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神的護理

 
天地萬物創造完成,神就歇工安息。但他並非就此休閒,隨任世界按自然定律而生存。反之,在他創造之工完畢以後,神繼續藉著他的能力,照顧並養護世界。猶太人反對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他回答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希伯來書的著者也見證說︰「神……曾藉著(聖子)創造諸世界……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2~3)。


神 的護理遍及天地中一切事物。但在此罪惡的世界上,我們並不能始終看清神的護理。許多發生的事情會使人懷疑,神是否仍舊顧念這世界。世人面對戰爭及其殘酷的 行為,無辜之人受到家破人亡的慘景。天然的水旱災禍,往往使千百人流離失所,忍受飢餓。再說個人的命運,許多嬰孩因先天的缺陷,或受胎中藥物的刺激作用, 而致頭腦遲鈍或肢體不全。疾病或其他意外災禍纏身。凡此種種不幸的境遇,都會引起一個問題︰神真是看顧這世界嗎?

信主的人和不信的人一般,有時也遭遇到不幸。天父的慈善在哪裡呢?他豈掩面不顧我們嗎?世人會嘰笑說︰「你的神在哪裡呢?」(詩四十二︰10)。我們如何回答他們呢?我們如何解決自己心裡的懷疑呢?

聖經指示我們,當避免用理論來尋求解答,而當用信心來接受神的護理。「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是我的神」(詩四十二︰11)。保羅在靈性的眼光中看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一、護理之工的區分

1.保養

表面上看,一切生物的存活,是按照自然定律內在的活力。事實上,聖經指出,他們的存活是靠托神的保養。自然現象如閃電雷霆,晴雨風雪,都是有賴神的能力(伯卅八︰25~30;太五︰45)。他使野地長出花草,供給飛鳥走獸他們所需要的食物(伯卅八︰39~41;太六︰26)。他的保養當然更是與人的生命有關(徒十七︰29;詩一O四︰14)。
但神的護理,特別是在選民身上顯明。如同父母看顧自己的兒女,耶和華也照樣看顧他所揀選的子民(申卅二︰10~14)。詩篇中充滿關於神護守的見證。信主的人,雖存活在這多難險惡的世上,卻能靠主安度無懼(詩九十一︰12)。

但是經驗告訴我們,信主的人所遭遇的困苦疾痛,災害逼迫,有時更甚於非信徒。我們常常看到惡人興旺,欺瞞行騙的人得利,叫人嘆息「上天無眼」。這是人之常情,我們往往因見到惡人興樂而心懷不平。

亞 薩「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富便加增……我終日遭災難,每 早晨受懲治。」但當亞薩進入神的聖殿,思考人的生命之真諦和惡人的結局時,他發現惡人心裡驚恐,並掉在沉淪之中。亞薩同時明白,他的喜樂乃是在於神親近。 神就是他的福分(詩七十三篇)。
信徒的禍福安危,不能按世界的標準為衡度。因為世人認為是福,不一定真正是福;世人認為是禍,也不一定真正是禍。禍福的標準必須從救恩和信心的角度觀察。(參羅八︰35~37

2.治理

神保養世界,並非只是讓它繼續存在,而是有他的目的,並有一套具體的方法來實現這目的。這目的就是,藉著基督的救恩,建立天國(林前十五︰24~28)。他藉著保養和治理,推進這項目的之成就。

神治理萬有。天上地下沒有一事超出他治理權之外(詩四十七︰28~9)。神治理的方式,當然不是我們能完全洞悉的。世上所發生的曲折事情,有時會使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我們有時會想,假使我是神,我一定會如此這般而行,完全忘卻了神智慧的高深。

約瑟被哥哥出賣,被主人妻子誣告坐牢,被同伴遺忘,但他卻能在這一切苦難中,看出神的護理(創四十五︰57~8)。神甚至能藉著人的惡意,達到他拯救的目的。

基督在世受難,在人看來,似乎表明他使命之失敗,連他親近的門徒,也各自躲藏起來,甚至否認他為友(太廿六︰56~70)。但事實上卻成就神救人的旨意(徒二︰23~2430~36)。猶太人棄絕耶穌,不認他為彌賽亞。但他們的棄絕,反倒使外邦人得到拯救(羅十一︰11)。

世上的君王,或有否認神的統治,甚至敵對他,但他們至終將必失敗。主「必用鐵杖打破他們,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詩二︰9)。

