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道德論
一、從道德本質說(mora1 argument,或稱人類論 anthropological argument) 從鏡子或平靜的湖面反照出來的太陽,使我們知道太陽的形像;從人的靈魂也可知道上帝。但是反照的太陽並不能令我們完全知道太陽的發光體,更不能知道太陽內 部的構造,以及他的光和熱如何能夠世世代代的保持。同理,我們的靈魂,雖繫上帝的形像,也不能令我們完全認識上帝。但這二者所給我們的啟示,乃是真實的、 可信的。
二者都使我們看到客觀的真實。太陽的反照,乃代表太陽的真實;同理,我們也可藉靈魂的表明,知道上帝。如加懷疑,乃是不合理的,而且乃是不可能的。
上文曾論及每一人的本性乃是上帝存在的明證,這個明證乃是不能磨減的,且能令最頑強不信者起信。上帝不但有存在的明證,還有壓製不住的明證,上帝乃超乎塵世的;它乃是有智慧的,有自由意旨的,道德的;他能辨別;他有權命令;他能刑罰又能拯救。
疑者曰︰上帝的存在既有如此的明證,則又何必再為此事爭辯呢?答曰︰我們所以要爭辯,概有三個理由。第一,此雖為自明之理,但仍時有人否認。第二, 人類在現有的道德情況之下,常有強烈的試探,要否認聖潔公義的上帝之存在。第三,常有人想竭力顛倒並反駁上帝存在與本性的見證,因此我們不能不起而爭辯。
二、從心靈存在說
每一個人在他的意識上有其心靈存在的明證。他自知他是有智慧有位格的。他又知他的位格非住在他的軀體裡面,而乃在他的靈魂裡面。軀體和靈魂乃有不同的實 質。此乃世人之共信,各國的文字也承認此不同,事實上乃無可否認;若有否認,僅為理論上主觀的思辨與空想。世人又共信死後仍有意識的存在,因為靈魂不但和 軀體不同,且又高於軀體。靈魂既非從不斷的既往轉遞衍生而來,也非從軀體而生,或自各種物質力量聯合而成。因為無智的不能產生智慧的,此乃自明之理。
我們現在的境界,乃與各方面有關係︰第一乃與物質,及其特性,法則與力量;第二乃是與植物;第三乃是與動物;第四乃是與心靈,使生命有更高的境界。 但雖是奇妙地互相聯合,卻又彼此不同,不相混淆。從我們的經驗知道,僅是物質和它的力量決不會有植物的生命;植物的生命也不會變成動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 也不會發展成為理智的與屬靈的生命。經雲︰「各從其類」(創一21);他們之間乃有一道不可踰越的鴻溝。這乃是不能磨滅、不能否認的事實,深印人心,已成 共信;亦為從普世人類經驗中所得的結論,已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無可否認。雖有若干科學家否認此理,但他們的否認,乃違反許多先天的必然的真理,以及信 仰的法則,人類的本性,其結果將使人類知識失其根基,無所適從。這種否認乃是很危險的。上文曾加論及,物質不能產生心靈,心靈不是自有的,也非永存的。即 在外邦國家也信此理。我們的心靈乃是從萬靈之父(Father of Spirits)上帝而來。
三、從靈魂本質說
自然界工作的本質,乃有兩大法則和常態。此處所說的自然界,乃是指上帝所造之物。照第一個法則,一切有機體的知能、需要、願望,必先有適當的供應,以滿足 他們的需要。此於植物界乃為很顯明的事實。植物乃有器官,能夠選擇從土壤裡吸取它們的所需,使其能生長成熟;又有器官,從大氣裡吸收碳氣;又有能力會領受 光和熱;又有器官能使它繁殖,使能繼續滋生,不致絕種。它們一切所需的,土壤、大氣、光、熱、水分,都有供應,樣樣齊備。動物界亦複相同。一切食物、光、 熱、空氣、水分,都照其需要供應;而且適於它們的器官,合乎它們的天性。倘使它們飢餓,便有器官,攝取食物,並加消化,複有揀選食物的天性。此僅一例,其 他亦然。照第二個法則,一切活的有機體,必完善發展,使能達成其目的,發展其完全的功能,以滿足其需要與願望。
這兩個法則,乃適於每一生物;惟人則不然,因為人乃有靈魂。人類的願望,不是這世界所能完全供應;人類乃有更高的屬靈的生命。第一,人的靈魂乃有智 能,能夠無限製的發展。語雲︰「生也有涯,知也無涯」,一生求知,終難滿足。第二,除了求知以外,還有靈魂的需要,這個世界不能使他滿心喜樂。第三,靈魂 乃有一種此生不能使其完全滿足的願望;他乃需要一種高於他自己,無限而永恆的交契。第四,人類因其軟弱、不足,且有依附之感,他不能達成其願望,因此必有 一個崇拜、敬愛、信靠的對象,以滿足其需要;而且在他監護之下,能在充滿惡勢力的世界,得到保障與平安,且能使其了悟人生的奧秘,得到將來的福樂。正如動 物的飢餓得到飽足;我們靈命的飢餓也可因神而得到滿足。
上帝與世人乃是不可須臾或離的,正如飢渴必需飲食,人類乃渴慕上帝,此乃人類自然的、普遍的、必有的熱望。所以人類必知有神,必信有神的存在。
四、從人類本性說
第一,在人類本性上,都有是非之感。孟子說︰「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感覺,乃是直接的。我們的理知,能辨真偽;我們的感覺,能知所觸之物;我們的靈 魂,也能認辨道德的本質。第二,我們道德的判斷乃有特殊的明確的性質。凡是正當的,應加贊同,應當實行;凡是不當的,應加反對,應當避免。聖經說︰「惡要 厭惡,善要親近。」語雲︰「嫉惡如仇」、「當仁不讓」。道德的責任,乃有一個「應當」 (ought)之感。第三,道德的審判乃是獨立的,不受意志的操縱。無人可以黑為白,以白為黑。亦不可用詭辯來顛倒是非。當做了錯事,受良心責備,不可強 詞奪理,硬以為是。第四,我們的良心或道德審判,乃有權威,我們不可否認或加藐視;良心複有統治權,或加指揮,或加禁止,就應服從。此外良心還有抉擇之 權、賞罰之權。良心的懲罰,乃為天罰,乃為心靈上無法忍受的痛苦。第五,道德的審判乃有法律製裁的作用,乃為我們必須遵守的準則;我們或判為是,或判為 非,都須遵照道德律。第六,這種法律,乃有權威,不能隨我們的私意,作權宜之計;乃有強製作用,使我們必須遵從。第七,因此我們道德的本性,乃有一種責任 感;我們為人如何,所作何事,都應負責。這種責任感,並非對自己,亦非對社會;而乃對那位在暗中察看我們,有賞善罰惡之權的神明。罪惡的本質,乃顯露在我 們的良心上,非僅為一種墮落腐敗之感,而尤為一種應受懲罰的犯罪之感。有一種十手所指,十目所視,得罪於天,無所逃於天地之感。正如大衛一樣,在上帝面前 憂傷痛悔,對上帝認罪,說︰「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五一3-4)
人類道德的本性既有此種感受,則令我們不能不承認有一位超乎世界的位格的上帝的存在,我們要依靠他,要對他負責,這乃是我們不能不信有上帝存在之事 實基礎。康德與漢密爾頓爵士(Sir William Hami1ion)雖然否認上帝存在論證的確實性,卻承認人類道德的本性,使我們必信有神,神乃是有位格的。
有些人反對人類道德的本性,或則以為是教育的影響,或則甚且以為是迷信。於此我們應加駁斥。第一,道德的真理乃有其自明之光;正如直覺的理性一樣, 「人皆有是非之心」(《孟子》),乃是無可否認的。而道德的審判乃有更大的確實性,無人相信邪惡是德性。第二,一切放諸四海而皆準的事,不能視為文化教育 特殊的作為。世人都是道德的動物,人人都有道德的責任,無人可以逃避。使徒保羅說,甚至罪人也知道有上帝的審判,犯罪的人是當死的(參羅一32)。這種畏 罪之感,便含公義上帝的意思。
我們處身於天地之間,乃為這偉大的宇宙之一員。在我們的本性上不能不問︰這個偉大的宇宙是從哪裡來的,是誰造的,是誰在那裡支持的?他有何目的?我 們是什麼,是從何來?我們要到何處去?這些問題必求解答。不信者說是機會湊成的,不能解決問題。若說是必然的,也沒有解決問題。因此唯一的答案,乃為有神 論(Theism)。宇宙間乃有一位自有永有的上帝,一位全智的道德完善的靈。聖經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這才可以說明偉大、繁殊、井然有 序的宇宙及其無數動植物的由來。又可說明人類的本性,及其所愛,所信,所敬拜,所依靠,所應對他負責的對象。聖經給我們啟示,萬人敬拜的上帝,他不但存 在,而且乃有豐盛的恩典,乃是至聖至善的。
五、道德論的缺陷
此說之缺陷,-則不能證明物質世界的創造者;二則人乃是有限的,不能證明無限的上帝;三則不能證明上帝的慈愛。此說雖能使我們知有一位施行公義的、有位格 的「神」(Being),是我們應當敬愛他,服事他的至高的對象,但不能確切的告訴我們這一位是萬物最初的創造者,或僅為造我們的主;他是有限的,抑或無 限的;他僅是公義的,抑或又是慈愛的。因此道德論(或稱人類論)仍須依靠宇宙論與目的論。
無神論
例如十八世紀法人海爾弗修(Claude Adrien Helvetius l715- 1771)說︰「一個明白事理的人,無不承認在自然界乃有一個活著的本原,所以不會有無神論者。」他雖不認自己是無神論者,但他的上帝觀卻和我們異趣,他 認為上帝僅為一種動力,但這種力量是不可理解的,所以不知其為何物,僅藉其表現出來的結果有宇宙的萬物。顧商(Cousin,查氏為法人,照法文,非「柯 信」,應作顧商)說︰「無神論乃是不可能的,倘使一個人認他乃生在世上,他必相信他思想的力量,這便是上帝存在的明證。」斯賓塞(Herbert Spencer)自以為相信宗教,他不反對宗教,僅反對教條。他相信有一種不可思議的力量。他把人類的知識,歸為兩種事實︰一為「信有一種力量」;二是 「這種力量乃是不變的」。可是這種力量乃是不可思議的,無法理解的。基此原則,他便企圖調和宗教與科學。他認為一切宗教的極則,都相信有一個不可思議的力 量,那便是萬物的起因。科學的極則亦複如此;因此科學與宗教,乃有一個共同的基礎。這乃是人類的意識、聰明、和意志,無法言說的起因,乃是一種不可思議的 力量。這乃是上帝和新哲學所給我們的問題。
上帝一詞乃有其確定的意義,文字的功用,乃在表達事物的意義,不容我們曲解或更改。倘使一個人說他信仰上帝,卻改稱他乃相信一種「動力」,一種「力量」,一種「思想」,一種「道德秩序」,一種「不可思議之物」或其他抽象的概念,這便是沒有真正信仰上帝。
因此「有神論」也有其確定的意義,乃是表達一種確定的信仰,其意所指,乃甚明確,乃為世人所公認,我們有權維護其嚴正的意義;一切否認「有神論」的學說,我們有權稱其為敵擋上帝的「無神論」。
二、無神論的反常性
但 是我們要進而探究,「無神論」到底是否可能?其答案須先視「無神論」所指的意義。倘使我們問一個人的德性與行為是否不必對神負責,可以我行我素,可以為所 欲為;他犯的罪是可以不受懲罰,則其答案當是不可能。但是從另一方面看,人可藐視上帝,「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 縱私慾」、「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弗四17一19)。但這是反常的,不能持久。例如我們雖可用壓力,停止泉水噴射,但除去壓力以後,泉又恢復原狀。人 縱可懷疑不信,但真理自在人心,世人每可不經理論的爭辯,恍然大悟,懷疑解惑,起信皈主;所以一個無神論者,也能悔改認罪。例如史太林的女兒,據其自述, 她從小就被灌注無神共產主義;但當她漸漸長大,便有不同的思想。她在家庭,雖從小便沒有談到上帝;但當她到成年時期,便覺得一人倘沒有神在其心裡,便無法 生存。她這一個信念,並非從聽人講道而來,乃是從她內心發出來的。她強調說,這乃是她人生轉變的極大關鍵。因她有了對神的信仰,無神共產的教條,便對她完 全失去意義;且決心捨棄她的祖國和家庭,投奔自由。但她又深信她在祖國的兒女,也會恍然大悟,皈向上帝,重敘天倫。她又描寫其父史太林臨死之時的景況,眼 中表露出一種非常可怕悔恨的神情,他用手先向天直指,然後再向侍從左右的黨國要人揮動,似乎表示他對神的畏懼,以及對其黨徒的警告,含有促其悔悟的意思。
多神論
例 如維也納大學原始人種學,語文學教授史密特教授(Dr. Wilhelm Schmidt)在其巨著《上帝觀的起源》中,即證明最初原始民族乃信真神上帝。他常說︰「博考世界各種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如原始的非洲勃希曼人 (Bushmen)、畢格米人(Pygmy),和澳洲東南部的古林族(Kulin),和游英族(Yuin),北美洲的以及北極的原始民族,他們的宗教信 仰,都有敬拜獨一至高神的特質,以後始行墮落,迷信其他邪神。史氏之說,乃為廣徵博引的結論,計有十六位著名人種學家的研究報告,都和史氏有同樣意見。
從印度的歷史來看,他們最初也信仰獨一真神,以後始行墮落,迷信許多鬼神。從埃及的歷史來證明,也是最初有純正的一神信仰,以後始變為多神信仰。再 從底格里斯(Tigris)和幼發拉底(Euphrates)兩大河流域一帶的原始民族的歷史來看,結論又複相同。牛津大學亞述史教授蘭敦博士(Dr. Langddon)說︰「無論蘇美族和閃族的宗教,都是先有一神信仰,後才趨於墮落,有多神和邪靈的崇拜。」現代許多考古學家和人種學家的研究考證,對於 羅馬書第一章二十至三十二節一段聖經的真理──「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獨一真神,「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提供許多事實的明證;而我們回顧中國民族的歷 史,也可得到同樣的結論。
二、中國的史證
中 國民族乃是一個有悠久歷史的文化民族,本來就有一種比較純樸的一神宗教思想(所謂純樸,乃是和以後墮落的多神邪靈的宗教思想比較而言)。據考古學者研究, 從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陽縣發掘出來的甲骨文字來證明,中外學者都承認,中國民族最初便有「昭事上帝」(見《詩經))的宗教信仰。例如約翰羅斯( John Ross)說︰「中國民族的上帝觀,淵源甚古;我們幾乎可說,在最古的中國歷史記載中,第一頁即可見到上帝的名詞。」中國先民,早就相信有一位創造天地, 主宰萬物,賞善罰惡,聰明正直的「上帝」之存在,並敬畏而崇拜之。這種敬畏上帝的宗教思想,第一,可以證諸上述的幾百萬片甲骨的卜辭;其次,可以證諸許多 權威的古籍。茲謹略敘其要如次︰
(1)《書經》──「天祐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唯其克相上
帝,寵綏四方。」
「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
「夏氏有罪,天命極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敬事上帝,立民長伯。」
(2)詩經》──「天生蒸民,有物有則。」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
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上帝臨汝,無貳爾心,
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3)《論語》──「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4)《中庸》──「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5)《左傳》──「夫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也。」
「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
「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
(6)《呂氏春秋)──「昔者,殷湯克夏,王天下五年不
雨,湯王以身禱於桑林,於是剪其發,割
其爪,自以為犧牲,用祈禱於上帝,雨大
至,人皆悅之。」
(7)《史記》──「天者,人之始也。」
此外尚有道家的「順天」思想,墨家的「尊天」思想,篇幅所限,不克俱引。但是,從嚴格的神 學觀點來說,先秦的天道觀和上帝觀,只是得之「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而非真神的「特殊啟示」( special revelation)。憑普通啟示,僅能對上帝有若干模糊的知識,卻不能對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至尊至聖的,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有正確無誤的認 識。所以這種原始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以後便日趨變質,流為「多神論」(Po1ytheism)、泛神論(Pantheism)、理神論(Deism或稱超 神論、自然神主義);且複淪為一種迷信邪靈,崇拜偶像的低級宗教思想,民德墮落,民族衰微,實為民族之不幸。
三、心靈的墮落
人 類從一神信仰,流為多神思想,其第一步乃始自崇拜自然,「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在印度吠陀經 (Vedas )裡,可知他們的詩詞便是歌頌日、月、星、火、水與空氣,從而把它們位格化,成為崇拜敬奉的對象。當雅利安人(Aryan)在主前一五○○至二○○○年進 入印度之時,他們的信仰乃是建立在泛神論上。他們認為神是無名的、絕對的、無限的;但照他們的「三神說」(Trimurti)來講,神又有三位︰一是大梵 (Brahma),乃是造物之主,宇宙人生之源;二是韋陀天(Vishnu),乃護理萬有,常常和第三位神爭戰;三是西伐(Shiva),乃是毀滅者,表 現人生的黑暗與殘酷。這三種神,並無位格,僅為三種表現的方式,其推演的過程,乃是從無限到有限,又從有限到無限,乃是無窮的輪迴。從這個泛神論的原則 上,又發展無限的多神論,這乃是印度教的本質。因此他們以為惡神就是善神;而是非善惡,也無絕對標準,這對印度民族為害其大。
埃及、希臘和羅馬的「多神論」,乃因其民族性而不同,在希臘乃是光明的、優美的、肉感的;在羅馬乃是端莊的、鎮靜的;在化外之地,則較為平易、質僕。
上帝在聖經裡說,外邦的神,「都是虛空,且是虛無。他們所鑄的偶像都是風,都是虛的。」「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賽 四一29,四五21 ;並參耶二28)哥林多前書又說,外邦人所敬拜的不是神,乃是鬼(林前一O20)。外邦的多神主義,實在是魔鬼所建的堅固營壘,實為救世福音的重大障礙。
物活論
二、此說之原則
物活論的指導原則,乃由斯多噶學派所闡發,可分工點︰
(1) 宇宙乃有兩大基本原則,一為主動的,一為被動的。被動的原則,乃為物質,既無形式,又無特性;乃是沒有自動力的。積極的原則,乃是「心」,住在「物」內,施展其組織塑造的工作,這就是上帝。
(2)因此宇宙須從三方面來看︰(a)乃為一種塑造的力量(Natura naturans or);(b)這個世界便是這內在的生命元質所造( or Natura Naturata);(c)這二者的歸一,成為一個整體。這乃是在一念之間造成的,所以世界乃是一個最大的智慧所造成的。西塞祿(Marcus Tu1-lius Cicero , 106-43B.C.)說︰「自然世界的偉大美麗,天象的井然有序,日月行星的流轉不息,凡此種種,俱足證明,決非偶然存在」,「我們到世界來,決非由於 偶然的機會;在人類之上,必有一位大能者在,運行督導。」
(3)這個宇宙的靈魂乃是上帝,它的軀體乃是自然;所以宇宙乃是有生命的,是不朽的、合理的、完善的。上帝乃是統製和運用萬物的本源,所以都有其合理的規律。
(4)人類的靈魂乃和世界的靈魂有相同的本質;但個人的生存,乃隨其身體滅亡而消逝。
(5)人生最高的目標,乃為德行,行事為人,需求合理。
物活論,乃和泛神論與唯物論有許多似是而非之處,他們不信上帝的位格,不向他負責,沒有意旨的自由,也沒有罪惡,死後不再有意識的存在。
超神論
超神論乃 介乎有神論與泛神論之間。泛神論不信神之超越性,以神即萬有,萬有即神,一切自然之運行,無論善惡,均為神的旨意;有神論者,則信神有超越性,自然之運 行,須受神之統御。超神論者雖信神有超越性,惟乃在宇宙之外,對其命運,聽其自然,不加直接操縱,以是不信神對其所造之物,加以護理眷顧,一切事象,乃均 自然發生,有不變之法則,無超自然之神蹟奇事;既不信祈禱可獲神之應允,亦不信有屬天之啟示;所謂宗教,亦為自然的、非超凡的,人對神之關係,乃為道德 的,而非屬靈的,故無崇拜之必要,總之,神乃超越世界,「敬而遠之」可也。
二、超神論的代表
在 中國方面,儒家的思想,乃有超神論的意味。例如孔子,他雖信神,但他對神的態度,乃非常疏遠冷淡,其性質乃是道德的,非屬靈的,和神並無生命的關係。「雖 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羅一21)孔子「不語怪力亂神」,他對神乃取「敬而遠之」的,不即不離,不冷不熱的態度。他對人生大 事,不加深究,不了了之,故曰︰「未知生,焉知死」,結果他的門徒,一無所得,說︰「夫子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又如宋儒朱熹,他雖亦信神,說︰「風起見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非有神而何?」但是朱熹乃是一個自然主義者,甚至不信上帝創世,而謂天地之間,有「理」 有「氣」。「理」為「行而上之道」,生物之「體」;「氣」為行而下之「器」,乃生物之「用」。「理」為發動萬物之原始動力;「氣」則僅為太極造物之工具。 他說︰「太極只是一個理學,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在天地言,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未有天地之先,畢竟先有此理。」
在西洋方面,超神論的萌芽,乃早在希臘的古代。伊璧鳩魯及斯多噶哲學,即含有「超神論」的意味。超神論的發展,則在十七、十八世紀。英國方面,先由 赫伯德(Herbert of Cherbury)及白隆脫(B1ount)開其端。繼有托蘭(Toland)、柯林(Collins)、莫根(Morgan)、朱伯(Chubb)、郎 斯頓(Woo1ston),號稱自由思想家。此外複有霍布思(Hobbes)、陸克(Locke)、休謨(Hume)、夏夫慈堡 (Shaftesburg),雖非超神論者,但立說實可相通。在法國方面,則有盧梭(Rousseau)和伏爾奏(Voltaire)及其他百科學者 (Encyc1opaedist)及唯理論者。在德國方面,則有孟特爾生(Mende1ssohn)、萊辛(Lessing)、雷瑪魯 (Reimarus)及愛德曼(Eerdmann);此外複有康德的實踐理性論,詩萊瑪赫之宗教依存感;雖未標榜兩可論,實乃以人的理性取代上帝超凡的啟 示,以自然主義,取代超自然主義,乃犯超神論或自然神論的通病。
三、超神論的批判
超神論,乃是一種乖謬之說,不但自相矛盾,且複違反人之常情。
第一,此派雖信上帝創造世界,但創造以後,便完全棄之不顧。等於一人建造一座輝煌的房屋,化盡錢財,費盡心血,及其落成,不但棄而不住,而且把門封鎖,還要把手捆綁起來,以免把鎖打開,則此人非愚即妄。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倘亦正和此人一樣愚妄,試問天下寧有是理。
第二,上帝乃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且以「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是則超神 論不但與事實不符,而且把上帝變成一個毫無作為,以及毫無功用的廢物,與費疣。此派既信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偉大無比的造物主,今乃視為無用的廢物,於理如 何可通。
第三,上帝和世界既無有機的關係,而且完全超絕無緣,則此自然世界、道德世界,何以能自存自治?除了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以外,若被造物亦能自存自治,則不但和其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信仰相牴觸,而且根本混淆了造物主和披造物的屬性。
第四,超神論者至此乃加強辯,說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所以能自存自治,乃是由於「自然法」。但倘使沒有立法者,倘使不受上帝的護理,則此種所謂「自然法」,勢必成為一種抽象的觀念和虛構的空想。蓋一切法律的創製,必有立法者,法律的實施,必有司法者,此乃無可否認之理。
第五,超神論者,又加強辯,說上帝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然則上帝何以顧此失彼,只管自然世界,而不管道德世界,是否前者更為重要,殊難自圓其說。
