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神的性格

加爾文說,人的全部知識,可以分為兩部分,即認識神和認識自己;而這兩部分知識乃是互相連繫的。人若觀察自己,熟思自省,就必會看出,他一切的才幹智慧,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自創造萬物的神。
另一方面,人若默思神,面對他的榮光,必會發現自己的渺小無用,卑鄙不潔,就不再會以聖潔高貴自豪。這兩方面的知識雖是不能分開,但按次序而言,神學的論說應以論神為先,然後論人。(卷一112)。
神學的主題和中心內容乃是論到神。基督教神學的主題和中心內容乃是論到聖經中所啟示的、自有永有、有著完善自覺,並具有位格的神。神學其它部門的研究,乃是以神為出發點,並它們對神的知識之關係而定。
「神」似乎是一個空洞和虛幻的名詞。我們在直覺上認為,神是高高在天,與人有著無限的距離,摸不著,看不見,與世界並無關係。從一方面來看,世人的確無法認識神。「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伯十一︰7
神是無量無際的神,豈是有限之世人所能研究測度的呢?我們能論到神的性格和作為,完全是因他的自我啟示。所以,我們對認識神的知識,也是限於他所啟示的範圍之內;凡神沒有啟示的,人當然無法知道了。
此外,神的生命和人的生命,在品質上也有著基本的不同。神是自有永有,生命在於他自己;而人則是神所造的受造之物,他的智慧和知識,都是與受造之物的品格相稱,有範圍,有限製,與神的智慧和知識,截然不同。
如經上所言︰「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十五︰8~9)。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33
我們對神的性格和他作為之知識,在今日完全是根據聖經中的描述。我們的信仰,完全是建於聖靈在內心所作的見證;而我們在生活的經驗中,也陪證聖經中的見證。
神 的屬性是論到神各方面的品性。然而神的屬性是完滿的,而不是分部組合而成的。但是人的思想並他的理解力和分析力都是有限的,他無法避免利用有限的言語,表 達無限之神的屬性。並且,由於人的本性是有限的,他只能按著次序分析解釋神的屬性,雖然這些屬性在本質上並不是可以分類的。
一、自有永有
天地萬物都有起源,但神是自有永有,永遠存在的。「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O2)。當神呼召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前,摩西叩問他的稱呼。神回答他說,他的名字是「自有永有的」一位(出三︰14)。
他的生命並不依賴外在的因素和力量,而是自發的(約五︰26)。
神也是自給自足的,他並不缺乏什麼,也不需要其它的陪襯和供養。如保羅對雅典人所說︰「神即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十七︰24~25)。
神 雖是永遠存在,超乎時間的限製,但「永遠」並非是一種抽象的靜止不動的狀態。人因為生存在時間之下,沒有經歷過「永遠」的情況,但可從神與人間的關係上看 出,他雖超乎時間之上,但也在時間之下與人交往,拯救並照顧世人(詩廿三篇)。所以,在人的知覺上,神的作為是有著先後因果的。
神既是自給自足的,他的行動也必然是完全獨立,不受外界之影響的(詩卅三︰9)。另一方面,其他一切生命和物質,卻都是依靠他而存在,因為一切都是他所造的(約一︰3;徒十七︰24~26)。
二、靈性
神是靈;他沒有外表的形體,而具有靈性的品格,如自覺、知識、意志等(羅十一︰33~34;弗一︰5)。神曾一再曉諭摩西,禁止以色列民用畫像、塑雕,或任何形體的方式來代表他,免得他們觸犯敬拜偶像之罪。
摩 西對百姓說︰「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象。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什麼男像,女像,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辰,就是天上的萬 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作的偶像」(申四︰151923)。
到了新約時代,耶穌也曾對撒瑪利亞婦人談話時指出︰「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4)。
