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9日 星期日
創 造
一、創造的概論
討論預旨,自然要討論預旨的執行,此執行要從創造之工開始。創造是神一切啟示的開端與根據,也是所有倫理的與宗教的生活基礎。創造的教義唯有從聖經中獲悉,而且只能用信心來接受。
1、創造的觀念
「創造」二字的使用往往有不同的意義,以致創造一詞的定義各殊。創造可以解說為神的作為藉著一部分不憑藉先有的材料,一部分憑藉不充分的材料創造世界以及其中所有的來彰顯他的榮耀。創造雖是父神的工作,但在聖經中也清楚說到是三位一體神的工作(創1︰2;伯26︰13,33︰4;詩33︰6,104︰30;賽40︰12、13;約1︰3;林前8︰6;西1︰15─17)。此外,創造乃是神的自由作為,並非他一定要作的。神是自足的神,因此他不需要一個世界。神創造宇宙並非在他的神性中必得如此,乃是完全出於主權意旨的自動決定。與泛神論的各種偽說相對照這一點必須堅持。聖經清楚教導神按照他的旨意創造萬物(弗1︰11;啟4︰11)。藉著他創造的工作,他使世界單獨存在,與他自己的存在不同,因此宇宙不能被認為是神或神的一部分。同時因為他構成了世界,所以世界始終要依靠神而存在,必須天天靠神的大能支持。神絕對不能離開他所創造的宇宙,乃是在他的全宇宙中存在(詩139︰7─10;耶23︰24)。
2、創造的時間
論到創造的時間,聖經所用的乃是人日常生活的一般用語。開始用簡單的話︰「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本節所說的「起初」是一切屬世物質的起初,也是時間的起初。這不能夠假想說當神創造世界時已經有了時間,在那個已經存在的時間的某一點上稱為「起初」而造出宇宙。創造世界是以時間開始,並非在時間之內。創世記一章一節提到在時間的背後還有無始的永世。
3、創造的方法
嚴格來講,「創造」一詞乃是無中生有或不用已存有的材料而產生出來的事物。 「創造或從無中造出有來」這個表詞並未出現在聖經中,只在偽經馬加比後書七章廿八節出現過一次。有人說世界是無因而產生出來的。但是這種說法是毫無意義 的。這表詞的意思不過是說在神創造的工作中他並未使用先有的材料。但是世界絕對不能毫無原因而存在。世界存在的原因就是神自己,或再進一步說是出於神的旨 意。聖經證明了神不用先有的材料創造世界的教義,例如詩33︰9,48︰5;與來11︰3,乃是最有力的聖經表詞。羅4︰17的記述並未說到創造的工作,但與我們所討論的有關。但是我們應當知道,「創造」一詞並不總是從無中造出有來的意思。也有從在它本身來說並不適合的先存的材料中創造出事物來的意思。神從地上泥土中造出亞當的身體,又從亞當的一根肋骨造出夏娃的身體。
4、創造的最終目的
關於神創造之工的終極目的時常引起爭論。對這個問題特別有兩個答案︰
(1)神創造之工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人的幸福
有些古代希臘與羅馬的哲學家、宗教改革時期的人本主義者,以及十八世紀的唯 理派均認為神創造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人類的幸福。此說最圓滿的解說就是神不需為他自己創造一個世界,因他是自足的,不需要他的受造之物。如果神不是為了他 自己創造世界,那末他創造世界就只是為了受造者的最大幸福。但有一件事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神不是為了人的緣故而存在的,乃是人為神而存在。因此受造者絕 對不是創造者的最終目的。況且,不能說神在世上所造的萬事萬物都是為了人的幸福。
(2)創造的終極目的乃是為了彰顯神的榮耀
根據聖經來看,創造的終極目的並非在神以外的任何事物,唯獨在神自己,特別 要彰顯神本來的超越性。這並不是說神創造了世界主要就是從被造者的崇敬與稱讚中接受榮耀,乃是要彰顯他的榮耀。在神整個的創造中可以看見神完全的榮耀。但 在此終極的目的中又包括其他次要的目的。在自然界中所彰顯的神的榮耀並非旨在誇示虛榮,令受造者讚揚,同時也是為了增進受造者的幸福與完全的喜樂。叫他們 的心能夠讚美創造主,表現他們的感恩,對神的愛與稱讚。此教義在聖經中有充分的證據︰賽43︰7,60︰21,61︰3;結36︰21、22,39︰7;路2︰14;羅9︰17,11︰36;林前15︰28;弗1︰5、6、12、14,3︰9、10;西1︰16。
