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罪之歸算的方式

1.間接的歸算

    十 七世紀時有一位改革宗神學家伯拉糾,他聲稱亞當的罪辜,是藉著遺傳間接地歸算到眾人身上的。他認為亞當在犯罪後,他的靈魂和身體立即變為敗壞,並且在上帝 的律法前帶著罪辜,他的後裔藉著遺傳,帶著敗壞的性格來到世上,但是他們也就與亞當相仿,在生活上違反上帝的律法,而被定為是有罪的人,並且亞當的罪辜, 也因此歸算到他們的身上。

    雖 然伯拉糾堅稱,也並不否認亞當的罪孽「終久」也是會歸算到世人身上的,然而在實際上這種論說往往變質,而否認這一點。假使亞當的罪辜是間接地藉著各人本身 敗壞的性格犯罪而再歸算到他們的身上的,那末在實際上,這將是各人因自身犯罪而獲致的罪辜,而並不真正是由於亞當的罪辜歸算與他們的結果了。

    除了伯拉糾以外,美國東北部的新英格蘭數州中,也有一部分改革宗學者鼓吹間接歸算的論說。但是這種論說並沒有得到改革宗教會一般的支持。

2.直接的歸算

    改 革宗學者一般都相信,亞當的原罪,包括本性之敗壞和法義上之罪辜,都是直接地歸算與眾人的。眾人的罪辜,並不是因為他們敗壞的本性犯罪所致。亞當的罪辜被 歸算與他們,是在他們獲得敗壞的性格,以及他們自己在世上犯罪之先。他們被定罪,是因為亞當在行為之約上為眾人的代表之故。羅馬書五︰12~19的經文中,至少有四點支援這種論說︰

■亞當的罪直接引致眾人之死。「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12節)。很明顯的,保羅將亞當的罪和眾人的死,直接地連在一起。亞當的死,並不是,由於他在本性敗壞後犯罪而致的,而是因為他第一次所犯的罪而得到的結果。他的死是與他第一次的犯罪直接連接在一起的。既然眾人在亞當裡也犯了罪,顯然地,眾人的死也是由亞當的原罪所致成的。
而且在第十五節中,保羅明顯的稱說︰「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並且他在第十七節中更明白地指出︰「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

■亞當的罪直接 引致眾人之被定罪。第十八節說︰「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這句話證明,亞當的原罪直接地使眾人被定罪,而不是因為眾人因敗壞的本性犯罪而引致的結 果。而且第十六節也很可能是指出此點。該節的「一」字可以譯作「一人」,也可譯作「一次」。第十六節下半句論到「許多過犯」,而不是論到「許多罪人」。我 們可以很合理地推論,上半句也是論到一次的過犯,而不是一人的過鉚  。即是說,眾人之被定罪,只是與亞當第一次的罪有關,而與亞當在墮落後所犯的罪,是全然無關的。

■亞當的罪直接引致眾人為罪人。第十九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眾人之成為罪人,並不是因為他們承襲了亞當敗壞的本性而犯了罪,而是因為亞當一人的叛逆,直接地使眾人都成為罪人了。

■本段經文中, 保羅同時論到眾人稱義的方式。信徒稱義,是由於基督的順服而直接所致的果效,並不是先基督將他的義行放到信徒的身上,使他們能行各樣的善事,然後而被稱義 的。眾人被稱為義,是由於他們和基督聯合的關係;基督代他們受了罪的懲罰,也將他的義行歸算與他們。他們在上帝律法之前,靠著恩典就被稱為義人了(18下,19下。參羅八︰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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