第六,超神論者又加強辯,謂宇宙萬象,均在「自然法」之下,自生自滅,芸芸眾生,亦在「自然法」下,自由自在。此種解釋,乃為強詞奪理,不但無法自 圓其說,且有嚴重缺陷。其一,倘使上帝不護理統治這個世界,勢必摧毀道德秩序,其禍所及,將使人類陷於無政府狀態。其次,倘使人類照「自然法」自生自滅, 則人類將如機器,人生隨運流轉,將生趣索然,失去人之所以為人的情味。
第七,上帝既超絕世界,不理世人,則整個人類,將成孤兒,不能得到天父之眷顧憐憫,祈禱既完全無用,上帝不能作人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所謂上帝,必成一個冷酷的石像木偶,抽象的名詞。
第八,超神論者,又加狡辯;說人對上帝,僅有道德的關係,在世為人,當「敬天愛人」,以求心安理得。此乃自相矛盾,因為他們已經說過,上帝創世以 後,便不管世人,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誠如此說,則所謂人和神的道德關係,事實上等於虛構的空談,所謂「敬天愛人」,尤為自欺欺人的口號。
第九,更嚴重的,超神論者,既不信超自然主義,不信超自然的神蹟與啟示,則勢必沒有超自然的救恩,和超自然的重生和新生,則人類永無得救和永生的盼望。此乃超神論誤盡蒼生的最大的缺陷,可謂引人滅亡的邪說。
第十,超神論者,「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羅一 21、25)。雖信有神,實乃無神;所以超神論乃是偽裝的無神論,滔滔天下,都被魔鬼欺騙的法術所迷惑;尤其我們中國的士大夫,都被這種虛空的妄言所擄去 (西二8),而且至死不悟,掩耳不聽真道,因此永遠沉淪,豈不哀哉﹗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上帝的屬性—屬靈性
主耶穌說「上帝是靈」(約 四24 ;查英文欽定本作「上帝是一個靈」〔 God is a spirit〕,則似以上帝視為諸靈之一靈,實屬欠妥,故新譯本加以改譯)。主耶穌對上帝屬性這一個宣示,乃有很重要的意義。於此可知上帝乃是無形的 (immaterial)。他乃無可延伸,不容分割,不能混合,不能目見,沒有形體,既無容積,也無形像。
上帝既是靈,則必為一個自覺的、理智的、道德的、有自由意志的、有位格的動因或動力(agent)。聖經裡面,關於這點,到處有詳細的啟示。這乃是 聖道的根基。人類藉此可與上帝有交契,可向他敬拜,向他祈禱,對他信靠,以他作為人類的保護者、賜恩者、救贖主。聖經裡的上帝乃是有位格的。他對始祖亞當 說話;他對挪亞顯現;他與亞伯拉罕立約;他和摩西敘談,如同朋友。他對人用人稱代名詞。「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是你們的 主,你們的上帝。我是慈悲憐憫的;你若求告我,我必應允你。「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三一3)「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 你也要榮耀我。」(詩五○15)「惟有我,是安慰你們的」;「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五一12,六六13)。我們的主耶穌教我們禱告, 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3)聖經裡面的上帝,在在顯示乃和外 邦邪神大大不同。聖經裡的上帝,乃是能見、能聽、能愛。外邦的邪神,是雕刻的木偶,有耳不能聽,有目不能見,有日不能言,不能救人,毫無知識。我們的上 帝,可與我們有靈裡的交契,乃是我們隨時隨處的幫助,又能拯救我們。我們的上帝乃是靈,有靈必有位格;他對我們說「我」;我們可稱他為「你」,他乃是實實 在在,又真又活的。
二、他乃無形體
尤 有進者,屬靈的本質當然不容有形體的本質歸給他,因此諾斯底派(Gnostics)被斥為異端。聖經裡面雖有提到上帝有手、有足、有眼、有耳、有嘴、有 鼻;但這些乃都是一種比擬和象徵的說法。上帝乃遠超過人的智慧所能想像,人只能用這種說法來比擬。好像一個拙口笨舌的人,或是一個口吃不善辭令的人,只好 藉各種手勢來表示其意而已。其次,上帝既是靈,他當然不能含有物質的成分,我們憑血肉之體,也不能認識領悟他的特性。使徒保羅稱他為「不能朽壞、不能看 見,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又說他乃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只有「主耶 穌基督」要「將他表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提前六15一16 ;約一18)
上帝的屬性—無限性
上帝的無限性,可從三方面來講︰
一、他的完善性
這 不是從量的方面說,乃是從質的方面來講。上帝的權能,並非一種絕對的定量,乃是一種無盡的權威)他的聖潔在本質上乃是絕對沒有限度和缺陷的;而且有無限的 知識智慧,無限的慈愛公義。奧爾氏(Dr. Orr)說︰「上帝的無限性可從兩方面看,在他內在的本質上,(a)乃是絕無限製與缺陷的;(b)乃是無窮的潛力。」聖經說︰「耶和華本為大,該受大讚 美,其大無法測度。」(詩一四五3)他是「完全」的(參太五48)。
二、他的永恆性
從時間上看上帝的無限性, 乃是他的永恆性,他乃萬古常存。「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九○2)「惟你耶和華必存到永遠,你可記念的名,也 存到萬代。」(詩一○二12,並參弗三21)我們的生存是按著日、月、年計算;我們的生命,分過去、現在、與將來;上帝卻超越這些分別,上帝乃是永遠的、 自有永有的,他乃活在一個不可分割的現在裡。
三、他的廣大性
他乃超越一切空間的限製, 他整個本體乃住在每一點的空間裡面;他乃無處不在。廣大性(immensity )與普遍性(omnipresence),雖視為同義詞;但二者乃大有分別。前者乃指上帝超越一切空間,不受其限製;後者乃指上帝整個的本體乃充滿每一部 分的空間裡面。前者注重他的超越性;後者注重他的內在性。在上帝和世界的關係上,我們要避免兩大錯誤︰其一為泛神論,其二為理神論(Deism或作超神 論、自然神論)。前者之弊,乃在否認上帝的超越性,誤以上帝即為宇宙萬物之實體;後者之誤,以為上帝並非真實的住在宇宙之間,他和宇宙的關係,並非在本質 上(Per essentiam et naturam),而僅藉他的能力(Perpotentiam),遠遠的運行其間。我們須知,上帝雖和世界有分別,不能視為一體(此為泛神論之誤),但乃 住在宇宙萬物之間,並非僅僅在運行其能力上(Perpotentiam),而且乃是在真實的本質上(per essentiam enaturam)。上帝的無處不在,聖經有明確的啟示,他的偉大,雖非天地能容;但同時卻就住在我們中間。「上帝果真住在地上麼?看哪,天和天上的天, 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王上八27)「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賽六六1,並參徒七48~49)但從 另一方面看,他卻無處不在,就在我們中間。「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 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詩一三九7-10)『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上帝呢?不也為遠處的 上帝麼?』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麼?』」(耶二三23、24)「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 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7一28)
上帝的無限性也足顯示他的完善性,他乃不受一切的限製。他既不受宇宙的限製,也不受時間空間的限製。他並不是一切存在的萬物的總和;但又不排除有限 物和他共存,否則人類萬物不但將和他沒有關係,尤將沒有立錐的餘地。複次,上帝的無限性,應當從他的深透性( intensive)來看,不是從他的延性(extensive)而看,因為這不是他無限的擴張。我們上文已經論及,上帝乃是靈,他是沒有形體,沒有容積 的;他的無限性,並不是外延的伸張,一部分在這裡,一部分在那裡;他乃是無處不在的。
上帝的屬性—永恆性
一、從聖經啟示說
上 帝的無限性,從空間方面說,乃是無處不在的;從時間方面說,乃是萬古常存的。上帝既不受空間的限製,也超越時間的限製。他既是無處不在,並不因地域的遠 近,有所不同,顧此失彼;他又是昔在今在,萬古常存,不因時代的古今,改變他和世人的關係。上帝對過去、現在、和將來,絕無分別;世上萬事,不論古今,不 分遠近,都在他眼前。這是聖經對於上帝永恆性的啟示。如曰︰「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九○2)又說︰「你起初 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如裡衣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 沒有窮盡。」(詩一○二25一27)「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賽五七15)「我是首先的,我是未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賽四四6) 「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詩九○4)新約也有同樣的啟示︰「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三8)又說︰「耶穌基督昨日今 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啟一4)整部聖經向我們啟示,只有上帝是「獨一不死」的(提前六16), 而且征服死亡,吞滅死亡,把死廢去(參林前一五12一57 ;提後一10 ;來二14)。上帝首要的啟示,就是宣稱他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
從以上經文來看,上帝是永恆的。第一,在他沒有年之初,日之終;他乃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第二,在他沒有過去或將來;過去與將來,乃都是同樣地始終在他面前。
二、從哲學科學說
上述的各種聖經啟示的事 實,可令我們必然相信上帝是自有永有的,是無限的,是不變的;而歷代的神學家,如奧古斯丁、阿奎那、關斯德(Quenstedt)等也都有此共同的信仰。 上帝是有位格的,從他和時間的關係來說,他是永恆的。在他的本性上,是不受時間法則支配的。上帝雖不在時間裡面,但時間卻在上帝裡面。莫斐氏 (Murphy)說︰「世人以為永世乃在我們以前或以後;實則不然,永世乃把我圈在裡面,乃是無限偉大,上帝乃住在中間,察看一切。在上帝看來,萬事無論 遠近,對他都是一樣。」牛津大學教授白克蘭(Wi11iam Buck1and)乃為英國最負聲譽的地質學家,論上帝的永恆性說︰「整個宇宙從最低的根基,到最高的天體,都傳揚上帝創造的奇功,述說上帝的榮耀。自然 界的呼聲,便是上帝啟示的見證。上帝乃是宇宙之源,萬物之因,他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 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
其他著名人物,也持相似之見,試略引其言,以證上帝的永恆性,以及人類永生的盼望。例如英國著名物理學家、大英學會會長洛奇爵士(Sir Oliver J.Lodge)在其《生與死》(Life&Death)、《科學與永生》(Science & Immortaliy)和《我為什麼相信永生》(Why I Believe in Personal Immortality)三書中,用直接的證據,闡明靈魂不滅的真理。諾貝爾獎金得主挪威物理學家康敦(Arthur H. Comton)論永生之道有言曰︰「死亡決非人生終點,得救的人,死後還有一個更偉大的生命,將與造物主同工,開始另一種神聖的使命。」著名化學家、英國 皇家學會會長戴維爵士(Sir Humphrey Davy)篤信聖道,說︰「聖徒在世界一切希望幻滅之時,有新的希望,從死亡中得生命,有超越一切盼望的永遠的福樂。」著名文學家莎士比亞(Wm。 Shakespeare)在他遺囑裡有一段話說︰「我將我的靈魂交在造物主的手裡,深信靠著我救主基督耶穌的恩功,使我可以得到永生的福分」。蓋世英雄法 皇拿破崙說︰「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而主耶穌基督乃是永生上帝的兒子,他的教訓乃關永世之事,所以他能公然宣稱我就是上帝。……一切君王英雄偉人的 結局,將與草本同腐,這與主耶穌基督要永遠作主,其別何啻天壤。」美國第二任大總統亞當斯( John Adams)說︰「基督教乃是萬古長存的,乃是自有永有的真神的啟示。」哲斐遜總統(Thomas Jefferson)謂︰「聖經一書,至今仍是磐石,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人苟心地聖潔,便能使他的心眼,仰望永生。」昆瑞亞當總統(John Quincy Adams)說聖經是上帝的啟示,能使我們明白永生之道。他曾任華府聖經學會副會長,年老之時,曾對其友說,不久將作遷居之計,意指死後要到永生的居所。 傑克遜總統(Andrew Jackson)說,將來末次號筒吹響之時,聖徒要披上那天上的身體,享受永生的福樂。林肯總統,常愛與其牧師長談靈命永生問題,甚至在戰事緊張之時,特 約其牧師於凌晨至白宮長談一時。惜近代新神學家施萊瑪赫(Sch1eiermacher)懷疑不信,把上帝的永恆性加以曲解以為無非是變幻的世象之基因。 實屬不幸。關於上帝之事,非人智能測。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 他。」(羅一一33一36)我們與人來往,若對方不講他的姓名,我們便無從知道;何況對上帝,自當相信他在聖經裡給我們的啟示,信我們所不知,方能知我們 所不知。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永不改變的。他是永恆的。萬事都在他眼前,不分遠近,不分古今,沒有過去,沒有將來。但他雖不改變,並非停滯不動; 他是活潑長存,一直思想,一直運行,一直關顧萬人,並且要成全他無限全智的計劃。
上帝的屬性—不變性
上帝的不變性乃和他的無限 性永恆性有密切關係。此在聖經中乃常有論及。他是初,他是終;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凡此乃和常常改變的滅亡的世界, 成了一個最強烈的對比;「他們都要改變,惟獨你卻始終一樣。」上帝是無限的、絕對的、自有的、永有的、絕對獨立的。因此他乃超越一切原因,絕對沒有改變的 可能。絕對的空間,不能再伸展;絕對的時間,不能再延長;否則便非絕對。此乃自明之理。所以上帝的本質和屬性乃是絕對不能改變的。他既不能增加,也無從減 少;他既不能再有發展,也不能自己進化。他的知識和權能也不能再行增減;他也不能更聰明、更聖潔,不能更公義、更慈悲;因為他乃全知、全能、至聖、至善。 他的計劃和心意也不能再改變。他既是全智,則他的思念和計劃,必沒有錯誤;他既是全能,則他的事工,必不會失敗。他乃是「眾光之父……在他並沒有改變,也 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上帝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二三19)「耶和華是不 改變的,」(瑪三6)「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箴一九21) 「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賽一四24)「我是上帝並無別神;我是上帝,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 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六910)
由上之說,可知上帝所說的必定成就,他的思念,永不改變。但是有些人說聖經裡明明記載︰「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6)又「後悔 不降所說的災」(拿四2),便以為上帝也會改變。殊不知這種改變,並非改變他的屬性和性格,而僅為改變他對人類處置的方法和態度。這不是改變他的意旨 (change of wi11),而是定意要改變(will to change)。上帝對尼尼微人後悔不降所說的災,乃在他們披麻痛悔之後,這便證明上帝非但沒有改變他的意旨,而且已經貫徹他的意旨。上帝的不變性乃是從 它的永恆性而來。他的本質、屬性、心意和意識,乃是不變的。但當他運用他屬性的時候,為要達成其治理世界的目的,他所用方法,不能一成不變,而須視案情與 環境的不同,而因時製宜,因地製宜。但於萬變之中,他的屬性絕不改變,他乃永遠是至聖至善的。例如光明的天使,本為他喜悅的對象;但當其墮落以後,變成魔 鬼,便成憎惡的對象,因為它們不聖潔。上帝的愛憎,乃本一貫的原則,或是賜福,或是懲罰,都以聖潔公義為標準。又如太陽曬在泥上,使它堅硬;曬在蠟上,則 使它融化,這不是因為太陽三心兩意,亦非處置不公,而是因為兩種物體性質的不同。上文所說的尼尼微城,初則上帝要使它傾覆,繼則又不降災禍,其關鍵乃在他 們從犯罪作惡到「離開惡道」,而神始終是公義的,他慈愛的屬性,乃是不變的;但是他運用的方式乃要視其兒女的情況而不同,否則上帝乃是賞罰不明,改變了它 公義的屬性。天父關愛他的兒女,乃是無微不至,甚至我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太一○30),他垂聽我們的禱告,安慰我們的憂傷,神說︰「母親怎安慰兒 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六六13)。神關愛他的兒女,甚至比慈母還要敏感。戈特氐(Godet)在他所著的《贖罪論》一書中說,「上帝對他的兒女,乃 是無比微妙的敏感。」
所以,上帝的不變性,並非似一塊無動於中的石頭,而乃是像寒暑表裡的水銀,會因溫度的變更而升降。例如一個騎自行車的人,當他逆風而行的時候,風勢 似乎很緊;當他順風而行的時候,風似變得緩和,其實風勢並未改變。一個罪人,當他悖逆上帝的時候,不但不能領受神恩,反覺處處碰壁。我們重生乃為上帝的大 能戰勝我們的意志;而我們皈主,乃是我們從敵擋真道至與神和好,與神同工。「(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作成 (我)們得救的工夫」(腓二12一13)。這是我們的改變,上帝並沒有改變。這乃是人生的奇變,正如「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 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雅各起先與天使較力,乃是描寫他要逞其私意與神為敵;他以後用禱告較力,乃是表示他要用他奉獻的心志,與 神同工(參創三二24一28)。這好像他較力得勝,其實乃是神得勝。這不是上帝改變,而乃是我們改變。
二、不變非不動
其 次,不變性並非不動性(immobility),二者不可混淆。這乃是否認他的意志力及其在人類歷史上偉大的作為。照聖經給我們的啟示,上帝創造天地萬 物,施行神蹟奇事,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住在我們中間,拯救罪人,使失喪靈魂,重生得救。上帝的不變性,並非停滯不動,乃是完全自由,行健不息的。上帝創 世、救世,都在創世以前有其預定的計劃,且有其安排的日期,世上萬事,沒有一樣是出乎上帝意料,措手不及,要臨時應付,藉以挽回補救。「基督耶穌降世,為 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乃有上帝預定的計劃,所以「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 (加四4)主耶穌的降生,為著拯救世人的罪,「被交與人,……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乃都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徒二23)。「特要 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把死廢去」(提後一10)。洪水以後,「上帝記念挪亞」(創八1)。這一方面可以仰見上帝的慈愛,他對 他兒女的關愛,「乃是無比的微妙敏感」(見上文);一方面又可深信上帝的不變性。縱然我們失信,上帝終不失信;縱然我們改變,上帝永不改變。在他決不像人 一樣,朝三暮四,輕率浮躁,見異思遷,反覆無常。縱然雅各忘了他所許的願,但上帝對他終不忘情。自從雅各逃避哥哥回來以後,上帝對他說︰「起來﹗上伯特利 去,住在那裡,要在那裡築一座壇給上帝,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上帝又向他顯現,賜福與他,且對他說︰ 『你的名原是雅各,從今以後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上帝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 你而出。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上帝就從那與雅各說話的地方升上去了。……」(創三五1、9-16)上帝的不變性對信他的 人乃是一個安慰;但上帝又是公義的,他對不信的人,他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詩七 11)他照看他不變的本性和恩典,所作所為,乃是始終一貫的。主耶穌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他的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 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這類的事他還有許多。」(伯二三13一14)這是上帝的不變性,但不變性不是不動性,否則我們敬拜上 帝,無異雅典人敬拜「未識之神」(徒一七23)以及外邦人敬拜的「雖刻木偶」和「不能救人之神」。
人類毀滅之悲劇
人之通病,只是「顧念所見的」,不「顧念所不見的」(林後四18);只是「思念地上的事」,不會「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近代學者,僅見事態的 外表,不究其屬靈的意義,遂以為一切人類的罪惡,社會的病態,以及世界的苦難,都是近代資本主義發生的惡果。這種解釋,不僅皮相膚淺,且複不符史實。退一 萬步說,倘若我們承認此說為確當,則世界人類,在十九世紀之前,必是昇平康樂,沒有戰爭;但證諸史實,乃完全不確。遠在我國孔子時代,他已在作人類如何從 「據亂世」,演進到「昇平世」的幻想,世界的歷史,乃是一部戰爭的歷史。在奴隸製度時代、封建製度時代、農業生產時代,都有戰爭,正如在近代工業發展時代 之有戰爭。誠以該隱同室操戈,豆萁相煎以後,戰爭的禍根,早已埋伏;易言之,戰爭乃是人類罪惡的本性之具體的表現。人類的罪根一日不拔除,戰爭的禍根,便 始終存在;即是到了所謂「無階級的社會」,還是有內在的衝突矛盾,有慘酷的鬥爭清算。
主耶穌說︰「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瀆。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 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太一五18一20)是可見人類最大的毛病,乃在徒騖虛表,僅求外面的粉飾,不除內心的罪惡;殊不知人類禍亂之源,乃正在內 心,而非在外表。一切製度的改造,只是揚湯止沸,不是釜底抽薪。人性一日不改,世人之罪,一日不除──即釜底之薪,一日不抽,則鼎沸氾濫,必至焦頭爛額; 而世界人類,戰亂相尋,亦必不可收拾,同歸於盡。耶利米先知在異象中「看見一個燒開的鍋,從北方而傾」;耶和華對他說︰「必有災禍從北方發出,臨到這地的 一切居民。」(耶一13一14)這正是今日世界人類所面臨的一幅可怕的全局鼎沸氾濫,大難臨頭的圖畫﹗誰能釜底抽薪,除罪消災,挽救人類毀滅的厄運呢?
