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帝要傳喚人至法庭。
死人活人一樣要受傳喚。人死後就免去了世上法庭的懲罰﹔但在最後的日子,他們受傳喚上上帝的法庭。"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啟二十12)。上帝要吹號傳喚人(帖前四16)。這號的聲音會大到叫死人從墳墓裡出來(太廿四31)。那些拒絕聽福音的號聲說:"向上帝悔改信靠主耶穌"的人,將要聽到天使長的號聲,說:"起來,受審判。"
(2)法官走進法庭。
這對惡人將是很恐怖的。有罪的犯人怎能承受看見法官呢?既然腓力斯當保羅講論將來的審判時開始顫抖(徒廿四25)﹔那麼,當罪人看到基督來施行審判時,他們必是更何等地顫抖啊!基督被形容為坐在寶座上,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但七10)。
上帝的羔羊那時要變為獅子,而罪人一看到祂必定甚感懼怕。當約瑟對他的兄弟說:"我是你們的兄弟約瑟,就是你們所賣到埃及的。"
"他們在他面前都驚惶"(創四十五3-4)。
他們的心因自己的罪何等擊打他們!照樣,當基督來施行審判並且說:"我是你們所得罪的耶穌﹔你們所違背的律法,所藐視的血,都是我主耶穌基督的。我現在要審判你們。"
那時罪人將會感到極其的懼怕和訝異!看到他們的法官要何等懲治他們!
義人看到基督走進法庭時將會得到安慰。基督要帶著光輝和大榮耀進來。祂第一次的降臨知道的人不多(賽五十三2)。祂就像穿便衣的君王﹔但祂第二次的降臨將會極其榮耀--祂將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可八38)。
眾
多的天使,那些晨星,將會在空中出現,而且基督,那公義的日頭,將會在榮耀中超過最明亮的天使。那必定是何等喜樂的日子!祂要以朋友的身份來臨。的確,如
果聖徒的法官是他們的仇敵,他們也許害怕被定罪﹔但若是愛他們、甚至為他們祈禱的那位就是他們的法官﹔他們的法官是他們的丈夫,那麼,他們就不用怕,因為
一切都要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
審判本身,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當法官坐下,案卷被打開--良心的案卷以及上帝記憶的案卷,那時罪人就要遭受極大的悲慘(啟二十12)。
當罪人所被指控的被宣讀出來,他們的罪被顯明,他們的謀殺、醉酒,以及污穢,基督要說:"你要用什麼理由為自己辯護,避免死刑呢?"
然後他們既然知罪,便無言以對。基督就要宣告那悲慘的徒刑:"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廿五41)。
那曾經對上帝說:"離開我吧!"(伯廿一14)
以及對信仰說:"離開我吧!"的人,現在必定會聽到他的法官宣佈說:"離開我!"
--這個極可怕但卻公義的判決(詩五十一4)。連罪人自己都要呼叫說:"有罪!"
他雖然要承受一大海的忿怒,但卻沒有一滴的不公義。當基督宣判之後,祂的決定是絕不會取消的﹔也沒有上訴的機會。但審判也有好的一面,這次的審判必定會增加義人的喜樂。審判之日成為他們的歡喜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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