體及基督道成肉身等真理,必須要依賴超自然啟示的光照。
一部分基督教人士,在對非信徒談道時,有時也利用這五項「證明」,試圖說服他們相信神的合理性,雖然,不同於天主教,他們否認「自然神學」的獨立地位,也沒有給這些所謂證明過分的重視。
批判︰
自 然神學有數項嚴重的錯誤。第一,這種神學忽視了罪對於人的本性(包括理智)之影響。罪進入世界以後,神的普通啟示雖然繼續存在,但是罪人對這種啟示的理解 力已經大為減低;實際上人已經無法正確地解釋自然啟示了。自然神學事實上已經超出自然啟示在客觀上之存在的觀念,而進一步強調「自然之人」本性自然亮光在 主觀上的瞭解能力。而這能力正是保羅所否認的(羅一︰2123;徒十七︰2229)。
第 二,自然神學忽視了超自然啟示對於解釋自然啟示的功用。自然神學事實上將超自然啟示和自然啟示隔離成兩種完全獨立的啟示,以至錯誤地認為不可以不顧超自然 的啟示,而單獨進行對自然啟示作正確的認識及估價。但聖經卻明確地說,人必須藉著對真神的信心,才能認識他在自然中的啟示(來十一︰3;詩十四︰13;箴一︰7)。再者,這種自然神學為反對超自然啟示者鋪下道路。唯理主義及自然神學強調神在自然中的啟示,而否認除了自然啟示以外有超自然啟示的存在和需要。
第 三,自然神學所「證明」的神,既然不是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位一體之真神(至少自然神學不能證明這個神「是」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神),這種證明對於基督教真理的 傳揚,有害而無益,因為這個神可能就是保羅在雅典街上所看見的「未識之神」,而與那位向摩西顯現之「自有永有」的神,毫無關係可論。
第四,天主教自然神學根據之一的「本體類比論(Ana-logy of being),事實上將神和世人放在同一等位上。雖然天主教否認,神和世人在本體上是處於同一個等位上的,但是由於他們確認罪人可以從他自身中,藉著自然的亮光,發現關於神本體的許多真理,這種否認是與他們的理論不相符合的。
(2)普通啟示在十九世紀基督教自由派神學中的地位。 科學的發展及唯理主義學說的興起,使基督教的啟示論受到極大的影響。一部分神學家開始懷疑聖經的獨特價值,而將它當作一本普通的宗教書籍來研究。特別是所 謂「宗教歷史」學派的人士,他們將世界各地的宗教作分析和比較,並且否認聖經是神的特別啟示,而以自然神學來解釋基督教和其它的宗教。
「科 學至高」、「人文主義」及「聖經批評學」無可避免地,將基督教中的自由派,引到否認一切超自然特別啟示的地步,同時,他們聲稱,啟示是存在於自然中的,特 別是在人的思想和感覺中,事實上他們也否認神在自然中的啟示,而將「神性的火光」加諸於人的本性上。這樣,人就成為啟示的源頭,也是解釋啟示的權威者了。
批判︰
自 由派非但將超自然啟示和自然啟示,劃分為兩個完全獨立的啟示,而且更進一步否定了超自然啟示的存在,或否認人能曉得超自然的啟示。甚至他們所承認的自然啟 示,也只是人的宗教思想之表現而已,而不是論到聖經中所述的神在自然中的啟示。他們以人的權威,替代了神的權威,將基督教放在與異教同等的地位上。雖然他 們因受到基督教背景和基督教環境的影響,下意識地使他們主觀地斷言,基督教是一切宗教中最高超的表現,但是自由派顯然是與傳統的基督教信仰完全相衝突的。
(3)卡爾巴特對普通啟示的見解。卡爾巴特否認他的目的是要創立一派神學思想,但是「巴特派神學」卻已經影響到全世界各地的基督教神學思想,他至少已經引起一個新異的神學思想的潮流。
巴 特的神學受到各方不同的標記,它被稱為「新正統派神學」、「新自由派神學」、「辯證論神學」、「神道神學」及「巴特神學」。巴特的神學思想是以「耶穌基督 的啟示」為中心的。巴特認為,基督教的啟示只有一種;並且只可能有一種,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他承認他的神學是取諸於聖經的教訓;但是卻否認聖經的本身是 啟示,而認為聖經只是對「基督的啟示」之見證,如同指引道路的標幟。他相信,神的啟示只有在主後一年至卅三年中,在耶穌基督身上「一次」顯明,而聖經只是 對這個獨特的啟示之一種見證,雖然是一種很重要的見證。
很 顯然地,假使神的啟示只有「一次」在基督裡顯明,自然啟示就沒有存在的可能了。巴特非常堅決地否認任何自然啟示的存在。他聲稱,神的啟示只能在「嗯惠」和 「審判」中顯明,而恩惠和審判只能在基督的啟示中表露出來。巴特相信,對自然啟示任何的承認,必然會墮入羅馬天主教的「自然神學」,並基督教自由派人文神 學之錯誤中。
批判︰
我們能同情巴特對天主教及自由派的自然神學所引致的錯誤而起的反感。我們也能瞭解巴特,他為了要絕對避免重蹈自然神學的覆轍而對自然啟示的敵意。但是我們認為,「自然啟示」和「自然神學」不是相同的。我們確應避免建立一個獨立整體的自然神學 以證明神的存在,並且竭力反對自由派以自然啟示代替超自然的啟示的新神學,但是我們認為,聖經很明顯地指出神在自然中的啟示。
第 一,聖經曾多次指出,大自然顯明神。前面已經引證過數次經文,故不再重述。自然中的啟示確然不是人人都能正確認清的,但人人卻都能看到的。世人因罪的矇蔽 而模糊不清,曲解自然啟示的含意,甚至忽視它。但主觀的缺陷並不否定客觀的存在。巴特的本意是要避免天主教的錯誤,但結果卻進入同一個錯誤。正如天主教神 學,巴特沒有區別自然啟示本身客觀的存在和人對這啟示主觀的認識,從而否定了自然啟示之存在。
