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靈魂的來源--增殖說

一、增殖說的概要

    增殖說(Traducian  Theory)初由教父特土良倡導且為奧古斯丁所默契;而在近代教會,則為路德宗教會所流行的思想。此說認為人類乃直接被造在始祖亞當裡面,其身體與靈 魂,乃都藉自然的生殖(Natural generation)從始祖增殖。從亞當以後,世上萬人,都由上帝照他最初所定增殖的法則,由他間接創造。
    葛萊哥雷(Gregory of Nyssa)說︰「人有靈魂與身體,兩者乃是合一的。其最初的構造亦必是合一的,二者不可能分先後老幼。」奧古斯丁說︰「在亞當裡的世人,在他們的本性 上,和亞當乃是一個人,所以世人都犯了罪。」「雖然那時我們各人的形體尚未造成,尚未分配給我們,但是在那時已有胚種的本性(seminal nature),世人乃都是從這胚種本性而增殖。」
    奧古斯丁對他所說的話,深恐成為徹底的強烈的增殖說,會貽唯物主義的後果,所以他對靈魂起源方面,乃有猶豫不決之感;然而他的增殖說,建基於原罪的道理上 面,乃成了路德宗教會很佔優勢的思想。路德說,人類的生殖,乃是一個極大的奇事與奧秘。如果上帝在造人的時候和我商議,那我就要請他仍照他造亞當的方法, 繼續「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使人類增殖;正如我想請他使日頭終日光照大地,像一盞大燈,一直保持它的光與熱。
    增殖說認為人類乃如物種一樣,是在亞當裡被造的。在亞當裡人類的實體,還沒有分配。我們乃是照增殖的自然律,從亞當裡得到我們非物質和物質的本質──每一 個人得著從亞當所原有的一部分的實體。「有性生殖」(sexual re- production)乃有目標的,要使變種保持它的限度。後裔乃代表父母,並非僅僅代表雙親的一方。雙親既代表兩方面的祖父祖母,則其後裔實乃代表其全 族。如果沒有這種配合,則各人的特性就要從各種不同的方面自己生殖,那就像槍裡的子彈一樣,無的放矢。所以分裂生殖需要這種配合,藉求匡補。這樣「有性增 殖」始能令個人成為物種的類型,同時複使人類團結一致。
    密爾敦氏(John  Milton),在其所著《基督教義》中,倡增殖說,他不信靈魂離開或住在身體裡面。他相信靈魂乃有某種實質。人類的心意乃是生根在有形有體的機體裡面。 靈魂並非在身體造成了以後才吹進去的。聖經裡面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創二7)乃僅為對那已有的生命,加以振作的衝 擊。上帝並不每天創造靈魂。人是一個身體與靈魂,或是一個「靈魂──身體」。哈理斯氏(Harris)在其《道德進化論》中說,每一個人有很多的祖先,也 有很多的後裔。他乃像一個海峽在兩海之間,前後兩面,都開闊張大起來。其他孩子也和我們一樣有曾祖父母。有許多人與他人聯婚,於是許多世代並行發展。許多 門第,或則分出,或則聚合,但是其發展的形態也是平行的。
 

