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贖之約中,代表三位一體的聖父,和代表他百姓的聖子之間有一種協約,在
這個協約中子要盡父所賜給他的人所應盡的義務,父也曾應許給予子完成他救贖工作的一切需要。這個永遠的約是恩典之約的堅固基礎。假如在父與子之間沒有永遠
的和平協議,在神與罪人之間就沒有和約。先有救贖之約然後才有恩典之約。
一、救贖之約的聖經根據
救贖之約時常稱之為「和平協議」,是從撒迦利亞書6︰13引證出來的。這個永久的協議之教義是以下列經文為根據︰
(1)聖經很清楚地指出救贖的計劃是包括神永遠的預旨和協議,弗1︰4以下;3︰11;帖後2︰13;提後1︰9;雅2︰5;彼前1︰2,和其他的經文。
(2)有許多經文指出神為罪人所定之救恩計劃就是這約的本質。基督說到在他降世前對他所應許的,並且一再地提到他從父所領受的使命,約5︰30、43,6︰38─40,17︰4─12。此外,在羅5︰12─21和林前15︰22中很清楚地說到他為盟約之首。亞當與基督之間的相似使人對這一點無可懷疑。
(3)這約的成分很清楚地指出,契約當事者兩派的應許和條件。在詩2︰7─9中提到了這兩派,也指出了一個應許(請比較徒13︰33;來1︰5,5︰5)。在另外的彌賽亞的經文中,詩40︰7─9(請比較來10︰5─7),彌賽亞表明他已經預備好要遵行父的旨意去成為罪的犧牲。基督一再提到父所託付給他的工作,約6︰38、39,10︰18,17︰4。此外約17︰5、6、9、24(參考腓2︰9─11)提到他從父所領受的報賞。
(4)在舊約中有兩處經文,直接把約的觀念和彌賽亞的觀念連接在一起,就如詩89︰3和賽42︰6,是提到主的僕人。這一個關聯指出這位僕人不僅是指以色列。此外,還有一些經文,在那些經文中彌賽亞稱神為「他的神」,那是立約的用語(詩22︰1、2;詩40︰8)。與基督在救贖之約中的地位和工作有關的幾件事應該強調。
二、救贖之約中的聖子
1、基督在此約中的職務地位
基督是救贖之約的保證和元首。在來7︰22中他被稱為「中保」。一位中保,本身必須替別人擔負法律的義務。基督站在罪人的地位並且承擔為了贖罪所應受的刑罰,滿足律法對他百姓的要求。為了代表違犯者他成了第二個或末後的亞當,在那個地位上,他是盟約的元首,代表所有上帝所賜給他的人。
2、對基督來說這約乃是工作之約
救贖之約確實永遠是以恩典之約為基礎的,而且對罪人來說這約還是它原始的形
式。但對基督來說那是一個工作之約而不是恩典之約。對他來說,原初契約的律法,就是工作之約的應用,也就是說,若非滿足律法的要求,就不能獲得永生。作為
末後的亞當,基督得到永遠的生命乃是對他忠心順從神的一種報賞,而根本不是一種不配得的恩典之賞賜。
3、基督在此約中的工作受揀選的限製
救贖之約有時與揀選的預旨相混淆,但此二者並不相同,揀選的預旨決定在基督
裡被預定承受永遠榮耀之人的數目,而救贖之約代表為罪人預備的恩典與榮耀的門路。在邏輯上來說,揀選是在救贖的定旨以前,因為基督是為特定的人作中保,並
不是為普世人作中保。基督只有拯救那些父所賜給他的人。
4、救贖之約與基督所實行的聖禮
基督曾使用新約與舊約的聖禮。很明顯地這些聖禮對他和相信的人的意義是不同
的;聖禮既不是象徵也不是救恩的印記;也不能當作加強得救信心的工具。對他來說可能是作為救贖之約的象徵和印記。他以職務的資格來使用這些聖禮,作為他百
姓的代表。他擔當了他百姓的罪,而這些聖禮可能是表示他脫去這個重擔並成就了父的應許。所以就中保的職權來說,他被要求使用信心(不是得救的信心),就他的人性而論,聖禮也能加強這信心。
三、救贖之約中的條件與應許
1、條件
父要求子作為他百姓的中保和元首︰
(1)因此他應該承擔人類的本性而被女人所生,並且應該承擔由於人性而呈現出的許多弱點,但是他沒有罪(加4︰4、5;來2︰10、11、14、15,4︰15)。
(2)他應該使他自己服於律法之下,為了擔當罪的刑罰並為蒙揀選的人贏得永生(詩40︰8;太5︰17、18;約8︰29,9︰4、5)。
(3)他應該藉使他的百姓們重生而將他救贖的功勞適用在他們身上,帶領他們歸正,賜給他們信心,並使他們成聖,藉著聖靈運行的大能力,保證將他們的生命奉獻給神(約16︰13─15,17︰19─22)。
2、應許
父的主要應許與對子的要求相符合的,是︰
(1)他要為他預備一個沒有被罪污染的身體(來10︰5),並要膏他賜給他無可限量的聖靈,使他有資格擔當彌賽亞的職分(賽42︰1、2,61︰1;約3︰34)。
(2)他要在他完成他的工作上支持他,使他能夠消滅撒但並建立神的國度(賽42︰6、7;路22︰43)。
(3)他要拯救他脫離死亡的權勢,要使他升入高天坐在他自己的右邊,把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託付給他(詩16︰8─11;徒2︰25─28;腓2︰9─11)。
(4)當作對他完成救贖工作的報賞,使他能夠差聖靈出去藉著重生與成聖形成他的屬靈身體──教會,並且藉著聖靈去教訓、引導,和保守教會(約14︰26,15︰26,16︰13、14)。
(5)藉著聖靈的運行使那些賞賜給子的人,都能來到他那裡,因此在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是失落的(約6︰37、39、40、44、45)。
(6)眾多蒙救贖的人是無人能數算過來的,最後彌賽亞的國度必定包括地上的萬國(詩22︰27,72︰17)。
(7)在奇妙的救贖作為中,向世人和天使顯明了神聖完全的榮耀,而且神也要得到一切的榮耀(弗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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