第二,巴特雖然一再申稱,他的神學是惟獨建立在聖經的見證上,但是因為他把啟示限於基督在世的卅三年中,因此必然地否認,神會在自然中有所啟示,甚至否認神在基督以外有任何的啟示。
基 督的啟示確然是一件獨特的啟示,也是一個史無前例的啟示,但是基督的啟示並非是神對世人惟一的「只此一次」的啟示,因為希伯來書開首即說︰「神既在古時藉 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舊約先知也一再聲明,他們所傳的預言乃是神的話(耶二︰1~2等)。我們應當認清基督的啟示的獨特性,但是我們也應當接受神在聖經中的啟示及他在自然中的啟示。
第三,保羅在致羅馬人書第一章中指出,神的啟示是在大自然中明顯可見的,並且因為這種自然啟示的存在,世人不能推說他們無法曉得神。因此,自然啟示確定了罪人否認神之罪及責任。反言之,巴特因為否認神在自然中的任何啟示,他無形中取消了罪人否認神的責任。
第 四,自然啟示是對世人傳福音的一個接觸點。保羅時常以此為對外教人傳揚基督的出發點。在路司得城時,他和巴拿巴對眾人說︰「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 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 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十四︰15~17)。在雅典城,保羅開始溝通時,也引證神在自然中的啟示,並說︰「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427)。否認自然啟示的存在,也就失去對外教人傳道的一個接觸點。
(4)改革宗對自然啟示的見解。自然啟示是超自然啟示的奠基石。神的救贖是根據他的創造,而且這救贖也是在歷史中得到實現。否認自然啟示,使救贖啟示失去了歷史的基石。所以,失去了超自然啟示,就失去了基督教救贖的根據;反之,失去了自然啟示,就失去了基督教救贖的背景。
罪人雖然沒有能力依賴本性的知識來認識在自然中的啟示,但這是因為罪已影響了人的思想之故。自然中的啟示,「自從造天地以來」就繼續顯明與人,但是人心因罪而思想變為敗壞,不能再看清自然的啟示,而必須要透過超自然啟示的「眼鏡」,才能認出並解釋它。
改革宗神學否定,罪人能靠本性的理智,認識自然啟示,更否定罪人能藉此認識真神。人必須先得到聖靈的光照,接受神超自然救贖的啟示,才能準確地看出並瞭解神在自然中的啟示。
5.普通啟示與特別啟示的對照
普 通啟示和特別啟示有幾點不同之處。第一是啟示的對象不同。普通啟示乃是對「人」而發的,因此是普及全人類的。雖然各人的智慧、學識、機會或有不同,但是他 們多少總能感覺到這種啟示。而特別啟示的對象則是「罪人」。神在這方面的啟示,是以救贖者的身份而顯露的。雖然世人因為原罪和本罪之故,都成為罪人,但是 特別啟示卻並不是遍及所有的罪人。在舊約的時代,特別啟示的對象幾乎全部限於以色列人(徒十四︰16;弗二︰211~12;三︰68;羅三︰1~2);甚至在新約時代,歷史清楚地證明,不是每一個世人都接受到特別啟示。
第二,普通啟示和特別啟示的目的也有不同。普通啟示的目的是要叫人認識創造的主宰,並且知道如何利用世界的寶藏(創二︰26;詩八︰38),以榮耀造物之主(詩八︰19)。這個目的在現今還是存在,雖然罪人否認他,也不榮耀他,但這只是增加他們忘恩之罪。特別啟示的目的,則是要罪人認識救贖的主宰,使他們看到自己的罪惡,並對救贖的需要(約三︰1618;詩卅二;結卅七︰110)。
第 三,普通啟示和特別啟示的目的既然不同,它們所啟示的內容必然也是不同。普通啟示的內容是以大自然為主。這不但包含神所創造的天地和地上的動植物,以及人 體的結構,也包含宇宙的循環,氣候的回轉,動物的生活,農作物等的出產,以及一切自然科學的發現。換言之,自然中一切的物質和它們的運行,以及人在各方面 研究的進展,無一不是普通啟示內容的一部分。
而特別啟示的內容乃是神在救贖計劃中的一切啟示,包含對神的認識,對罪和救恩的認識,以及對人生終極目的認識。凡是與救贖有關的一切事情,都是包括在特別啟示的內容之內。
第 四,普通啟示和特別啟示的方式也因內容不同而相異。普通啟示是以動作表示的,如自然的現象,歷史的事件;而特別啟示則不但以動作表示,也是用言語表達的。 在動作方面的特別啟示包含神蹟奇事,以及神在歷史上對他的選民的拯救。在言語方面的特別啟示則包含神在古時對選民所啟示的話,或由神自己的顯現,如對亞伯 拉罕的顯現,或藉著先知的傳達。聖經的啟示也是神的言語啟示的一部分。此外,神最高的啟示乃是行動和言語同進並行的,即是神在耶穌基督裡的啟示。
最後,普通啟示不能幫助人認識特別啟示,更不用說使人瞭解特別啟示了。但是特別啟示則能領引人認識,並正確地鑑賞,普通啟示的意義和價值(來十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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