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9日 星期日
三位一體
一、三位一體概論
聖經教導我們一位神有三個位格。這的確是特殊啟示的教義,這教義是不能在自然中啟示出來的,也不能由人的理性來發現。
1、教義的敘述
神在本質的存在上乃是一個,但是此唯一的存在中卻有三個位格,即稱之為聖 父、聖子與聖靈。雖然如此,這些位格並非像人間的多數,完全分離而又有顯著區分的三個位格。乃是神性本質存在的三個形態。同時,在神性中的自我區分,有一 種能與人發生位格關係的性質。聖父能與聖子交談,並能差遣聖靈,三位一體的真正奧秘,乃在於三個位格,在本質的存在上卻是一體的。這並不是說神的本質在三 位中是分開的。三位中的每一位格都是完全包括的,有其完全性,並不是離開各位格而存在。此外,三位格在本質上並不是一個位格從屬於另一位格。但是在存在的 次序上聖父為第一,聖子為第二,聖靈第三,而且這次序也在創造與救贖之工上反映出來。三位格由於某種位格上的特性而被區分出來︰聖父生聖子,聖子由聖父所 生,聖靈由聖父與聖子而發出。此教義是基督教信仰中最大的奧秘之一,遠超過人的理解。
2、三位一體的聖經證明
(1)在舊約中
有人說在舊約聖經中沒有三位一體的指示,此種說法殊為不當。有些聖經章節指出在神性中有一個以上的位格。例如,神用多數來稱呼他自己(創1︰26,11︰7),耶和華的使者代表神的位格(創16︰7─13,18︰1、2,19︰1─22),聖靈被稱為另一位格(賽48︰16,63︰10)。此外尚有種種有關三位格的指示(賽48︰16,61︰1,63︰9、10)。
(2)在新約中
新約三位一體的證明比舊約更為清楚,此乃自然之事,因為新約記載神兒子的道成肉身與聖靈的澆灌。有些聖經章節表顯出神的三位格來,當耶穌受洗時,路3︰21、22,在耶穌與門徒臨別的講論中,約14︰16,在傳道的大使命中,太28︰19,在使徒的祝福中,林後13︰13,也在以下的各章節中,如路1︰35;林前12︰4─6與彼前1︰2。
3、有關三位一體的錯誤解說
在初代基督教會中,有人解說三位一體中的三個位格乃為三位神的存在。撒伯流派(Sabellians)認為三個位格只不過是神的行動或表現的不同形態,就是說神繼續不斷地在扮演一個角色,在創造與頒賜律法上,他表現自己為父,在道成肉身上他表現為子,並在重生與成聖上他表現為聖靈。這樣一來,三位格減低為一個位格。在宗教改革時期有索西奴派,有名為撒摩撒他保羅(Paul of Samosata)者,在現今有獨神論派(Unitarians)與新神學派(Modernists)都說三位一體包括父神,為人的耶穌基督,並稱為神之靈的神的感化力。此種見解也描述,非但在本性存在上,也是在位格上神為一位,所以這是完全破壞了三位一體的道理。
二、三位一體分論
1、聖父
用在神身上的「聖父」這一名稱,在聖經中並不是有始終如一的意義。
(1)為一切被造物的創始者(林前8︰6;弗3︰14、15;來12︰9;雅1︰7)。
(2)為以色列選民的父(申32︰6;賽63︰16,64︰8;耶3︰4;瑪1︰6,2︰10)。
(3)為信徒的父(太5︰45,6︰6、15;羅8︰15;約壹1︰3)。都指出神是三位一體的神。但從更根本的意義上來說,用於三位一體頭一位的名稱乃與第二位有關連(約1︰14、18,5︰17─26,8︰54,14︰12、13)。此乃神的原初父性、地上所有的父性只不過是神之父性的微弱反映而已。神為父的明確性質就是他從永遠生出子來。某些工作特別歸屬於父,雖然其他位格也參與其工作,例如計劃救贖之工、創造護理之工並在救贖的計劃中代表三位一體之工。
2、聖子
三位一體的第二位即稱之為「子」或「神之子」。此名稱的應用並非有同一意義。若純以三位一體的第二位來看,他被稱為「子」,因他永遠為父所生(約1︰14、18,3︰16、18;加4︰4)。在職務的意義上來說他也負有神道成肉身之子的名稱,指明他為神所揀選的彌賽亞(太8︰29,27︰40,26︰63;約1︰49,11︰27)。最後他被稱為「神的兒子」,事實上只有一段聖經如此記載,他出生時是由聖靈的特殊活動而生的(路1︰32、35)。論到子,以下各點應當注意︰
(1)聖子的永遠出生
子的位格的特質乃是他永遠為父所生,子出生的教義由於父與子所建立的相互關係,在聖經中自然描述為三位一體的第一位與第二位。其次又以以下的經文(詩2︰7;徒13︰13;來1︰5)作為根據。父並沒有由於此出生為手段來構成子的本質,乃是因為神性內子的位格的實體──神之存在的第二形態。此子的出生不能當作過去既已完成的行動,乃是父必然的,也是永遠的作為。是永遠繼續而且是完成的行動。