5、對創造教義所聯想到的代理說
反對創造教義的人,論到世界的起源,當然要依據其他的說法。茲簡述三說如下︰
(1)二元論(The Dualistic Theory)
此說主張神與物質是永遠的。元素物質往往被描述為神用以構成世界的粗雜材料。如此說來,神並不是創造者,只不過是宇宙的構成者而已。可是我們對這個說法有嚴重的抗議。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也就是說兩個永遠性,因此也是兩個無限性互相併存,怎麼會可能呢?況且,有了物質我們就清楚聯想到構成與調整,因此不可能被認為是自存的。
(2)流出論(The Emanation Theory)
根據此說,神與世界在本質上乃是一個。所以世界是從神必然流出來的。這種觀 念純係泛神論的假說。對此假說的反論非常嚴重。這說是把一項有限與不完全而又變遷、生長與進步來應用在神身上。此說剝奪了神的自決力,也剝奪了人的自由以 及他們的道德的與負責的特性。此外這種說法也是使神為世界所流出來的一切不拘善惡都要負責。
(3)進化論(The Theory of Evolution)
進化論有時被稱為創造教義的代理說。這是完全錯誤的。進化是以發展的事物為 前提。所以在終局中必被視為是永遠的與被造的。因是之故,進化論者必須在所謂物質是永遠的假說與創造的教義之間有所抉擇。有些人想藉著採取他們所謂之有神 論或創造進化來逃脫各項困難。但這實在是名詞上的矛盾。那既不是聖經的創造論,也不是始終一貫的進化論。
二、靈 界
神不單創造物質界,他也創造了靈界,包括天使在內,茲略述如下︰
1、天使的存在與性質
所有的宗教都承認靈界的存在。有許多著名的哲學家也承認天使界存在的可能性,並企圖以純理性來證明。但這是不可能的,因此現代新神學派多半對於此種靈界存在者的信仰根本否認,聖經始終一貫地承認是有天使的,而且承認天使有真正的位格。天使有知識(撒下14︰20;太24︰36),天使有道德性(猶6;啟14︰10)。此外,天使也有個別行動︰他們有愛,有喜樂(路15︰10),有慾望(彼前1︰12),能爭戰(猶9;啟12︰7)、敬拜(來1︰6)、說話(亞1︰9;路1︰13)、往來(創19︰1;路9︰26)等。有人說天使有空氣一樣的身體,但這說法與聖經完全相反,聖經清楚說到天使純粹是靈質(太8︰16,12︰45;路7︰21,8︰2,11︰26;徒19︰12;弗6︰12;來1︰14)。天使不婚娶(太22︰30),是不可見的(西1︰16),無骨無肉(路24︰39),在限定的空間內可能有多數的存在(路8︰30)。有的天使是善良的、聖潔的、蒙揀選的、光明的使者(提前5︰21;可8︰38;路9︰26;啟14︰10;林後11︰14);有的是從原來的地位上墮落了,因此成為惡天使(約8︰44;彼後2︰4;猶6)。
2、天使的階級
在一般的「天使」名稱之外,尚有幾個特殊的名稱指出天使各種不同的階級。
(1)基路伯(Cherubim)
聖經屢次提到基路伯。他們把守樂園的門(創3︰24),注視施恩座(出25︰18),構成神由天降下所乘座的車(撒下22︰11;詩18︰10)。又說神住在會幕與聖殿的基路伯中間(詩80︰1,99︰1;賽37︰16)。天使彰顯神的能力、威嚴與榮耀,在伊甸園中在會幕與聖殿內,並在神降臨地上時守護他的聖潔。
(2)撒拉弗(Seraphim)
與此相關連的天使就是撒拉弗,在以賽亞6︰2、3、6中 提到。撒拉弗也像基路伯一樣,具有人形的象徵描述。與基路伯所不同的,就是撒拉弗,如僕人一樣,侍立在天上大君的寶座左右,唱讚美神的詩,代神傳達命令。 基路伯是有權能的,撒拉弗被稱為天使中的尊貴者。前者守護神的聖潔,後者達成和解的目的,預備人可以適當地來到神面前。
(3)加百列與米迦勒(Gabriel and Michael)
