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聖靈的洗

  全部聖經只用七次「聖靈的洗」這詞句。

其中五次皆預指五旬節的聖靈降臨(參太三11;可一8;路三16;約一33;徒一5,前四次是施洗約翰的預言,第五次是主耶穌的預告),第六次指聖靈降在哥尼流一家人的身上,使他們重生得救(參徒十4448,十一1417)

最後一次乃保羅論到所有哥林多的信徒,全都「一次過」地領受了「聖靈的洗」,致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二13)

另外還有二處經文論到「受聖靈」(參徒二38,十九2,很可能就是「聖靈的洗」),也當一同研討。這其中最值得思考的問題如下︰
  一、聖靈重生與聖靈的洗是一件事(即靈生等於靈洗)呢?或是兩件事(即先靈生後靈洗)呢?
  二、「靈洗」是否定然伴隨著特殊的現象?如︰說方言、說預言、見異象、僕倒、蹦跳、大笑、大哭、吼叫、神醫等。
  三、聖靈的洗與聖靈充滿有何關聯呢?
  第一個問題的正確答案,是「聖靈重生」即等於「聖靈的洗」。但有兩個特殊的例外。一是,五旬節受聖靈洗的門徒,可能是已經先被聖靈重生的信徒(參徒二1);另一是,撒馬利亞的信徒,在受洗歸主之後,經使徒按手才「受聖靈」(參徒八417,雖未用「聖靈的洗」這詞句,但「聖靈降臨」及「受聖靈」之用法應指此而言;再參徒十4447)。至於為何有此二特例,則容後再述。而其他各處之經文皆支持「靈生」既是「靈洗」。
  首先,主後三十年,由五旬節當天悔改信主的三千門徒來看,他們都是聽了福音,被聖靈感動而覺扎心,以至悔改認罪、信主受洗、並且領受了所賜的聖靈(參徒二3741)。經文雖未明言,但應該就是受「聖靈的洗」。在他們的經歷中,「靈生」就是「靈洗」,二者同時發生,並且沒有說方言或說預言等的特別表現。
  其次,約在主後三十八年,當該撒利亞的哥尼流一家人正聽福音時,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叫他們悔改信主並得救;以後彼得對此加以說明,那就是收了「聖靈的洗」(參徒十一1518)。這情況同樣是聖靈等於靈洗,而且二者同時發生,並且有說方言和稱頌上帝為大的表現。
  第三,大約主後五十二年,以弗所城裡有十二位只知道約翰洗禮的門徒,聆聽保羅傳講信靠主耶穌之道而受洗歸主,當時就有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參徒十九17)。若這可稱為「聖靈的洗」,則又是靈生等於靈洗,也是同時發生,並且有說方言及預言之特別表現。
  最後,約在主後五十五年,保羅由以弗所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明了「聖靈洗」的基本神學含義,那就是「成了一個身體」,並強調所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不分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已經一次過地受了「聖靈的洗」(參林前十二13)。但事實上,當聖靈重生一個人時,也就是他與基督產生了生命的關連,並已經成了基督身上的肢體了。
  因此,「聖靈的洗」與「聖靈重生」乃是同一件事,而且不一定會有任何特殊的表現。因保羅在下文明白地說︰豈都是說方言的?豈都是翻方言的?豈都是行異能的?豈都是恩賜醫病的?(參林前十二2930)既然這些答案全都是否定的,更遑論那些聖經中未曾提到大的怪異經歷了!事實上,「都從聖靈受洗」之動詞是簡單過去被動式,意指過去一次成就的動作,故那是指初信主時的那一次「聖靈重生」了。
   那麼為何會有五旬節及撒馬利亞的兩個特例呢?首先,五旬節時的門徒有許多位已跟從主耶穌兩三年,並也真心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和死而復活的救 主。雖說五旬節之前,聖靈尚未正式降臨,但他們很可能是已經奇妙地被聖靈重生了的信徒。因主耶穌曾確切地說︰「信他的人有永生。」(約三1516,五24,六40)

但 為何那些已經得到「靈生」的人還要接受「靈洗」呢?主要原因是教會要在五旬節那天「有形地」被成立起來。上帝要藉聖靈「公然正式的降臨」而形成基督的身 體,並使分散在十五個地區之猶太歸國僑民,以後也因信基督耶穌而加入這嶄新合一的團體。故不論門徒是否已經被聖靈重生,都要藉五旬節之聖靈的洗而形成一個 「身體」。故這先靈生後靈洗的情況是一個特例。
  其次,「撒馬利亞信徒」(參徒八417)也是一個不得已的特例。由於撒馬利亞人與猶太人互相為仇已有五六百年,彼此之間隔閡極深,若無發生像五旬節聖靈降臨之特別情景,實難將撒馬利亞信徒和猶太信徒連結成一個身體。故上帝讓撒馬利亞的信徒先得著聖靈重生,再特別藉彼得與約翰為他們按手(或許這也是應驗主耶穌的預言︰要把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及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讓他在各族群中開始教會),使他們經歷到特殊現象之「受聖靈」(應該就是「聖靈的洗」),而讓猶太信徒與撒馬利亞信徒,在彼此心靈中真正成為一體,而且是「合而為一」的基督教會。
   總之,除在耶路撒冷及撒馬利亞剛成立教會時,有兩個可能是「先靈生後靈洗」的特例之外,其後教會開始發展並逐漸定型,靈生與靈洗乃為同一件事。都是聖靈 感動人悔改認罪,信靠耶穌,得著上帝的生命,並連結成為「基督的身體」;並且可能有說方言、說預言之表現,但也可能都沒有。因為這些都是聖靈按照自己的意 思所要分給各人的恩賜(參林前十二11),信徒自己不應該錯誤地強求某一特別的表現。
   事實上,有關屬靈恩賜之表現,最重要的原則是︰「舉凡聖經曾有的經歷,都常被尊重;舉凡聖經沒有的現象,都不要羨慕。尤其特例不可當成通例;個人之特別 經驗,也不可要求人人都要有。一切屬靈的恩賜,都要讓聖靈作主。」故此,凡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必再切慕追求聖靈的洗,因他已經在聖靈重生的同時得到了聖 靈的洗,雖然不一定有特殊的表現。然而基督徒應當持續切慕常常被「聖靈充滿」,好使自己不僅有豐盛的生命與果子,也有屬靈的恩賜和能力。
  論到聖靈的洗與聖靈充滿的關系。首先要注意的是,聖靈的洗是一次過的。而聖靈充滿是一生之久常要經歷的。在新約書信中惟一出現聖靈充滿的地方是《以弗所書》第五章十八節︰「要被聖靈充滿。」

保羅於此使用的動詞是現在時態(表示持續發生)、命令語氣(表示必須如此),又是多數形態(表示全部信徒)和被動語態(表示聖靈作主)。聖經中僅在五旬節那天聖靈降臨時,講到門徒同時經歷到「聖靈的洗」與「第一次的聖靈充滿」。固然以後《使徒行傳》中,門徒仍然常被聖靈充滿,但並沒有人再接受第二次的聖靈的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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