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為什麼要有審判之日

  上帝必須有一個復仇伸冤的日子,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現在世界上的事情似乎很不公平:惡人興盛,就好像他們因行惡而得到獎賞﹔而敬虔的人受苦,就好像他們因行善而受處罰。因此,將會有一個日子,要照各人的行為處罰或獎賞他們,而為上帝的公義辯護。

審判之日是無法避免的事實。"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林後五10)。這就是大審判的日子﹔歷史上有最多的人聚集在一起。亞當將要一次看到他全部的後裔。我們都必要顯露出來﹔一個人的地位不能使他免除基督法庭的審判﹔君王和官長都要戰兢地來到羔羊的寶座前(啟六15)。我們都必顯露出來,並且是親自顯露出來﹔不會有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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