神的治理使信靠他的人,得以安定。他們知道,一切的遭遇都是在神治理之下發生的。大衛作證說,他終身之事都在神手中(詩卅一︰15;一三九︰16)。保羅也作見證說,他無論處在何種環境中,都能知足喜樂,因為他萬事信託神(腓四︰116~7)。

3.協力

世上發生的一切事故,往往能推究到起因,或一連串的因素。協力是論到人在神護理之工內所擔任的角色。人非棋盤上之兵卒,無聲無息地隨弈棋者的挪移。他是一個有靈魂、有意志、有思想的活人。在神實行他的計劃之過程中,包括人的行動和態度。

但協力並非是指某事的成就是由於神與人各盡一半力量之結果,而是說,人的行動雖是實在的行動,不是出於勉強,但其推動乃是神。最熟悉而明顯的一段經文,就是腓立比書二︰12~13。保羅勸勉信徒「當恐懼戰兢」作成他們得救的工夫,但立刻解釋說,因為他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之故。

甚至惡人的邪行,也沒有越出神護理範圍之外,並且結果仍是成全神的旨意(創四十五︰7~8;太廿七︰3~5;羅一︰24~28)。但他們仍應為他們的惡行為負責(太廿六︰24;結卅三︰18~19)。

二、神蹟

1)神蹟與自然定律。

我們根據日常生活的經驗,並依據科學家研究和實驗的結果,發現在宇宙中有著某些「自然定律」。由於這些情況重複發生,我們就認為這些是理所當然的現象。

但聖經告訴我們,這些自然定律乃是神在創造天地時製定的(詩七十四︰16~27;一O四︰919等)。不但如此,這些自然定律之繼續運行,也是無時無刻不依靠造物主宰的能力(詩一O四︰7~10142832;廿九︰3)。洪水之後,神允許挪亞說︰「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創八︰22)。

自然現象並不是固封不變的。舉例而言,近代的氣象學能預測隔天或一星期中的氣候,但氣象預告卻常常與實在的氣候不符。因為,氣象學雖是根據自然定律預測氣候,但掌握氣候的乃是神。「他一吩咐,狂風就起來,海中的波浪也揚起……他使江河變為曠野,叫水泉變為乾渴之地」(詩一O七︰2533)。

所 以在討論神蹟之前,先要認清,自然定律乃是神所製定的,自然現象也是依照他的能力和旨意而推動的。如此,我們就能看出,神蹟只是神護理之工的一部分,與自 然現象一般,都在他治理之下。神蹟之被稱為神蹟,乃是因為那是罕見的現象,與平常的經驗不同,而且無法用科學或經驗解明。

2)神蹟的現象。

神 蹟是神護理之工中的一種特殊表現。他有時不用自然定律或因果常理,成就某項事工;但有時他也利用自然現象,奇妙地作成某事。耶和華利用自然界的巨風,分開 紅海之海水,使之成為旱地,讓以色列民逃避追兵。然而海水的分開乃是摩西受神之囑用杖伸到海邊後的直接結果。海水複原的原因,也是如此(出十四︰1621~2226~27)。又如大魚吞下約拿之事。大魚雖是自然界的一種生命,能吞食巨大的物體,但約拿的被吞乃是由於神奇妙的「安排」(拿一︰17;二︰10)。

耶穌當時常施行神蹟,其中也有利用自然現象的,如吩咐彼得去海邊釣魚,從魚口中取得納稅金(太十七︰27)。另有一些神蹟,雖也利用普通的事物,但卻是常理所不能解釋的。例如耶穌第一次神蹟,用水變酒(約二︰7~9)。又如他用唾沫混於泥土,抹在瞎子眼睛上,又吩咐他去西羅亞池裡洗眼,眼就明亮了(約九︰6~7)。

另有一些神蹟是完全不按自然定律和常理而成的。如在曠野中從天降下嗎哪,喂養以色列民(出十六︰14~35);或如耶穌僅用口吩咐殘廢者伸直他的手,手就複原了(可三︰1~5)。

神在施行神蹟時,往往利用他的聖僕,如摩西(出七~十四章);以利亞(王上十八︰20~39);彼得(徒三︰1~8);保羅和巴拿巴(徒十四︰3;廿八︰8)及其他使徒們(徒二︰43)。神看重他們,藉著他們施行神蹟,以他們為發揚他的慈愛和憐憫之器皿,同時藉此曉諭一切看見神蹟的人,這些先知和使徒們,乃是奉神差遣的僕人,帶著神權能之印證(出四︰1~9)。

