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近代的中間境界說

一、此說之概念

    近代神學裡面,關於「陰間──地獄」的概念,乃有幾種的說法,甚難把每一種分開來講。他們認為舊約裡面「陰間」(Sheol)的概念,乃須和新約裡地獄 (Hades)的概念相符,他們以為都是借用外邦的「陰間──地獄」說(the  Underworld)。此說妄稱,照新舊約聖經,無論義人惡人,死後都要到這種悽慘黑暗的住所去,在那裡一切忘懷,對於在世上的生活僅有約略的夢景。這 種境地,既非得賞,也非受罰的地方。在那裡沒有善惡劃分的區域,也無是非善惡道德的觀念。在那裡意識衰弱,死氣沉沉,毫無喜樂,只有愁苦。提倡此說的人, 他們之間,意見分歧,有些人說︰「陰間」乃為萬人歸宿的地方,另有些人則說︰義人乃有脫離的希望。但是還有些人複有不同的見解,認為「陰間」乃分兩大區 域,一為樂園,一為地獄(gehenna),前者乃為猶太人或是遵守律法的人所在之地;後者乃是外邦人的地方。猶太人在彌賽亞來臨的時候,就要被救出來; 外邦人就要永遠在黑暗裡面。在新約裡面,則把「陰間」稱為「地獄」(Hades),他們誤以為此乃聖經關於中間境界的見解。
 