然而為了適應人的瞭解能力,聖經有時也用形體來描述神的作為,例如論到以色列民出埃及的奇蹟時,摩西對眾百姓說︰「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我們出了埃及」(申廿六︰8;參耶廿一︰5)。猶大王希西家因亞述王的威嚇,就求告神說︰「耶和華啊,求你側耳而聽;耶和華啊,求你睜眼而看」(賽卅七︰17)。詩篇中充滿著用耳目來形容神看顧並垂聽信徒之言詞(詩十七︰6~8;卅四︰15;一三九︰16)。
神有時也在異象中用形體顯露於人,如古時但以理在作夢時,從異象中見到神坐在寶座上,「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但七︰9)。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見到神「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賽六︰1)。此外,神有時也以人的形態向世人顯露(創十八章)
但這些暫時和特殊的顯現,只是為了適應人的思想,而神本性則是一位沒有任何形體的靈。
三、無限性
神既是超乎萬有,並且創造時間和空間,他本身必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製,而是無所不在的。大衛承認,他無論走到天涯海角,無論白日黑夜,也無法躲避神的面(詩一三九︰7~12)。
不但信徒時刻在他眷顧之下,即是全世的人都無法逃避他的監察。「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廿三︰23~24)。
使徒們的祝福,也表明神是無所不在的。他們與受信人雖不在同一地方,但卻能堅信,那位「賜平安的神,必與你們同在」(腓四︰9;太廿八︰20)。
信徒的祈禱,是一個非常恰當的實例,說明神的無限性。人無論在何處,都可以求告神。如先知約拿在大魚的腹中(拿二︰19),使徒保羅在監獄中(腓一︰49);或在病榻前,或面對敵人時(雅五︰14~16;王上十七︰17~24。王上十八︰36~38)。凡求告耶和華的,必蒙垂聽(詩一四五︰18~19)。
四、不變性
神的屬性是完全無瑕,故不需要改良,因為改良表示以前有不完善之處。他也不會退化,因為退化後就必失去完善的品格。「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詩一O二︰26~27。來一︰11~12引證)。雅各論到神對信徒之恩賜說,他是一位「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的神(雅一︰17)。
神的不變性並非意指他是如泰山之屹立不動,無聲無息。反之,他永遠活動。猶太人因耶穌在安息日治癒一個病人,批評他犯安息之律。耶穌回答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
神的屬性不但不會有內在的變化改動,也沒有任何外來的力量改變他(伯卅五︰6~7)。
五、全智性
人只要對宇宙結構之奇妙,稍有一些瞭解,就不得不承認造物主的智慧。正如詩人所說︰「耶和華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詩一O四︰24)。神乃是智慧的源頭(雅一︰5)。他有百般的智慧(但二︰20;弗三︰10)。他是全知的,毫無欠缺之處(羅十六︰27)。他的一切決定和作為,都是最聰明併合宜的。論到十字架的道理,保羅指出,這是神智慧的安排(林前一︰24~25)。
神的智慧也包括他的知識,他曉得一切的事,不但是必會發生的事,也包括一切的可能性,因此他能選擇最佳美的方法,以實行他的旨意和計劃。所以保羅能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神的知識包羅萬象,無一例外。先知以賽亞說︰「誰曾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賽四O13~14)。就是世人的一切心思意念,也無法在他面前隱藏(代上廿八︰9;來四︰13)。
神 的知識是內在的,因為他是永存之神,而在永遠之中並無其它任何事物的存在。他對世界上會發生的事,早在創世之前已經知道;在他永遠的計劃中,已經為一切將 要發生之事預作準備。例如關於救恩的計劃和實施,保羅明言︰「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已經)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用諸般智慧聰明……都是按他旨意的奧秘」 (參弗一︰48~9)。故此,我們可以說,神對一切事物的知識,都是在同時全部曉得的;而不如人一般,須要逐漸獲致的。
神的全智和全知,很自然地使我們聯想到他的真實。他既是滿有智慧,又知曉萬事,他的智能必然是可靠無誤的(申卅二︰4;羅三︰4)。因此,他的啟示是可靠的,他的應許也是信實的(來六︰18;參來十三︰8)。
六、德性
神的德性包括慈愛、聖潔和公義。
1.           慈愛──「神是愛」(約壹四︰8
