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徒(弗四11)︰
使徒的恩賜和職分,必須加以區分。使徒的職分只限於十二使徒和保羅。耶穌在路加福音六章13節,呼召門徒歸向他,並且揀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
耶穌賜給這十二個人特別的權柄,權柄是限於擁有使徒職分的人(比較路九1;太十1)。
保羅後來為自己的使徒權柄辯護,強調他有作為真使徒的證據(林後十二12)。
使徒行傳一章21至22節,提出了使徒職分的資格,負上這職分的人,必須從施洗約翰開始,至基督升天時,都與耶穌同行。
保羅是一個獨特的例子,他指自己作使徒,是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樣(林前十五8至9)。
使徒的恩賜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和以弗所書四章11節提及。
「使徒」這個詞的英文apostle,是從希臘文apo(意思是「從」)和stello(意思是「差遣」)而來的,因此,使徒就是一應「從……差遣」的人。
這個字似乎可作專門用法,也可作一般用法。按專門用法,這個字只限於十二使徒,他們擁有使徒的職分,也得著使徒的恩賜。按這意義來說,使徒的恩賜是奠定基礎的恩賜,限於建立教會(弗二20)。當教會的基礎已經立定,這恩賜就終止。正如使徒的職位已經終止(因為已經沒有人能夠滿足使徒行傳一章21至22節的資格),因此,從嚴格意義來說,使徒的恩賜也已終止了。
「使徒」這個詞,在一般意義上,也可以指受基督「差遣的人」。這種「使徒」,沒有職分,也沒有恩賜,因為這詞是按著非專門意義的用法,泛指受差遣者(比較徒十四14;林後八23;腓二25)。
(2) 先知(羅十二6)︰
羅馬書十二章6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0節及以弗所書四章11節,均提到先知的恩賜。先知都是直接從上帝的啟示領受他的信息,正如亞迦佈曾經宣佈世界面臨饑荒(徒十一28),以及保羅在耶路撒冷的被囚(徒二十一10至11)。
先知從直接的啟示,領受了神聖「奧秘」的知識(林前十三2),這些知識是其他人所不知道的。聖經正典完成之前,先知的恩賜對於教會的建立是十分重要(林前十四3),先知直接從上帝領受啟示,又將啟示教導人,叫人得著造就,得著安慰,得著勸勉(林前十四3)。
由於啟示是從上帝而來的,啟示也是真實的;真假先知的考驗,要視乎先知預言的準確性(比較申十八20、22)。先知的責任是︰一方面預言將來的事情,一方面宣講上帝的真理,給人勸勉,給人教導。先知的恩賜和教會的建立,也有關係(弗二20),因為教會的根基已經奠定,聖經的正典已經完成,今天就不再需要先知的恩賜了。
(3) 神蹟(林前十二10)︰
聖經中的神蹟,是個大題目,讀者應該另作專門研究。綜觀整本聖經,神蹟不是偶爾發生的,神蹟主要發生在三個時期︰在摩西和約書西時代、以利亞和以利沙時代,及基督和使徒時代。這些時期以外,也有間歇的神蹟,但數目不多。
神蹟是用來證明一個信息;在以上所提的不同時代中,上帝都使用他的使者行使奇妙的神蹟,支持他們所傳的新信息。新約時代的神蹟,是用來證實使徒所傳的道理。當聖經正典已經完成,神蹟也就不再需要了,神蹟的功效也逐漸消失;上帝話語的權柄,已足夠用來證實使者所傳的話語。
神蹟的恩賜(林前十二10、28),比醫治的恩賜範圍更大。「神蹟」這個詞,按原文意思是「能力」或「一種有能力的工作」。在這裡,神蹟的例子就是彼得對亞拿尼亞、撒非拉的審判(徒五9至11),和保羅審判行邪術的以呂馬,叫他瞎眼(徒十三8至11)。「神蹟」這個詞,也用來形容基督所行的神蹟(太十一20、21、23,十三54)。