「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他說︰『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房屋空閒無人,地土極其荒涼。』」(賽六11 )
這是以賽亞先知在朝見萬軍之耶和華,在充滿全地的榮光中,所見的異象,亦是上帝對他和我們啟示的,千古不磨的真理﹗這一個真理,已有人類的歷史,予 以證實。我們看了目前世界的局勢,更應怵目驚心,恐懼戰兢;若不自卑祈禱,真切悔改,轉離惡行(參看代下七14);皈向和平之君,萬王之王,人類救主,耶 穌基督,人類實無可避免萬劫不複,整個毀滅的厄運﹗
於此,許多提倡樂觀進化論的天真學者,必起而激烈反對,以為這乃是一種悲觀的末世論。關於基督教是否悲觀,抑為樂觀,本書於「基督教的歷史觀」中, 另有專章討論,茲不多贅。惟是這種天真的樂觀進化論,要想憑人的智慧,增進人類的幸福,減少人類的痛苦,挽救人類的厄運,已由客觀史實,予以否定,既加上 述;而證以現狀,人類文明所謂進步的結果,雖得到若干物質上的享受,卻增加了精神上的痛苦,尤為無可否認的事實。心理學權威榮卡兒氏(Dr.Carl G. Jung)嘗從其豐富的經驗中體會到一個結論。他深深覺到從世界各國紛紛訪問他的無數人士,都灰心喪志,認為人生毫無意義,幾乎都有神經失常的病態。照現 代心理分析學家的研究,現代人類所謂心理正常之人和神經失常之人,實在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分別。蓋人類自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人類本性,已慘遭罪惡的侵蝕;而 自文藝複興運動以後,人類益複自負,目中無神,向機器一面倒;他們所創造的文化,結果反變成了他們的桎梏,卒至心為形役,無由自拔﹗世人學者,每以近代文 明之發展,歸功於文藝複興運動;殊不知現代文明,正在引導人類,悖離上帝,投降世界,走向崩潰沒落,整個毀滅的末路。故文藝複興,從屬靈意義看,實在可稱 為人類「第二次的墮落」(Second Fall)。此乃人類首應恍然憬悟之大事,庶能懸崖勒馬,皈向救主;根本扭轉人群歷史進展的動向,轉危為安,否極泰來,避免整個毀滅的悲劇,而有復興萬事 的希望。
人類復蘇之轉機
屬土的世人既住老亞當裡,都犯罪墮落了、失敗了、滅亡了;神卻以愛我們的大愛,本其無窮豐富的憐憫,把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 亡,得與基督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使我這屬土的、必死的、必朽壞的、毒蛇的種類;成為屬天的、不死 的、不朽壞的、被揀選的族類、屬上帝的子民(參閱約三16;林前一五22、47一54;弗二4一5;彼前二9)。「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上帝在肉身 顯現」(提前三16);他竟降世為人,取了奴僕的形像,虛己卑微,為我們的失敗羞恥,滔天大罪,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一8);叫我們藉著他的死,靠 著他的血,得與上帝和好,得被白白稱義,得從死裡複活(羅五8-11、18一19)。這種奇妙的愛,真是人智所無法測度的奧秘﹗更奇妙的,主耶穌基督降 世,不僅是我們信徒個人起死回生的轉機,而且又是我們不可救藥的,「要在道中滅亡」的整個人類否極泰來的關鍵。蓋耶穌基督降世,乃是上帝進入人類歷史,再 造新的人類(「基督的族類」參看彼前二9)。這乃是人類歷史上最劇烈的革命,使失敗墮落的人類歷史,從毀滅的厄運中,得到了複蘇的轉機,進入一個更新的階 段,升入一種更高的境界。這個新的歷史,雖與舊史,並非絕對二元,乃仍貫乎舊史之中;但卻超乎舊史之上,不以今世為限,乃是超邁古今,直指永恆,要完成上 帝最高的目標,顯現上帝無比的榮耀。
上帝所以要在肉身顯現,主耶穌基督所以要降世為人,這乃是本乎上帝測不透的無限豐盛的慈愛,及其無窮的奧秘的智慧,絕非世俗學者所能了悟。古今聖 哲,想用人的辦法,憑其自義,「明明德」,「致良知」;以期「天人合德」,「止於至善」;殊不知人類自始祖犯罪以後,即與神為敵,人的旨意和神的旨意,即 水火不容,不能合一。所謂「天人合一」,「心安理得」,僅為諱疾忌醫,自我陶醉的空想。即儒家學者,亦不能不說︰「聖賢人格,……無論升到如何境地,其所 體現的畢竟不可能是天道或上帝的整全,畢竟只是其部分,這就是所謂『聖人的悲劇』」。就常情而論,無可諱言的,當人反躬自省之時,往往有「內疚神明」,良 心責備之感。誠如經雲︰「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羅七18一 24)蓋人民有與神和好,和神的旨意完全合一的時候,始得免除良心責備的痛苦,於此,又可見世人良心的責備,乃正系神人意旨衝突之徵兆。倘使人的旨意和上 帝的旨意,能完全合一,則不但不受良心的責備,且亦根本不應靠良心而自負。蓋所謂「良心」,並非是非善惡絕對可靠的標準;倘使依賴這種不可靠的標準,往往 會混淆是非,習非成是。且通常善惡的觀念並非絕對的;故我們的義,必須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庶能達到至聖至善的境界。然此絕非憑人的良心或自義,所能實 現。故人不可誇耀良心,而應根本悔改。因為在神人中間,乃有一道不可踰越的鳩溝,有一道隔斷的牆,絕非人力所能免除拆毀。這所以主耶穌基督要道成肉身,以 他自己的身體,在十架上,滅了冤仇,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之路,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弗二14一16;來一○20)。因為,主耶穌基督,乃是神 而人,人而神,神人二性,在一個位格里面;故只有他降世為人,以神人的資格,進入歷史,才能使神人合一,恢復神人之間固有的正常關係。
本來上帝與人類歷史,乃是息息相關,須臾不離的。第一,從他的統治護理的權能言,上帝乃是一直在指導歷史,第二,從他超越的身份言,則他又藉著先 知,不時蒞世,警告世人。第三,但是從其道成肉身言,則又為一種特殊的方式,便是上帝在基督裡,以肉身顯現,有形有體的進入世界。這一種方式,乃是空前絕 後的。在主耶穌未降世以前,固從未有過;而在主耶穌升天以後也不會再有。主耶穌固要有形有體的再來,但這一次的來臨,不是進入歷史,乃是來結束歷史,審判 世界。在主耶穌基督降生以前,人類歷史,乃是為預備其降世;他升天以後,人類歷史,則又為準備其再臨。所以,整個人類的歷史,乃是以耶穌基督降生和再臨為 中心。
於此可見基督降世,和世界人類,實有非常重大的關係。第一,從人類的地位言,我們本為可怒之子,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 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而且死在過犯之中,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如今卻在基督裡,靠著他的血,及其救贖的宏恩,已從死裡複活,成為新造 的人,不再與神為敵,已經得以親近,與神和好,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1-16)。第二,從人類的命運言,一個在滅亡道路中的舊人,開始昭蘇,成為在基 督裡新造的被揀選的族類(彼前二9),而天國亦藉以降臨。天國的完全實現,雖不在今世;但是這並非說,天國是在渺茫的將來。天國乃是一個屬靈的實在;此時 此地,當下即是,實比空氣更為接近,關係密切,須臾不離。天國雖非世界帝國,卻是偏滿寰宇,貫徹萬人的心中。世界人類,盡可自相殘殺,暗無天日,沒有盼 望;而天國卻自在人心,任何暴力,不能摧毀。無論在無神主義的共產集團,人文主義的自由世界;天國卻光芒萬丈,屹立不憾。世界帝國,可崩潰衰亡;人類文 明,可沒落解體;而天國卻永遠朝著永世推進;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千秋彪炳,萬世無疆。我們這個被揀選的新族類,雖非完全遺世獨立,主也並沒有叫我們立 刻離開世界,而且為世界所恨,被「看作萬物中的渣滓」;但我們卻不屬這世界(約一七14一15;林前四13),我們已被分別出來,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 二6),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出污泥而不染,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在世界我們雖有苦難,但 我們可以放心,他已經勝了世界(約一六33)。「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到了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 使,從大榮耀中,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的時候,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便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福音的人;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 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我們便要在空中與主相遇,和主永遠同在(太二四29一31 ;帖後一7一9;帖前四16一17 )。
人類最後的抉擇
惟是,這種「抉擇」,和世人平常所稱的抉擇,意義又複不同,未可相提並論。這乃是一種最劇烈的人生革命和世界革命,乃是一種破釜沉舟的決心,出死人 生的經驗,這乃是掙斷了一切罪惡和死亡捆綁的繩索,從「老亞當」,從「舊世界」得到的徹底解放。以往種種,譬如昨日死;今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我們受浸歸 入基督耶穌的人,乃是受浸歸入他的死;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容罪再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我們順從身子的 私慾,也不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而乃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向上帝活著,一舉一動,要有新生的樣式(羅六314)。「現在活著 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這不是出乎自己的力量,乃是上帝的作為和宏恩;然這又不是出千完 全的被動,而乃是因為我們對己、對人、對社會、對國家、對世界、對人類的文化完全失望,在絕望無路之時,因信心需要上帝大能的拯救而出自心靈深處的呼求。 所以,絕對不是人作了上帝的傀儡,變成一個機器人;因為這絕對沒有摧殘我們的意志,而乃正形成了一種新的更強烈的意志,和人生態度。
具體的說,我們抉擇皈依之後,便成了新人,要作新民;根本改變了我們人生的態度。從對神的態度說,我們從敵視變為敬愛;從悖逆變為順服;從驕傲變為 謙卑;從自義變為信靠。從對人的態度言,我們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28);不計地位高低,不計收入多寡,不計毀譽得失,甚至不 計禍福生死;但求榮神益人。舊人有我無人,唯我獨尊;有「意必之私」,無愛人之心。這乃是從「原罪」而來的醜惡的本相。從嬰孩時,一直到老,總以為這個世 界應為他的利益而存在,而不知這卻作繭自縛,把他自己囚禁在「自我」的桎梏內﹗一個尚未學語的嬰孩,他便早已認為他的母親和家人,都應為他而活;稍不稱 心,便肆意哭嚷,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及長漸漸發覺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他人也有其「意必之私」,便發生明爭暗鬥。其善於肆應者,則能活用戰略,或則 以退為進,或則以柔克剛,以掩蓋其「意必之私」的本相,達成其自私自利之願望,而美其名曰「洞明世故」,「練達人情」。其才具開展者,則更假借「社會福 利」、「國家至上」、「人民利益」種種美名,以貫徹其獨霸的野心。「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一七9),一切老我的作為,縱令其動機崇高,骨子裡 終有其「意必之私」。人類由於「原罪」,終難免於自私自利;所不同者,僅程度之深淺而已。但這不是說,我們要消滅一切的慾念,遁入諸趣圓寂的「涅槃」。一 個重生得救的新人,仍當「盡己」「獻身」,有其自我實踐的責任;惟根本不同者,其實踐的方式和目的,不再含有損人利己的性質,不再出於佔有奪取的衝動。從 神與人的關係說,他已從人本位轉變為神本位;不再以「人為萬事的尺度」,而唯以神為中心與目標。就人與人的關係言,他不再以人當作利用的工具,作鬥爭的對 象;而願意人怎樣待己;也願怎樣待人;此即「愛人如己」,乃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也是天國憲章基本的條款(太七12,二二37-40)。
人類榮耀的盼望
於此可見教會的地位,非常特殊。他一方面乃在歷史裡面,並非遺世獨立,故不能絕對免除今世的缺陷;所以主耶穌說有「稗子也顯出來」(太一三24一 30)。但另一方面,教會卻又超乎今世,直貫永世;他在這世界,卻終不能安於現狀,傚法世界;而須時時更新變化,牖啟引導,移風易俗,革故鼎新。故教會與 世界,聖道與魔道,乃不能兩立,永在搏鬥。教會引導歷史,道化世界的方式,雖是內在的、潛存的、不動聲色的;惟其磅礴偉大的影響,卻每可藉其加速不良的社 會文化製度之崩潰,而充分彰顯出來,令人無可否認,不能抗拒。例如,基督教崇尚平等,表彰人類應有的合理的關係,故和奴隸製度,不能兩立,卒乃促其解體; 而其相應而至的結果,又根本動搖了羅馬文化的基礎,而促羅馬社會的解體,羅馬帝國的崩潰。自羅馬衰亡以後,教會成為唯一重新建立文化的力量。而以其教義之 崇高,性質之超凡,教會史家,均認為是歐美民族新生之動力,文化之保姆。複次,如改教運動,不僅打擊天主教,摧毀了教皇的政治權力,從而使封建製度解體, 且又促成近代民族國家的發展。雖馬丁路德,有過於維護政府權威的態度,對於民主思想的發展,未有重大的貢獻。但加爾文以為如果政府的命令與上帝對人民良心 的要求,發生衝突,卻認為人民可不服從不合理的政令。他雖反對人民為私意違抗政令,卻不反對人民為公義而反抗暴政。他認為我們服從政府,不能違反順服上帝 的心,因為世上一切君王和統治者,也須服從上帝的旨意。這種思想,對近代民主的發展,以及政治的修明,實有重大的貢獻。
基督教固為救世的福音,上帝差他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降世,固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16一17);但是上帝又是公義的,因此 只是限於「信他的人」,才「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 在他身上」(約三18、35一36)。這不是空洞的教條,近代人類的歷史,乃具體證明了這一個永恆的真理。例如文藝複興運動、啟蒙運動,和基督聖道背道而 馳,致令近代人推崇世智,懷疑聖經,於智自雄,甚至以理智取代了上帝的地位,遂形成了向機器文明一面倒的慘局。結果現代文化,既趨跛形的發展,社會生活, 亦呈畸形的狀態;精神恐慌,靈性癱瘓;世界災禍,橫決氾濫;降及今日,已成一種無法控製,不可救藥的局面。可證基督聖道,乃為生命之大道,順之者生,逆之 者亡。譬諸飲食,乃是生理的定律,如果抗拒飲食,歷時愈久,愈感飢渴,終必死亡,無可倖免。同理,照屬靈的定律,人類與神為敵,抗拒聖道,則罪孽深重,與 日俱增,結果亦終必沉淪滅亡。「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倘使拒絕救恩,責為靈魂自殺。從基督教的眼光看,世界人類,乃分成兩個分明的營壘,一為屬 基督的新族類,一為非基督的舊族類。前者乃是因接受主耶穌基督,因其救贖的恩功,從死裡複活,昭蘇新生的人類。後者乃為因悖逆真神,與神為敵,犯罪墮落, 在歷史的悲劇中痛苦死亡的舊人類。世人雖與神為敵,但神卻恆久忍耐,不願有一人沉淪,但願人人悔改(彼後三9),而且已在主耶穌基督裡,預備了完全的救 法。基督的福音,絕對不是空想,乃是上帝的大能,足以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而這大能大力,已「在基督身上」顯明出來,「使他從死裡複活,叫他在天上 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 之首。」(弗一20一22)「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著「公義審 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30-31)。故基督教乃是一個歷史的實在,不是空洞的哲理;他在歷世歷代的人群社會中,有偉 大的動力,足以改造社會,推動世界,變化人心,實現天國,洵為一種動力的宗教。目前世界的局勢,雖黑暗無光,我們傳道的工作,雖似不見大效,但是我們在主 裡面的勞苦,決不是徒然的(林前一五58);到了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的時候,便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不聽從耶穌福音的人,並要在 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帖後一7-10)。到了那日,我們必聽到「萬口頌主」的歌聲,看到萬膝跪拜,萬事復興,萬民昭蘇,天地更新的大榮光。阿們。
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
人生首要之事
研究上帝,乃是最高深的學科,最崇高的思維,最偉大的哲學;關於至高至大真神天父的聖名、特性、位格、並工,和他奇妙作為與存在,乃是上帝兒女所應最關心的大事。
人類的心智,對於上帝的窮究深思,有異常的發展。因為這乃是一個無限博大的課題。誠如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側﹗他的 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一一33~36)因為他的廣大,我們的思念,便無法側度;因為他的無限,我們的驕傲,便要在他面前消沉。我們研究其他問題,可有把握,能夠了悟;且能 自成一家之言,沾沾自喜。但是對這至高的學科,則我們的「量帶」和我們的「鷹眼」,實在莫測高深,只能自慚形穢,自嘆無知。在神之前,唯有謙卑俯伏。
但從另一方面看,我們的心智雖在神前謙卑下來,卻又因此開闊增廣。一個時常思念上帝的人,比一個畫地自限,勞神苦思的人,更為開廣。最能開廣我們心 靈的學問,便是研究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又複認識他的神性和榮耀的三位一體。沒有一樣學科比真誠不息的研究上帝能增益人智,和開廣我們的心靈。
研究上帝,不僅能使我們增益智慧,開廣心靈,且又令我們得到安慰。當我們沉思默想耶穌基督和天父上帝的時候,他便能鎮撫我們一切的創傷,消除我們一 切的愁苦;而由於聖靈的奇工,複能安慰我們一切的傷痛。世人若欲祛除愁苦煩惱,便要投到上帝廣大無量的懷抱,和他化為一體,則千愁萬慮,不但自消,且能重 新得力,身心振奮,精神煥發。
二、關切人生之要務
急功好利之士,或以為此種研究,乃是高談闊論,不切實際,對於人生,乃是無關宏旨;殊不知乃適得其反,對於上帝本質和特性的研究,乃是最實際的計 劃。人生在世,非同鹿豕,首當認識造他的主,所以研究上帝,乃是非常重要的事。誠如經雲︰「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當記念造你的主。」(博 一二1)一個不認識上帝的人,住往這個世界,倘使不知創造這世界,統治這世界的上帝,必感覺到這個世界乃是一個奇特、瘋狂、痛苦的地方;而在世為人,尤且 為一種失望和痛苦的事。所以倘不任意研究上帝,則正似矇住自己的眼睛,必不知方向,不曉得周圍的事,勢必在暗中摸索,手足失措,絆倒自己;且複渾渾噩噩, 醉生夢死;虛度一生,喪失靈魂﹗
明乎此理,所以研究上帝,責罵人生首要之事。但是居今之世,在這個邪惡悖謬,叛道反教的時代,研究上帝乃如逆水行舟,且須遭遇驚風駭浪;誠如主耶穌 說,乃是進入狼群。我們的敵人,在狂呼「上帝已經死亡」,「丟棄神的形像」,攘臂「爭鬧」,要想「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 他們的繩索。」(詩二1-3)他們以為居今之世,高談上帝,乃是「胡說八道」,不識時務;所謂上帝,乃是無稽之談;所謂「加爾文主義」、「基要主義」、 「正統神學〕、「基督教哲學」……都已成「明日黃花」,落伍思想。處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要研究上帝,闡揚聖道,當有勇往直前,乘風破浪之精神。約翰本仁 (John Bunyan),在他開始《天路歷程》之時,他的妻子兒女要叫他回來,他便用他的手指塞住他兩個耳朵,奪門而出,大聲高呼「生命阿,生命阿,永遠的生命阿 ﹗」這種勇往直前的衝勁,正是我們應當傚法的榜樣﹗
不要看人看環境,我們當眾醉獨醒,不隨從世俗,阿時取譽;而要有逆水行舟,乘風破浪的精神,作中流的砥柱;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發出時代先知的呼聲。我們研究上帝,應當持守以下五個基本的原則,鍥而不捨︰
- 上帝已向世人說話,整部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 上帝乃是統攝世界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掌管萬事,彰顯他的榮耀;他一切的作為,乃盡善盡美,世人和天使,都要敬拜他;
- 上帝是人類的救主,藉著主耶穌基督,用它權能的大愛,拯救世人,脫離罪惡的權勢,使我們成為他的兒女,並且蒙恩得福;
- 上帝乃是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協力施行其救贖的恩功;天父計劃救贖,聖子作成救贖,聖靈施行救贖;
- 敬虔非在外貌,貴有實意,要信服上帝的啟示,用信心向上帝敬拜、祈禱、讚美、順服、事奉;行事為人,要在上帝的光裡,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彰顯出來。
三、上帝屬性的認識 我 們研究上帝,首應檢討他的神性,神與人的不同,以及造物主和被造物的分別,藉見上帝和世人不同的本質──他的自存性,他的無限性,他的永恆性,和 他的不變性;複要檢討他的權能──他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和無所不在;還要檢討他的完善性,藉著他的話語和作為,顯明他的聖潔,他的恩愛,他的信實,他 的真誠,他的良善,他的忍耐和他的公義;又複要警覺,何者可討神的喜悅,何者違反他的旨意,何者觸犯他的聖怒,何者令他喜悅滿意。
以往教會人士深感上帝的屬性乃是一個重要問題,應當放在教義問答(Catechism)之內,使教友部能知道,並以教導兒童,於是便列入西敏斯特教 義問答(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第四項之內,文曰︰「上帝是一個靈,是無限的,永恆的。他有智慧、權能;聖潔、公義、良善、真誠。」大神學家霍祺(Char1es Hodge)認為這一個信條,乃是對上帝最好的定義。查諾克氏(Channock)在其所著《論上帝的存在與屬性》(Discourses on the Existence&Attributes of God,1682)一書,也闡發這一個信條的精義,惜於現代教會,很少聽到關於這類的講章,也很少人以此教導兒童,或著成專書,供人研讀。
四、須具崇高的目標
但是我們研究上帝,知道了上帝的本質和屬性以後,還要進而追問,我們這種研究,到底動機何在,目的為何呢?倘使僅為自己,則徒增靈驕,且會揚己抑 人,自負不凡。誠如使徒保羅寫給狂傲自負的哥林多人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 道。」(林前八1-2)倘使研究神學,沒有純正崇高的目標,結果適足自滿自欺。我們於上文固曾論及,沒有正確的神學思想,不能有健全的靈性;但是若無正確 的目標,也不會有健全的靈性,甚且發生靈性的危機。所以我們當以哥林多人作為我們前車之鑑。
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當然渴慕靈奶,喜愛追求真理。例如詩篇一一九篇說︰「耶和華阿,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求你開我的眼 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 你的法度。」(詩一一九12、18、97、103、125)但是我們進而探究,詩人所以渴慕上帝律法的知識,不是理論的,乃是實踐的。他最高的願望,非為 知識,乃是要真正得著上帝,知識僅為達成其目的之方法。他要知道上帝的真理,乃是要使他的心能歸向神,使他能傚法上帝,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何為上帝的良 善。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所以他在詩篇一一九篇開首時說︰「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但 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詩一一九1-2、5)他非以求知為目的,他最高的目標乃是遵行耶和華的律法,要身體力行,事奉偉大的上帝。我們也應 傚法詩人。我們研究上帝,不是為己,乃是為神,好讓神引導我們,使我們頭腦的知識,成為屬靈的悟心。使我們從研究上帝,進而真正認識上帝,得著上帝的生 命,和他的喜樂、平安、與力量。故認識上帝,乃為人生首要之事。
認識上帝之人
我們在上文論到認識上帝,乃 為人生首要之事;但是究諸實際,一般自以為已經認識上帝的人,乃是有名無實。他們僅有頭腦裡的知識,在實際生活的表現 上,世人只是看到他們徒有「敬虔的外貌」,這便流為一種無生氣的斯多亞主義(Stoicism),他們縱能滔滔不絕作歸主的見證,但卻沒有像彼得前書所指 出的「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表現他們「信心的果效」,證明他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參彼前一3-9)。
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不是僅具頭腦知識,不怕世上「聰明人」、「智慧人」、「文士」、「辯士」(林前一19一20)的冷嘲熱諷;而乃有使徒保羅的 氣魄。他向世界挑戰,高呼︰「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上帝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麼?」(林前一20)他不以福音為恥,把 「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他)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他)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 要得著基督;並且……曉得他複活的大能,……(他)也得以從死裡複活。」因此「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 的獎賞。」(腓三7一14)保羅的見證,誠足供我們反省與檢討,許多信徒,有純正的信仰,自稱是正統的福音派;對於道的真偽,頗能加以明辨;對福音真理, 也能侃侃而談。倘使有人問他怎樣能知道上帝,便能立刻示以正確的公式──我們必藉著主耶穌基督,方能知道上帝,因著他十架的恩功,作神人的中保,靠著聖靈 的大能,憑著他的應許,運用我們的信心,便能得著信心的果效。他們雖說得頭頭是道,但是他們這些頭腦裡的知識,不能表現他們在聖靈裡的釋放,喜樂和良善, 證明他們真正認識上帝。所以我們應加注意,教會裡乃有兩種人,對他們的靈命,須加關切。
第一種人,乃是有許多關於上帝的知識,而卻沒有真正認識上帝。他們對於神學,很有興趣。像遠在十七世紀,許多有身份地位的人,以研究神學為時尚;但 都是滿足他們頭腦的需要,而且藉以提高他們的身份。很多人愛讀神學和辯道學的著作;精通教會的歷史,熟悉教會的信條,而且還愛查考聖經的真理。還有許多人 會公開證道,領導各種團契,作文撰稿,發表著作;有些人且好為人師,駁斥異端,為道爭辯。此種闡發上帝真理的精神,固屬可嘉;但是他們對於神學的興趣,關 於上帝豐富的知識,以及清楚的頭腦,講解的口才,卻未必能令其真正認識上帝。他們對上帝的知識,縱可與神學家加爾文並駕齊驅,惜對神完全茫然。
其次,還有一種人雖然知道上帝敬虔的奧秘(提前三16);他們從聽道看書與同道交契,得到這些知識。現代出版界的名著,汗牛充棟,關於如何讀經,如 何祈禱,如何見證,為何獻身事主,為何引人歸主,如何做一個得勝的基督徒,甚至如何能得聖靈的洗,以及靈恩派的偏差,還有關於著名聖徒的傳記;凡此種種的 著作,乃是應有盡有。此外還有許多人知道如何輔導軟弱信徒,以及牧養教會,從其外表種種作為而看,堪稱教會標率,受到眾聖徒的尊敬推崇,但從其和上帝實際 的生命關係而論,卻可能未必真正認識上帝,甚至對神完全茫然。
二、真正認識神的特徵
基上所論,我們的問題,非在神學問題,非在關於上帝的知識,而在是否真正認識上帝。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從但以理先知書裡,得到明顯而實際的答案,茲請分四點來說︰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為神大有能力──但以理書說︰「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上帝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一一32)但以 理乃有「富貴不淫,威武不屈」的大無畏精神。當時尼布甲尼撒王,氣焰萬丈,但以理和三個朋友,身為俘虜,「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 神卻使他們蒙恩,他們雖只吃素菜,喝白水,「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但一8-15)以後大利烏王又「立一條堅定 的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但是這條可怕的禁令,並未使但以理畏怯,「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 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於是那些大臣,便進到王前,控告但以理,結果 便把但以理扔在獅子坑裡。但「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他);因(他)在上帝面前無辜,……王就……吩咐人將但以理從坑裡繫上來。於是但 以理從坑裡被繫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上帝。」此後「大利烏王傳旨,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曉諭(王)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 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上帝,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 獅子的口。」「但以理當大利烏王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王古列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但六6一28)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對神有崇高之感──但以理先知書,時常述說上帝統治萬邦,照他美意對個人,對國家賜恩並審判,彰顯他的主權,及大能的作為,往 在可以見到上帝的智慧,大能和信實。一一引證,則為本章篇幅所不容。巴比倫王朝,侵吞了巴勒斯坦,以色列似乎為之屈尊降卑;但這僅是後人的看法,實為皮相 之見。從全部但以理書來透視,以色列的上帝,始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上帝乃是歷史的主,歷史(History)一字,其意乃是「他的傳記」(His story),乃是神永久計劃的揭開,最後的歸趨,便是上帝國慶的勝利。例如︰在第二、第四章,尼布甲尼撒王學到的;在第五章第十二至二十三節,向伯提沙 撒王所提示的;在第四章第三十四至三十七節,尼布甲尼撒王所承認的;在第六章第二十五至二十七節,大利烏王所公開表白的;以及第二、第九章,但以理祈禱的 主題;在第一、第六章他抗拒王命的膽識;第三章他三個朋友抗拒王命的勇氣,凡此種種,都是上帝在第二、第四、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各章對但以 理所啟示的真理之主要內容與本旨,無非證實「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四25)。上帝知道並預知一切;而且他的預知乃是命定的;所以上帝對於世界歷史以及 個人命運,都要作最後的判斷;他的國度與公義最後必然得勝。
