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8日 星期六

改教與改教後期的拯救論

一、信義宗的拯救次序
  路德馬丁從事宗教改革,是基於以下兩個理由︰
(1)在天主教會中所發展補贖禮 的教義體系;
(2)與天主教有關的贖罪券之販賣。
        路德本人從前也是從事補贖的工作,但當他讀到羅馬書4︰17的時候,聖經的真理就對他發出了亮光,謂人唯 獨因著信才能夠被稱為義;他也瞭解到馬太4︰17所要求的悔改,與天主教所說的補贖工作毫無關聯,乃在於內心真正的憂傷,而且唯獨是由神的恩典所結出的果 子。於是他瞭解到悔改實際重要之點,並不是私自在神甫面前認罪(這在聖經中沒有根據),也不是由於人所提出任何的補償,因為神是白白的赦罪;乃是為罪而從 內心中發出的真正憂傷,並誠懇地願望過一新生活,且在基督裡願意得到神的赦免之恩。因此,路德再一次地以救恩的教義,作為罪與恩教義的中心,並且宣稱唯獨 因信稱義的教義,乃是「教會存在的重要條文」。結果,宗教改革拒絕了中古世紀的一切神學,即如贖罪券、補贖禮、告解禮、餘功,以及人為功德的教義。
1、路德論信心與悔改
  論到路德所提信心與悔改的關係,學者的意見不一。黎秋主張,路德最初認為信心 是悔改的果實,但後來路德又認為悔改是在信心之前,且此悔改是因律法而發生的。但是利普修(Lipsius)不承認這種觀念的改變,並且主張說,路德總是 認為刑罰(poenitientia)包括痛悔(由律法所造成)與信心(一個人憑信心來接受耶穌),二者都是將罪人引到神面前的初步工具,因此還沒有成為 與基督聯合的前題;同時可以說,在路德的早期生活中,他反對天主教因功稱義的教義,使令他強調真悔改是信心的果子;在他後期的生活中,他又遭遇到反律主 義,此主義說在真信心之前一定要有補贖,但是路德總是認為得救之法包括為罪憂傷、信心,以及奉獻給神的生活,這個次序為早期的信義宗神學家所保留,也是教 會信條的標準。
2、信義宗的拯救次序
  信義宗的拯救次序,首先僅包括三個因素,但在十七世紀中,由於偉大信義宗神學 家的發揚光大,就加以詳細論述。他們的拯救次序很牽強的以徒26︰17─18作為根據,這裡面包括有呼召、光照、改宗、重生、稱義、更新與得榮。在所有生 活在福音之下的人們,藉著洗禮或聖道的傳講,接受神充足的恩典,藉此聽福音的人在重生上不致於抵抗神的恩典。此後在路德宗的拯救論中出現了神人合作說,拯 救的次序如下︰出生於基督徒父母的孩童,他們不能抵抗神的恩典,所以在洗禮時就得蒙重生並領受神的恩賜;而成年人則是以有效的恩召被召,光照他們的心思, 加強他們的意志,使他們不致抵抗神的恩典,如果他們不抵抗聖靈在呼召時的工作,那麼他們就會為罪憂傷而得重生,並且神要將信心的恩賜賜給他們。他們藉著信 得稱為義、罪得赦免,被稱為神的兒女,與基督合而為一,被聖靈更新,最後得著榮耀。
  此外,信義宗拯救的次序是以信心與悔改為中心。嚴格來說,呼召、悔改與重生僅 僅是預備工作,為的是要引罪人到基督面前,直等到罪人憑信心接受基督的義,神才赦免他的罪,使他脫離律法的咒詛,收他為神的孩子,並使他與基督耶穌奧秘的 身體有份。雖然這往往是一般所提出的拯救次序,但與後期的信義宗神學卻並不相同。
二、改革宗的拯救次序
