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向聖靈所犯的罪

[歷史背景]

   
向聖靈所犯的罪,有聖經中所提到的有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和叫聖靈擔憂(弗四30),不過,通常我們所指的,是褻瀆聖靈。

     
談到向聖靈所犯的罪(太十二3132),我們必須了解關於這項罪的歷史背景。耶穌曾經藉著宣講教訓(太五至七),和行使神蹟(太八至十),向以色列人表明他自己。

彌賽亞的神蹟,已經行在以色列人中,但現在那些宗教領袖前來質疑耶穌(比較路五14及五17)。誰是基督?他是彌賽亞嗎?我們要怎樣解釋他的神蹟?在馬太福音十二章,這些猶太領袖下了一個結論,他們向聖靈所犯的罪達到高峰。

馬太福音十二章22節,他們帶領了一個被鬼附的人來見耶穌,耶穌醫治了那人。十二章23節那些人的回應,反映出宗教領袖對他們的影響,他們驚奇他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

這問題的字句其實是預期一個否定的答案。

十二章24節,法利賽人正式宣告︰「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

這一位父曾經說,「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十二18

但在這裏,他藉聖靈作的,被法利賽人指為魔鬼的工作。耶穌所說褻瀆聖靈的罪,永不得赦免,就是根據這樣的一個背景。

要探討十二章3132節的罪的問題,先了解背景是相當重要的。

[
解釋]

  (1)
向基督所犯的罪︰

向聖靈犯罪也關乎向基督所犯的罪。問題的關鍵是在於馬太福音十二章24節。 那些宗教領袖都聽過基督的教訓,見過基督所行的神蹟,但他們對基督的評價是,他是憑著撒但的力量行使神蹟。這就是他們向基督所犯的罪。他們不但不承認他是 彌賽亞,更說他是憑著撒但的力量來行神蹟的。不錯,他們不否認他的神蹟,但卻拒絕承認神蹟的來源是上帝,說他是憑著撒但的力量工作。這一位被選派在靈性上 和國運上拯救以色列的,在這裏被拒絕,被指控是與撒但同屬一靈。這些拒絕和指控,產生了向聖靈所犯的罪。

  (2)
向聖靈所犯的罪︰

這一位上帝將靈賜給他的(十二18),就是法利賽人所指,靠著撒但行事的。上帝曾說︰「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十二18),但這些領袖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十二24

這些罪必須按照歷史背景來解釋。法利賽人直接看見基督公開的事奉,他們親眼看見他的神蹟,可是,他們指基督的工作是撒但的工作。向聖靈所犯的罪,是決定性,也是不可赦免的。因為人已經得到基督的話語和工作的見證,如果他們只是拒絕了基督自己的見證(太十二32上),他們還可得著赦免,但他們拒絕的是最後的見證,就是聖靈的見證,以後就不會再得著見證了。值得注意的是,向聖靈所犯的罪是永遠的(太十二3132),人不能再得著悔改的機會,所以說,這件罪是不得赦免,且永遠不得赦免。

[
問題]

     
人 通常都會問,向聖靈所犯的罪,今天還會發生嗎?褻瀆聖靈的罪,必須在基督肉身顯現的時候才會發生,因為這樣,他才可以教訓和施行神蹟,而聽者及看者可以拒 絕他的事奉,指他的工作是撒但的工作。褻瀆聖靈的罪,與不信不同。聖經從來沒有說,如果人拒絕福音,他就永遠得不著機會信主,而今天也沒有那些罪是不得赦 免的。誰人不是第一次聽了福音卻不信,但後來才歸信基督呢?當然,如果有人永遠堅持不信,他的不信就不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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