聖經裡最顯著的一個主題是關於神的愛。在永遠中,神已顯明父子之愛。耶穌在受難前的禱告中曾說︰「父啊,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十七︰24)。這愛在基督道成肉身後,繼續彰顯(約三︰35;十︰17;十五︰19)。
神的愛也特別在信徒身上顯明。他因愛的緣故,差遣基督到世上來,拯救罪人(約三︰16;弗二︰4;約壹四︰19)。在舊約時代,神充分表明對以色列選民之愛,說︰「我以永遠的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卅一︰3;參賽六十三︰79;詩一︰6。「知道」是「愛」的意思)。
基督對門徒的愛,在牧人與羊群的關係中,深刻地描寫出來。耶穌稱自己為好牧人,他為羊捨命(約十︰14~15)。又指著自己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參啟一︰5
論到基督徒應存彼此相愛之心,保羅提出耶穌作我們的榜樣。他因愛我們而道成肉身,為罪人捨身(腓二︰58)。
神的愛也在選民以外顯露出來,一個顯著的實例是他差遣約拿向尼尼微人傳揚悔改之道(拿四︰210~11)。他的慈愛普及全世界(太五︰45;詩一O四︰1028;一一三︰7;一四五︰915~16)。
聖 經中充滿著神愛人的歷史記事、教訓和見證。他的救贖之愛確然只是對信他的人顯露,但我們也不應當忽視他對世人一般性的慈愛和憐憫。保守派人士往往過於強調 神的公義和審判,用自以為是的態度指著別人發「義怒」。這種態度引起許多教外人士之反感,也是自由派興起的一個因素。而且,為著要反對自由派之單單講傳神 的慈愛,有意無意地更加強調神的公義。先知約拿的禱詞,我們應當記在心裡,免得我們的怒氣比神的義怒更烈。「耶和華啊……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拿四︰2)。
2.聖潔
聖潔的原意是隔離。聖經清楚教訓說,神是一位聖潔的神。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神的榮華,並聽見在旁侍立的天使口呼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賽六︰3)。他恨惡罪惡,命令選民應當追求聖潔(利十九︰2)。人若非聖潔,就不能見神之面(來十二︰14)。
神的聖潔是一切道德標準的根據。他賜下十誡,禁止選民與外教人通婚,並在舊約時代利用禮儀,教導以色列人聖潔之道。在新約時代,這些禮儀雖已因基督之功的成就而廢除,但道德標準仍無改動,因為神的聖潔之性格,並不因時代的變遷而更改。
然而聖潔的含意並不限於恨惡罪和遠離罪惡,因其真諦乃是正面性的。故此,十誡的文字雖是強調禁例,而十誡的總綱卻是「愛」(申六︰5;利十九︰18;太廿二︰37~40)。
3.公義
聖潔的神必然也是公義的神,因為聖潔的對照乃是邪惡,一位聖潔的神必會賞善罰惡,也就是說,他必會施行公義。聖經一再提到,神是一位公義的神(詩八十九︰14;賽四十五︰2124;啟十五︰3)。
神 的公義品性和他的慈愛品性,並無衝突,因為他是公義的,他必須懲罰罪惡;同時,因為他是慈愛的,他親自預備贖罪之法則。保羅說︰「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 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 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2~25)。
七、權能
聖經很顯著地論到神的權能。他是宇宙的創造者(創一︰1;詩卅三︰6~9),並且統管萬有(代上廿九︰12;詩一O三︰19;一O四篇;林前十五︰24~25)。他的旨意乃是萬事實現的最終原因(羅十一︰36)。無論是國家和個人的命運(詩卅三︰10~11;但二︰37~45;加一︰15),基督的受難(徒二︰23)和罪人的救贖(羅九︰11~16;雅一︰18),甚至一切微小之事,如麻雀的存歿,人的頭髮之多寡,也都在他的旨意之內(太十︰29~30)。
然而,神在創立宇宙時,也製定一些自然定律,如因果定律,地心吸力定律等。因此,世上發生之事,大多並非是突然或不可理解的。反之,許多事情之發生,都推歸到因果的定律。
我們重新申述,聖經中啟示的神,並不是一位抽象的神,而是與人有密切關係的神,並是在耶穌基督裡顯明的神(約一︰18)。人的言語和思想有著嚴格的限製,更因受到罪之後果的影響,在許多知識上,「彷彿對著『古時』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十三︰12)。
更何況是關於神的品性之瞭解,更是只知其一二,無法徹底看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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