3)神蹟的主要目的。

神施行神蹟,有一個雙重的目的,其一是要顯明他的救恩,其二是要證明神權超越魔權。以色列民被拯救出離埃及,是要實現他對亞伯拉罕所給的應許(創十七︰7~8;出三︰612~16)。先知以利亞與巴力的假先知對峙,是要拯救以色列人免入邪道,叫他們專心事奉真神(王上十八︰37~39)。

耶穌在使一個癱子痊癒時,對他說︰「你的罪赦了」(可二︰59~12)。他因趕鬼而被人指為屬於鬼王一門,但耶穌對他們解釋,他是「靠著神的能力趕鬼」,由此證明「神的國臨到你們了」(路十一︰20)。

4)神蹟與信心。

神蹟、信心是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聖經中記載著兩句平行的應許,即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及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太十七︰20)。在耶穌所行許多醫病的神蹟上,聖經提到被治者的信心。如那個患血漏症的女人,耶穌對她說︰「你的信救了你……你的災病痊癒了」(可五︰34)。後來因一個百夫長的信心,耶穌治癒他僕人的病,對他說︰「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太八︰1013)。

另一方面,耶穌在拿撒勒傳道時,因當地人的不信,就不多行神蹟(太十三︰58)。他也拒絕法利賽人的要求,不願對他們顯神蹟,因為他們的要求不是出於信心,而是為要試探耶穌(太十六︰1~4)。

5)神蹟在今日。

神是否在今日仍舊施行神蹟奇事呢?神蹟是否在使徒們離世後完全停止了呢?許多保守派的神學家否認神在今日繼續施行神蹟。他們認為神蹟與使徒時代同時消逝。這種見解的主要理由如下︰

□他們聲稱,神蹟與救恩有著直接的關係,故此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時期神蹟才發生,如當神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埃及之時;當巴力的敬拜摻雜在敬拜耶和華之時;當基督在世引進新約之時,及當使徒們開始傳揚福音之時。一部分人認為,當耶穌再來之時,又會有神蹟出現。

□他們強調,神蹟的目的是要證實真道。如耶和華向摩西在荊棘的火焰中顯現,是要證明他是以色列的神(出三︰6)。神賜摩西施行神蹟之能力,是要向以色列人並埃及人證明,他受到神的差遣(出四︰1~9;七至十二章)。先知以利亞所行的神蹟,是要叫以色列民分清耶和華真神和巴力偽神,並證明他真是代表神說話(王上十八︰16~40;注意36節)。耶穌基督的神蹟,是要向猶太人證明,他是神的兒子(約十︰37~38)。約翰在福音書結束時也說,耶穌行了許多神蹟,為要叫他們相信,他是神的兒子(約廿︰30~31)。使徒們如保羅,靠著主的能力,「施行神蹟奇事,證明他的恩道」(徒十四︰3;參來二︰3~4)。

根據這種觀點,神對人的啟示,現在既已寫錄在聖經中;基督的教會已經建立,因此不再需要用神蹟來證明教會所傳的真道了。他們聲稱,今日某些人士所宣傳為神蹟的事蹟,往往沒有事實的證明,不可取信;有時更是一種撞騙手段,欺玩愚蒙以營利。

無可否認的,上述兩種理由是有其聖經之依據。而且今日確有一些所謂布道家,靠著「行神蹟」揚名圖利。但聖經從未說過,神蹟與使徒時代同時止息。聖經的記載是到使徒時代為止,所記載的神蹟當然是關於使徒時代所發生的神蹟。

但耶穌基督在「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 他若能在過去的時期藉著使徒施行神蹟,他也必然能在今日藉著教會施行奇事。今日神蹟的鮮少,與其說是今日教會的需要與使徒時期教會的需要不同,不如說是今 日教會的信心不如使徒時期教會的信心。或許是今日的教會和基督徒過分篤信科學的理論,懷疑神蹟的可能,以至象拿撒勒人一般,缺乏信心。
試 舉治病為例。今日仍能看到一些病人,在醫藥無法治療,挽回病情的情況下,藉禱告而奇妙地恢復健康。雅各對教會所作的囑咐,並無時間性的限製。他說︰「你們 中間若有人生病,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雅五︰14~15)。雅各並用先知以利亞求雨的禱告,作為榜樣(17~18節)。後者顯然是一項神蹟。

我們認為,神確然在某些特殊的時期中,用神蹟特別顯明他的能力和救恩。但我們不應限製神的主權和自由,否定今日神蹟的可能,反倒應捫心自問,今日的教會和個別信徒,是否有接受神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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