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創造所帶來的上帝形像

   
加爾文指出,「上帝的光榮,雖表現在人的外形上,可是祂的真正形像,無疑的是在靈魂中。」(基督教要義1.15.3-4
 
加爾文以為人的靈魂雖不是人的全部,卻是上帝形像主要的表現之處。加爾文所說的「靈魂」,是指與肉體有別,「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份」。(基督教要義1.15.2
 
加爾文以為人認識上帝的能力在靈魂裡頭,他也由此能力推斷靈魂是不朽的。由於加爾文對靈魂重視,視為上帝形像表現之處,有必要進一步瞭解他所說的靈魂是什麼。
       
加爾文所說的「靈魂」是甚麼意思呢?他以理性(understanding)與意志(will)為靈魂的二種重要功能(基督教要義1.15.6 )。
 
理性是人分辨取捨的根據,卻往往受愚昧矇蔽,而意志是選擇決定的依據,卻常常受慾望束縛(基督教要義1.15.7 )。
 
在「知」與「意」靈魂的兩大功能之間,加爾文傾向以「知」為重心,因此他的神學常常有知性的特色,即使如此,二者必須互相配合,才能認識上帝,充份地發揮上帝的形像。
 
    所以,我們當尊重人,不是因為他有地位、財富或才幹,而是因為他的靈魂有上帝之形像,身體要展現上帝的榮光。因為人是照著上帝的樣式與形像造的,不容輕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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