  在改革 宗神學中,拯救的次序是採取不同的方式,這是由於加爾文一貫地以神永遠的揀選,並在恩約中以神秘聯合為出發點的事實。加爾文的基本立場就是,除非人與救主 有生命上的聯合,不然他就不能得到基督的祝福;既然拯救之恩的初步祝福,是以與基督聯合為初步條件,那麼基督給教會的恩賜,以及他的義歸給信他的人,都是 在上述之先了。在和平會議中,就有關基督和父所賜給他的人之間,已經樹立了一聯合,由於此聯合(法理上的與神秘上的),所有救恩的一切祝福都屬於在基督裡 的人了,而他們藉著信心就可以支取救恩中的福氣。
  從此基 本的立場又演變出幾項特點。選民的救恩不能在毫無真實性的方面加以理解,因為他們從永遠就在基督裡,並且由他而生;基督是他們的頭,他們是他奧秘身體的肢 體。重生、悔改與信心,不能僅認為是預備的階段,而與基督的聯合完全無關;也不能認為是人應當履行的條件,而由人憑其自身完全或部份的能力達成。重生、悔 改與信心乃是恩約的福氣,是從與基督神秘聯合所產生出來的,並且是基督給教會的恩典。論到補贖,改革宗改採取的立場是與信義宗有別的。加爾文認為悔改是在 信心之先,但僅僅是一恐懼害怕的心理,而法理上的悔改不一定使人有信心,也不能被認為是為信心的一絕對預備;他強調,從信心發出來的悔改,只能在與基督的 聯合上才能得到,而且此悔改是一直不斷地存在於人的一生中。此外,加爾文並不認為在悔改中包括痛悔與信心;他承認在悔改與信心間有密切的關係,但他卻並不 考慮沒有信心就能有痛悔的事;但他也指出,聖經是清楚將此兩項分開,因此在救恩的程序中,痛悔與信心都有其獨立的意義。
  然而, 加爾文與路德在救恩的程序上雖有所不同,但是論到因信稱義的性質與重要性,則兩個人都同意此點。他們二人在反對天主教上,都認為因信稱義是神白白的恩典, 並且以法庭上的行動來說,稱義並沒有改變人內裡的生命,只是改變了罪人在神面前司法的關係。他們並沒有在信徒本身的義中,找到稱義的根基;信徒被稱為義, 非由於他們有生以來的義,乃是唯獨在乎耶穌基督所歸給的義,這個義就是罪人憑信心所支取的。此外,他們都否認稱義是神漸進的工作,而堅稱此稱義是立時的, 且是立刻完成的工作;並且主張信徒能確實知道他自己從永遠憤怒、被定罪的環境中,遷入到蒙神恩寵、蒙神接納的環境中。
  信義宗神學並沒有對上述的立場表示堅守的態度,有時信心被認為是重生的基本工作;而且一些中間派的神學家,則以耶穌基督所注入的義,作為因信稱義的根基。
三、阿民念派的拯救次序
1、阿民念派的救恩次序
   阿民念派教導,神將普遍的恩典賜給人,此恩足夠叫罪人相信並聽從福音;而且藉著傳道所臨到他的呼召,只不過在悟性與瞭解上發生道德上的影響。假如人同意 了這真理,並信靠神的恩典,聽從基督的吩咐,那麼他就領受了更大、更多的神的恩典;他稱義是由於他的信心,如果他能堅忍到底,就能有份於永生。
2、掃模學派救恩次序的見解
   掃模學派與阿民念派是走著同一路線。此派的代表是凱麥倫(Cameron),他教導說,人的意志總是在瞭解之後,因此在重生與悔改上,首先需要內心有效 的光照。說,在人的意志上,根本沒有屬乎聖靈超自然的直接工作。此派中尚有一人培恩(Pajon),他主張神特別恩典內在的工作是不必要的,並且說神呼召 的有效性,乃在乎與外部環境的一致性。
3、新唯名派的見解
   以上所提阿民念派的見解,導致了救恩程序的說明,就是在英國為人所知的新唯名主義。根據新唯名派的見解,基督已經替所有的人贖罪,那就是使所有的人都能 得救,並且把他們帶入一蒙得救的情況中。基督完成了這個工作,藉著他滿足了舊律法的要求,這舊律法就是工作之約的律,並且以新律法代替了舊律,而此新律法 就是恩典的律,是藉著信心與改宗來滿足恩典的律,雖然有時候並不完全,但這乃是悔改罪人的真順服。基督的此項工作,可以稱之為罪人法理上的義,因為它是滿 足並廢止舊律的工具。但從福音上得來的義,包括對新律法的順服,那就是信心與改宗,作成了罪人因信稱義的根基。此種唯理派的傾向,至終在自由主義(新派) 中找到了歸宿。新派承認基督只不過是一偉大的先知和教師而已,他傳揚神的真理,並以他的死來印證;為了獲得永遠的救恩,人們必須追隨他的榜樣。
