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一四16)
主用「另外」一詞,乃表示他與保惠師有分別,但卻把保惠師與他自己處於同等的地位。倘使那位要被差遣來的,僅是從上帝那裡發出來的一種沒有位格的抽象的威力,那便無由比擬,更不能相提並論;主也不能和聖靈處同等地位,說︰我要到天上作你們的中保(參約壹二1),並要在地上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參約一四16)。
基督雖把他自己與保惠師加以區分,卻又將他自己和他合而為一,他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約一四18)
大家公認,主這一個應許──我必到你們這裡來,乃是和聖靈降臨,兩者是相關的。所以幾乎同時,他連著說,「我所要差來的聖靈;」這樣主乃把「他的來臨」和「差遣聖靈」,視為一事的兩面。聖靈的降臨,就是他自己的臨在;聖靈乃是基督的代表。歸結起來說,保惠師乃是基督另一位自己(other self),基督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聖靈乃是第三位。聖靈雖是另外一位,卻又是同屬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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