凡此都是但以理心中所充滿的上帝的意旨。但以理禱告說︰「上帝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 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他顯明深奧隱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但二20一23)「大而可畏的上帝向愛主守誡命的 人,守約賜慈愛。」「主阿,你是公義的」;「主我們的上帝,是憐憫饒恕人的」;「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都應和但以理有同感, 要念茲在茲,晝夜思想耶和華上帝的崇高偉大,他的聖潔公義,他的全善全美,他的慈悲信實,我們應當謙卑順服,並且敬畏他,信靠他。依此準則來衡量,便可側 知我們對於上帝真正認識程度的深淺。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為上帝大有勇氣──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都有大無畏的精神,置生死於度外,「不以性命為念」(徒二O24)。此非愚蠢無知,匹 夫之勇;而賁有深謀遠慮,乃為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反抗強暴,伸張公義。他們乃深知後果的嚴重,但深信上帝若施展其奇妙的作為,則必能逢凶化吉,化險為 夷。他們必曉得改採的立場,乃是正當的,為著上帝,雖是赴湯蹈火,也是在所不計﹗試觀但以理三個朋友的所作所為,實在可敬可羨,足令我們傚法。當尼布甲尼 撒,要把他們「扔在烈火的窖中」,問他們說︰「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他們回答說︰「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窖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 救我們脫離你的手」。接著複勇敢的說︰「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5一18)此其大忠大勇,所作所 為,洵足彪炳千秋。他們只問理之是非正邪;不計事之成敗利鈍,吉凶禍福。誠如「彼得和眾使徒回答」大祭司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 29)保羅對教會的長老說︰「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 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二O22一24)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沙得拉、米煞、亞 伯尼歌以及使徒彼得、保羅,都是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他們不看環境不看人,只知遵行上帝的旨意,倘使理之所在,事之當為,則不管人的贊同與否,不問吉凶禍 福,必勇往直前,義無反顧;成敗利鈍,在所不計,只求公義伸張,神旨成就。此其志行與節操,實堪作聖徒之典範,複可考驗衡量我們是否真正認識上帝。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在上帝內平安知足──主耶穌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 也不要膽怯。」(約一四27)凡真正認識上帝,上帝也認識他們的人,他們心中所有的平安,乃比世上任何平安為大;他們和上帝的關係,保證他們從生到死,直 到永遠,可得上帝的眷顧與恩惠。主耶穌乃是「和平的君」(賽九6)。世人都要平安,卻不要「和平的君」,不信耶穌基督,實乃自相矛盾。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 第一節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這便是與世人不同的平安。保羅複進而論這種平安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 不定罪了。……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所稱為 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 是生,……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羅八1、16、17、28、30、31、33、35、38、39)這種平安,就 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所有的平安。當尼布甲尼撒王對他們說︰你們「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窖中,有何神能救你們 脫離我手呢?」他們的答覆,實可懸為千古名言︰「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窖中救出來。王阿, 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5一18)當大難臨頭之時,仍是泰然自若,心境 平安,這又可考驗衡量我們是否真正認識上帝。
三、認識上帝的要件
我們要真正認識上帝,就當根據上述四點,作自我的檢討,針對我們的缺陷,對症下藥。
必須多多祈禱省察──我們不能靠頭腦裡關於上帝的知識,在教會裡事奉;而須多多祈禱,時時省察我們的內心。我們要真心追求與主同在──主耶穌說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一五5)主與我們乃是不可須臾或離 的。但以理三個朋友,扔在火窖裡的時候,尼布甲尼撒王,「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結果「這三個 人,……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 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三19一30)但以理被「扔在獅子坑中。……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但以理從坑裡被繫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 為信靠他的上帝。」(但六16一23)主耶穌基督乃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5),他應許我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 20)主耶穌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一三5)「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太七7),我們要追求與主同在,便可臨難不懼,得勝 有餘,並對世界宣告我們認識上帝。
被神所知的人
人類為什麼被造?乃為認識上 帝。人生的宗旨是什麼?乃要認識上帝。主耶穌所給的永生是什麼?乃為認識上帝。主耶穌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 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一七3)人生最好的事是什麼,是得更多的喜樂、愉快、和滿足嗎?不是,乃為認識上帝。「耶和華如此說︰『智慧 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耶九23一24)什麼是最令上帝喜 悅的事?乃為認識上帝。「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何六6)
以上所說的一切,其要點乃在給人生一個基礎,模型與目標,以及評定價值的秤。一旦知道了人生在世最主要的大事,乃為認識上帝,則其人生一切問題,便 都迎刃而解。現代人因為不認識上帝,都感苦悶。照卡繆氏(Albert Camus)的「荒謬主義」(Absurdism),人生乃是一場「惡作劇」(Bad joke),毫無意義,所以整個人生,沒有規律,失調混亂,困難問題,層出不窮。蚩蚩者氓,滔滔世人,都受了這種「荒謬主義的絛蟲」(Absurdist Tapeworms)和「安束尼熱病」(Antoinette Fever)的困擾;只有基督徒,靠著上帝的恩典能夠免疫,因為他們以認識上帝懸為他們人生最崇高偉大的目標。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認識上帝」,僅為一種字句的公式,好比一張支票,倘不兌現,是毫無價值的。當我們講「認識上帝」,我們有什麼感應呢?是一種 特別的情感嗎?使我們背部打顫,汗流浹背嗎?是一種夢境嗎?飄飄欲仙,展翅上騰嗎?抑或是一種理智上特殊領悟的經驗?有無聽到聲音,看到異象?或有一乘的 思想湧溢於心?這些問題,都須加以檢討,因為這個問題,人每易自我陶醉,以為已經認識上帝,其實並未認識上帝。易言之,「認識上帝」,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是否能夠確切的詳加具體的講解呢?請進論之。
二、必繫上帝的啟示
「認識上帝」實較認識人更為複雜。正如認識你的鄰舍,比認識一所房屋更為複雜。對象愈複雜,認識愈困難。認識無生命的物,比認識有生命的物,較為容 易;而認識一般動物,如牛馬,則又比認識人較為容易。「我受造奇妙可畏」(詩一三九14);況且「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誰能識透呢?」(耶一七9)我們 研究一匹馬,幾天即可了事;而對於人,雖認識多年,未必真能識透。尤其有些人乃表裡不一,不顯露真情;或則徒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 5)。我們以為深知其人,實乃隔靴搔癢,僅為「皮相之見」。苟非對方推心置腹,縱或我百般示好,彼此終是「貌合神離」。甚至可以這樣說,我們要想認識人, 須靠對方的「啟示」,宣稱他的姓名,非靠我們的研究。同理,我們要「認識上帝」,必須相信他的啟示,非靠我們的研究。新神學家,迷信理智,不信上帝的啟 示,自以為「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因之異端 百出,迷惑世人。
舉例言之,倘使我們和一位道德學問,資歷地位比我們高的人往來,我們必對他謙抑有加,執禮甚恭,在談話之時,必讓他發表意見。倘使和君王總統相見, 對方如果僅僅講些禮貌上的話,我們不能對他們發怨,更無權要求他們與我們作朋友。何況全能的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萬軍之耶和華,在他面前「萬民都像水 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賽四O15);而他竟不以我們為卑微,先來和我們談話,且把他的恩言寫在聖經裡面,供我們閱讀。這是何等的福分﹗很多 人,讀經多年,木然無義,完全茫然;忽然有一天恍然大悟,開了心竅,在上帝面前謙卑下來,聽到上帝向他說話,深知他的罪惡、軟弱、愚昧、無知。謬妄、無 望,便在上帝面前哀呼,請求赦免他的罪。孰失口上帝不但赦免他,並且「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O三10一12);並 且重用我們,作「上帝的同工」(林前三9);更榮幸的,複「賜(我)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 ;羅八14);「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5一17),作萬王之 王,萬主之主的兒女,這種福分,誠為令人驚奇,不敢相信;的事,但都是千真萬確,乃是上帝的應許,記在聖經。約瑟「丟在坑裡」,被賣作奴,「下在監裡」; 但由於上帝奇妙的安排,所施的奇功,竟使他貴為埃及的首相(創三七24一28,三九7一33,四O6一45)。這也是令人不敢置信,卻是千真萬確的事,而 且正為基督信徒地位轉變的寫照。我們本來「都臥在那惡者(魔鬼)手下」(約壹五19);被擄「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服在虛空之下」,受「敗壞的轄 製」,「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七23,八20一21,六16)。「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活在世上,沒有指望」, 「本為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 一同坐在天上」(弗二4-6)。世人以高官厚祿為榮,本人往年也任中樞首長;但得救以後,糞土萬事,以「認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以事奉創造天 地萬物之主,萬王之王為尊榮。
基上所述,「認識上帝」首當聽上帝的話,照聖靈的解釋與感動,完全信受,身體力行;其次,要照著上帝話語和作為的啟示,藉知他的特性;三則,接受他 的呼召,遵照他的命令,忠心事奉他;四則,體會上帝的愛心,他竟來親近我們,吸引我們,使我們和他有美好的團契,應當滿心喜樂。
三、須賴救主的恩功
聖經深入淺出,常用類比的筆法,來描寫「認識上帝」,神人關係的意義,好像兒子認識父親,妻子認識丈夫,臣民認識君王,綿羊認識牧人。這四種類比,乃表明 認識者和被識者之間的關係;前者對後者,乃存著仰望之心;後者對前者,乃有眷顧之責。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上帝必對他們愛護關懷,正如父親對兒子, 丈夫對妻子,君王對臣民,牧人對羊重一樣,請進論之。
聖經指示我們,我們認識上帝,乃透過我們認識主耶穌基督,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來一3)。主耶穌說︰「你還不認識我麼?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一四9、6)所以「認識耶穌」意義非常重大,我們須加注意,不可漠視。
上文論及,倘與德望卓著,權位崇高的人往來,必須態度謙恭。主耶穌「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任何德高望重的世人,都 不能和他比擬;「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他的門徒,乃是「無知小民」,主耶 穌竟對他揀選的十二位門徒,信任他們,「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一15)他的門徒也知道他是君王,「有永 生之道」(約六68);他們知道他們尊貴的特權與對主應有的忠貞,從而完全改變了他們的人生。
主耶穌複活以後,這又「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31);複因他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的恩功,凡一切信而得救的人,則「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 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就……必與他同活」(羅六6-8);「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並可如當時門徒當他在世之時,和 他一樣的關係。所不同的,一則,現在信徒和他的關係乃是屬靈的,不是肉體的;二則,現在信徒在初信之時即知他的神性以及救贖的恩功,而門徒則經過了幾年, 始漸漸知道;三則,主耶穌現在對我們說話,不是親口講,乃是藉著四福音的記載以及聖經對他的見證。但是我們認識耶穌基督,則和當時十二門徒和他有切身關係 一樣;我們仍如當時的門徒一樣,現在仍可和他相親,和他同行。主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一O27)他的聲音,就 是他的要求,他的應許,他的呼召。主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我就是羊的門;……我是好牧人;……複活在我」(約六35,一O7、14,一一25)。 他又說︰「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五23一 24)。「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一一 28一29)聽了主耶穌的聲音;接受了他的要求,相信了他的應許,應了他的呼召,他便成為我們的牧者;凡是信靠他的,就成為他的羊。他說︰「我的羊聽我的 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O27-28)
四、認識上帝的特徵
主耶穌舉目望天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一七3)這便是我們所講的「認識上帝」的意義,舉要言之,可分三點︰
1.「認識上帝」必和上帝切身相關──認識上帝,比結識朋友意義更深。認識上帝,並非僅僅知道他,乃要和他有往來,他也知道你,使你能夠親近他。知 道上帝乃是信靠上帝的先決條件。羅馬書第十章十四節說︰「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但是我們知道上帝的寬度,不能作為衡量知道上帝深度的標準。加爾文 (John Ca1vin)和歐文(John Owen)二人在神學上的造詣乃較約翰本仁(John Bunyan)、葛培理(Bil1y Graham)為深;然無人否認後二人知道上帝的程度正和前二人相等,並無軒輊。這四人都對聖經有精深的研究,這乃比神學院的正規訓練,更為重要。倘使以 純理論的頭腦裡的正確瞭解作為決定性的因素,則最有學識的經學家便是最知道上帝的人;但事實上並非如此。有很多人,頭腦裡裝滿了許多正確的理論,但在內心 裡面卻毫無其所知所信的實底;反之一個熟讀聖經,聖靈充滿,常常聽道的平信徒,乃比一個有豐富神學知識的學者對上帝有更深切的認識。其根本原因,乃為後者 能把他的知識實際應用,充實他的靈命,和上帝有切身的關係;但前者則僅有頭腦的知識。
2.認識上帝必對上帝深切關愛──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並非僅在頭腦裡知道他,必以他整個的人,在志、情、意各方面關愛他,盡心、盡性、盡意愛他(太 二二37),事奉他。即就人和人的關係而論,我們必須對人設身處地,關懷對方的利害,方能成為「知己」,否則泛泛之交,沒有情味。大衛的詩說︰「你們要嘗 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詩三四8)。譬如吃菜,廚師介紹一樣好菜,看起來也很好;但必人口親嘗,始能知其真味。同理,我們交友,也必親自嘗到對 方的情味,始能真知其為人如何。我們與朋友來往的時候,對於日常所見的所遭遇的,反應如何,苦樂如何,是否都有同感;彼此是否有推己及人的心,常常為對方 設想。此乃為認識朋友,成為「知己」的主要條件。我們要真正認識上帝,也當如此,要深切關懷神的意念,要以神的意念為意念。我們當對他存這種態度;「不要 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9)
但一般信徒對上帝的態度乃正相反。他們乃以自我為中心,不以上帝為中心,時時處處為自己著想。殊不知上帝的存在並非為我們的安樂與滿足。經雲︰「人若說我 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人若說︰『我 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約壹二4,三6,四20)。認識上帝,乃是和上帝在情感上,理智上,意志上全面的關係;否則其關係便不深切。一 個名副其實,真正認識上帝的信徒,對於上帝在世界偉大事功的興衰成敗必深切關懷;如果上帝的旨意成就,必大感喜樂;倘使上帝的聖名受損,必深為悲憤。當巴 拿巴到了安提阿,「看見上帝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徒一一23),反之「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詩一一九 136)。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必有此種對他深切關愛的心。
3.認識上帝必知上帝奇妙救恩──上帝乃高高在世人之上,世人因為犯罪墮落,失喪了一切所享的神恩。世人所以會與上帝發生關係,乃完全由他主動。我 們沒有資格與上帝為友,乃因上帝愛世人,他來親近我們,引領我們認識上帝,知道上帝的大恩大愛。使徒保羅說︰「從前你們不認識上帝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 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更可說是被上帝所認識的」(加四8-9)。世人所以能夠認識上帝,能夠得救,乃先由上帝愛世人,完全由於上帝的恩 典。因為上帝揀選了我們,靠他的恩典,把我們揀選出來,正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摩四11;亞三2),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這一種「認識」,乃由上 帝的主權和恩典,他先主動,愛我們,揀選我們,救贖我們,呼召我們,保守我們。我們對於上帝「知道的有限」(林前一三12),上帝也深知我們不能完全知道 他,所以他先來愛我們,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
但上帝自始至終卻認識我們。「耶和華對摩西說︰「……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三三17)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 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一5)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並且我為羊舍 命。……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O14、27一28 )。上帝認識他所揀選的,以及要得救恩的,所以我們認識上帝,並非靠我們的智慧,乃因上帝在創世以前,已預定救我們,完全是他奇妙的救恩。
基上所論,最關重要的,非在我們知道上帝,而乃我們被上帝所知。我的名乃刻在他的手掌之上,我乃永遠在他掌握之中,誰也不能把我從他手中奪去(參約一 O28)。我所以會認識他,乃是靠他首先知道我;並且他要「以永遠的愛愛(我)」(參耶三一3);他的眼目沒有一刻不關注我,會鬆懈他對我的眷愛。
這是最關重大的道理,也是我們說不盡的安慰──是充滿活力的安慰,不會衰竭的安慰,因為上帝經常的為我們的幸福關愛我們。他的愛是絕對切實可靠的,足以解 除我們一切憂慮煩惱。世人每易灰心喪志,甚至以為神不眷顧祝福我們;明乎此理,便可釋然無慮。而在積極方面,這又激勵我們應當格外的愛他,敬拜他,因為由 於測不透的理由,上帝竟與我們為友,「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約三16),「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以達成他救我們出死入生的目的。這裡 面奧秘的道理,我們實在無法想像,無法深知;但我卻相信我們的上帝,不但使我們知道他,他乃知道我們。
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道成肉身
關於基督福音裡面許多事實的 記載,很多有思想的人覺得難於置信,因為其中的奧秘乃超過人的智慧和悟性,實在百思不得其解。所可惜的,他們的所謂難 處,乃是在不應有的地方,以致他們便庸人自擾,愈想念不能信。例如主耶穌救贖的恩功,他們以為拿撒勒人耶穌,他不過是一個人,他死在羅馬的刑具(十字架) 之上,為什麼能夠除去世人的罪呢?為什麼,他在幾乎兩千年前的死,至今尚能有效,能令上帝赦免我們的罪呢?又如複活,許多人便以之為絆腳石。他們始終懷 疑,不能相信主耶穌從死裡複活。即或他的墳墓是空的,但是他從墳墓裡出來,有形有體的複活,而有永遠不朽壞的生命,這就令他們難於置信。又如童貞女懷孕生 子,這連教會裡面很多「新神學家」都不相信,他們以為這乃違反生物學的道理,不能置信。還有對福音書裡面所記的各種神蹟,他們又都不信,他們不信主耶穌在 水上行走;五餅二魚喂飽五千餘人,還剩下十二個籃子;按手在身,叫死人複活;吩咐死了四天已經腐爛發臭的拉撒路,從墳墓裡出來,……凡此種種,他們認為都 無法可信;甚至所謂「基督徒」,乃至「新神學家」,也對此深感困惑。
但是真正的難處尚不在此,由於基督福音無上的奧秘,真正的難處,尚非在受難節十架贖罪的信息,亦非在複活節死裡複活的信息,而尤在聖誕節「道成肉 身」的信息。真正令人困惑的,乃在說拿撒勒人耶穌乃是上帝成為人(參腓二6-7),是「出於天」的「第二個人」(林前一五47),是「上帝在肉身顯現」 (提前三16),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是第二個人類的代表和首腦,要決定人類的命運;拿撒勒人耶穌雖是一個人,他到世上來,「成為人的樣 式」,(腓二7)但卻並未失去他的神性;他雖是真人,卻又是真神。神人二性,合於一個位格里面,這乃是主耶穌位格的兩大奧秘。而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 格,卻又合為一體,成為「三位一體」。主耶穌基督降生,第一個聖誕節,乃開了人類歷史的空前絕後的新紀元,這乃是最深奧的最難側的基督聖道屬天的啟示。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上帝成了人,聖子成了一個猶太人;一個創造萬物全能的上帝,生在馬槽裡面,在世上成了一個好像毫無辦法的人 ──「客店裡沒有地方」給他住(路二7),被放在馬槽裡面,躺著呆看,需人喂他,需像其他孩子一樣,需人教他講話。且這些記載,都是事實,並非神話寓言; 凡此種種,都是超乎人的智慧,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所以「道成肉身」,實為一個奇妙的奧秘。
因此,基督聖道,「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一23)。關於上述的童女懷孕,十架贖罪,死裡複活,以及各種神蹟奇事,乃是世人、猶 太人、回教徒,神體一位論者(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最感困惑的難題。這乃是由於他們的不信,或是因為對於「道成肉身」的道理,不能相信;但是倘使他們對於「道成肉身」的實意能夠把握, 則對其他各項難題,也必能恍然大悟,迎刃而解,疑雲全消。
倘若以為主耶穌僅僅是一個非常敬虔的好人,則新約裡面一切關於他的一生以及奇妙的作為,都要成為重重如山無法破解,莫由了悟的難題。但倘使知道他乃 是活潑長存的道,是和天父同工的創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來一2),那便不感驚奇,他成了肉身降世為人,在世上完成了他救贖的恩功,「洗淨了人的罪」,又複 活升天(參徒一9),「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倘使知其為生命之主,也不會駭異,他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以後第三天又複活。倘知他「真是上帝 的兒子」(太二七54),必能相信他死了以後,還要複活,「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衛斯理(John Wes1ey)因此照著說︰「那不死的會死,這實在完全是奧秘﹗」主耶穌的複活乃更是無比的奧秘。假使永生的神子會「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則 無怪他這種死,乃有拯救失喪世人的重大意義與果效。一旦世人承認主耶穌的神性,如再不信這些道理,則乃自證其自相矛盾,不明事理。所以「道成肉身」,責罵 無可測度的奧秘,而使整部新約聖經所記的一切,發生意義。
二、他是真神亦真人
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對於上帝的兒子主耶穌降世的情形,乃有詳細的報導。他乃是當羅馬帝國極盛時代,生在一個不著名的猶太村莊一間小旅館的外面。關 於聖誕故事,世人往往僅知其為大喜的信息,而不注意世人對他的冷淡無情。「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 不接待他。」(約一10一11)主耶穌為什麼生在旅館外面,乃是因為旅館客滿,「客店裡沒有地方」,其實乃是沒有人願意給一個出身寒微的貧苦婦人一個床 位,所以她只好把她的孩子「放在馬槽裡」(路二7),就用馬槽作他的搖籃。聖經裡面對他降生的故事,僅加簡單的敘述,關於世人對他如此殘酷不仁,也未加評 語;但稍有思想的人,不能不為之震驚。聖經裡面對於他降生故事的敘述,其重點非在其降生時候的環境(除了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六節,為應驗彌迦先知的預言 說︰「猶大地的伯利恆阿,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而乃在注重這嬰孩的身份。關於這點, 新約裡面,乃有兩大要義︰其一,他是上帝;其二,他不但是上帝,又是上帝成為人,請分論之︰
1.他是真神上帝──生在伯利恆的嬰孩,乃是上帝──聖經裡面稱他是上帝「父懷裡的獨生子」(約一18)。當他受侵,「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 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一17)當他和門徒「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 像,臉面明亮如日頭,……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一七1-5)。他乃 是上帝的兒子,在神學上,主耶穌乃有神人二性,但非有兩個位格。神人二性,乃在一個位格里,在神學上謂為「二性一位」。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在英文裡面, 「兒子」一詞之前乃專用「特定冠詞」(The Son),而不用「不定冠詞」,稱為「一個兒子」(a son),乃有「獨特的」、「獨一無二」的意義。在約翰福音前三章裡,提了四次,稱他為上帝的「獨生子」(約一14、18,三16、18),乃所以重視他 的「獨特性」和「無比性」。約翰稱主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所以基督教會的信條裡說︰「我信天父上帝,……我信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初期教父俄利根(Origen C.』185一254)以及古教會的亞流派(Arians)異端,否認主耶穌的神性,以為基督的地位,乃是介乎神人之間的半神(Demigod)。他們自 相矛盾︰一方面說他乃是上帝的被造物,同時又說他是萬物的造物主。因此說他並無絕對的神性,而僅為一個最高級的受造物。於是他們把若干有關基督卑微之境的 經文,牽強附會,加以曲解;以他暫時的虛己自卑,居於次位,便誤以為他和上帝原非同體,而且永遠不是同等。從而否認聖父聖子乃是同體,同尊。殊不知他為拯 救失喪的世人,雖降世為人,但並未放棄他的神性;所以他雖被釘十架,受死埋葬,仍能照他所說在第三天複活,「他從死裡複活」,乃是「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徒一七31),他乃是上帝,是獨一的救主。「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以完成其救世的恩功,否則世界人類將永遭沉淪,沒有得救的希望。
惜亞流派異端的餘毒至今猶存。「神體一位論派」(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派(Jehovah's Witnesses),便是其惡果。但他們只要虛心查考聖經,便不難恍然大悟。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三十一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 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全部約翰福音的主旨,乃在陳明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但約翰也深知「上帝的兒子」一詞,已被許多不 純正的觀念所混淆︰例如猶太神學的「彌賽亞」,希臘神話裡的許多「外邦邪神的眾子」,「邪神和人結婚所生的超人」。約翰不願世人對他所稱的「上帝的兒子」 一詞發生誤解,所以他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開宗明義在首章即確切表明主耶穌的神性,乃是專屬於他的。因此英國教會在每年聖誕節必宣讀這一段聖經。在整部新 約裡面,最能精確表明主耶穌神子身份的性質與意義的也在此段。
約翰闡明主耶穌是神子,非常審慎,所以他在提筆寫福音書的時候,不先講「子」,而乃講「太初」之「道」。這乃在避免發生誤解。讀者因此便會查考舊 約。創世記開宗明義,乃講「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在中文聖經裡的「太初」與「起初」,在英文聖經,都是「Beginning」。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三節︰ 「上帝說︰『要有……就有』」;詩篇三十三篇六節及九節說︰「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這裡的「說」字和「命」字,在英文乃為 「Word」與「Spoke」;而太初有「道」的「道」字,在英文也是「Word」。所以,上帝的「道」(話),乃有上帝的工作和創造的意思。約翰根據此 義,便進而闡釋七事︰
