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永恆的,因此對惡人的報應也是永恆的。
上帝永遠活著﹔只要上帝活著,祂將施行懲罰並咒詛惡人。這就像在牆上所寫的字一般:"使他們的腰骨脫節"(但五6)。
罪人任意行惡﹔他違背上帝的誡命,就像一只走獸跳過籬笆,躍入被禁止的草地﹔他貪心的犯罪,就像怕他來不及犯罪一樣(弗四19)。
但,要記得,上帝其中的一個名字是永恆,只要上帝是永恆的,祂就有足夠的時間和祂的仇敵算帳。叫罪人膽戰心驚,思想這三件事:被咒詛的人所受的折磨是持續的,是純然的,也是永遠的。
(1)是持續的。
他們的痛苦將是尖銳的,且沒有緩沖的餘地﹔地獄的火不會減弱。"他……晝夜不得安寧"(啟十四11)。就像一個被綁在刑架上的人,一直被撐拉關節,沒有暫緩的時刻。上帝的烈怒被形容為一股硫磺火(賽三十33)。
為何形容為一股呢?因為這一股的泉源是永不中斷的﹔所以上帝的忿怒就像一股奔流不息的泉源,且持續不斷的噴流。今生的痛苦有緩和和中斷的時候﹔熱度會減緩
﹔在陣痛之後,病人會有緩沖的時候﹔但,在地獄裡的痛苦是立即也是猛烈的。這受咒詛的靈魂,絕不會說,我現在比較舒服一點了。
(2)是純然的。
地獄是一個純然公義彰顯的地方。在今世,上帝在忿怒中記念祂的恩慈,在苦難中帶有祂的憐憫。亞設的鞋是鐵的,但他的腳蘸在油中(申卅三25)。
苦難是鐵鞋,但蘸著憐憫﹔腳蘸著喜樂的油。但"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此酒斟在上帝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啟十四10)。
沒有摻雜憐憫。現在這忿怒的杯是充滿混雜的!"耶和華手裡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內滿了摻雜的酒﹔他倒出來,地上的惡人必都喝這酒的渣滓,而且喝盡"(詩七十五8)。
但,啟示錄說這杯是純一不雜的。這杯充滿了渣滓,也就是說這裡面充滿了一些使它變苦的成分﹔蟲、烈火和上帝的咒詛,全是使之變苦的成分。這是一杯摻雜的酒,卻也是純一不雜的﹔沒有什麼可安慰他們的,沒有摻雜憐憫,所以是純一不雜的。疑恨的素祭(民五15),不可加上油﹔照樣,在被咒詛所受的痛苦裡,沒有憐憫的油澆在其上減輕痛苦。
(3)是永遠的。
罪中之樂是暫時的享受,但惡人所要受的煎熬卻是永遠的。罪人只不過是享受短暫的宴席,但,要受的懲罰卻是長久的。
奧利金(Origen)錯誤的解釋說:受苦者在受苦一千年後,將被釋放﹔但,蟲、烈火和監牢,都是永恆的。"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啟十四11)。
普拉斯(Prosper)說:"地獄的折磨是永無間斷的。"
永恆是無底無邊的海。百萬年後,永恆沒有一分鐘被誤用﹔受咒詛的人必須永遠被燃燒,但不會被燒盡,一直在死,但卻死不掉。
"……人要求死,決不得死"(啟九6)﹔地獄的火是如此燃燒著,甚至眾多的眼淚也澆不熄,長久的時間也無法使之結束﹔上帝忿怒的器皿將永遠把忿怒滴在罪人身上。只要上帝是永恆的,祂活著就是為要報應惡人。
哦,永恆!永恆!誰能想象呢?水手有他們的量尺可測量海的深度﹔但我們有什麼樣的量尺度可測量永恆的深度呢?耶和華的氣點燃火湖(賽三十33),我們有什麼樣的消防設備和水桶能澆熄祂的烈火呢?
哦,永恆!即使整個地球和海洋變為沙地,整個天際到穹蒼也充滿了沙子,且每一千年一只小鳥飛來一次,銜走一粒沙,需要多少的時間才能帶走一瓶沙子呢?但,若在那段時間之後,罪人可以離開地獄,至少還有一些希望﹔但"永遠"這兩字真是令人絕望。
"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這對惡人是何等的可怕,足以使他們嚇出一身冷汗,想一想,只要上帝是永恆的,祂永遠活著為了報應他們。
這裡有人會這麼問,為什麼在短時間所犯的罪,要受到永遠的懲罰呢?
我們必須像奧古斯丁一樣相信:"上帝對惡人的審判,也許是不易測透的,但絕不是不公義的。"
所以,"為何在短時間所犯的罪,要受到永遠的懲罰?"的
原因是:因為每一項罪都是違背上帝永恆的本體,所以沒有任何比永恆更短暫的懲罰可以滿足上帝的公義。為什麼背判的罪要受抄家和滅命的刑罰呢?因為這是得罪
國王本身,而國王是神聖不可冒犯的﹔更何況得罪上帝的權柄和尊嚴呢?這是極其嚴重且該受懲罰的,除了永遠的懲罰,無法滿足上帝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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