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聖經裡的中間境界說

一、聖經裡關於信徒死後與複活之間的境界

    改正宗教會通常的見解,認為信徒死後,他們的靈魂就立刻到天上的榮耀裡去。「海德堡教義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問︰「信徒身體複活以後,得到什麼安慰?」答曰︰「我的靈魂在死以後不但要立刻提升到主耶穌基督面前,並且我的身體也要由主耶穌基督 的大能複活,就要和我的靈魂聯合起來,而改變形狀,和主耶穌基督榮耀的身體一樣」。「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也和「海德堡教義問答」有相似的意見說,在死的時候,「義人的靈魂,就要變成完全聖潔,被提到至高的天上,在榮光裡面親眼看見上帝 的面,等候他們的身體完全得贖」。「第二海爾弗德信條」(The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宣稱︰「我們相信,凡是信徒在身體死亡以後,就直接到主耶穌基督那裡去。」此說乃完全合乎聖經;但是由於有些改正宗神學家另倡一種 說法,以為信徒死後,乃到一種中間境界,一直留在那裡,直到複活的時候。可是聖經教訓我們,信徒的靈魂與身體分開以後,乃就要到主耶穌基督的面前。誠如使 徒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五1-8)他又在寫給腓立比聖徒的書 信裡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1一23)主耶穌基督對另一個和 他同釘十架信他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3)與主耶穌基督同在,就是同在天上。照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三至四兩節經文 的亮光來看,「樂園」乃是指天上而說。照上文哥林多後書五章一節保羅所說的那永存的房屋,乃是在天上。希伯來書的作者激勵讀者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 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 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一二22一24)從上文所引的哥林多後書五章八節與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三節兩節經文來看信徒死 後的境界,乃實在比現在的境界,更是令人渴慕。這種死後的境界乃是完全有意識的,是真正活著的。照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所描寫的,那位天天奢華宴 樂的財主,死後乃是在火焰裡;而那位討飯的拉撒路卻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九至十節說︰「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 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複次,信徒死後的境界,乃是一種安樂有福的境界。啟示錄十四章十二至十三節說 ︰「聖徒……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 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
 

二、聖經裡關於惡人死後與複活之間的境界

    關於這個問題,「西敏斯特信條」說︰「乃被扔在陰間,在完全黑暗裡受痛苦,留待末日的審判」;又說︰「除了天上和陰間兩個地方以外,靈魂離開身體以後,聖 經不承認有其他的地方,」「第二海爾弗德信條」說︰「不信的人頭被倒沖扔在陰間,沒有轉回的希望」。聖經裡面,對於此題,沒有充分的亮光,所可加以推究的 經文,乃為路加福音第十六章,關於財主和討飯的兩者的比喻。前者乃在陰間,在火焰裡受永遠的痛苦,希望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他的舌頭,減少他 的痛苦;複求打發拉撒路到他父家去,對他五個弟兄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和他一樣受苦。複次,義人既能進到永遠福樂的境界,就可推想,惡人 也必受永遠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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