(2)聖子的神性
論到子的神性在古代教會中曾受到各派的反對,在過去二百年間又遭到大多數的新神學派的攻擊,近來獨神論者、自由主義派以及人本主義者對子的神性也是反對。聖經的清晰見證好似黎明之光出現,陰霾自然消散。關於子的神性,以下的經文敘述極詳,即如約1︰1、20︰28;羅9︰5;腓2︰6;多2︰13;約壹5︰20。此外又有神的名稱用在子的身上,如耶23︰5、6;珥2︰32(比較徒2︰21);賽9︰5;提前3︰16;子有神的屬性,如賽9︰6;啟1︰8;太18︰20,28︰20;約2︰24、25,21︰17;腓3︰21;啟1︰8;子作了神的工,如太9︰27;路10︰22;約1︰3、10,3︰25;弗1︰22;西1︰17;耶1︰10─12;腓3︰21;約5︰22、25─30;有神的榮耀歸給他,如約5︰22、23,14︰1;林前15︰19;林後13︰14;來1︰6。
(3)屬於聖子的特殊工作
三位一體中的三位格的實在次序是在他們工作的次序中反映出來。如果萬物由父而出,它們一定經由子。如果前者是終極的,那末後者就是創造與救贖媒介的動因。萬物的受造與護理都是經由子(約1︰3、10;來1︰2、3)。他是光,照亮一切來到世界的人(約1︰9)。而且由於子的道成肉身、受苦,與死亡,完成了特殊的工作(弗1︰3─4)。
3、聖靈
論及聖靈有以下諸點需要特別思考。
(1)聖靈的位格
聖靈的位格究竟有否神性曾引起多人的質疑。在古教會時期曾有許多派別反對,在宗教改革時期的索西奴派也反對,近代有獨神論、現代新神學派以及各種的撒伯流派都反對聖靈的神性。他們只把聖靈當作神的一種能力或感化。然而在聖經中都清楚說明他是一位格(約14︰16、17、26,15︰26,16︰7─15;羅8︰26)。他有位格上的特性,他有理智(約14︰26,15︰26;羅8︰16),有感情(賽63︰10;弗4︰30),有意志(徒16︰7;林前12︰11)。而且聖靈完全屬於位格的行動,如說話、尋找、見證、吩咐、啟示、競爭與代求(創1︰2、3;徒8︰29,13︰2;羅8︰11;林前2︰10、11)。最終,聖經也記載聖靈與他自己的能力是不同的(路1︰35,4︰14;徒10︰38;羅15︰13;林前2︰4)。
(2)聖靈與三位一體中其他位格的關係
雖然說從起初根據約翰福音第十五章26節聖靈是由父而出,但是直到主後五八六年,西方教會才正式接受聖靈也是從子而出的立場。這個道理是根據聖靈也稱為基督的靈和兒子的靈之事實(羅8︰9;加4︰6),並被基督所差遣(約15︰26,16︰7)。基於聖靈由父與子而發出的程序,所以聖靈與三位一體中的其他位格有密切的關係。聖靈能參透神深奧的事(林前2︰10、11),在某種程度上被認為與基督相同(林後3︰17)。基督在聖靈中又回到他的門徒那裡(約15︰16─18)。況且在保羅的書信中記載住在信徒內心的有時說是基督,有時說是神的靈(羅8︰9、10;加2︰20;林前3︰16)。
(3)聖靈的神性
從聖經中可以證明聖靈的神性,正如證明子的神性一樣。聖靈具有神的名稱(徒5︰3、4;林前3︰16;提後3︰16);聖靈有屬神的完全性(詩139︰7─10;賽40︰13、15;林前2︰10、11;羅15︰19;來9︰14);聖靈成就屬神的工作(創1︰2;伯26︰13,33︰4;詩104︰30;經3︰5、6;多3︰5;羅8︰11);有神的榮耀歸給他(太28︰19;羅9︰11;林後13︰14)。
(4)屬於聖靈的特殊工作
雖然三位一體的神各有其工作,但歸屬於聖靈的卻有其特殊工作。一般來說,聖靈的特殊工作就是創造與救贖完成之大工。在自然界聖靈賜生命給萬物並且完成創造之工(創1︰3;伯26︰13;詩33︰6;詩10篇及4︰30);聖靈叫人有資格並感化人作某項特別工作(出28︰3,31︰2、3、6,35︰35;撒上11︰6,16︰13、14);在救贖的範圍內聖靈預備基督並且使基督有資格完成他救贖之工(路1︰35,3︰22;約3︰34;來10︰5─7);聖靈默示聖經(林前2︰13;彼後1︰21);聖靈成立並增大教會,並以新生命的原理來住在教會之內(弗1︰22、23,2︰22;林前3︰16,12︰4以下);聖靈教導教會,使教會進入一切真理(約14︰26,15︰26,16︰13、14;徒5︰32;來10︰15;約壹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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