二、此說之批判

    此派所講的中間境界既非天堂,亦非地獄,乃為另外分開的死者所在的地方,有些是永遠在那裡,有些則要在複活時離開,此乃在希伯來人中間流行的意見。但是這 種見解,凡是相信聖經是上帝全部默示的人,鮮能接納,因為此乃顯然牴觸聖經。聖經明明教訓我們,義人死後乃立刻進到榮耀裡去;惡人乃要降到永刑裡去,茲再 分四點,加以申論︰
    1.此說以為無論義人惡人死後都要到「陰間──地獄」去,在那裡沒有善惡劃分的區域,也無是非善惡道德的觀念,乃顯然牴觸聖經的教訓。民數記第十六章講到 那些藐視耶和華上帝的可拉黨人的遭遇說︰「倘若耶和華創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叫他們活活的墜落陰間,你們就明白這些人是 藐視耶和華了』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都吞下去。這樣,他們……都活活的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 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一六30一33)詩篇四十九篇十四至十五節說︰「他們如同羊群派定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 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何西阿書十三章十四節說︰「我必救贖他 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阿﹗你的災害在那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裡呢?」這乃顯然曉論我們,義人與惡人並非都要降到陰間去。
    2.倘使「陰間──地獄」是一個中立的地方,沒有道德的分際,沒有蒙福的,也無受苦的,不論善惡,乃都要降到陰間,則舊約為什麼再三再四以降到陰間來警告 那些藐視上帝的惡人呢?例如約伯記二十一章十三節說︰「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詩篇九篇十六至十七節說︰「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 判。惡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纏住了。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箴言對此尤作多次的警告,例如五章五節說︰「他的腳下入死地,他腳步踏住陰 間。」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因為被他傷害仆倒的不少,被他殺戮的而且甚多。他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列死亡之宮。」九章十八節說︰「人卻不知有陰魂在 他那裡,他的客在陰間的深處。」十五章二十四節說︰「智慧人從生命的道上升,使他遠離在下的陰間。」二十三章十四節說︰「你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 下陰間。」申命記三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 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複次,倘使沒有道德的分際,不論善惡,都要降到陰間,則上帝何以要以陰間與滅亡 (abaddon,destruction)視為同義,且複並稱?例如約伯記二十六章六節說︰「在上帝面前陰間顯露,滅亡也不得遮掩。」箴言十五章十一節 說︰「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二十七章二十節說︰「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五節說︰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 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 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有些人狡辯說︰「陰間」所以稱為中立的地方,乃是因為裡面乃分兩個部分,此在新約乃稱為樂園與地獄(gehenna),前者乃為 義人的住所,後者乃為惡人所在之地。但是這種狡辯,不能自圓其說,一則舊約裡面,並無分作兩部分的形跡,只說陰間是懲罰惡人的地方。複次,在新約裡面,並 未把樂園與陰間視為一個地方之兩個部分,而乃清清楚楚的指樂園就是天堂。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四節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 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最後,若說新約裡面的地獄 (Hades),就是「陰間」(Sheol),不論善惡,乃都要到那裡去,則主耶穌基督為什麼在馬太福音十一章手指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有禍呢?說「哥 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 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 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複次,為什麼主耶穌基督又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稱陰間為受苦之地呢?那「奢華宴 樂」的財主死了以後︰「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 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路一六23一24)
    3.此派又說,降入陰間乃為指惡人義人將來苦難的前途而言,但為什麼義人面臨死亡,非但毫無憂懼,反而歡喜快樂呢?例如民數記二十三章十節說︰「我願如義 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詩篇十六篇九至十一節說︰「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 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十七篇十五節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 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四十九篇十五節說︰「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七十三篇二十四、二十六節說︰ 「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以賽亞書二十五章八節說︰ 「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四節說︰「這必朽壞的 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聖經一再曉諭我們,真有信心的人,都深知靈魂脫離身體以後,乃要享 受更大的歡樂,所以都存著欣喜的心,盼望那種境界。希伯來書著者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 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 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一一13一16)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講的討飯的拉撒路死後卻在亞伯拉罕的 懷裡大得安慰(參路一六20一25),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主耶穌對那位信他的同釘十架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司提 反為道殉難,被眾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視死如歸,「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徒七59)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一至二節、六、八節說︰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 服……。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在。」他又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二十三 節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他在以弗所書三章十三至十五節說︰「所以我 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他又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九至十一 節說︰「因為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 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十四章十三節說︰「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 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 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 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照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四節來看,「樂園」和「三層天」乃為同義。
    4.關於降入「陰間」  (Sheol)的主體,到底是那些人,學者間乃有不同的意見。流行的意見,乃以所有的人作主體,人降入陰間以後,乃是到了一種陰暗的世界,雖繼續存在,還 能回想在世上與人的關係,但乃是在一種模模糊糊的境界。這種說法,似乎符合有些經文,例如創世記三十七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說︰「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 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約伯記七章九節說 ︰「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十四章十三節說︰「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在隱密處……。」二十一章十三節說︰「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 下入陰間。」詩篇一三九篇七至八節說︰「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傳道書九 章十節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還有些經文,似乎指身體也一同下到陰 間。例如創世記四十二章三十八節說︰「雅各說︰『……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發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並參創四四29、 31)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十三至十四節婦人對掃羅說︰「『有一個老人上來,身穿長衣。』掃羅知道是撒母耳,就屈身,臉伏於地下拜。」列王紀上二章六、九節 說︰「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但是倘使死 人的身體靈魂都要下到陰間,則墳墓裡豈非一無所有?照有些學者的解答,認為只有靈魂降入陰間,此固有若干經文的根據,例如詩篇十六篇十節說︰「你必不將我 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三十篇三節說︰「耶和華阿,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八十六篇十三節說︰「因為你 向我發的慈愛是大的;你救了我的靈魂,免入極深的陰間。」八十九篇四十八節說︰「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箴言二十三章十四節說︰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但是照希伯來文,靈魂(nephesh,soul)一詞,乃為一個代名的詞尾,尤其在詩體的文字,乃為一種 象徵的人稱代名詞。有些保守的神學家乃採取這種舊約的說法,認為此乃人類死後靈魂的中間境界,直等到複活的日子。
 