(a)「太初有道」(約一1)──這乃指道的「永世性」(eternity)。中文「太初」一詞,較英文beginning涵義更為深遠,萬物有始,他乃是無始的。
(b)「道與上帝同在」(約一1)──這乃指「道」的位格,道與上帝雖位格不同,卻和上帝有永遠的關係,乃在一體裡面,永不分離。
(c)「道就是上帝」(約一1)──這乃指「道」的神性,他不是被造物(Creature),它雖和天父位格不同;但聖父聖子,乃為一體,「道」乃 有神性,乃是三一真神裡的一位,乃是上帝,和聖父沒有分別。其奧秘乃在三位一體的真神,雖位格各有分別,不相混淆;但體乃仍是合一,永不分離。
(d)「萬物是藉著它造的」(約一3)──這乃指「道」創世的奇功。上文說,「道」不是被造物,他乃與天父同工,為他所用,完成天父一切創世的工作;「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這又證明「道」乃是造物主,他不屬任何一類的被造物。這便可駁斥許多異端邪說。
(e)「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這乃指「道」乃是有生命的,若不藉著他,則天下萬物,一切被造物,將沒有生命氣息。世人不知生命的來順,不知 生命為何會持續綿延,於此而得解答,萬物乃從〔道」而來,而藉著他,才得存留維繫。「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把他的「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一28)一切被造之物,其本身並沒有生命,生命乃是從「道」而來──三一真神的第二位。
(f)「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這乃指「道能令人開悟」「「道」不僅賜我們生命,並且賜我們光,光照我們。蚩蚩者氓,渾渾噩噩,不知生從何來,不知人生意義。「道」乃令我們開悟,我們得生,乃因「道」的奇功,我們乃活在上帝的世界,為神而後。
(g)道成了肉身(約一14)──這乃指「道〕成了人的樣式;降世為人,「住在我們中間」;那生在伯利恆馬槽裡的嬰孩,乃是永生之「道〕,就是至聖至善,全知全能的真神上帝﹗這乃是上帝對世人的大恩大愛﹗
於此,我們當可認識「道」的意義,道乃是真神上帝,乃是創造萬物之主,是上帝「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 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當聖經宣稱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便清楚斷言他的神性;聖誕節的信息,就是昭告天下,那個馬槽裡的嬰孩,乃是上帝。
2.道亦是真神成人──那生在伯利恆的嬰孩,不但是上帝,又是上帝成為人,上帝在肉身顯現──「道」成了肉身,成為一個嬰孩。但他仍是上帝,並未絲毫減少 了的神性。他成了人以後,並未因此減少他的神性,僅是加上了人性。他「為人人嘗了死味」,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 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 探的人。」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 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二9一18,四15一16)
道成肉身的奧秘,是人智不能測度的。但我們雖不能解釋,卻能陳述。例如正統派信條,其中如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說︰「上帝的兒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實和永恆的上帝,與父同質而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了人性,(約一1、14 ;腓二6;加四4;約壹五20)及其諸般基本稟賦,和一般軟弱,只是沒有罪(來二14、16一17,四15)。他因聖靈的權能,由童貞女懷孕,取了他的實 質(路一27、31、35 ;加四4),因此他有兩個完整而不同的特性──神性和人性,聯在一個位格里面,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路二35 ;羅九5;西二9;提前16 ;彼前三18)。他是真神,也是真人,卻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中間唯一中保(羅一3-4;提前二5)。
三、道不能憑外貌認他
所以我們要明白「道成肉身」的意義,不能「憑著外貌認」「基督」(林後五16),而應仰體上帝的大恩大愛而敬拜他。「道成肉身」,乃是上帝謙卑他自 己,降世為人。誠如使徒保羅說︰「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 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此乃上帝屈尊降卑,拯救世人,偉大的救恩。
若干新神學家,玩忽「道成肉身」重大的意義,以為僅是為了改善被造物的情況,乃是無關救恩。但是神學家丹納氏(James Denney),他堅決強調︰「新約聖經的道理,絕沒有使『道成肉身』脫離與救贖的關係。新約啟示的焦點,非在伯利恆,乃在各各他,髑髏地。倘使忽視或曲 解這個要點,便是摧毀基督聖道。」伯利恆那個嬰孩的搖籃之偉大意義,及其所發生的後果,乃在一步一步帶領上帝的兒子到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去。所以解釋〔道成 肉身」新約聖經的金句,非僅在約一14,而尤在林後八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 足。」我們應當重視的特點,非僅在他降生的奇特;而尤在他救恩的奇妙。
四、乃是他自願限製
腓立比書第二章七節,英文聖經有幾種譯法︰Phi-lips譯本,譯為「剝奪他一切權利」;Authorised Version譯本,譯為「反倒虛己」,「不圖己名」;R. V. 譯本,譯為「倒空自己」;N.I.V. 新譯本,譯為「自視無物」。中文欽定本譯為︰「反倒虛己」;新譯本譯為「反而倒空自己」。腓立比書第二章七節和哥林多後書第八章九節兩節經文,對於主耶穌 的神性有無減少呢?在神學上乃有兩種學說︰一為「克奴細說」(Kenosis),意指「虛己」,「倒空自己」。就是把他掌管天地萬物主宰的權威,自願舍 去,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二為「大專奴細說」(Tabeinosis),意指自卑。就是甘願受律法的咒詛,存心順服,甚至捨棄生命,死在十字架 上,受一種最羞辱的死刑。從這兩節經文來分析,我們可知基督卑微地位的主要意義,乃在他以天地之主,最高立法者的地位,甘願處在律法之下,代替他的百姓, 履行律法上的責任;那便是為我們的罪,受了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第四章四至五節說︰「生在律法之下,要把津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新譯本),便是最扼要的 啟示。
從一方面看,基督降世,乃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承受人性,從某種意義說「道成肉身」,並不是「上帝成人」;但這乃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應從另一方面 看,在「道成肉身」之時,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卻都參加(參太一20 ;路一35 ;約一14 ;徒30 ;羅八3;加四4;腓二7)。易言之,「道成肉身」,並非僅為關於「道」的事,「道」乃是集體參與此事者其中之一位。從這點而言,又可證他在降世之前,實 早已存在(參約一1,六38,八58 ;加四4;西一17)。這一位在太初即已存在的「神子」,承受「人性」,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這實在乃是一件超過人類智慧所能領悟之事。然這卻 又是一件無可否認的神蹟,便是那「無限的〕,可以而且確是和那「有限的」發生關係;那「超凡的」,可以而且確是臨到這世界,「住在我們中間」(約一 14),度我們人類的生活,「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乃是要叫世人口他得救」(約三17)
從某些事例來說,主耶穌降世為人以後,他的權能,似受限製。例如︰他「在眾人中間轉遇來,說︰『誰摸我的衣裳?』」(可五30)又說︰「你們有多少 餅?」(可六38)又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可一三32)但是從其他事例來說,他又表現其超凡的知識。 例如他「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太八26)他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約四17一18) 他又知道彼得「先釣上來的魚……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作稅銀(太一七27)。他不必等人報告,已經知道「拉撒路死了」(約一一11一14)。他又 時常表現他超凡的能力,能叫「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複活」(太一一5)。從四福音的記載來看,他降世以後,雖似剝奪了他的 權能,其實不然;他僅僅自己限製他的神性,卻絕未減少他的神性。
主耶穌在世所言所行,都要順從天父的指導;聖父、聖子、聖靈乃永遠是一體的,彼此相聯的,不是特立獨行的。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 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於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不求自己 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又說︰「我沒有一件 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八28一29 )此乃三一真神第二位的本質,所以他宣稱第一位是他的父,他自己是子。他們在永世裡雖是平等的,乃是同質同等的;但既稱為於,自必樂意「作(父)所喜悅的 事」。此非因他降世為人,才是如此,而乃為父子在永世裡的關係;所以,無論在天在地,子乃始終順從父的旨意;一切所思所行,莫不以父的旨意為依歸。因此關 於世界末了和他再臨的日子,他說「不知道」,此非由於他道成肉身才如此,而乃因天父原來的旨意。加爾文詮釋馬可福音第十三章三十二節說︰「關於世界末了的 日子,在主耶穌尚未完成中保職務以前,天父沒有告訴他;到了他複活以後,他才知道。」所以主耶穌在世之時,限製他所知,不能根據「道成肉身」加以說明,而 須憑天父的旨意,來加解釋。
於此可見神子「倒空自己」,「成為貧窮」,乃是他自願限製他的權威,放棄他的榮耀,忍受苦難、虐侍、辱罵、誤會,最後受死,且在十字架上受最慘酷的 苦刑,不但肉體的痛苦,尤其是心靈上的傷痛,使他心痛欲裂。此乃是他對悖逆的人類極度的恩愛。聖經的真諦乃是失喪滅亡的人類,有罪蒙赦免的盼望;與神和好 的盼望;以及最後榮耀的盼望。而由於天父的旨意,主耶穌本來富足,成為貧窮,生在馬槽,最後死在十架。此乃是人間最奇特的信息,大喜的福晉。
世人會滔滔不絕,高談聖誕,但卻類多感情作用,出於一時的狂歡,甚且乘機,沉於宴樂,鮮能闡發其極重無比的意義。基督聖徒應把聖誕的精神──主耶穌 基督,本來富足,卻為世人成了貧窮(參林後八9)的恩典,在我們日常行事為人上,具體彰顯出來。可惜一般聖徒,甚至信仰最純正的正統派,都像主耶穌關於愛 鄰舍的比喻中的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同情的愛心,都「從(路的)那邊過去了」(參路一O30一37),不能真切把聖誕精神彰顯出來。真正聖誕的精神,乃是基 督「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要對我們的鄰舍多行善事。「耶和華阿,求你不要叫我羞愧。你開廣我心的 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一一九31一32)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 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拯救失喪的世人。這是「道成肉 身」的本旨,真正聖誕的精神,凡我聖徒,應當仰體他的旨意,發揚這種精神,教會才能複興。
聖靈奇功
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 體的耶和華真神;三個位格聯於一體,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實為人智難側的奧秘,亦為基督聖道教義精髓之所在。 可惜有些新神學家,「離棄真道〕、「並且掩耳不聽真道」(提前四1;提後四4);「私自引進……異端」,以致「真道」「被譭謗」(彼後二1-2),不信三 一真神,否認主耶穌的神性。有些新派的教會不傳「三位一體」的真理,亦不信聖靈的大能與奇功。
主耶穌在離世升天之前,安慰門徒,叫他們「心裡不要憂愁」,並且應許「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要求父……另外賜給 你們一位保惠師」。從主耶穌這句話來深味,「保惠師」乃是有位格的。從各種英文聖經的譯文來看,「保惠師」乃有幾種名稱──R.S.V.本釋為「參議」、 「顧問」(counsel1or,賽九6譯作「策士」);Moffati本譯作「救助者」(he1per);Weymouth譯為「辯護者」;Knox譯 作「扶助者」、「恩人」。此名乃含有「鼓勵。支持、幫助、眷顧、擔當他人的責任,圖謀他人之幸福」……種種的意義。主耶穌本人乃是原來的保惠師,所以他說 要求父給「另一位保惠師」;要繼續負起主耶穌在地上的使命。主耶穌雖已升天,保惠師仍要照樣眷愛我們,教導我們,為我們的福澤,供應我們所需的一切,俱征 主愛的長闊高深,無微不至。
主耶穌又說︰保惠師乃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又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約一四17、26一27)主耶穌稱保惠師是「聖靈」,這乃特指他的神性。在舊約裡面,「神的話」和「神的靈」乃是並稱的,二者都是表示上帝大能的作為。 例如︰在創世記,開宗明義第一章便說︰「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2-3)在詩篇裡又說︰ 「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願世上的居民,都懼怕他。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 於無有,使眾民的思念無有功效。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6一11)於此可見「神的話」和「神的靈」之大能的作為。而約翰 福音首章開首即說「道」( Word「話」)就是上帝;主耶穌又說「神的靈」乃是有位格的;複稱為「聖靈」乃是有神性的,和聖父、聖子,同為二位中的一位。
聖父差遣聖靈到世上來,乃是因主耶穌的名,作他的代表,行使他的職權(約一四26)。正似主耶穌到世上來,乃是「奉他(父)的名」(約五43),奉聖父的 命令,說父叫他所要說的話(一二49),行父要他作的事(一O25,並參一七12);作他的使者,為他作見證;照樣聖靈也要因主耶穌的名,作他的代表,為 他作見證。聖靈乃是從聖父出來的(一五26);正如主耶穌「是從父出來的」(一六27)。聖父差遣他永生的神子到世上來,現在已召他回到榮耀裡去,現在就 差遣聖靈代替主耶穌。
正如聖父差遣聖子到世上來,照樣聖子現在差遣聖靈到世上來(約一六7)。於此我們可以看到父、子、靈彼此之間的關係︰
1.聖子乃因聖父的名,由父差到世上來,所以聖子應當服從聖父。
2.聖靈乃因聖子的名,由父差到世上來,所以聖靈也應當服從聖父。
3.聖靈乃由聖父聖子差到世上來,所以聖靈應當服從聖子,如同服從聖父一樣。(參約二O22說︰「耶穌又對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於此可以看到三位一體的奧秘──聖子行聖父的旨意;聖靈乃行聖父和聖子的旨意。主耶穌對門徒說,他要差保惠師永遠與他們同在(約一四16),其重點乃在聖靈(保惠師)要代表主耶穌作他的工作。聖靈現在對教會的工作,乃和主耶穌所作的同樣重要。
二、教會對聖靈的漠視
但是我們研究教會歷史,以及察看現在教會的情況,卻未盡合於上述的道理。關於主耶穌基督的位格與事工,教會方面,時多爭辯;但是對於聖靈的位格與事 工,則鮮加注意。關於前者的宏篇巨著,則汗牛充棟;而後者則寥若晨星。大家對於主耶穌的事工,他代死十架,拯救世人,都深信不疑;但對於聖靈所作的事工, 則都茫然。他們都似保羅「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 來。』」(徒一九1-2)
這乃是一種奇特反常的現象,大家僅僅知道主耶穌,卻不知道聖靈,不關心聖靈。大家深知倘主耶穌沒有道成肉身,沒有代死贖罪,則便沒有救主,便要滅 亡;但倘沒有聖靈,其後果如何,則便不加注意。主耶穌明明宣稱,他離世升天以後,要差遣聖靈來,作他的代表,作他的工作,(詳見上文)則吾人對於聖靈的位 格與事工,豈可漠視呢?
三、無聖靈無聖經與聖徒
而且聖靈的工作所關乃甚為重大。若無聖靈的工作,則便沒有福音,沒有信仰,沒有教會,世界上便根本沒有基督聖道,沒有聖經﹗
當主耶穌離開世界之時,他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l9);「要作見證」(約一五27),「……『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 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說了這話,……他就被取上升……」(徒一8-9)。這乃是門徒從主耶穌所領受非常重大的使命。但當主在世之時,這些門 徒,卻常常不瞭解主,不明白他的教訓,如何在主離世以後能夠負此重任呢?
照常例而論,主在世之時,門徒未能稱職;主離世以後,必更一敗塗地。但事實卻非如此。其根本原因,則在主差遣聖靈給他們,乃有聖靈「引導(他)們明 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使他們不致有誤;「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門,並且要叫(他)們想起(他)對(他〕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他 「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4)正如舊約先知,他們可以說「這是耶和華說的」;新約的使徒也可以在 他所講所寫的時候說︰「這是主耶穌說的。」
果真照他的應許,聖靈降臨,對他們見證主耶穌及他的救恩。聖靈降臨以後,門徒大有能力,從前軟弱懦怯的,變得剛強壯膽。保羅為述說這救恩的榮耀,在 哥林多前書這樣寫著說︰「如經上所記︰『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 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 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林前二9一 13)。聖靈對使徒們作見證,對他們啟示一切的真理,並且感召他們實實在在的寫出來,傳出來。所以才有福音,才有新約聖經;倘使沒有聖靈,則此二者,我們 便都沒有。
複次,非但如此,倘若沒有聖靈,將根本沒有信仰,沒有重生,質言之,便沒有基督聖徒。
可惜「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看他們。」(林後四4)正如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 國。……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3-5)尼哥底母,乃代表一切世上徒講宗教而未重生的人。主耶穌複進而說明,那些沒有重生的人,便不會相信,「不領受 我們的見證」(約三11)。基督福音對他們乃毫無作用。
這並非說傳揚福音,對他們乃是枉費心力。由於聖靈住在教會裡面,見證主耶穌基督,正如聖靈引導使徒,充滿使徒,向他們啟示與感召;他繼續光照啟發歷世歷代 的世人,開他們弄瞎了的心眼,恢復他們的異象,使罪人相信福音是上帝的真理,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當聖靈「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 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8)。我們不能徒憑自己的辯論,證明基督教是真理,我們須靠聖靈的光照和大能,才能重開世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的「心 眼」(林後四4)。這完全是基督的靈運行其大能與特權,才能令世人心悅誠服,相信基督福音的真理,這不是憑人的見證,和聰明智慧,世上的小學,辯論的口 才,而乃全靠聖靈的大能。誠如保羅說︰「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上帝的奧秘。……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 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14)。由於聖靈的見證,我們所傳的福音,世人才會相信;倘使沒有聖靈,我們所傳的都要落空,世上將沒有一個基督徒﹗
四、教會復興必重聖靈
基上所論,我們應當尊重聖靈,榮耀聖靈,信靠聖靈,以及差遣他來的主。我們因此要承認聖經的權威,無論舊約、新約,都是「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 來」(彼後一21)。我們要存敬畏的心恭讀聖經,恭聽而信受上帝的話;而且要照聖經的道理,在我們日常生活裡,所言所行,都要身體力行他的話;不管世人怎 樣反對,我們要深信聖經是上帝的話,堅定不移;否則便是不尊重聖靈,因為聖經是受他感動而寫的。我們要隨時隨事仰望聖靈,信靠聖靈,為他作忠心的見證。現 在教會的荒涼,沒有見證的力量;基督聖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不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一16),都是因為我們沒有尊重聖 靈。所以,「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7、11、17、29,三6、13、22)
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神的知識乃是內在的
甲 內在知識的意義
人乃是有情感的,理智的
和道德的,故有關於神的內在知識。此種知識,並非本乎經驗,得自教導,和從研究推理而來。無可置疑的,人都有這種知識,人乃
生而有他自己的亮光,就能確知某種事物是真實的,無需證明的;也不必有人告訴他,教導他。這種直接的理解,乃稱為直覺,內在的知識,最初的真理,根本的真
理,或謂為信心的法則。但所謂內在的知識或直覺的真理,並非說孩子一生出來即能在他心裡運用這些知識。一個初生的孩子,不會有上帝存在的信念。因為知識乃
是一種智慧和意識上的情態。但知識一字,乃有虛和實兩方面的意義,可能是一種潛存在心裡的情態;而且我們大部分的知識,乃都在這種情態之中。一切藏在記憶
中的事,在心沒有注意它們之前,都是潛存在意識裡面。但這些並非是內在的知識。所謂內在,乃是指知識的源頭。這源頭便是我們的本性,乃是天生的。其次,內
在知識,也非指人一生出來,他心裡即有「各種意念、幻想、模式。和概念」,此乃是洛克(Locke)的臆說;亦非指生而有各種抽象原理或一般真理。所謂內
在知識,乃僅是說,我們對於某些事不侍證明和教導,即知其是真實的。
這些直覺的真理,可分幾方面來看。
一、 在感覺方面
譬如我們都會感覺痛,雖或不知其原因或不知其究從何來,但總會覺得痛。又如我們看到一樣東西,雖或不知其性質如何,但總知其所見之物,以及看見後發生的感想。此乃是直接感覺其為真的事物,乃是從我們的本性,非由人的教導。
二、在理智方面
這乃是不待證明,無需見證,乃為我們知其為真的事。例如,一部分乃比全部為少;在兩點之間,直線乃較曲線的距離為短。這種信念,不是從經驗而來,因為經驗
乃是有限的。我們或他人所感受的結果,不必有其原因。人乃生而有觸覺和視覺,有一種知能,一見而知其原始的根本的真理。
三、在道德方面
人乃生而能辨是非,知其行為應負的責任,犯罪必受處罰,無待他人教導。正如我國儒家說︰「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十手所指,十目所視」,「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尤有進者,我們直覺的能力,乃會增長的;而且並非人人相同,可能甲比乙強。有些人的感力,乃特別敏銳,例如雙目失明的人,他的聽覺和觸覺,乃較普通人為
強。在智力方面,也是如此。著者在神學院執教,歷年班上雙目失明的學生,確是這樣。有些人不待證明即能深知;但有些人卻須待證明,才會瞭解。據說在古希臘
數學家歐克理得(Euclid)的《第一書》(The First
Book)裡的一切命題,在牛頓(Newton)心目中,乃一見而知,正如「公理」(axiom)那樣清楚。其次,在我們道德和宗教的本質上,也是如此。
本質愈潔,愈高超,則異象愈清楚,直覺識見的範圍愈廣闊。所以為什麼漢密爾頓(Sir William
Hami1ton)把單純(simplicity)作為直覺真理的特質,其理初非常人所易深知。倘使一個命題,能夠轉化為比較簡單的因素,仍要一個智力強
的人,才能知其為自明之理。所以,僅是無需證明即知其為真的,方是我們所說的直覺的事。
固然這不能一溉而論。在一人視為自明之理,在其他人的心目中,卻並非盡然。可是有若干種必然顯明在人心裡的真理,乃為人心所不容否認的。因此凡是已經成為
公理標準的真理,乃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乃是眾所公認,無可否認的;否則,世界便無放諸四海而皆準,俟之百世而不惑的道理;如此則人間將沒有知識,亦沒
有可信之物。凡是眾所共信,眾所必信之事,乃便為無可否認的真理。所以人所共喻,眾所共信之事,便不容再置疑;否則便不合情理,無可理喻。滔滔天下,蚩蚩
者氓,將無所適從。
乙 內在知識的明證
於此我們要進而追問,上帝的存在,是不是直覺的知識?是不是出諸世人生來的本性;是不是顯明在每人心裡,不容人推諉不信的真理(參羅一章)。易言之,關於
上帝存在的知識,是否有其普世性和必然性?惟於此有一點須特加注意,倘以普世性作為真理的基準,仍須視其真理是否有健全的基礎。例如數千年來,古今中外,
都相信太陽乃是繞地球而行,此種信仰,無疑的乃有其「普世性」,但並非真理﹗還有我國成語說,人雲亦雲,習非成是;許多有「普世性」的道理和傳說,事實上
乃並非真理。
當我們問,神的存在是不是直覺的真理,乃等於問「相信神的存在,是不是普世的和必然的?」倘使人類都相信有上帝,而無人不其存在,是則神的存在,乃
為直覺的真理,此種真理,且已成為人的本性,無人不知道,無人不承認,而且已被視為千古不磨的道理。誠如特土良(Tertullian),他乃生在異教環
境裡面,他認為一般老百姓乃比哲學家有更正確的上帝觀。神學家加爾文( John
Ca1vin)說︰凡是識見正常的人,都必有他們對神的信仰,刻在心裡,不能泯滅,而且流傳普世,幾如刻骨銘心;雖人心悖逆,但即使邪惡不法之徒,終無法
逃於天地之間,終不能除去他們對上帝戰兢恐懼之心。惟現在有一種過於極端的趨勢,以為神的存在,純為一種直覺,從而菲薄一切對於證明上帝存在的學說和論
辯。殊不知要講關於上帝的存在和權威,並不能完全廢棄必要的健全的知識。
但上帝一詞,意義廣泛。照基督教的道理,「上帝是個靈」(約四24),他的存在、智慧、權能、聖潔、公義、良善與信實,乃是無限的、永恆的、和不變
的。這種崇高的上帝觀,乃是人心永難測度的,既非由直覺,亦非從推論,乃須仰賴上帝屬天超凡啟示的真光。誠如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
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
到永遠。」(羅一一33一36)他的存在,是永恆的,是不變的;是普世的,是必然的。普世人類,都要依靠他,向他負責。證諸我國權威的古籍,中國民族,本
有崇高的上帝觀。例如︰
《書經》說︰「天祐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唯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夏氏有罪……於畏上帝,不敢不正。」「敬事上帝,立民長伯。」
《詩經》說︰「天生蒸民,有物有則,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皇矣上帝,臨下有赫。」「蕩蕩上帝,下民之辟;上帝臨汝,無二爾心,」「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易經》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論語)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不怨天,不尤人,知我者,其天乎?」「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中庸》說︰「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左傳》說︰「夫神,聰明以正直,而一者也。」「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 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
基上而觀,上帝乃是有位格的,乃有道德的屬性,是一位道德的統治者。所以普天之下,在人人的心中,對於神都有一種內在知識,要依靠他,要對他負責。但此種內在知識,有何明證呢?舉要言之,可分兩點作答︰
一、 可證諸上帝的話(聖經)
聖經多次多方曉諭我們,神的知識乃是普世的。羅馬書說︰「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
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
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
帝,……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
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19一32)。聖經一再提示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呼召世人要悔改;警告他們「罪的工價乃是
死」(羅六23);而且他們既已知道有上帝,那就無可推諉。此乃上帝公義的要求。但上帝又是慈愛的,倘使他們能轉離罪行,便可罪蒙赦免。聖經雖說外邦人沒
有指望,沒有上帝;但從全部經文來看,這只是指外邦人沒有正確的上帝觀,沒有得救的智慧;事實上關於上帝的事情,既已顯明在人心裡,藉著他創世的奇工,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普天下的人,必知有上帝;關於上帝的知識,已經寫在人的心裡。
上帝的知識寫在人的心裡,乃較上帝的律法寫在人的心裡,更為重要。聖經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
律法受審判。(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
的福音所言。」(參新譯本羅二12-16)所以世人承認有上帝,就是承認我們要對上帝負責。即在外邦國家,都有「十手所指,十目所視」,以及「慎獨」,
「內疚神明」之感,不敢為非作惡。所以「罪」和「責任」的觀念,乃是無聞中外,普及萬民的。此乃上帝存在以及世人對上帝內在知識的明證。
二、 可證諸各國歷史
一般而論,歷史證明,人類不但有理性的、社會的特性,同時還有宗教的特性。世界人類,不論中外古今,在任何地區,在任何時代,都有若干宗教的存在。每一種
語文,都有關於上帝不和神的意念的字樣。文字乃為人類意識的啟示;倘使各種文字都有神的名稱,便是世人有上帝的內在知識的明證。分別而論,維也納大學原始
人種學。文學教授史密特博士(Dr. Wilhe1m
Schmidt),在他十二卷的巨著《上帝觀的起源》一書中說︰「博考世界各種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都有敬拜上帝,獨一至高神的特質。」此非史氏一人之偏
見,綜計有十六位著名人種學家的研究報告,都和史氏有同樣意見。質言之,自古迄今,世界各處,客觀的史實與事象,都為支持史氏學說,以及世人都有對上帝內
在知識的有力證據。
複次,德國神學家艾勃拉氏(J.H. A. Ebrard
)在他所著兩大卷的《辯道學》中,曾對世界一切開化的和半開化民族的歷史作極詳密的考證,也強調人類最初都有對真神上帝的認識。還有許多專門考察研究各國
文化宗教歷史的著名學者,如威廉馬丁 (Dr. William A. P. Martin,如開洛格(S.H.