在聖經中提到兩個天使的名字,就是加百列與米迦勒。前者在但8︰16,9︰21;路1︰19、26中提到。有人說加百列不是受造的,甚至說他可能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 但由於這幾處經文顯示此種見解是不攻自破的。明顯可見,他的特別任務是向人傳達神的啟示,並加以解釋。米迦勒在但10︰13、21;猶9;啟12︰7中提到。有人說米迦勒的名就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但這種說法也是靠不住的。由於猶9的記載,那裡說他是天使長,啟12︰7似乎顯示他在天使中佔有特殊地位。我們在米迦勒身上看出他是一個勇敢的戰士,替耶和華爭戰,抵擋以色列的仇敵與靈界的惡勢力。
(4)執政、掌權、有能、主治的(Principalities,powers,Thrones,Dominions)
這些名稱記載在弗1︰21,3︰10;西1︰16,2︰10;彼前3︰22,也是指著天使說的。這些名稱並非指天使不同的種類,只是表明在天使中有不同的階級與品格的事實而已。
3、天使的事奉
聖經描述天使是日以繼夜地讚美神(伯38︰7;賽6;詩103︰20,148︰2;啟5︰11)。自從罪進入世界以來,天使就「被差遣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1︰14)。天使為罪人悔改而歡喜(路15︰10),看顧信者(詩34︰7,91︰11),保護小子(太18︰10),在教會中(林前11︰10;提前5︰21),從天使學習到神恩典的諸般豐盛(弗3︰10;彼前1︰12),把信徒送到亞伯拉罕的懷裡(路16︰22)。天使也時常作為神特殊啟示的媒介(但9︰21─23;亞1︰12─14;徒7︰38),把神的祝福傳達給神的子民(詩91︰11、12;賽63︰9;但6︰22;徒5︰19)對神的仇敵執行審判(創19︰1、13;王下19︰35;太13︰41)。
4、惡天使
在善天使以外尚有惡天使,專喜好與神為敵,破壞他的工作。他們受造本為善良,但不守本位(彼後2︰4;猶6)。雖然這些天使的特殊罪惡並未啟示給我們,但多半在乎專高抬自己反抗神,有至高權威的野心。撒但明顯是天使長之一,後來成為墮落集團的首領(太25︰41,9︰34;弗2︰2)。它被稱為罪惡的創始者(創3︰1;約8︰44;林後11︰3;約壹3︰8;啟12︰9,20︰2、10)。它們也有超人的能力,但卻用來咒詛神,反抗神及其受膏者,並破壞他的工作。它們朦昧並誘惑神的選民,鼓勵罪人行走在它的惡路上。
三、物 質 界
在靈界以外還有物質界。在此我們要考察一下物質界與神的關係,也就是神的工作與神的完全性的啟示關係。
1、創造的敘述
有關創造的記載是神啟示給摩西或古代族長中之一人。若是在摩西時代以前,這些記載必定是由口傳或筆錄從一個時代傳達至另一時代,最後由摩西在聖靈引導之下筆之於書。
(1)原始創造
有些人認為創1︰1是整個創造敘述的表題或稱號。假如是這樣的話,那就沒有什麼原始的創造與天之創造的解說了。為了那個緣故,最好是把創1︰1當作是宇宙原始的直接的創造,用希伯來語氣稱之為「天地」的創造。這裡所說的「天」是指著用最完全的方法彰顯神榮耀之事的不可見的次序。第二節描述地之原始情形(比較詩104︰5、6)。
(2)六日之內完成創造
有人以為創世記一章所說的日數是與地質學時期一致的長期時代。他們說這與聖經相符,其理由如下︰□「日」字有時指不確定時期(詩50︰15;傳7︰14;惡4︰10);□到第四日才創造日頭,因此以前日子的長度不可能以地球與日頭的關係來決定;□第七日一直繼續到如今,因此已經繼續到六千多年了。雖然「日」字或許指某一長度的時期,但不能證明在創世記第一章就是如此使用「日」字。日頭尚未造出來也不能證明以前的日子就是長時期的。創2︰2、3所提神所分別為聖的第七日並未繼續到今天,已在數千年前已經終結了。「日」字的直解贊同者有以下的說法︰□希伯來文的日(Yom)根 本是指著普通的二十四小時日說的,應當如此瞭解,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創世記第一章只限於字面上的解釋,因屢次提到「有晚上、有早晨」。每日只有一個晚 上,一個早晨。如果這些日子是地質學上的長時期,那麼就必定有幾千年的黑夜間隔。如果這樣,那末在第三日以後那些蔬菜在如此的長期黑夜中將如何呢?□在出埃及記20︰9─11神吩咐以色列人在六日內勞碌作一切的工,因為耶和華在六日之內創造天地。這似乎暗示「日」字應當有一般普通日子的含義。□末後的三日一定是普通的日,因為是以地球與太陽之關係來決定的。假如這三日是普通的日,為何以前的不是呢?