神蹟與神蹟的恩賜也需加以區分。雖然神蹟的恩賜——個人行使神蹟奇事的能力——在使徒時代以後已經終止,但這不是說,今天不再可能有神蹟發生。上帝可以直接應許信徒的禱告,在他生命中行使神蹟。上帝也可以應許為患病的人的禱告,叫他得著痊愈。但上帝不會藉著另一個人作為媒介,行使神蹟。
(4) 醫治(林前十二9)︰
神蹟的恩賜在狹義來說,就是醫治的恩賜(林前十二9、28、30)。這詞不達意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9節,按原文是眾數字(希臘文iamaton),含意是「各類的疾病得著醫治」。
醫治的恩賜是指一個人能醫治其他人任何的疾病。
細究整本新約,基督和使徒在治病的經歷中,疾病獲得痊愈都是︰
(a) 立刻的(可一42);
(b) 完全的(太十四36);
(c) 永遠的(太十四36);
(d) 身體上的疾病(如大麻瘋,參可一40),而不是心靈上的疾病;
(e) 無條件的,包括沒有信心的不信者,和不認識耶穌的人(約九25);
(f) 是“有目的”的,其目的不單是使人脫離痛苦和疾病,要見證上帝的榮耀;
(g) 是次要的,神蹟是次於上帝話語的宣講(路九6);
(h) 有特別意義的,確定基督和使徒是上帝的使者,證明他們的信息是上帝的話語(約三2;徒二22;來二3、4)」;
(i) 一定成功的,除了一個例子,就是門徒缺乏信心,以致不能行使神蹟(太十七20);
(j) 無病不治的,這種恩賜最高的表現方式就是︰叫死人復活(可五39至43;路七14;約十一44;徒九40)。
醫 治的恩賜和醫治本身,必須加以區別。正如其他神蹟的恩賜,醫治的恩賜在聖經正典完成後,已經停止;後來也不再需要醫治的恩賜。但上帝仍然可以答允他兒女的 禱告,醫治人的疾病,不過,這並不需要別的中間媒介,上帝可以直接醫治人。這兩種醫治同時在使徒行傳第九章出現,那裡彼得用恩賜醫治亞拿尼亞(徒九34),但上帝也答應彼得的禱告,醫治大比大(徒九40)。
此外,我們還找到不少例子,顯明上帝並不一定醫治人(林後十二8至9;提前五23)。
(5) 方言(林前十二28)︰
我們需注意以下幾點,才不致對這個恩賜產生混淆。
(Ⅰ)按使徒行傳的記載,聖經中的方言是一些語言(徒二6、8、11)。外地的猶太人,在五旬節回到耶路撒冷,他們廳到彼得用他們所說的當地語言,傳講福音(比較8至11節)。
(Ⅱ)使徒行傳的方言,和哥林多書信中的方言是同一樣的。我們沒有理由說,哥林多書信中的方言和使徒行傳的方言不同,或者說,哥林多書信的方言是天使的語言(林前十三1)。
(Ⅲ)方言是一個小小的恩賜(林前十二28)。基礎的恩賜,是用來建立教會的,這些恩賜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林前十二28;弗四11)。方言列在最後,這說明方言不是一個基本的恩賜,也不是用來建造教會的基礎恩賜(林前十二28)。
(Ⅳ)方言是一個證據的恩賜,是短暫的(林前十三8)。「終必停止」這一句話是要說明,「這些恩賜會自動停止」。這裡的含意是,等「那完全的來到」,方言就不會繼續存在(那時,知識和說預言的恩賜都要停止),恩賜的功用完結後,它就會停止。如果「那完全的來到」後,方言還會繼續下去,那裡的動詞,就應該用被動形式。
方言是在基督與使徒的世代中賜下的,而且也是必須的。方言與行神蹟的恩賜都要作使徒的證據(林後十二12)。當聖經寫成後,就不再需要這些證據;聖經已成為權威,證實上帝僕人所傳的信息。方言是教會雛型時代一種證據的恩賜(林前十三10至11,十四20)。
言是要向不信主的猶太人作證據,在這意義上來說,方言是用來傳福音的(林前十四21至22)。當猶太人進入聚會當中,廳見有人用別國語言說話,這就是給他們的證據,證明上帝在當中,正如在以賽亞的日子(賽二十八11至12),這證據要引導他們相信耶穌是彌賽亞。
(6) 翻方言(林前十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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