Kel1ogg),如喬爾奇(E.J.Jarji),以及專治東方文化宗教史的權威學者,密勒(Max Muller)、李雅各(James
Legge)和威廉爵士(Sir M. Monier- William)都不謀而合,有相同的見解。
從印度的歷史來看,我們追溯他們四千年悠久的史程,他們最古的宗教信仰,也有正確的對上帝內在的知識,和現在迷信鬼魔的印度教,完全不同。從埃及的
歷史來證明,他們最初也認識真神上帝。再從人類發源地底格里斯(Tigris)和幼發拉底(Euphrates)兩大河流域一帶原始民族的歷史來看,結論
也是相同。如翁斯德氏(A.T.Oemstead)在其所著《亞述史》(History of Assyria
)一書中說,在最古的蘇美人(Sumerian)時代,他們所拜的阿曉神(Ashur),也是一種對真神上帝的信仰。牛津大學亞述史教授蘭敦博士(Dr.
Langdon)說︰「無論蘇美族和閃族的宗教,都是一神信仰。」
一九二六年費爾特博物院和牛津大學(Field Museum&Oxford
University)合組的探險隊,挖掘巴比倫東北二十五英里之傑姆德那塞(Jamdet
Nasr),發現此乃洪水以前的古城,約在主前三五OO年,毀於火,蘭敦博士並在此發現最古象形文字的古碑,碑文顯示他們乃有對真神上帝的信仰。
最近許多著名的人類學家宣告,在許多原始民族歷史中,發現他們普遍地都有對至高真神的信仰。例如賽伊斯氏(Saycs)在一八九八年宣佈,他在大英
博物院中的三片古代泥版上,發現了哈慕拉比(Hammurabi)時代的文字,寫著「耶和華是上帝」。這乃是他們對真神已有內在知識之明證。他如克萊氏
(A.T. C1ay) 發現在主前一五O O年對尼浦耳的泥版上,寫有「耶和華是造物主」的字樣;「拉珊拉」(Ras
Shamra)的泥版上,也記著腓尼基人有一位「愛爾神」 ( EL,即耶和華上帝),這又證明他們對真神上帝已有認識。
凡此俱為上帝存在以及世人對神內在知識各國歷史事實的明證。
但是從反面來看,有些學者提出兩種意見,反對神的知識是普偏的,並非出於人之本性。概括言之,他們乃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據若干旅客和宣教士的
報告,在某些部落之中,根本沒有絲毫相信上帝知識的跡象。這種反對意見,乃自證其未作深入的研究。有些所謂宣教士可能是社會福音派,甚且支助無神共黨,他
們自己便缺乏對上帝純正的信仰,而且未必是考古學者,其所知的,乃為皮相之見。至於旅客,則更是走馬看花,所見乃更為膚淺;尤其他們是外國人,當地土人不
敢或不願與其深談。複次,他們所見的迷信或偶像崇拜,乃是從原有的純正的真神信仰墮落的結果。關於這個問題,須侍詳論,本人已另撰專書。
第二種反對意見,以為失明及聾啞之人,從未有神的意念,進入其心。究諸事實,乃適得其反。本人在神學院執教多年,在學生之中,雙目失明的學生,乃對
上帝特有敏感,其考捲成績,反比其他同學為優,且為全班之冠,每一位失明學生都如此,絕無例外。例如聞名教會的盲詩人克洛施培(Fanny
Crosby)。她出生六週以後,因眼科醫生的不慎,使她失明。但此乃上帝的奇妙作為。雖此醫生對她終身抱憾;她卻對他始終感謝。因為她深信她的失明,乃
為上帝的特別恩賜,使她不致心力旁騖,且能看到他人所看不到的事。當她十歲之時,她已能背誦舊約最初四書及新約四福音;她在紐約讀書,乃為全院最優秀的學
生。她乃是世界最多產的聖詩作者,她在二十二歲已出版她第一冊聖詩集,以後陸續出版,總計凡八千首之多,現在教會歌頌的詩,大多出其手筆。她在提筆寫詩之
時必先求神賜她靈感,於是詩意潮湧。當她最初得救之時,便深覺有奇妙屬天之光,進入其心靈。當其九十二歲臨終之時,她便看到她一生從未見到的最快樂的事
──她親眼見到她的救主﹗觀此,那些反對論者,以為失明之人,從未有神的意念,乃完全謬妄。
基上所論,可知上帝存在的觀念乃是普世的,因此我們要進論神的觀念,乃是必然的,因為普世性必含有必然性。但是這種觀念的成立,乃與人的本性有關。
於是便有人問,一個心志正常的人,是否會不信上帝,大家認為那是不可能的。但事實卻適得其反,往往讀書明理之人,卻是不信上帝。雖然二加二等於四,無人否
認;但是無神主義者,卻是自古迄今,滔滔天下,所在都是。
此雖為實情,惟究難因此否定事理之常。
一則,人都承認有果必有其因;一部分乃較整體為小,若加否認,乃毫無意義;他乃自己反對他自己所說的話,因為他不能改變事實,乃自證其妄。
二則,有些道理,是不容否認的;若橫加否認,便要違反我們本性的公例;至多僅能暫加否認,卻不能持久。因為一定不易之理,終必伸張。譬如一個鐘擺,
當它停的時候,乃是垂直的;雖可用手使它歪斜,但如放手,仍必回複原狀。又如外在世界的存在,雖可用一種虛玄的學說,加以否認(例如佛教「五蘊皆空」之
說),雖系出於至誠(如著者皈主得救前之沉迷三教);但當一旦釋除其空想,便能恍然大悟。又如當我們的手僵硬或麻木之時,我們會失去觸覺;但卻不能因此便
一概否認手的功能。同理,倘使世人道德的本性,因為受了邪惡或謬妄哲理的影響,以致失常(如共黨),不能相信上帝的存在,或失去其見證;但其麻木不仁,懷
疑不信,不能持久,當其遭遇危險,受到苦難,或是臨到死亡之時(如史太林),便能激動他道德的本性。語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便是這個道理。很多人
能夠在轉瞬之間,忽爾恍然大悟,從懷疑到歸信,「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徒二六18)。這種事例,乃數見不鮮,無論是不學無術的無知小
民,抑或才識超眾的名流學者,或
赫一時的達官貴人,都能轉迷成悟。本人中英著作,每獲中西讀者賜書,述說他們奇妙得救的貴情,甚至沉迷邪道,頑強不信,反對教會,敵擋真道的人,偶於友人
處閱讀拙著,或則忽見白光,從黑暗進入奇妙光明,或則被大力擊倒,痛哭流涕,悔改皈主,且都獻身傳道。(本人深知信心不憑目見,亦非如「猶太人要神蹟」,
但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四節說︰「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所以無論是照聖經的真理以及實際的經驗,
上帝的道德律乃是銘刻在人心版之上,乃是不能磨滅的;既有道德律,必有立法者,亦必有執行者;因此世人的品德如何,行為如何,都必信靠在他之上的上帝,並
向他負責。由是而觀,上帝的存在以及世人對上帝內在的知識,乃是直覺的,無需人教的;所需者,乃要知道世人都犯了罪,那就需上帝的話語,以及聖靈的光照,
藉令世人對上帝有更正確的認識,以及和上帝不可須臾或離的關係。
神的知識不是從推理
那些不信上帝存在的意念是內在的,和出於人之本性的人,便以為神的知識,乃是由於演繹,從推理而來。正如科學家用萬有引律來解釋宇宙萬象。誠照他們這種說法,則關於上帝存在的意念,只能限於受過高深教育的人,不能適於所有世人,尤其未受教育之人,則大多世人都要滅亡﹗
還有一些人則用日常所見周圍的事來解釋。例如凡物必有一設計的人;有果必有其因。於是推想到上帝。又如我們每有無窮之感,但僅有空洞的概念,故需以 上帝來加以充實。又如吾人均知人非僅有肉體而且有靈,因此便推想到上帝乃是個靈。吾人有道德的本質,故能分辨事之善惡;因此想到上帝乃是一個道德的至善。 凡此種種,雖非無理;但我們的問題,並非在此。這並不能對於上帝的普世性加以圓滿的解釋,尤不能使人對於上帝的存在有堅強的信念。我們也自己覺得這並不是 我們的信仰的根基。我們不能靠自己的推理使我們相信有上帝;更不能徒靠理智解釋,使萬人信服。誠如保羅說︰「沒有用高言大智」、「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 證」(林前二1、4)。
二、乃為人類的本性
尤有進者,上段所述的一切道理,不能說明我們對上帝信仰的根由,只是講信仰堅定和發展的方法,很少系出自直覺,且其中的道理,尤未加具體的闡明。我們心的 機能和感覺,必有其適當的對象。例如我們的感官,必有其所感之物的存在與實質。我們的視覺,必定要有光;我們的聽覺,必定要有聲;我們的觸覺,必有其可觸 之實物。同理,我們社交,必有各種社會的關係;我們道德的本性,則必有確切善惡的標準。而在宗教和靈性方面,則必有一位高於我們,高於萬物之神明,我們要 依靠他,敬畏他,仰望他,這便必然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有些人說倘使對上帝的信仰是直覺的,是必然的,則便無德性和價值可言。此種反對的意見,乃因不知道德 的本質乃在其本性。譬如母親愛子,乃是本能的;倘使一個母親,不愛其親生的兒子,則必是一種反常而可怕的情態,必為世所非難,為眾所不齒。又如側隱之心。 仁慈之心,以及正義之感,都是本能的,但並不能因此視為不是德性。同理,在宗教方面,在信仰方面,也是如此。我們必對上帝有依存之感,有敬畏之心。倘使一 個人沒有道德的責任感,為非作惡,肆無忌憚,必為眾所共棄,被神所棄絕。始祖亞當被造之時,相信上帝,他的宗教的本性,乃是聖潔無邪的。一個不信上帝的 人,必定悖性滅理,邪惡乖謬,敗壞他整個的德行;所以認識上帝,信仰上帝,乃是人生極重無比的大事,亦為人之所為人的本性。
神的知識不是從傳說
有些神學家不能相信神的知識乃和人的本性有任何關係,他們以為不僅聖經裡面所講的崇高的上帝觀,甚至外邦國家所氾濫的神怪思想,都和最初的超凡啟示有關。 這種啟示乃是首先給我們的始祖,以後便傳至後代。當這種思想,漸漸湮沒,上帝又再向亞伯拉罕啟示並把他和其子孫作為真理的保管人,且被稱為上帝的選民。藉 著他們的宣揚,世人便得到有關神的知識。世人若與猶太人愈疏遠,便愈不能認識上帝;因為神的聖言乃交給他的選民,所以愈和他們親近的民,便愈有正確而深廣 的神的知識。
二、闡發直覺的理解
這種說法,雖系出諸他們對於上帝話語真誠的信仰,卻是過於極端。雖愈是追溯至遠古,世人愈是接近上帝最初的啟示,因此對於神的知識,乃愈是純正。雖當時的 人,受了上帝選民所持守的真理的影響,會更開明。雖那些不信聖經真理,好作虛妄思念的人,會把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因此完全失去他們對永活真神的知識。 但是凡此種種的論辯,並不能證明他們的謬見,以為神的知識並非寫在人的心版之上。吾人深知律法雖是寫在人的心上,但卻因習久玩生,因著時代的推移,便慚被 歪曲誤解和藐視,此乃世界各處普偏的現象。所以神的知識,不能靠傳說。但是我們直覺的理解;亦須加珍視、培育、發揮,詮釋和闡揚。
神的知識是否能證明
一、無可否認的客觀事實
神的知識乃是直覺的(intuitive),不是一個可作證明的適當的主題。這乃是那些以宗教完全視為情感的神學家的立場。近代思辨派哲學家 (Specu1ative phi1osophe,)亦有相同見解。他們把理性和理解(understanding)兩者完全劃開判別,認為前者乃是直覺的,後者乃是推論的。永恆而 必然的真理,乃是由於直覺的;附屬的真理,乃是可以推論的。理解可以討論而推斷;理性則由直接的想像或異象而領悟。關於上帝的事,乃永恆的、無限的、和必 然的,乃是理性而非理解的範疇。有神論的作者丟斯敦(Twesten)說︰一個良善的人,對上帝是無需證明而知之;但是邪惡的人,則無從令其對上帝起信。 我們不能證明何為美,或何為善;同理,我們也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此言之謬,乃屬顯然。因為美麗和良善,其素質必須用心加以審辨判別,正如所見之物,必用 眼加以審視。我們對於一個雙目失明的人,當然無法證明紅的東西;正如我們和一個不學的農夫,高談名著傑作。凡此乃如「對牛彈琴」。但是上帝的存在,乃是一 個客觀的事實,乃是一個在理性上無法否認的事實。
複次,有神論的論證,不僅旨在證明他們推斷宇宙間必有一位超世而永恆的神明,而複在闡明這一位神明是什麼,他乃是有位格的、自覺的、理性的和道德的。凡此都包含在直覺裡面,但必加以闡發,使論據能夠確立。
二、各種出於誤解的論斷
一般對於有神論的論證本身的攻擊,他們攻擊的理由,以為此種論證,乃是從一種謬誤的前提而來。但大多數的反對論,乃是出於誤解,乃在沒有認清所要證明的主 題。關於有神論學說,其所要證明的,乃有各種不同的要素,不能一概而論。例如宇宙論(Cosmological argument)乃在證明上帝的必然性和永恆性;目的論(Teleological argument)乃在證明上帝有智慧;道德論(Moral argument)乃在證明上帝有道德的屬性。
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
上帝乃是靈
一、上帝屬靈本質的超越性
主耶穌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4)
在英文裡面,在「靈」字上面用不定冠詞「a」,乃是不妥的、 可議的,因為這樣乃是把上帝和其他靈界的物放在同一類之內,乃是降低了他至高至尊,獨一無二的地位。主耶穌說這句話的時候,乃絕無此意,因為主耶穌在馬太 福音裡說︰「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
這乃是表明並且斷言,他認識的上帝乃是絕對而無限的靈,人類的心靈乃是有限的,不能 認識無限的神和靈。人從他自我意識只能認識有限的靈;對於無限的靈,只能從類似的物加以揣摩,因此不能憑他有限的智力認識上帝本性的要素。例如,為什麼上 帝能夠不受時間的限製,為什麼他用他無所不知的直覺,於一瞬之間能夠參透萬事,此在人的意識上乃是不可思議的。又如上帝的無所不在,為什麼他能在一處而同 時又在整個無限偉大的宇宙之間,尤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無從測度。人雖能知他自己的靈乃能貫通他整個的肉體,但卻不能參透上帝。
上帝屬靈的本
質,乃是超越一切世人的、天使的、天使長的靈;正如他的不朽性乃是超越人和天使。上帝乃「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提前
六16)。
上帝乃是貫通古今,他的不朽性乃是從永遠到永遠的。同樣的道理,倘將上帝的屬靈性和被造物相比,也可以說,只有上帝乃有無限的屬靈性。
上帝屬靈性的超越性,乃可從他的無形無體而瞭解。聖經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約一18);「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申四12)
無限的靈乃是不能包含在形像裡面的;而有限的靈乃是能包含在軀體裡面,且受它的限製。當人死的時候,他的靈離開其軀體;但是乃是暫時的,人的完整性乃需複 活,使他的靈和體,重新聯合起來(參林前一五50一57 ;帖前四13一18 )。
但上帝為要和有形體的世人相交,至高者乃屈身降卑,取了形像。在舊約時候,乃用「顯身」的方式(Theophany),和人相見相處;到了新約時
期,乃「道成了肉身」(約一14),「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但無論是「顯身」或「肉身」,他無限的靈仍不受形體的限製。因主耶穌雖降世為人,他乃
仍是在天。主耶穌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即在舊約時候,雖耶和華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出三2),他仍是
無處不在的。照上帝原有的本質,乃是無形無體的,不受形體限製的;因此無法和被形體所限的世人交往。但是因為他愛世人,他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三位一體裡的「道」,「他本有上帝的形 像」。此乃說明「道」在成為肉身以前的地位,並非說他有一個血肉的形體;無非乃在指出他有上帝的本質。這位和上帝有父子關係的「道」,在降世為人以前,乃 完全是靈,是沒有形體的,所以他必須「取了奴僕的形像」 ,俾能和世人交往。有些人認為「道」所以必成為肉身,不是僅因世人之罪,也是為天使,俾上帝和天使可以來往。這早已在道成肉身之前,善天使種種的作為上清 楚彰顯出來(詳見詩一O三20,一O四4;王上二二19 ;代下一八18 ;賽六5;路一五10 ;來一7,二5)。但是上帝在聖子身上所賦的形體乃是能夠朽壞的,這乃是和無罪的善天使不同,乃有上帝為贖罪救世而自卑與受苦特殊的目的;而對天使則無此 必要。
上帝屬靈的本質雖是沒有形體的,但卻又是宇宙萬物中最真切的實體。僅僅是形體,不能對真實的本質增加什麼,因為形像本身乃須從賦予活力的靈取得其特
質與真實。經雲︰「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一一3)所見的既不是從所見的,而是從未見之物造的,因此,現象乃不如本體
(noumenon)之真實;所見的也不如未見的為永恆,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上帝雖無可見的形體,卻是遠較有形體
之物,更顯著,更有力,更真實。「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賽四○15一
17)「我一生的年數,在你面前,如同無有。」(詩三九5)「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九○2)《上帝的本性》
一書的著者史密斯氏(smith)說︰「愈是沒有軀體,他的權能乃愈是強大有力;軀體和物質,乃是最呆鈍、最無能、最笨拙的東西,它本身乃毫無力量,也不
能自製;所以唯有最純潔的心志,才是最有力的生命和心靈。」
遠在第五世紀,維也納的克勞定納氐(C1audianu」對於靈魂與軀體的不同,嘗分析其有五種不同之點︰(1〕凡沒有軀體的,乃不佔空間的,靈魂
亦然。(2)理智、記憶和意志,乃是不佔空間的。(3)肉體僅覺其身體某部的痛;靈魂卻能有全部痛苦的感應。(4)肉體乃分左右、上下、前後各部;靈魂卻
無此種分別。(5)靈魂能藉有形的器官,感覺到所不見的;但軀體則不然︰眼為一事,見又為一事;耳為一事,聽又為一事;手為一事,觸又為一事。我們要觸到
以後,才知其為熱為冷;但心靈的感動,是無需,亦無法可藉器官觸覺的。
上帝本質超凡的真實,乃是必然的本質。其客觀的真實和主觀的意念,乃不容我們的思想,更不容事實,使他們分開的;此乃和被造物不同。必然的本質乃比
依存物(contingent
being)更為真實。因此上帝乃比他的被造物,無論是物質的或非物質的,更為真實;無限的靈也比有限的靈更為實在;而有限的靈乃較其所寄居的軀體更為真
實,因為他能離開軀體而存在。所以人死以後,他的靈乃是不死的。
二、世人有限之靈的相似性
上帝的靈雖有其超凡的特性;但是無限之靈和有限之靈乃有其相似性。人類不朽的、無形的、智慧的心志,雖於優越的程度上,和神的本質,大相懸殊,無可比擬;
然卻有其相似性。亞流派(Arians)異端,不信基督與天父有「同一的性體」(
Homo-ousia;),而只有「相似的性體」(Homoi-ousia
)。這兩個字,只差一個小小的字母,但「失之毫釐,謬以千里」,這毫釐之差,乃竟發生了「生」「死」的出入﹗因為由前之說,基督便是真神,是救主,可以拯
救世人之靈魂;由後之說,他只是一個受造物,不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不能作人類的救主。而且這教義的爭端,至今還是存在──前者代表正統派的信仰,後者便是
現在新神學「現代派」的異端﹗
主耶穌基督,為拯救世人,降世為人,成為人的樣式;但他本有上帝的形像(腓二6-7);他雖是「真人」,卻仍是「真神」,乃與上帝有「同一的性
體」。世人雖與上帝,沒有「同一的性體」,有「相似的性體」。倘使世人和上帝,沒有「相似的性體」,則便不可能有宗教。有些神學家,趨於極端,否認神人的
相似性,其結果,於理論上,則流為「超神論」(Deism)和「存疑論」 (
Agnosticism或譯為「不可知論」);在實際上,則變成古希臘的「以彼古羅主義」(Epicurianism),參徒一七18,使徒保羅曾與他們
爭論)。「超神論」雖信有神,但神卻和世人風馬牛不相及,乃為實際的無神論。浦林百樂氏(Bolingbroke),否認上帝一切道德的屬性,只有在自然
界見其能力與智慧;這種極端的學說,致令有限的世人對無限的上帝絕對沒有崇拜、敬愛、信靠、悔悟的感覺。霍布斯(Hobbes)主張機械感覺論,以為哲學
所研究者,僅以物界為限,而下宜及於非物界,故倡不可知論;上帝與人乃完全不同,非但不能理解,而且無由想像,不是我們思維的對象,此乃等於無神主義。克
特華斯(Cudworth)則與霍氏相反,認為上帝乃可想像,卻無從理解。上帝雖為一個不可思議的奧秘卻仍為思維的對象。以上諸說,乃莫衷一是。我們認為
須將無法瞭解(unintelligib1e),與不可思議(incomprehensib1e)二者,加以判別。後者乃是無法構想的;前者僅指我們的了
解不能完全。
三、無限靈與有限靈之區別
從另一方面說,倘使過分強調無限之靈和有限之靈的相似性,其結果勢將消滅兩者之區別;於是在哲學上,便產生唯物論;在神學上,便發生許多偏差,就有超神
論。泛神論,以及神同形同性論(Anthropomornhism
)。照超神論,則令上帝的特性,受到限製,結果失去他完全和純善的特性。照泛神論,上帝的意識是會變動的,乃和人與天使一樣,便失去他的永恆不變性。神人
同形同性論,則更強調神人的相似性,甚且和人一樣,也有肉慾的器官。
泛神論一方面說上帝有其絕對性,一方面卻又說人和宇宙可與上帝成為一體,實乃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此乃消滅了他們所強調的上帝超越的完善性。我
們中國民族,原來有崇高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但此僅得諸「普通啟示」(genera1
reve1ation)而非「特殊啟示」(Specilrevelation),所以僅能對上帝有若干模糊的知識,卻不能對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至尊
至聖的、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有正確無誤的認識。所以這種原始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以後便日趨變質,尤其自宋明理學以後,便變為學者「虛妄」,「無知」的幻
想(羅一21),乃為一堆主觀虛構的名詞,如所謂「太一」、「大一」、「元氣」、「太極」;「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將上帝的真實為虛謊,
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1一25),流為一種迷信邪靈,崇拜偶像(關帝、,馬祖、釋迦……等)的低級宗教觀念,和神秘思想。不但
民德墮落,並且「亂亡相繼,事佛求福,乃反得禍」(語本宋儒歐陽修「諫迎佛骨表」)。
所以我們要進而論上帝的「特性」(
predicates,我國通常釋「賓辭」。亞理斯多德謂,「賓辭」有四種︰(1)定義、(2)固有性、(3)類。(4)偶有性;而「定義」乃與本質同,
乃由「特性」與「類」合成,故譯作特性。「特性」乃和「屬性」不同,乃是從最高源頭而夾,上帝可以運行發揮「屬性」。本節乃論上帝是靈,但要確定他是靈,
其最基本的要務)須知其特性。上帝的特性,可分兩大要點來說,其一為實體(substantiality),上帝不是一個神秘抽象的概念,乃是有本質的。
其二,有位格(personality),上帝乃是有自我意識的。
學者對聖道之錯覺
第二種錯覺,乃以基督教比諸「蝴蝶與蝴蝶間的卵與蛹」,乃是兩種文明之間過渡的橋樑。這乃是湯恩倍氏的見解。湯氏認為當一種舊文明滅亡以後,基督教 便如那隻老蝴蝶的蛹,可以放卵產生另一種新的文明。湯氏複比附其他宗教,認為回教乃是古以色列和伊朗文明和近東中東回教文明之間的卵蛹。印度教乃是古代亞 利安文化和近代印度文化中間的橋樑;而佛教則為中國古代文化和近代遠東文化的媒介。
第三種錯覺,則又以為文明的沒落與解體,乃是產生更高宗教的「踏腳石」。這也是湯恩倍的意見,氏複曲解聖經,牽強附會,支持他的論點,說︰「因為主所愛 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一二6)氏更荒謬的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乃是人類因為文化一再失敗而受的痛苦之最慘烈的經驗。基督教會 的興起,乃是因為希臘羅馬文明沒落,精神痛苦的結果。氏更說基督教的根源,乃在猶太教和祆教;質言之,乃是敘利亞文明崩潰的結果。而猶太以色列二國,乃是 古敘利亞帝國的二邦。由於敘利亞帝國的崩潰,遂有猶太教的發生;而其最高的精神表現,乃以賽亞先知書中為主耶穌受難的「輓歌」﹗湯氏又說,若從摩西信仰的 背景講,猶太教又是埃及文明崩潰的結果。忽而敘利亞,忽而埃及,湯氏可謂極盡牽強附會的能事。湯氏要使他的「比附」能夠成立,因此他竟懷疑聖經,否認史 實,認為亞伯拉罕和摩西,並非一定是真正歷史的人物。他說亞伯拉罕摩西,是否確有其人,不得而知,但至少可以代表某種歷史階段中的宗教經驗。而摩西的先驅 亞伯拉罕,乃是當公元前十八、十九世紀時「蘇美」 ( Sumer,力生按︰ Sumer可作Shumer,即舊約創世記十章十節中之「士拿」,乃六千年前巴比倫平原的原始民族)開始崩潰時,得到了啟示和應許,才創立宗教。這些人都 是「生於憂患」,乃是耶穌基督的先驅;而他們在苦難中所得的啟示,便是耶穌基督被釘十架的序幕。
第四,湯氏又以宗教比諸整個的車身,而文化乃是車輪。文化之輪,雖常反覆輪迴,整個車身,則因此轉動向前;同理,人類文明,雖興替無常,而整個宗教 運動,則始終朝著一條直線向前邁進。質言之,整個的宗教運動,乃是因著人類文明不斷的生死輪迴而推進。湯氏又說,倘使文明是主,是體;宗教是從,是末;則 每經一次文明的沒落與複興,必有一種更高的更新的宗教應運而生;如是將來必另有一種更高的宗教,來代替基督教。但從另一面看,倘使宗教是本,是主,文明是 末,是從;則文明沒落複興的結果,並不一定會產生一種更高級的宗教;如是,縱使西方文明沒落,基督教不但能夠屹立不撼,而且反能從文明的災禍中,得到新的 經驗,而其「智慧和身量反要都一齊增長」。
湯氏批評吉朋,他的史識,雖似較吉朋氏稍勝一籌;但是他對宗教的見解,卻不免有許多嚴重的錯誤。第一,他根本沒有認識宗教的真諦。真正的宗教,乃神 創的宗教,真神的啟示,而非「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乃是神在永世裡早已決定了的一個完美的救世之道。所以與人本的自然宗教,不可混為一談,等量齊 觀,這是湯氏的根本錯誤。其次,神的智慧,超邁古今;他的信實,存到萬代;他是咋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在他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天地要廢 去,神的話卻不能廢去;人的意念,往往今是昨非;人的製度,常須革故鼎新;而基督聖道,卻是一點一劃,不能廢去,不能更改。他的道,乃安定在天,萬古長 存,直到永遠。其三,我們固不否認基督聖道,對於推助近代文化的影響(參看上文第一節)。惟是基督教,乃是屬天的聖道,真神的啟示︰而文化乃為人類思想的 型態,生活的方式,前者為本,後者為末;二者不可同日而語,等量齊觀。湯氏既於宗教的真諦,沒有正確的認識,複以基督聖道,與自然宗教,混為一談,無怪其 不能認識聖道與文化的分際,而有以上各種錯誤的見解。然而,此乃一般世俗學者,所同犯的通病,僅以湯氏每好侈談文化宗教,故以湯氏為例,以概其餘而已。現 在學者,徒慨嘆人類文化的失調,震驚文明的解體;而不知其癥結與厲階,乃在世俗學者,對於聖道認識之錯誤,這乃是我們首應喚起世人注意的基本問題。
