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日 星期六
基督的名字及稱號
耶 穌是誰?不但是面對耶穌在世時之猶太人的一個問題,而且是自始就引志新約教會內糾紛的一個問題。當使徒約翰還在世上時,教會內已對這個問題開始爭論。當時 有一部分人否認基督具有血肉之體。約翰稱他們為假先知,並肯定的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靈不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就 不是出於神」(約壹四︰2~3)。
神 怎能成為人?神既只有一位,耶穌如何可能也是神?神既是不改變的,那末神子道成肉身,豈不是經過改變了麼?神怎能與人聯合而同時仍是神也是人呢?無罪的神 如何能存在於血肉之體內呢?無形之神如何能顯露於有形之人身上呢?這些和其它連關的問題,始終激發神學家的興趣和研究,並且引致教會內的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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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耶穌
希伯來文稱作約書亞。在舊約時代中,以色列有兩位特出的領袖,名叫約書亞。一位是摩西的助手及繼承人,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帶領以色列人攻佔迦南地,劃分地區,作以色列各族之產業(書一︰1,3;十四︰1等)。另一位約書亞是大祭司,他隨同所羅巴伯等領袖,從巴比倫被擄之地,回到耶路撒冷,協助重建耶和華的祭壇和聖殿(拉二︰1~2;三︰2;四︰3;五︰2)。
耶穌的名字是神親自題的,意即「耶和華是救恩」,或「救主」。當耶穌降生以前,天使曾來通知約瑟,為童貞女瑪利亞所要生的兒子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
二、基督
希伯來文稱作彌賽亞,意即受膏者。基督是一個稱號,他受膏被指派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在舊約中,受膏是表示受到聖靈澆灌之意,使受膏者得到神的特別恩賜,以履行他的職務。以色列國的君王和祭司,在受職時都須經過這步手續(撒上十︰1;利八︰12)。神也指示以利亞膏封以利沙為先知(王上十九︰16)。
耶穌降世為救主,擔負先知,祭司及君王的三項職位(太廿一︰11;徒三︰22;來十︰10~14;路一︰33;約十五︰37),為此受到聖靈的膏(徒四︰27;十︰38等;參約一︰32)。耶穌雖在他的門徒中承認他是基督,但阻止他們對外宣佈(太十六︰16,20),主要原因可能是欲避免一般猶太人對彌賽亞的誤解而引起之糾紛。他們將彌賽亞當作一位政治領袖,帶領他們爭取國家獨立和自由,而基督的任務乃是建立神的國度(太九︰35;約十八︰36;參約六︰15)。
三、神子
基督在多方面可被稱為是神的兒子。他是三位一體中之第二位,即聖子。他在永遠中即是聖子(約十七︰1,5,11下;來一︰2)。基督降生於世,並非是他聖子生命的開始,而只是他取了人的形體這開始。
耶穌並為神的兒子,也是因為他的降生是由聖靈大能的覆庇,藉著童貞女瑪利亞而出。所以,按肉體說,他是大衛的後裔,但按聖靈說,他實是神的兒子(路一︰32,35)。耶穌以神人的身份,來到世間,他故能稱神為他的父(路二︰49)。
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是履行神託付他的任務,並作為人的代表。某些經文似乎帶著這個含意(詩二︰7~9;路一︰32;來二︰11~12,17)。
四、人子
舊約中曾有數處提到人子;(但七︰13;結二︰1等);在四福音中,這是耶穌用作自稱次數最多的一個名字(例馬太十二︰8)。而除了耶穌自稱為人之外,新約中他的門徒或一般猶太人,幾乎從不應用這個名字稱呼或提到耶穌的。(例如︰徒七︰56;啟一︰13;十四︰14。約十二︰34是引用耶穌的話。)不但如此,而且在早期基督徒的著作上,也絕少有應用這個名字的。
有 些人認為,耶穌時常應用這個名稱,為要不使一般人知道他是彌賽亞,特別是在他初期傳教的一段時間。又有人認為,這個名字可以避免使猶太人曲解彌賽亞的性質 和使命,而表達彌賽亞的屬天性及屬靈性。這種解釋的一個旁證乃是但以理書七章十三,十四節。該處論到但以理順異象中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 被領到瓦古常在者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即是說,當時的猶太人,大多在盼 望著一位帶領以色列進入權力與榮耀的彌賽亞。他們的視線只有看到地上的耶路撒冷,而耶穌卻要他們看得更遠,看到那永遠賓新耶路撒冷。
問題的解答或許可以從耶穌救贖之工作的使命上找出來。聖子到世上來,是要宣揚神的愛,並且藉著他的捨身,拯救罪人。為要宣揚這個福音及實行這項救法,聖子道成肉身,取了人的形體,稱人為他的弟兄,作了人的大祭司,而且代表人(腓二︰7;來二︰14上;二︰11下;四︰15;林前十五︰45,47)。他要世上瞭解,他雖然是神的兒子,但是因為愛他們的緣故,不以與他們為伍為恥。他自願親近罪人,因為「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 因為他是人子,他能瞭解人的境況,體貼人的軟弱,代表並代替人承受罪的懲罰。所以,若被他到世上來的使命而言,「人」乃是最恰當不過的一個稱號。保羅在提 摩太前書二章五節中論到基督為中保時,也特別強調他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而且在上文中提到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4節)。
另 一方面,門徒及其他的人猶豫不用「人子」的稱呼,很可能是因為他們對基督的尊重之故。在耶穌一方面,他自願地紆尊降貴,代表罪人,與稅吏為友。但在門徒一 方面,他們仍是覺得不配,不敢輕易地用這個似乎是降眨的名字,來稱呼或提到他們的主。他們已經相信,而且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他們或許認為,應當用更尊貴的名字來稱呼他們的救主。當多馬親自見到複活的基督時,他很自然的稱呼他說︰「我的主,我的神」(約廿︰28)。
初期教會的著作顯出,作者往往很謹慎地選用使徒們的著作所用的文字。他們很可能因為發覺,在使徒的書信上絕少有應用「人子」的稱呼,從而也避免在他們自己的著作上,應用這個稱呼。
五、主
這 個稱呼在聖經中有幾種不同的含義。有時它只是一種禮貌上的稱呼,譬如「先生」。有時是指有權柄或地位的人,如僕人稱呼主人,或百姓求告官長。有時則是指 神。舊約的「七十士希臘譯本」將「耶和華」譯作「主」。若要區別每次當這個稱呼應用在耶穌身上時含有之意義,乃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在某些經文上,我們能 清楚地看出,那稱耶穌為主的人只是當他為先生,或是一位能治病趕鬼的宗教領袖(例︰太八︰6,8~9)。在另一些經文上,「主」的含意並不十分清楚(例︰太十五︰22)。但是有時很明顯地是含有「神」的同義的(例︰路二︰11;三︰4),特別是在基督複活以後(例︰約廿︰28;腓二︰11;林前十二︰3)。我們應當記得,耶穌的門徒對於舊約聖經都是很熟悉的,舊約譯本中「主」的稱呼和他們稱耶穌為主,在含義上是有著聯繫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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