4、衛斯理派的見解
   衛斯理派是阿民念派中較為敬虔的一形式。此派反對逐漸改宗的概念,對長時期的痛悔後,黑暗消除,光明進來,疑難完全轉變,而得知完全得救的觀念加以否 認。衛斯理派的思想,是集中在對福音宣傳的努力上︰藉著傳揚律法將罪人打倒,並將他拖到深淵的邊緣,叫他心裡恐懼戰兢;然後立刻將之放在榮耀的救贖福音之 前,並懇求他用信心接受耶穌基督,使他從永遠的滅亡中得救。如此接受基督的罪人,在一剎那之間,從最大的愁苦中而進入好像被提的情景中,脫離了極深的愁 苦,而進入超越的喜樂中。此突然的轉移,帶來了一種得救的確知。許多衛斯理派的人士主張,還有第二次的根本改變,若想完全成聖,這是一定要有的。
四、救恩程序的次要見解
1、反律主義派的拯救論
   反律主義派對基督救贖的主觀應用上加以拒絕,他們在基督所獲得的工作,與聖靈將救恩祝福應用在人身上的工作間,未加以區分;但是說到基督已經作了那應當 做的事,就好像不但將我們的罪孽,就連我們的罪污都給擔當了,所以我們得稱為義、重生、並成聖──簡言之,我們在他裡面得以完全。由於這個事實,人在主觀 方面說是為義的,並在基督裡成聖,而在他裡面唯一要作的就是相信,那就是他要瞭解一個事實,他可以確實知道神並不看他為罪人,乃是看他為一個信者。所說他 的罪,也不是真正的罪,只不過是老舊人的活動而已,且此罪也不能算是信徒的,因為他已經脫離了律法,在基督裡得以完全,在神的恩典中得著榮耀。有時候,反 律主義者所說的比這更進一步,就是他們聲稱,基督並沒有真正賺得救恩,因為救恩在神的計劃中早已經預備妥了,他只不過是彰顯神的愛而已;而相信的意思只不 過是將神抵擋我們的怒氣的虛假觀念擱置一邊。這樣的觀念在重洗派、自由派,以及在英國與新格蘭州一些派別中頗為盛行。
2、神秘派的拯救論
   在德國、英國與荷蘭,有大多數的傳道者興起追求基督徒經驗的本質,並且強調真信心就是經驗的事實。他們詳述,作為一個真信徒之前,必須有經驗。他們這樣 做,根本上不是視聖經為引導,乃是以個人經驗為根據。他們主張律法當傳給萬人,但福音只能傳給某些「有資格」的罪人。在一個人還沒有真正成為神兒女之前, 必須先被帶到律法的恐懼之下,必須經歷痛苦的掙扎,必須覺知良心控訴的痛苦,並且預期感覺到必須受永刑的恐懼,若沒有聖靈特別的許可,他們是無法相信基督 的,就是他們信了,那信心在最初也只不過是逃往耶穌基督避難所,飢渴慕義的信心。這信心是先有的,並且是稱義的條件;為了得稱為義,罪人要憑著這個信心才 能靠賴基督。這個逃往耶穌基督避難所的尋找的信心,不能立刻變為確實有把握的信心,這二者之間有很大的距離,且須在經過許多波折之後,經過各種的疑惑、掛 慮、不確定之後,並且經過許多屬靈的掙扎之後,信徒才能得到得救的確信──這只不過是少數幾個蒙揀選的特權而已。這個確信往往用一種特別的方法臨到人,如 一個聲音、一個異象、從聖經來的一句話,以及其他類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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