人本文化之病態
魔鬼一貫的作風,便是要人爭逐外物,藐視神道。最初魔鬼向首先的亞當──人類始祖的試探,乃是要慫恿他吃悅人眼目的果子,悖逆上帝交付的誡命。以後 向末後的亞當──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試探,也是慫恿他用不正當的方法取得食物;但是主耶穌僅拿一句話,便敗壞了魔鬼的詭計;回答說︰「經上記著說︰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人類文化的兩大要素︰第一是資生之物,第二是上帝的道;人類不可 徒騖物質的樂利,而尤應尊重上帝的旨意。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又說︰「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 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3)著名聖經學者莫爾根氏(G.Cmpbell Morgan)詮釋主受試探的經文說,魔鬼向主耶穌的試探,叫他先要求食物;而神的話,乃是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一個本末先後的次序,乃是魔道和 神道,所由判別的基準。人類不能違反上帝的道,不能顛倒上帝所定的本末先後的次序;否則倒行逆施,結果乃是螳臂擋轍,勢必自趨滅亡﹗
湯恩倍氏有言曰︰人類最大之不幸,乃在昧於人類和上帝的關係,而僅作外物的追求。人類歷史的重心,非在科學、非在技術、非在經濟、非在物質;一切人 為救世法,俱已失敗,人類唯一希望,乃在「超人化身的基督」。此乃從六千年人類文明史中比較分析所得的歷史科學的結論。故戴維四氏(Donald R. Davies)說,湯氏《歷史研究》一書,直可更名為《原罪學》(The Science of Original sin)。「六千年人類的歷史,對人類啟示了一個歷史定律,便是人類一切努力,結果只是心勞日拙;人類沉淪的命運,已非人力所能挽救。」屈魯柏德氏 (D.E.Trueblood)也說︰現代文明,乃似「瓶中之花」,雖覺鮮艷奪目,卻已失去命脈,不久必趨情謝。此乃人本主義的文化致命的缺陷,亦為當前 人類莫大之危機。
中國受了近代西洋文化的挑戰,同時又惑於所謂科學民主表面上的成就,要想挽救中國貧弱禍亂的厄運,於是文化運動、革命運動,相繼應運而生。首有張之 洞等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新政運動;康有為、梁啟超的維新變法運動,後又有陳獨秀、胡適之等的新文化運動……結果非但無補時艱,反而帶來了民族的災 難,使國家民族陷於更慘苦的境界。誠如蘇魯根氏說,證諸歷史的事實,一切戰爭,其目的本想止製戰爭,結果只是釀成更慘烈的戰爭;而幾千次的革命運動,也從 未實現理想的社會。人類一切改造的企圖,結果只是心勞日拙。從另一面看,和胡適之等「全盤西化」運動針鋒相對的,又有陳立夫等的「中國本位」文化運動,以 及近數年來錢穆、唐君毅等的儒釋各教的文化複興運動,這正是著者本人在皈主以前,和錢唐諸氏共同的宏願(作者不僅和他們志同道合,且曾共同合作興學江南。 參看拙著《原道》頁一八四)。前年自由中國,因為提倡「全盤西化」的胡適之先生發表了一些菲薄東方文化的話,引起了激烈的論辯,並且鬧意氣之爭。殊不知無 論是「全盤西化」或「中國本位」,都不能解決人類問題。誠如梁寒操先生說︰「宇宙是無窮,人生也無窮;宇宙和人生的知識更是無窮。在真理的大海上,稍為獲 得了一種知識,便『予智自雄』,這是最要不得的態度。」因為科學哲學,無論其如何進步高深,都不能窮宇宙人生之奧秘;終「不能測透上帝豐富的智慧知識和判 斷」,終不能超越物質與自然的範疇,時間和空間的限製;而人類問題的究竟,乃是超乎時間空間和物質自然的。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寫道︰「我看見坐寶座的右手 中有書卷,裡外部寫著字,用七印封嚴了。我又看見一位大力的天使大聲宣傳說︰『有誰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呢?』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沒有能展開、能 觀看那書卷的。因為沒有配展開、配觀看那書卷的,我就大哭」(啟五1一4)﹗這乃是科學家和哲學家的悲哀,我們也應為他們「大哭」﹗法國天才科學家,巴斯 格氏(Blaise Pascal)十六歲時已完成關於投影幾何學的名著;二十左右,已作各種驚人發明,對物理學和科學方法有鉅大貢獻。但是他對人生的奧秘,卻不能了悟;痛苦 煩惱,無以自遣;尤感人生離神,境況悲慘,而科學哲學,終不能解答他的問題,氏遂轉而研究聖經。某夕展誦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神忽向其顯現;當年摩西所見 「荊棘中之火焰」,充滿其室,上聞主聲曰︰「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不是哲學家的上帝,不是學者的上帝」……自是轉迷成悟,始知科學哲 學,不能使其認識真神,遂敝屣科哲,獲得無上喜樂平安。此乃一六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深夜十時半至十二時半之事,巴氏曾親繕於羊皮紙上,現仍珍藏於巴黎國 立圖書館。即我國鼓吹人文主義的學者,如唐君毅先生亦公開宣稱︰「到了現在中國傳統的人文主義與西方二十世紀之人文主義,均只能在現代文明之偏弊之壓抑 下,在一種掙扎之狀態下來求生存,因為東西兩方的人文主義,都同樣遭受到許多文化上的重大威脅。這些重大威脅的本源,本來是人類創造出來福利社會的;但今 天人類已無法主宰自己所創造的東西;於是那些創造出來,本是為福利社會之東西,遂變成了人類重大的威脅。」惟是,人類所以「沒法主宰自己所創造的東西」, 其癥結乃在人類悖棄了宇宙萬物的主宰,自絕其生命福樂之根源與中心,以是文化遂成跛行的發展;人類所「創造出來,本是為福利社會之東西」,反而「變成了人 類重大的威脅」。故人類之盼望,固不在科學,也不在哲學;雖不在西方,也不在東方;而乃在知所自返,皈依救主,敬畏天地萬物,文化歷史的主宰,回複其生命 福樂之根源與中心。
社會學權威蘇魯根氏(P.A.Sorokin)指出今日人類之危機,乃在「感官文化」之解體,又謂一切人為的製度,均無絕對的價值;只有超越向上, 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從根本上求價值觀念,人類文化的更張、純化與提高;以上帝為中心,求上帝的榮耀;才能謀神人的和好,天人的合一,以及社會國家乃至世 界人類的和平與樂利。
聖徒對文化之態度
一、以聖道附屬文化
主是說者,大都是現代派「神學家」,他們的企圖,乃是要消除基督聖道超自然的特質,使基督教成為一種凡俗宗教。舉凡一切超凡的神蹟,非人智所能解,非人力 所能為者,一概不信,予以拋棄;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使基督教成為一種哲學的體系,人類文化的一部;而非上帝的啟示,上帝的救法。 質言之,他們乃是一方面「俗化聖道」,一方面「自我神化」;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上帝;憑自己的私智,詆毀聖經,捨本逐末;喧賓奪主,奚落上帝,高舉人類; 僭妄褻瀆,實乃摧毀聖道的叛徒﹗他們雖仍披上基督聖道的外衣,而且長袖善舞,到處活動,盤據要津;巧於詞令,長於口才,襲用聖經的「字句」,卻是以私意曲 解,消滅了聖道的精義,使基督聖道,名存實亡,等於一張空頭支票,根本不能兌現。
二、以聖道摧毀文化
此派認為人類罪性嚴重,絕難自救;一切人為的救法,都是徒託空想,心勞日拙。救恩直接出自耶和華上帝;人類若非重生,斷不能見天國。因此,認為人類文化, 不但無濟於事;並且有礙福音的傳揚。這些聖徒,篤信聖道,事主敬虔;忠誠熱烈,靈性高超;但是他們靈性的追求,卻走向了一個「過猶不及」的另一種偏差,便 是因為避俗而遁世,使屬靈的事,完全孤立;使教會工作,與世絕緣;對於國家社會,人類文化,視為不潔之俗物,不但不應沾染,而且應加掃除,他們認為文化哲 學,都為「敗亡人的智慧」,「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完全抹煞人類理智正當的功用。殊不知宗教的要素,乃在「知」「情」「意」三方面(關於此點余於所著 《總體辯道學》「卷參」一書,已另加詳論),不能完全感情用事。人類所以能認識真理,固首賴上帝的啟示,亦仍需理智的領會。上帝一面給我們啟示,一面又給 我們智慧的靈(弗一17),藉著聖靈的運用與啟迪,使我們有認識真理的能力;我們不可「因噎廢食」,暴棄神恩,遁世嫉俗,放棄責任;而應善為運用,因勢利 導,闡揚真道,以期「道化」文化。因此我們當進而討論第三種的態度。
三、以聖道啟導文化
此派不偏不倚,既不捨本逐末,投降文化;亦不因噎廢食,拋棄文化;而要因勢利導,啟蒙化迪,改造文化,潔淨文化,提高文化,昌明文化,使文化為神之僕,而 成神之用;終乃道化文化,使神國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我們固不應把天國和世界,教會和社會,神智和世智,福音和哲學,聖道 和文化,混為一談;然也不應因此逃避現實,不負責任,使教會遺世獨立,完全孤立起來。所以聖徒對文化理所至當,責所應負的態度,便是啟導文化。第一,我們 要宣揚福音,引人皈主,不能僅做浮表的工作。我們傳道,往往僅是引人到了教堂,事實上並未真正能引人皈主。有些僅到教堂的所謂信徒,對於他們所信的,何以 為真;對於世人所信的,何以為誤,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如果有人問他們「心中盼望的緣由」,不能「常作準備」「回答各人」(彼前三15)。不但此也, 甚至有些所謂信徒的思想見解,生活方式,其實也並未道化,與聖道打成一片,致令教會失去見證的力量。第二,「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 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但是我們卻並未善用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的寶劍」,來作文 化思想戰的利器;也並未運用聖道的真理,改造人類的思想方式,意識形態;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 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一○4-5)第三,我們傳道的對象,乃為整個世界。現在世界文化,不僅與聖道脫節,而且與聖道敵對,我們尤 宜使聖道的真諦,深入人心,滲透瀰漫。宣道工作,雖非文化運動;福音目的,乃在拯救靈魂;但是各種錯誤的文化思想,乃是攔阻人接受福音的障礙。如果我們完 全漠視這個根深蒂固的障礙,不加掃除,僅僅致力個人靈魂的得救,只是零零星星地引導少數人皈主,其結果將事倍功半。所以我們還應正視教會當前面臨的危機, 認清教會當前的使命,向敵視聖道的文化挑戰,消除一切敵視聖道,殘害人心,操縱文化,根深蒂固的種種錯覺成見;並靠著聖靈的大能,振頹起廢,使陷溺的人 心,徹底更新,陶製時代的思想,造成波瀾壯闊的運動,使生命的活水,灌溉荒涼的世界,複蘇曠野的枯骨(結三七5);使整個人類,得到複活的新生。第四,自 啟蒙運動以後,理性主義,榮登寶座,人類迷信科學萬能,現代文化,遂與聖道,完全脫節,背道而馳,騖新之士,妄以人智窺測神智,以幼稚的理性,代替聖經的 權威;使超凡的聖道,低首就範,受人智的限製;凡非人智所能了悟,科學所能證實者,均被斥為迷信,視為荒誕。譏正統神學不合時宜,不但否認聖經的權威,尤 且懷疑真神之存在。遂使無神唯物思想,乘時橫決,氾濫世界。純從物質而言,固有長足之發展,呈空前之進步;但從精神方面而言,人類的靈性與道德,適呈相反 的衰頹病態,此乃人類文化失調,文明解體之基因。由於文化之失調,不但社會生活,日趨動亂;而人類思想能力,也日趨機械化、癱瘓化。人心既為形役,「全世 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而人類心志,亦失去其自由獨立,從而受製於魔,日趨消沉,對於魔鬼的試誘,亦失其抗拒的能力。無怪世界災禍,橫決泛 濫,莫之能御。故今日救世之道,莫亟乎「道化」文化;俾克抗拒魔道,複興萬事,請申論之。
教會對文化之使命
因此最初基督教和希臘文化接觸,便開始和世俗文化相搏鬥。當主耶穌開始傳道之時,亞力山大已經征服巴勒斯坦三百六十年之久,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對主 耶穌的詭辯,即已帶有希臘辯證的方法。哲學家承柏拉圖之餘緒,便開始用希臘哲學曲解聖經,此便為以後諾斯底異端(Gnostics)之厲階。中國是一個文 化的古邦,因此我國學人,當引此為鑑戒,不可以中國哲學來牽強附會,曲解聖經,致蹈諾斯底的覆轍。查諾斯底異端,把上帝視為一位「大而不可知者」 ( The Great Unknown),把主耶穌當作世界和上帝之間的媒介之一,並非獨一的中保,唯一的救主。他們特別尊敬「大母」(The Great Mother),便是所謂「蘇菲亞」(Sophia),即是「智慧」,因為反對「因信得救」,就另倡「因知得救」的邪說。今日「基督教科學派」 (Christian Science),即是此種異端的惡果。同時又以身體為惡,遂重苦行,以為得救之道,乃在使靈從物質的身體中得到解脫,從而又反對「因信稱義」,以為須靠 行為得救。保羅在羅馬被囚之時(約在主後六#至六三之間),那時歌羅西教會,受了柏拉圖學說和諾斯底異端的影響,遂寫信給歌羅西教會,指斥他們的錯誤,強 調主耶穌乃是唯一的中保,獨一的救主,有具足的救恩,絕對不需要其他的「媒介」或「苦行」等救法,這乃是保羅作歌羅西書的背景;而其中心則為二章八節︰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哲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 居住在基督裡面。」
初期的教父,都堅持這個立場,抨擊異端邪說,如特土良(Tertullian, A. D. 165一220)便為著名辯道者,他嘗警告時人︰耶路撒冷和雅典乃是兩個中心,一則以神為本,一則以人為本;有了耶穌,一切辯護,即迎刃而解。他如拉克坦 西(Lactantius,A.D.260一330),斥荷馬(Homer)的著作,僅為人的作品,不能使人曉悟神的真理。耶柔米(Jerome,A. D. 347一420)複謂何拉西(Horace)、韋吉爾(Vergil)、西塞祿(Cicero)諸氏之傑作,若和詩篇、福音、使徒著作,分別對比,便相形 見絀,判若天壤。米蘭大僧安伯羅斯(Ambrose of Milan,A. D. 340一397 ;查奧古斯丁,嘗從氏游,服其辯才,由是悔悟,皈依基督),斥科學家的宇宙論,荒誕不經,直同異教邪說。自是以降,直到改教運動,教會代有傑出之士,對世 俗學者的謬論邪說,加以駁斥。馬丁路德甚至說「屬血氣之倫的理性」(Natural Reason),「乃是魔鬼的新婦」 ( The Bride of the Devil)。經雲︰「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林前二5)。古希臘哲人蘇格拉底亦自承無知,亦不能授人以知。乃後之學者,誤以哲學為真理,迷信人智, 偏離真道;徒騖「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予智自雄,作無謂之論辯(提前六20一21 ;提後二23);爭一日立短長,其實已「偏離了真道」。由於希臘哲學與政治思想的合流,益以羅馬的「君王崇拜」和「權力崇拜」、西方文化,和基督聖道,遂 背道而馳;彼此精神,完全異趣。自所謂「近代哲學之父」笛卡兒以後,由於本體論的偏差,近代哲人,遂迷失於曠野的枯骨裡(結三七2)。他們雖或高談上帝, 卻是始終找不到上帝。笛卡兒便發明了一種所謂新的方法,以其自我存在,為一切思想的起點,擺脫神學家思想的束縛,以為一切學問,當始自懷疑;一切知識,乃 源於自我;一切真理,當以自我理性為衡量判別的標準;而個人才成為最高的主權者;我們人類「生活、動作、存留」(徒一七28),乃不在「神」,而唯在 「我」。這不僅根本顛倒了聖經的真理,而且使「血氣的哲學家」(Natural Philosopher),都成了主觀理性的俘虜。自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問世以後,上帝的位格,遂被否認;現代人和上帝,遂失去了與神位格的關係;而所 謂宗教的道理,亦只能以人的理智為範圍。質言之,現代哲人,事實上乃自登上帝的寶座,而把一位真活的上帝,逐出了世界。
現代科學進步的結果,使教會與文化,日形疏遠脫節,教會對於世界所能施展的影響,日見衰微;基督聖道,對於現代文化,幾乎彼此隔絕,不生關係。現代 文化界人,他們的思想,對於福音,尤其漠不關心。其實他們並非完全有真正反對的理由,而僅是不問情由,深閉固拒。基督教,本來並非哲學,根本無從引起哲學 上論辯的可能;基督教僅是宣告一個千真萬確的事實,傳揚一位從死裡複活的救主;不幸現代的思想界,雖自炫態度客觀科學,對於這一個救世的福音,歷史的事 實,卻不加正視,絕對否認。而現代文化,乃是一個不可漠視的雄大的力量,若不使其信服聖道,實為福音莫大的阻力。惟如何使其信服,又非僅訴諸情感所能濟 事;複須從事理智的闡釋。這並非說,掃除了理智上的障礙,或靠理智上的辯證闡明,便能使人信服,因此得救;這當然須持聖靈的大能。但我們卻不可以為只要依 靠聖靈,自己便可不必運用思想。我們不是木偶,聖靈的運行,往往也和我們心智的努力,互為表裡,互為因果。我們應當反省,教會對於現代文化,對於知識分子 方面的事工,並沒有充分運用思想,從理智上加以研究,對症下藥;以致造成現在教會與文化,彼此脫節,甚至對峙敵視的情況,這是我們應加檢討的重大問題。
但從另一面來看,目前對峙的形勢,雖甚嚴重,上帝也未始不可藉此來提高我們的警覺,啟發我們的思想,砥礪我們心志,使我們成為勇敢的信心的鬥士,辯 道的干城。今日教會面臨現代文化的挑戰,亟需另一種好學深思的宣道人才,起來應付挑戰,從而向現代文化挑戰。惟是,這一種鬥爭的意義,其一,並非僅為應付 聖道的敵人,而複須對付我們靈性的退落,思想的怠惰;其次,不可感情衝動,意氣用事,而須多多祈禱,深深思索;其三,這一種鬥爭,並非僅僅應付當前表面的 問題,而尤為解決人類屬靈的永恆的問題。現在人類,對於國家社會的改造,科學技術的進步,都很關心,且似都有答案;惟於罪惡、生命、死亡、救恩、上帝,這 些對於人類永遠禍福所關的最基本的問題,卻不聞不問,漠不關心,尤且懷疑不信,引起無窮的辯難。我們對於這些問題,應當把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 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並且針對現代文化的病態,現代學人的心理,予以明確的指正,憑著上帝的恩典與大能,照著上帝的旨意與時 間,使這一個邪惡悖謬懷疑不信的時代,發出信心的光輝;從而使人類文化,化於聖道;使神國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不是我們要壟斷文化, 更不是要摧殘文化、毀滅文化,而正乃是為挽救文化。誠如史家湯恩倍氏說,希臘羅馬文化之衰亡,不是由於「謀殺」。(參看上文第二節)現在人類目無上帝,正 在重蹈造「巴別塔」的覆轍,重演羅馬衰亡「自殺」之悲劇;而照專家的估計,一旦原子戰爭突然爆發,數千年來所謂人類文化的業跡,可於半小時內,化為灰燼﹗ 當茲人類文化,世界命運存亡續絕之交,教會使命之重大,誠千百倍於往昔。上帝就是愛,他在永世裡所定的計劃,始終是要拯救世人,免於淪亡。用約翰本仁 (John Bunyan)的傑作《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的名詞來說,其「總路線」乃是要領導世人從「滅亡城」 ( City of Destruction)到「錫安山」 ( Mount Zion),而進入永遠的榮樂之中。這是世界人類的盼望,也是基督聖徒文化哲學與歷史哲學的基本觀念,以及複興文化和道化世界的神聖使命。
社會禍亂的厲階
以賽亞先知得到神的默示,大聲疾呼︰「天哪﹗要聽。地阿﹗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 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嗨﹗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 後退步。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嗎?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儘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 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你們的城邑被火焚燬,你們的田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既被外邦人傾覆,就成為荒涼。僅存錫安城好像 葡萄園的草棚,瓜田的茅屋,被圍困的城邑。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賽一2一9)這雖是特指以色列人而 言,卻正可當後世的鑑戒,亦正就是現在人類社會災禍苦難一幅逼真的寫照;而尤其值得在陷入水深火熱中的世人,痛定思痛,深深反省,「為罪、為義、為審判, 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8-11)﹗
聖經(上帝的話)告訴我們,人類的痛苦,乃始自元祖的犯罪墮落,悖逆上帝。而人類禍福之機,實乃決於其對上帝的態度。上帝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 開端」(詩一一一10;箴九10)。但是照魔鬼的哲學,卻以為不信上帝,是智慧的開端;所以它輕輕的用「不一定死」一句話,動搖世人對上帝的信心,從而唆 使夏娃不要遵從上帝的吩咐,慫恿她摘食禁果,認為這樣「便如上帝」,會和上帝一樣聰明(創三1-6)。殊不知這一個偏差,乃真是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 卻惹起了滔天大禍,種下了人類災難痛苦的禍根。其一是死臨眾生。死並不是「生物的普遍現象」,而乃是「罪的工價」,乃是從罪而來,因為始祖犯罪,罪惡「入 了世界」,「死就臨到眾人」(羅六23,五12)。人類「歸於塵土」,乃是受神咒詛的結果(創三19)。其二是人生痛苦。人類原在伊甸樂園,本無痛苦。只 以悖逆上帝,婦女懷胎生產,要「多受苦楚」;男必「終身勞苦」,「流汗滿面才得餬口」。其三是地「受咒詛」,荊棘遍地。這又像征塵世的艱苦,世道的崎嶇。 其四乃是趕出伊甸,失去樂園,並且還有「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這乃是象徵刀兵,整個人類社會便失去了和平(創三16一24)。種瓜 得瓜,種豆得豆,始祖犯罪以後,生的兒子該隱,遂成了「毒蛇的種類」(太三7),作了第一個殺人的兇手。而且還是殺了自己的同胞兄弟,真所謂竟箕相煎,同 室操戈,十足表現出人類殘酷仇恨的根性。這一次兇殺,一方面具體證明了人性之邪惡,而非良善;且又發生了三個嚴重的後果。其一是「流離飄蕩」。這樣,加爾 文(John Calvin)詮釋,乃是指恐懼不安,無處安身,不遑寧處之意。上帝說︰「惡人心不得平安。」(賽四八22,五七21)世界人類動亂不安,正乃是人類犯罪 作惡的結果。其二是不見神面。這乃指人類離開上帝,失去神祐,罪惡在神人之間,築起了中間隔斷的牆,無由相通(弗二12一14)。其三是滿心疑懼,以為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於此猜忌仇恨,鉤心鬥角,冤冤相報,人人自危;社會國家,永無康寧(創四1-14)。人類遭此厄運,不但不知悔悟,乃反自高自義; 妄想造塔通天,傳揚己名;「頂天立地」,自立「人極」;否認上帝,自比神明,擅登上帝的寶座。這一件事,發生的嚴重後果,其一,是「變亂口音」。人類本屬 同根,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徒一七26),天下人的口音語言,原都一樣(創一一1),現代語文學家也都承認,那時乃真所謂「書同文,行同倫」,協和同 心,相愛無間;但因人類狂傲悖逆,上帝便「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創一一7)夫「言為心聲」,言語的不通,口音的變亂, 當為人類不能同心之征。人類之所以同床異夢,貌合神離,明爭暗鬥,此實厲階。其二,乃為「分散在全地上」(創一一8一9)。這次分散,乃和創世記第十章所 記的挪亞後裔的分邦而居,意義不同。據加爾文詮釋,「這乃是上帝對世人悖逆而發之憤怒,使其潰散紛亂(Violent Rout),失去團結」。從此人類便不能協力同心,和平統一;戰亂相尋,其因在此。
從上帝的啟示,聖經的記載,以及客觀的史實,我們可以看到人類社會苦難禍亂的厲階,乃是在人類藐視上帝的誡命;隨從魔鬼的哲學,悖逆上帝,遠離上 帝;而且還造塔巴別,企圖通天,由於這種「自高之事」,「攔阻人認識上帝」(林後一○5),人類便高舉自己,目中無神;「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 的首領」,成為「悖逆之子」、「可怒之子」(弗二2一3)。因此,「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質言之,社會的禍亂和人類一切的病態,其基本問 題,乃是在人與神的關係,而非僅在人與人的關係。易言之,人類與神為敵,始為其因;而人與人為敵,僅為其果。自來憂心世道,有志治平之士,困心衡慮,救偏 補弊,僅僅在表面上注意人與人的問題,調整人與人的關係;僅求人與人和好,而忽於神與人和好;僅教世人「仁民」「愛物」,而獨不肯「敬畏天父」,「盡心、 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上帝」;實為捨本逐末。語雲︰「本立而道生」;今本既不立,道自無根。是又何怪現在世界災難,空前慘烈;不但「民要攻打民,國要 攻打國」(太二四7);而且「弟兄要把兄弟,父母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太一○21)。不僅和平大同的理想,渺不可期;而一 切政治革新,社會改進,乃至所謂「道德重振」,種種頭痛醫頭的辦法,亦只揚湯止沸,結果反而變本加厲,治絲益紊。現在人心陷溺,情況空前,據美國聯邦情報 局調查平均每一分鐘,有五樁重大罪案發生。各人「專顧自己,貪愛錢財……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 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而「『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自稱是上帝,人類「離道反教」,可謂幾臻於極(提後三 2一5;帖後二3一4;太二四12一15)﹗第一次大戰以後,世界尚有若干年喘息的機會,而第二次大戰以後,則舉世鼎沸,人心惶惶,曾無寧日;真是到處都 有「打仗和打仗的風聲」(太二四6)。這個五光十色的世界,人類艱難創造的文明,隨時可能在幾分鐘之內完全毀滅(彼後三10一13 )。是誠末世將臨之危機,救主再來的徵兆;宜為舉世人類痛切反省,真誠悔改,皈依救主,尋找上帝的最後關頭﹗