三、此說之正解

    此說的正確解釋,並非易事,即我們試作的,也沒有絕對正確的保證。「陰間」(Sheol)與「地獄」(Hades)乃時常用來指同一個意義,乃為一種「地 下境界」(underworld),無論是死亡、墳墓或地獄;從各國聖經的譯文來看,也可以反映出來。例如荷蘭文聖經則以陰間(Sheol)譯為「墳 墓」,但在有些經文裡面,則又譯為「地獄」。在欽定本聖經裡面,則用三個名詞──「墳墓」、「地獄」與「深坑」(無底坑)。修訂本在歷史書裡,則無一致的 名稱,或為墳墓,或為深坑,再加註解,稱為「陰間」。他們僅在以賽亞書第十四章保留「地獄」一詞(Hell,但中文聖經則譯作「陰間」,可見此詞乃可混 用)。美國修正聖經的,為求避免困難,所以保留原有的「陰間」  (Sheol)與「地獄」(Hades)二詞。雖然「陰間」一詞較為通用,乃指世人都要去的「地下境界」,但並非一致採用的名詞。有些早年的學者,簡直就 把「陰間」與「墳墓」視為同義;另有些學者則視為死者居留之所;還有些學者如謝特(Shedd)、伏斯(Vos)、愛珥特(Aalders)與特朋德 (DeBondt)諸氏又謂「陰間」  (Sheol)並非一直有同一個意義。這些學者所作不同意義的解釋,須知分別檢討︰
    1.在聖經裡面,「陰間」與「地獄」二詞,並非一直指是一個「地區」(Locality),而乃常為一種抽象的說法,用來指死亡,以及身體靈魂分離的境 界。此乃屬於死亡的領域,有時乃稱一個有門的堅固的營壘,唯獨那有鑰匙的能夠開關。如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節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 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啟示錄一章十八節說︰「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 和陰間的鑰匙。」這種地區性的說法,乃是根據墳墓的概念,當人臨到死亡的境界,就要降到那裡去。既然無論信徒與非信徒,在他生命臨終之時,都要進到死亡的 境界,則事實上人人必有一死(參來九27)。撒母耳記上二章六節說︰「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上升。」約伯記十四章十三至十四節說︰ 「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的時候來 到。」十七章十三至十六節說︰「我若盼望陰間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若對朽壞說,你是我的父,對蟲說,你是我的母親姊妹;這樣,我的指望在那裡呢? 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等到安息在塵土中,這指望必下列陰間的門閂那裡了。」詩篇八十九章四十八節說︰「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 何西阿書十三章十四節說︰「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阿﹗你的災害在那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裡呢?在我眼前決無後悔之事。」但 是從另一面說,陰間死亡,還有一種非地區性的說法,例如啟示錄六章八節說︰「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府也隨著他;有權柄賜 給它們,可以用刀劍、饑荒、瘟疫、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照上文所舉的特朋德氏(De  Bondt)的意見「陰間」並非常指一個地區,乃有一種抽象的意義,乃是用以指死亡,死亡的權勢以及死亡的危險而言。
    2. 當「陰間」(Sheol)與「地獄」(Hades)是指一個地區而言,照字面的意義來說,乃就是我們尋常所說的「地獄」或「黃泉」(Hell)或墳墓。下 到陰間,乃是對惡人一種危險與懲罰的警告,例如詩篇九篇十七節說︰「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四十九篇十四節說︰「他們如同羊群派定 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五十五篇十五節說︰「願死亡忽然臨到他們,願他們 活活的下入陰間;因為他們的住處,他們的心中,都是邪惡。」箴言十五章十至十一節說︰「捨棄正路的,必受嚴刑;恨惡責備的,必致死亡。陰間和滅亡,尚在耶 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有一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他在陰間受痛苦……在火焰裡極其痛苦」。倘使陰 間是一種中立地帶,則上述那些告誡與警告,豈非完全落空,毫無意義,無的放矢。複次,從這些經文來看,陰間也不是分為兩部分的地方。這種陰間分界的說法, 乃是從外邦的「地下境界」(underworld)而來,乃毫無聖經的根據。照舊約經文所示,那些在主裡面死的人,乃要完全享受他們得救的福樂,絕不下到 「地下境界」去。詩篇十六篇十至十一節說︰「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 中有永遠的福樂。」十七篇十五節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七十三篇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你要以 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裡的力量,又 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箴言十四章三十二節說︰「惡人在所行的惡上,必被推倒;義人臨死,有所投靠。」創世記五章二十四節說︰「以諾與上帝同行,上帝將 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他並沒有下列「地下境界」。列王紀下二章十一節說︰「他們正走著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他 也未下列「地下境界」。希伯來書十一章五至十六節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 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 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 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 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己死的人就生出子 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 的……。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基此而觀,誠有信心的人在主裡面的人,他們的居所,絕不會是「陰間」,而乃要到一個更美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上帝為他們所預備了的城──新耶路撒冷(參啟二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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