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加略山上被釘十架

  死於十架當然是慘苦已極。例常的規矩是把十字架放平於地,然後令被釘的人躺臥其上,有一兵丁用釘子釘穿手腳於木頭上。然後把釘在其上的人豎立起來放在已鑿妥的洞,任他受痛苦,直至死時方得以解脫。人間所製造的痛苦沒有再勝於釘十字架的。然而這正是基督為我們所忍受的。
  論到基督受苦真正的深刻性我們不能明白。因為我們知道的有限。肉身的痛苦正是一個正常人在十架上所受的苦。可是那還不止於此,也不是受苦中最重要的部分,喊道︰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指 明一項比肉身更甚的屬靈痛苦。我們已經看見,原來加給罪的刑罰不僅僅是靈魂與身體的分離,即肉身的死,乃是靈魂與上帝的分離,那就是屬靈的死。因為耶穌不 但受了前者的痛苦,也受了後者的痛苦,所以發出了那絕望的悲鳴。當那時候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為的百姓獻上贖罪祭,在的人性與父神中間存在的那超凡的屬靈 關係就完全斷絕,而且當在地上生活的整個期間使得到豐潤的上帝已經掩面不再看顧。人性的靈魂在客西馬尼園中開始大大地驚疑並受極度的痛苦但如今卻完全與上帝的光照斷絕關係。既如常人一樣,在知識與理解方面有限,所以完全感到這種苛責的苦楚,在與撒但從事此最後決鬥,在屬世的生平中罪惡世界的力量又不斷地想挫敗的目的,所以的人性完全無法理解父神這樣棄絕義人的靈魂是什麼意思。
   不但一切特殊的恩典離棄,就是一切普通的恩典也離棄。沒有止痛藥能鎮靜的痛苦。他們往往給那些被釘十字架的人麻醉劑,為了可以解除一些痛苦。無疑那兩個 被釘的強盜是接受了此種待遇。但耶穌拒絕了,知道這種藥品將會使不致擔當於此刻所欲擔當的罪擔。所有的朋友都與遠離,只有的仇敵仍在那裡嘲弄。的衣服(這 也是普通恩典的賜予,衣服是在人類墮落時預備為遮蔽身體並約束人的罪用的)已被奪去,使赤身羞恥。光(也是普通恩典,並最大者)拒絕了,因為有三小時被棄 留在可怕的黑暗中受痛苦。加略山說明空前絕後的景象。因為耶穌並不是被動地受苦與死亡,好像一個無助必得死的人一樣,乃是自動地,好像一個守時刻的人或像 一個要完成目的的人一樣。假如我們能夠看入基督的內心,我們就能見證宇宙所未知的、極大的掙扎。遠超過被動的受苦者,向那些目擊釘十架的人顯現,憑著滿足 上帝的公義來支持宇宙道德的砥柱。因為耶穌代替罪人的地位站在上帝可畏的審判台前——極其恨惡的審判者面前。

公 義的嚴峻與無情加於其上。當忍受與父的屬靈關係斷絕的時候,那就是實際等於下到陰間;因為陰間是根本與上帝斷絕,是一種完全與上帝同在相反的環境。這並不 是說的靈魂受到滅亡之人所受的痛苦;因為沒有個人的罪。也並不是說這種情形在死後仍要繼續。一切在十字架上都完成了。及至所應受的苦都完了的時候,上帝的 光又照射在的心靈中,我們听見勝利的呼喊,成了(那就是,上帝為人的救恩所預備的贖罪已經完成了);在此以後即立刻發出那愛情特重的表詞,父啊,我將我的靈魂將交在你手裡。

這一切詳細的記載,說明了我們不得不承認惟有基督自己為我們的得贖付上了完全的代價,絲毫沒有任何人為的幫助。這樣,由於上帝無限的憐憫為我們預備了惟一可能的道路,藉此罪人可以得救,使的名字永遠得著榮耀。
  畢竟,此基督教贖罪的教義豈不能當作基督受苦與受死的惟一合理與必然的解釋麼?上帝在這世界已經定規罪與苦具有不可分離的關係。那裡沒有罪,那裡上帝就不能加予苦難——那 就是不能苦待無辜的簡單理由。若是刑罰無辜的,就不是公義的。基督的受苦,除了代替(不是為自己,乃為別人)以外,沒有其他的解釋。因為本是無罪、毫無玷 污的,卻受極刑的痛苦與羞辱,就如同罪人中罪魁。若基督的受苦不是代替別人,那麼上帝自己就要為無故叫人受苦而遭到永遠的非難。
  況且,如果有人反對基督的受苦是代替的,那麼甘心上十字架一事就絕對不合理——事實上那是無恥的自殺行為。聖經清楚的教導是甘願接受這苛責︰我為羊捨命……沒有人奪我的命,是我自己甘願捨的。(約十15-18)當彼得動刀的時候耶穌斥責他說︰收刀入鞘吧,我父給我的杯,我豈能不喝呢?(約十八11

這 自然就十分明顯,沒有一個人,連一個無罪的天使也不能有權處置他自己的生命。這種特權只屬於創造人的主。但基督有那權柄,因為是宇宙的君王。既因在裡面有 屬上帝與屬人的生命,所以有權處理自己而不害及自己和其他的任何人。當我們在代替、滿足、犧牲的教義亮光中得以看見基督的死顯為屬上帝的偉大成就,一榮耀 的祭司作為,藉此彌賽亞獻上自己為的是確保上帝的公義,罪人得以與上帝和好。必然的結論是,基督在十實架上的死並非普通的死,乃是上帝為百姓所預備救贖的 偉大處理。
   如果基督不是照所聲稱的那樣道成肉身,犧牲性命為多人的贖價,那麼獨神主義派、新神學派說贖罪的教義是一個極大的欺騙就算言之有理,而且若有什麼人相信 他能僅僅信靠一個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於巴勒斯坦被釘十字架的猶太人而得救就是愚蠢的。基督教的教義若不是真實的,有如聖經所教訓的,我們得救是靠著基督超自 然的工作,有如歷代敬虔人士所信仰的,那麼我們就得藉著一些人文主義或自然主義的系統,即如懷疑派與不信派所信仰的來救自己。
   根據純正基督教的教訓,基督自動的與被動的順服是我們屬靈與永遠生命的根基。罪必須受罰的要求既然由基督以代表者的資格已經滿足,所以並無損害於公義; 而且既然以代表者的資格度過了完全順服道德律的生活,所以屬靈潔淨與永生的恩賜已經當作百姓的權利和特權賜給他們。拯救他們脫離地獄,又把他們安放在天 堂。在今生和來世沒有一樣福氣不是應當感謝基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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