社會改進的徒勞
一、為致力於教育的發展,以及科學文化的進步
社會學權威蘇魯根氏(Dr. P. A. Sorokin)認為這乃重蹈始祖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覆轍,其結果勢將摧殘人類自己的生命。簫伯納氏(Bernard Shaw)一生崇拜科學,結果也痛切懺悔,坦白承認他所迷信的科學,現已宣告破產。他說科學本想建立一個理想社會──千禧年國,但現卻在導演人類自殺的悲 劇。氏本反對宗教,妄想消滅千千萬萬宗教信徒的信心,孰意現在他回身看到無神主義者的大悲劇,也不得不廢然而返,放棄他對科學的信心。是可證教育文化的推 進,並不能建立理想的社會。
二、為致力於倫理道德的重整
此派的失敗,乃在未務其本,致道德失其至聖至善的基準,尤無推動實踐的動力。例如德國哲學家康德,本末倒置,誤以道德為宗教的基礎,從而以道德取代宗教的 地位;結果,道德卒成無根之木,無源之水。誠以聖潔公義,乃為上帝的屬性;道德的律法,應以上帝為其至高的立法者。且「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 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肉體裡面犯罪的律,常和上帝的律,交戰反抗。雖想「諸惡莫作」(佛家語),結果反倒去作,雖想「眾善奉行」(佛家語),卻 是力不從心(羅七14一18);終究不能達成「知行合一」,「天人合德」(儒家語)的境界。藉曰人能存心養性,修身明德,惟世人之義,終非至聖至善,在神 面前,「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絕難「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合於上帝公義的標準,配作天國的子民(彼前一2;彼後一4;太五20)。是可證 道德重整,亦不能建立理想的社會。
三、為致力於社會經濟製度的改造,國計民生的改善
此派認為「衣食足,知榮辱;倉凜實,知禮節。」以民生之康樂,衣食之均足,乃社會生活和諧之基因。殊不知「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太四4)。物質生活的 進步,不能解決人類精神道德的問題。據專家統計,自紀元前五○○年至一九二五年間,戰爭之發生,乃在物阜民富之國家;而自一八○○至一九一四年,歐洲社會 經濟改善進步,遠勝往昔;其國民之生活程度,且提高百分之二至五,而卻發生人類歷史上空前慘烈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現在二十世紀,科工之進步,人類物質生活 水準之提高,允稱空前,史無前例;惟革命政變,此起彼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興,世界人類,反無寧日;而盜竊、自殺、神經失常、精神痛苦,情況嚴重,更為空 前。最可注意者,歐美物質文明為最進步,而自殺率反較落後國家為特高;美國平均每二分半鐘有一人企圖自殺。日本國民經濟在亞洲為最繁榮,而其自殺率亦為最 高﹗是可證經濟改進,亦不能建立理想的社會。
四、為致力於政治的改革
自法國盧梭倡「民約論」,民主自由,幾成天經地義。惟是︰「人民權力,苟無限製,乃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人類行施其權力,不可漫無限製。只有上帝方是無所 不能,因為只有他的智慧公義,才能和其權能,互相平沖。」準斯而論,民主自由,如果脫離上帝,乃是非常危險的,並非國家之福。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上帝 的榮耀;如再予以極端的自由,勢同與虎添翼,任其放縱私慾﹗例如現在美國人民,離棄聖道,放任自由,人心陷溺,學風窳敗,少年犯罪,情勢嚴重,即其明征。 且稽諸往史,各國政製,無論其為君主,抑為民主,僅為五十步與百步之差,根本無關宏詣。查上述紀元前五○○至一九二五年間,戰禍頻繁,其在民主國家和君主 國家,初無軒輊。在比較民主的國家,如希臘、如英、如荷,平均每五‧四年,七‧九年,八‧一年,十二‧一年,有一次戰亂。而在君主國,如羅馬、如拜佔廷、 如德奧、如俄國、如西班牙,則平均每七‧五年,六‧一年,五‧九年,五‧八年有一次戰亂,可見任何政製,都不能安邦定國,臻於洽平。是又可證政治改革,也 終不能建立理想的社會。 因此,社會學家蘇魯根氏(P. A. Sorokin)認為人類今日之危機,其癥結乃在感官文化之解體;乃在科學、哲學、倫理、宗教……彼此無謂的衝突。蘇氏認為任何人為的製度,都沒有絕對的 價值,只有超越向上,求神的國和他的義;先求榮耀上帝,人類一切衝突,才能歸於冰釋。因此他強調理想社會的建設,不能枝枝節節,僅從政治、經濟、教育、文 化各方面作俘表的粉飾,而當從根本上求價值觀念的更張、純化與提高,以精神代替物慾,以上帝代替物質;這才是使神人和好,使國家社會和平康樂之基本要道。 他又以史實證明,一切戰爭,從未止製戰爭;而一切革命改造運動,也從未實現理想的社會。人類一切改造社會之企圖,結果只是心勞日拙。因此蘇氏主張,唯一有 效的消弭人類社會災禍之道,厥為求一切宗教、道德、科學、哲學價值之合於至道。易言之,一切都應以天國崇高的道德價值為基準為指標;否則一切政治社會的更 張與革命,非僅無益,且反有害,適足為魔鬼利用,成為人類毀滅的厲階。蘇氏並指出這個唯一有效的消弭社會禍亂之道,二千年前主耶穌早已曉諭,便是︰要「先 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人類如果離棄了天國的道理,則人類命運,只見災禍危機,相逼而來;痛苦煩惱,永難自拔。綜氏所論,近代社會的根本病症, 乃在低級的感官文化之發展,脫離了天國的理想;挽救之道,唯在求一切文化道德的價值與天國的大道相合一。蘇氏之說,如用我國的成語來表達,可說是一種「天 人合一」論。他的道德,自比一般世俗學者為高明,因此輒被他們所譏嘲,吾人對於這一位學者的苦心,自深表同情,今春作者面晤蘇氏,亦相與談及斯義。惟尤有 進者,倘蘇氏於天國的奧秘,福音的真理,能作更親切的闡揚,他的「天人合一」論,庶不致有我國儒家和一般「自救論」(Auto一Soterism)學者的 缺陷。
宗教救治的虛幻
我國儒家哲學,頗有一套崇高的理想;要想建立一個「止於至善」的,「書同文,行同倫」的烏托邦。他們相信,人類社會,可逐漸進步,從「據亂世」到 「昇平世」,從「小康」到「大同」。他們以誠意、正心、修身為起點;認為只要盡其在我,完成自我,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便能由身修而家齊,家齊而國治,國 治而天下平。所謂登高自卑,行遠自邇;這乃是一種平易可行,「極高明而道中庸」的道理。他們這種想法,乃是建立在「人性本善」之假設上面。孟子說︰「口之 於味也,有同嗜焉;耳之於聲也,有同明焉;目之於色也,有同善焉。至於心,獨無所同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義理之 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又曰︰「人性之善,猶水之就下,人無不善,水無有不下。」又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 可連之掌上。」孔子也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儒家這一套人生哲學,和政治哲 學,兩千多年來,士大夫都奉為圭臬。他們深信人性乃天然趨善,只要存心養性,明德修身,便不難止於至善,完成治平之業,實現大同理想。殊不知人類從始祖犯 罪以後;「人心唯危,道心唯微」;「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誠如他們自己說︰「小人閉居為不善,無 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搶其不善,而著其善。」(《大學》)「此言小人陰為不善,而陽欲掩之,並非不知善之當為,與惡之當去也。但不能實用其力,以至此 耳。」(《朱子》注)此實他們自承人之為善,毫無能力;而又證明孟子「義理之悅我心,猶芻蒙之悅我口」,「人性之善,猶水之就下」之說,並不符合事實。故 荀子便一反孟子之說,認為人類所以需要禮教倫常,嚴刑峻法,正足以證明人性非善而實邪惡。而數千年來,中國儒家所嚮往的「知行合一」、「天人合德」的境 界,始終成為紙上的空談,空中的樓閣;即儒家學者,亦不得不歎為「聖人的悲劇」。是足見儒家之說,實僅一種虛驕的幻想,殊不足謀人類社會的救治。此則老子 早已對孔子面加指責矣。
佛家認為宇宙萬象,不外是「情器世間」種種精神現象與物質現象交織相感的因果作用,其本性乃是一個真如法界。他們相信︰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梁靜 寂;宇宙萬象,既虛幻無常;人類生活,亦僅為宇宙幻想之一種;而我之為我,則更是一種幻覺。因此,他們認為人心乃有二門,一真一妄,真心虛靜,悉具佛性; 妄心邪惡,較諸毒蛇猛獸,尤為可怕。而有情眾生,無明不滅;由於先天的孽緣,後天的障蔽,迷於妄心,不識真我,以是不離生死煩惱的痛苦。照他們的分析,三 界因果,包括十二因緣︰過去二因,為「無明」與「行」;現在五果,為「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三因是為「愛」、「取」、「有」; 未來二果,為「生」與「老死」。過去二因,與現在三因,共計五支,合為「集諦」;現在五果,與未來二果,共計七支;開為「苦諦」。觀因緣智,即為「道 諦」。十二支滅,即為「滅諦」。「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 「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是為順生死流,十二緣河滿。但「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 「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 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是為逆生死流,十二緣河傾。所以他們以為解救之道,務在明心見性,轉迷開悟,破我執, 滅無明,除情慾,造淨業;成正等覺,證大涅梁。但佛家既視人生意義,僅為老死憂悲苦惱,為求「滅死」離苦,從而「滅生」「息命」;這乃是「因噎廢食」, 「飲鳩止渴」,何啻一種靈魂的自殺;這與基督教「出死入生」的「永生」之道,誠有天壤之別。複次佛家把人類社會,視作情器世間各種現象交感之因果作用,而 寄其希望於一種空幻的所謂「真如法界」;使一般佛徒,沉溺於一種麻醉的催眠狀態,乃自以為「成正等覺」,而不求神的國度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 天上。這種空苦哲學,實足使人類漠視其社會責任,從而趨於悲觀與厭世。一般佛徒,雖設詞巧辯,否認悲觀,大言救世。但事實勝於雄辯,證諸一般佛教國家人民 精神之頹喪,社會文化之落後,即可見其流毒之深重。此則我國儒家學者韓愈,早經痛加詞辟。略謂佛教來華以後亂亡相繼,祀佛求福,乃反得禍﹗(見韓愈《諫迎 佛骨表》)
道家認為人類社會的罪惡,乃是由於人之造作虛偽;故禮法刑政,仁義道德,無非表示人之「大偽」(《道德經》十八章),而社會國家治平之道,消極方 面,端在「絕聖棄智」、「絕仁棄義」(同上九章);積極方面,端在「致虛極,守靜篤,歸根複命,而守常道」(同上十六章)。他們認為人類無法自救,治平之 道,非賴人力;所以主張︰「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為無為,則無不治。」(同上第三章)這樣人類社會,自能恢復真朴祥和的境界。老子的 思想,就其「絕聖棄智」,反對人類自負自義的一點來說,自較庸俗的人文主義者遠為高明;可惜他們所講的「道」,既是一種玄妙而不可言說的觀念,因此他們達 生複命的道理,遂流為一種委天任運的放浪主義和玩世不恭不負責任的生活態度,使人類社會失去了積極推動的力量。吾人固不否認他們歸真返朴,無為而治的哲 學,有其崇高的意境;可惜這一個崇高的境界,卻僅是一種「可望而不可即」的「水底撈月」的空想。誠以人類自始祖犯罪以後,已被神逐出「樂園」,伊甸東邊, 「有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實已「回天乏術」,「歸真」無門,「返僕」沒由,只有循救主耶穌基督用他為我們所流的寶血所開的一條「又 新又活的路」(來一○20 ;並參太二七51 ;弗二12一16),才能「歸根複命」,朝見聖父。此中至理,不僅道家未曾窺測;一切凡俗的教主,亦俱未了悟。
人類社會的救主
主耶穌基督的降生,乃是人類社會歷史上一件極重無比的驚天動地的大事。照加爾文的詮釋,這一位「和平之君」,乃是人類福樂之源。照希伯來原文,此 「和平」二字,乃有亨通昌隆之意,乃為人間一種至高無上的福樂,便是一種所謂「極樂」的境界。所以,人間的福樂,只有從主耶穌基督而來。他乃是「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當他降生之時,天軍天使 讚美歌頌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二14)他乃是萬福之根源,活水的源泉(約四14)。世界人類,順之者昌,得 到福樂之源;逆之者亡,自絕生命之根。現在世界人類,所以災禍頻存,苦難相乘,便是因為人類拒絕救主,自絕福音,自塞恩源之惡果﹗
這不是「烏托邦」的理想,更不是宗教的偏見,而乃是救主奇妙的作為;而且許多乃是已經確實應驗的事工。語雲︰「實至名歸」,傳道人只作事實的宣告, 非作私意的爭辯。救主在世之時,曾明白宣稱,一則曰︰「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 怯。」(約一四27)再則曰︰「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一六33)關於救主奇妙的作為,在整卷以賽亞書裡面,神已明白 啟示,舉要言之︰
一、消弭戰爭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二4)「毀滅的事止息 了,欺壓人的從國中除滅了。必有寶座因慈愛堅立,必有一位誠誠實實坐在其上,在大衛帳幕中施行審判,尋求公平,速行公義。」(一六4-5)
二、吞滅死亡
「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二五8)。「死人要複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 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二六19 ;並參看路二四章;約二○章;林前一五章)
三、教會勝利
「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在曠野必有水發出,在沙漠必有河湧流。發光的沙要變為水池,乾渴之地要變為泉源,……在那裡必有一條大道,稱 為聖路;污穢人不得經過,必專為贖民行走,……在那裡必沒有獅子,猛獸也不登這路……只有贖民在那裡行走。並且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樂 必歸到他們的頭上,……」(三五章;並參太一一2一6)
四、公義長存
「我必堅定我的公理為萬民之光。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我的膀臂要審判萬民;……你們要向天舉目,觀看下地;因為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舊 了,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知道公義,將我訓誨存在心中的民,要聽我言。因為……惟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五一4.8;參看 來一8-14;彼後三8-13)
五、安撫百姓
「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向他宣告說,他爭戰的日子已滿了,他的罪孽赦免了,……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上帝的道。 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主耶和華必像大 能者臨到,他的膀臂必為他掌權,他的賞賜在他那裡,他的報應在他面前。他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四○1-11;並參 太三3;路二14)
六、拯救外邦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 候他的訓誨。」「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我要 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四二1-17;並參路二25一32)
七、救贖罪人
「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 歸在他身上。……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五三章;並參四福音)
八、永賜平安
「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你必因公義得堅立,必遠離欺壓,……驚嚇必不臨近你。……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 不利用;……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五四10一17)「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為 萬民的君王和司令。……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你 們必歡歡喜喜而出來,平平安安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發聲歌唱,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松樹長出代替荊棘,……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遠的證據」。 (五五3、4、7、12、13)
九、萬國歸順
「萬國要來就你的光,君王要來就你發現的光輝。……素來苦待你的,他的子孫都必屈身來就你;藐視你的,都要在你腳下跪拜。……你地上不再聽見強暴的事,境 內不再聽見荒涼毀滅的事。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稱你的門為讚美。……你的日頭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縮,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完畢 了。你的居民都成為義人,永遠得地為業,……至小的族要加增千倍,微弱的國必成為強盛。我耶和華要按定期速成這事。」(六○3、14、18、20一22)
十、造新天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其中必不再 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 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聚來,看見我的榮耀。……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 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六五17一25,六六15、18、22一24 ;並參啟二一章)
世人把基督教和一般的自然宗教,等量齊觀;以為「道並行而不悖」,任何宗教不應有其獨一至尊性。殊不知這非可出諸私意的論辯,而應根據真神的啟示。 基督聖道,是否獨一至尊,當以神的話為判斷的依據。「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上帝……如此說︰『我是公義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 別神。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賽四五18、21-2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四12)「他從死裡複活,……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 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0一22)「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0一11)「我 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眼睛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 稱為神之道。……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一九11-16)
基督教乃是上帝完全的救法,奇妙的救恩,這救恩乃是「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上帝又按自 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一1-2,二3一4)而這些神蹟奇事,絕非同一般邪術,乃有其一貫的目的和計 劃,乃是為證明並完成其救贖的大計而施行。約略言之,其一,乃為以色列人之出埃及並由摩西約書亞的領導,在巴勒斯坦的建國工作。此時之神蹟,主要的乃為埃 及之十大災難,紅海分開成為干地,天降嗎哪,磐石出水,約但河水,在亞當城停住,立起成壘。……其二,為以利亞和以利沙時代,對巴力邪教之生死鬥爭。此時 神蹟,如窮寡婦的油麵,取用不竭;她們的兒子,死而複活,耶和華降火顯現,以利亞被接升天,斧頭浮水不沉,天降火車火馬,死人一碰到以利沙的骸骨立即複 活。……其三,在巴比倫被擄時代,耶和華真神對外邦邪神所顯之無比的權能。如沙得拉等三人被扔在火窖之中,有神子同在,於火中遊行,不但身體髮膚,都無損 傷,連衣裳也無火燎之氣。但以理扔在獅子坑中,神封住獅子之口,絲毫無傷。其四,為耶穌降生以後,他親自所行的神蹟,當施浸約翰在監裡發生疑問,打發門徒 去問耶穌是否確為將要來的救主,主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複活,窮 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太一一4-6)事實勝於雄辯,基督教不是哲學的空想,關於救主的道成肉身,為童女生,贖罪代死,複活升 天……以往先知的預言,俱已一一應驗,絲毫不爽;這些雄辯的事實,奇妙的神蹟,便是基督聖道獨一至尊有力的明證。現在人類的盼望,乃在等候他的再臨。關於 這點,當他升天之時,天上的使者曾對當時站著望天的加利利人說︰「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11)主耶穌 也曾親口安慰他的門徒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一四2一 3)保羅說︰當主「親自從天降臨」的時候,「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 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一17)「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它,用 降臨的榮光廢掉它。」(帖後二8)彼得也說︰「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地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 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0一13)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又告訴我們︰「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 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 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一1-8)這才是真正至善極樂的境界;但此絕非由於人的理想,而乃出諸神 的作為。關於這點,於本書「基督教的歷史觀」中,當另詳敘。
總之,世界的盼望,乃在救主的再臨,上帝完全救世計劃的實現。基督教所以不同於一切自然宗教的特點,便是因為他乃是上帝的真道,乃是上帝的計劃;絕 不容人的私意加以更張。誠以自始祖犯罪以後,人和地都已受咒詛,「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受到敗壞的轄製,失去 了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嘆息勞苦,無由自拔(羅八18-25)。這個敗壞邪惡的世界,彎曲悖謬的世代,已非人力所能改造革新。此則絕非宗教的迷信,亦非僅 為神學的理論,近代社會學家、歷史學家,如蘇魯根、如湯恩倍諸氏,均嘗著書立說,用許多歷史的社會的事實與統計予以證實,上文已稍加論列。且「我們並不是 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藉著血氣爭戰。我 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林後一○34)。魔鬼一天在這世界,掌管政治經濟社會生活,我們一切世俗的 改造革新的企圖和努力,均將徒勞;此則史家湯恩倍氏亦作是論。因此,必定要把上帝的敵人,從地上、從空中除去了,把它關在無底坑中,永遠扔在火湖裡,萬物 才能複興,天地才能更新,人類才真能「千年萬世永垂無疆之庥」。所以,「開萬世太平」的人類的救主,非政治家、非哲學家,亦非世俗的宗教家;而乃是上帝、 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我們的救主,主耶穌基督(賽九6一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