(3)各日的創造工作
神各日的創造之工如下︰
□第一日造光,神藉著分開光暗,造了日夜。這與太陽和星宿是在第四日所造的觀念並不矛盾。理由是,因為這些(太陽與星宿)並非是光,乃光之持有物。神每日創造工作完了時都有「有晚上、有早晨」的記載。各日的記算是由早晨到早晨。十二小時後就是晚上,再隔十二小時後又是早晨。
□第二日又是分別的工作︰神把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分開(那就是雲與海),來確立了穹蒼(空氣)。希伯來文的「空氣」並非如一般人所說是凝固形的,乃與「太空」有同一意義。
□分別之工仍在進行,第三日將海洋與陸地分開(參看詩104︰8)。此外生成了植物、樹木與蔬菜界。神藉著他的全能話語使地生出無花的植物、菜蔬、果樹,各從其類結出果實。無疑神造了各種不同的植物,每一種產生同種的果實來。當然,進化論是否定這些辯論的。
□第四日造日頭、月亮和星宿為光之分擔物(光之持有物),其目的是多方面的︰分開日夜為天候的狀態與重大未來事件的象徵,決定季節與年日的繼續,為地球上的光線。
□第五日造天空的鳥與海中的魚。這裡也應當注意,空中與海裡的百物是各從其類而被造,那就是物種是為神所造的。
□最後在第六日神創造之工達於最高峰。最高等動物的被造。高等動物並不是由地理自然進化而來的,乃是由於神創造的命令清楚地在地上創造的。人的創造乃是神所有創造的頂峰,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他的身體是由地上的塵土構成,但他的靈魂卻是由神直接創造。
□在第七日神安息了。這意思是他停止了他的創造之工,同時他也為完成創造之工而滿足。他的安息就好像一個藝術家,在完成他的作品之後深深地感到滿意。他為他手所作的工而喜悅,對被造之物發生善意。一切都甚好。
2、創造的教義與進化論
有些人以為在解釋世界的起源上,應讓進化論來代替創造的教義。這明顯是錯誤 的,因為進化論根本不能解釋世界的起源。進化論是發展的。一切能夠發展的都是說到先有能夠發展的東西。以前沒有的,不能發展為有。為瞭解說世界的起源,進 化論者不是根據物質是永遠的學說,就得根據創造的教義。茲就進化論的兩個型態,予以區分︰
(1)自然主義的進化論
自然主義進化論假定一切動物與植物現存的物種(包括人在內), 是由物質與生命之最單純的型態進化而來的,以及生命的各種現象,即如感覺、知識、道德與宗教都是完全由自然的過程發展而來的,純係由於在自然界中保留的自 然力所促成的結果。須知這不過是一種不能證明的假設而已,而且這假設在幾點上已經失敗了。至於無機物如何變化為有機物,野獸如何變化為有理性的、道德的與 有宗教的人,進化論無法解說。有些進化論學者本身都承認,一個物種為何又產生出另一物種的簡單例證也舉不出來。此外,進化論與創造的記載所論物種與人的來 源、人的原始情形以及人墮落罪中及其終極的頹廢都絕對衝突。
(2)有神主義的進化論
由於自然主義進化論未能對事情給予充分的解釋,於是有些基督教學者就又發明 新名詞,稱之為「有神的進化論」或「創造的進化論」。這種論說是主張在整個發展過程的背後把神當作全能的製作者。那就等於說神用進化的過程創造世界,是一 種自然發展的過程,除了在必須的情形下,即如生命與人的起源,不然神絕不採取神蹟來干涉。就是因為這個有宗教性辨明的事實,才使此說成為一危險的混雜。事 實上,這有神的進化論根本和自然主義進化論是同出一轍,不合聖經。有神的進化論也是說神用了幾萬萬年去創造世界,神並沒有創造植物與動物的各類物種,最低 限度人在體質上是由野獸遺傳下來的,沒有聖經所說的人類墮落。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