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理性主義

    理性主義是指以理知(reason)來為一切事物作衡量。他們的共通點認為宇宙是有理性的(rational),可以以理知來了解。認為一切事物的真相可以以適當的理知(例如邏輯演繹法),配以合理的推論(例如數學),能給「事實」刻出一幅人人能了解的圖案來。

理性主義的思想方法
   
早期希臘柏拉圖的思想提出觀念界(思想/概念)和感官界(物質世界)是分開的,但是理性主義卻縮小這兩個範圍;只看重「心」和「物」。「心」是主體,而「物」是客體,就如「觀念」與「感官」是二元的,是對立的。認定說如果主體()能把握住客體()的話,那就可以得到真知識(或真理)。如果要把握住客體,那最先要把握住主體的存在。怎樣去肯定主體的存在呢?理性主義提出他們的意見。

       主體   ————> 客體

現代哲學之父--笛卡兒
   
笛卡兒(Rene Descartes,公元1596-1650)因 其理性主義思想的創新而被冠為「現代哲學之父」。藉著祖父所留下來的財產,一生人保持著一個紳士式業餘學者的生活。每天工作與閱讀的時間都很短。多數時間 都是用來靜思默想。年輕時在耶穌會的學院受教育。學習科學,神學,哲學,數學等等。在物理學方面他發現了宇宙動力的總和不變論,在醫學方面他也發現人體血 液的循環,在數學方面,他發明了著名的坐何幾標學。但他真正的貢獻還是哲學與神學。主要著作:《方法論》(Discourse on Method)及《沈思錄》(Meditations)

. 知識論:

人 所認識或所得到的知識都是由客體而來。要怎樣肯定一個人對客體的知識是確定的呢﹖笛卡兒認為最重要是先肯定主體「我」的存在。因此,笛卡兒認為人們可以對 任何東西懷疑,但是有一件事是不能懷疑的﹖就是那個人的「懷疑」。這「懷疑」成為了「我」的「存在」的最好證明。因此,我的懷疑肯定了「我」的存在,那我 所認識的東西都是真確的了。「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 I think therefore I am)也就是說當我在懷疑我是否存在的時候,「我的懷疑」就因此證明了我的存在,這口號開創了現代的理性主義。

     一直以來,哲學都在尋找一個人怎樣確定我所見所思的東西是真確的。從「我」這個主體,到「他/它」這個客體之間的關係實在太難確定了。要確定我所見所思的東西是真的,那就應該先確定「我」是真的(或真的存在)。 怎樣證明我是真的存在呢﹖在笛卡兒著名的《方法論》裡有這樣說:有一天笛卡兒在一個很寒冷的冬天,坐在一個很熱的烘爐中默想如何找到真理。他說,當他從烘 爐中出來的時候,他的哲學就熟了。在烘爐中,他發明了「我思故我在」的理論。他也說,如果真理是真理的話,那應該是「清晰明瞭的」。就如 2 + 2 = 4 一樣。他所說的「懷疑」就是「清晰明瞭的」。因此,用感官去認識的東西是最危險的,也是最不能確定的。當然,問說他是怎樣知道他這「懷疑」,他提出了「直覺」(intuition)這觀念。這「直覺」是與生俱來的。

. 證明上帝論:

笛卡兒再提出「上帝實存論」(Ontological Argument)。上帝是「最完美的」。認為上帝不會欺騙我們。上帝是我們想像中最大最完好的。祂也是「最清晰明瞭」的觀念。

    讓我們來審查笛卡兒思想的真確性。「我思故我在」到底是否是正確的前題?換句話說:「我思故我在」其實就是「我在故我在」的重申而已,沒有甚麼可以彼此證明的。我們每一天所見的東西靠我們的知覺就足夠其存在,又何必以懷疑來證明其存在而多此一舉。或像英國湯樸威廉(William Temple)大主教被問起歐洲歷史上最倒霉的一刻是幾時﹖他回答:笛卡兒將自己關在烘爐的那一天。

斯賓諾沙(Baruch Spinoza 公元1632-1677)
   
出生於荷蘭阿姆斯特丹富有的猶太人家庭。因接納理性主義,廿二歲就被教會趕出阿城。後來德國海德堡大學聘他為哲學教授。代表作是《倫理學》。神學著作有《神學政治論》。

. 知識論:

他認為宇宙的一切活動是有理性的。而其中的真知識(真理)也可以靠理知推論出來。上帝是一切真理的保証者。他不接受笛卡兒的「知識二元論」,而認為「本質」(substance)是一切真理的基礎。「本質」只有一個,是自生的,是不須依靠其他事物便可以形成的。「本質」又可稱為「上帝」或「自然」。因為一切都在上帝內,沒有上帝,任何事物都不能生出,亦不能存在。(我們稱這理論為汎神論 )

. 倫理學:

認為人生最重要的追是「幸福」。「幸福」只有「人-上帝」在一起才可以得到。他認為人可以藉著「愛」與上帝消融在一起,也能夠保全自己,使自己不被消滅。於是人可以靠著與神的融合而保全自己,也靠著這保全而「存在」於萬物中,也可藉著這「存在」去認識這世界。

        按斯賓諾沙的形而上學,大自然、上帝、人是三位一體的。我們也稱他的哲學是一種「自然-上帝-人」的哲學。

萊不尼茲(C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公元1646-1716)
   
出生於德國的萊比錫。十五歲就閱讀形而上學課本。廿歲得博士學位,並開始講授生涯。曾發明對數表 (Figure-table)。代表作是《單子論》(Manadologie 1714)及《神義學》(Theodizee 1710) 。萊不尼茲可算是最後一個理性主義的代表,也因此他結集了理性主義的學說大成。

. 單子論:

「單 子論」認為事物必有一個中心單子,然後有很多圍繞這中心單子的單子而構成宇宙。從這理論指出為什麼單子與單子之間沒有交往,也就是說人們不能夠站在感官世 界去認識另一個感官世界,應該透過中心單子。每個單子本身是獨立的,所以每個單子也自形成一個小宇宙,每個小宇宙也是整個宇宙的影像。因此,只要人們回歸 內心,在自己的內心裡認識自己的話,這樣也會看到整個宇宙的影像。每個單子有其獨立的存在,但存在的根源在於中心單子,中心單子也是知識的源頭。每個小單 子也領受了中心單子的「精神」,中心單子的目的也決定了每一個單子的目的。

        從這「單子論」,萊不尼茲推出了他的神學。他認為只要世上有存在,就必需有最後的存在。即中心單子的存在,也就是神的存在。這上帝(中心單子)也預定了每個單子的目的。

. 倫理學:

這中心單子是十全十美的,因此,整個宇宙也是美好的。(他碰到了惡」的問題)。萊不尼茲提出「惡」的解釋。把「惡」分為三種:

  a. 形上的「惡」:這世界本身是十全十美的,但卻是偶有的存在。這偶有的存在和那必須存在的上帝比較之下,就覺得世界本身並非十全十美而有缺陷,所以形上的「惡」是必須的,否則與那十全十美的上帝有所矛盾。

  b. 物理的「惡」:自然界中的疾病,痛苦,天災是由於物的有限與不完美,這不完美反映出「善」來,使人因此在有限的物理世界中去追求「善」。

  c. 倫理的「惡」:他認為人們作惡或作壞事,目的根本不是作惡,而是使善人有機會追求善。如果世上沒有惡人,又怎樣證明善人是善人呢﹖因此他結論說:惡的存在是為了善,使善更清晰明瞭,使人們去追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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