二、增殖說的評價

    增殖說乃有很多可取之處,但亦不無若干缺陷。茲分論如後︰
    1.此說乃有聖經的根據──此說以「創一27」乃是意指上帝在亞當裡創造物種;而以「創一28」乃為藉著從屬的動力,使物種增加,並且永久存在(並參創一 22)。上帝只有一次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創二7;並參二22,四1,五3,四六26;徒一七24一26;林前一一7、8;來七10)。上帝從創造天地 萬物和人類以後,他就歇了他的工作(創二1、2)。
    茲將此說有關的經文加以列舉︰創世記一章二十七節︰「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二十八節︰「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二章七節︰「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 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二十二節︰「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八節︰「起初,男人不是 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創世記四章一節︰「……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五章三節︰「亞當……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 叫塞特……」四十六章二十六節︰「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凡從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四、二十六節︰「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 既是天地的主……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希伯來書七章十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創世記二章一、二節︰「天地萬 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
    謝特(William  Shedd)在他《教義神學》中更引證約翰福音一章十三節︰「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羅馬書五章十 二節︰「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節︰「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 眾人也都要複活。」以弗所書二章三節︰「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希伯來書十 二章九節︰「……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麼?」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十二、十六節︰「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 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口,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魏思各德(Westcott)在其所著《希伯來書註釋》中 說︰「利未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其所含的意義,乃指後裔乃含在祖先之內,因為他的作為乃有這種意義與效力。至少從肉體的關係說,以往的死者要這樣支 配存活之人。一個單獨的個人,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而乃為群體的一員。單從增殖說來看,人乃僅為過去的結果。但如以此為全部的真理,則個人將沒有責任。 在誕生之時,雖會有責任的成分,但未必盡然。創造說認為個人的特性,並非全無真理。人類社會,一方面乃有合一性,但也有每一單獨的個人的責任。大家的思 想,還要加上偉人的權能;我們需有盼望的根基,但亦需抉擇的條件。」
    2.此說乃符合生殖的道理──從動植物的生命來看,它們得到數量的增加,無非靠直接創造的繁殖性,而乃須賴從原有的枝幹生殖新的獨特機體。人類從他們的父母得到他們的靈魂,也有相似的道理。
    上帝的方法並非一直用神蹟。上帝常常藉著次因在自然界施展他的作為。上帝並不為每一隻豬,或每一個蘋果,在它開始存在的時候創造一個生命的性能。這乃是從 上帝在最初僅僅一次(以後不再)賦與每一族類增殖的性能。莫克深(Moxom)說︰「如果以為上帝是每一新的個人之直接創造者,乃就否認一切的次因,無啻 把自然或萬物混合在上帝裡面。近代科學的趨向,乃完全反對此種說法。人類個人靈魂的根源,乃無殊於上述的通則;如果以為有不同的例外,實在沒有充分的理 由。奧古斯丁對於增殖說所以猶豫不決,乃是因為顧慮此說將被誤解,以為靈魂會因此說而分裂,而且要再分裂──甚至因此會含有其他要素;因此便會有物質的性 質。殊不知一切的分裂,並非是物質的。靈魂並非物質的,亦無其他的要素,但並無理由說因此便不能增殖。」
    實質(substance)一詞,並非一定含有外延與形態。賴特教授(Ladd)雖系創造論者,但他駁斥心意乃是很容易分裂的說法。心意不能說它從哪裡 來,到哪裡去。……心意乃是生長的。心意要有了作為,才有它的實質。火焰沒有燃燒以前也是不存在的。印度有一句成語說︰「沒有花梗,便無蓮花。」
    3.此說乃有可信的憑據──許許多多的家族與種族,不但在體質上,並且在心志上靈性的特質上,乃是會遺傳或轉嫁的;尤其是邪惡的氣質與傾向,乃是所有人類 在他們誕生的時候所都有的,而且沒有例外,無論何時何地,都是一樣。此乃可證我們靈魂與身體乃都是從我們人類先祖而來。這乃為增殖說可信的憑據。
    加爾敦氏(Galton)在其所著的《天性遺傳論》一書中拿出許多的證據來證明人類心靈的特質從父到子,乃是可以遺傳的。從家庭來說,在美國有亞當 (Adamses)的家庭,在英國有喬治(Georges)的家庭,在法國有濮爾朋(Bourbons)的家庭,在德國有巴哈(Bachs)的家庭。在民 族方面,則又分印第安人、黑人、猶太人和中國人。豪爽氏(Hawthorne)乃代表美國新英倫清教徒的反省與內心。愛默生(Emerson)在他八代以 上無論在父方或母方的先祖中,有一位牧師。「一個人乃似一輛公共馬車,其中坐著他各代的先祖」。遺傳乃是「上帝追討世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二○5)
    尹格素氏(Robert G.Ingersoll)說,大多數的偉人,乃有偉大的母親,大多數偉大的婦人,乃有偉大的父親。大多數偉大的人,好像高山,在一方面是祖先的溪谷,一方 面是子孫的窪地。豪爽氏在他的著作裡暗示罪惡乃是德性之必要條件,以及良善的根基與條件,他的遺傳論雖有若干可取之處,惟此論實屬謬妄。特立登氏 (Dryden)在其所著的《押沙龍與亞希多弗》一書中說,大智與狂妄乃是至親的盟友;它們的差別,僅有一線之隔。龍白羅素(Lombroso)說天才乃 是一種神經失常之人,乃近乎一種癲癇的狂熱或痴呆幻想的怪物。倘真為此,則所謂文明乃是瘋狂的產物,當蓋世英雄拿破崙,意大利詩人《神曲》的作者但丁以及 大科學家牛頓表現他們的天才之時,就要把他們囚監於瘋人療養院。但英國詩人勃朗寧(Robert Browning)說︰「一個孤單的偉人,乃是值得世界稱頌的。上帝乃是親手在施展其作為……。」
    4.此說乃本上帝的協力──增殖說認為在整個人種發展的過程中,乃有上帝的協力,在他的督導護理之下,應許著名的人物,當他們誕生之時,會特別改善成為典 型人物。羅伯慈氏(Page  Roberts)在牛津大學的講章中說︰「反對上帝的遺傳律,就是反對上帝對社會的敕令,也等於說上帝應當造人像天使,做神的伴侶,不作人類。人應當繼承 優良的脾性,則亦會繼承邪惡的脾性。如果後者不可能,則前者也不可能。」人類所共有的德性,只有根據約翰福音三章六節才能加以說明,那就是︰「從肉身生的 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生殖一方面生靈魂,同時也生身體。在不正當的情形中生兒女,乃是一種罪惡,墮胎乃是謀殺。海克兒(Hackel)在其所著 《人類進化論》中說︰「人類作胎兒的時期,乃經四十個星期。人乃比一般的算法為老,例如說一個小孩是九又四分之一歲,其實乃是十歲。」所以希伯來人每當孩 子誕生之時,就說他是一歲(我們中國也是如此)。愛德華茲校長(President  Edwards)說他要永遠為他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祈禱。伍萊斯校長(President  Woolsey)說,我當私自慶幸,我便是那祈禱的嗣子。愛默生(R.W.Emerson)說,人怎能脫離他的祖先呢?人與祖先乃有重大的關係。又說,人 應當在什麼時候教訓他的孩子呢?當他誕生一百年以前。
    加爾敦在他所著的《自然遺傳論》中說,孩子一部分繼承他的父母,一部分則繼承他的祖先。每一自由襟婚的人民,如果追溯上去,就會發現他祖先有各種不同的成 分,使其不能認辨,究竟誰是他的祖先抑或是一般的人民。這乃使我們知道,特殊的脾性,能夠回複到一般的類型;又可看到兄弟的關係乃比父親更密切,約有兩倍 之多。這就推翻任何民族與珍貴罕有的恩賜會全部「形質遺傳」(HereditaryTransmission)的說法,因為只有少數兒女像父母。主耶穌降 世為人,雖由馬利亞而生,但與其稱他為馬利亞的兒子,不如稱他為「人子」。「因他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一20)所以主耶穌沒有從老亞當來的罪性, 乃完全無罪。
     白羅克氏(Brooks)在他所著的《動物學》一書,曾詳細作考察在七個半世代中,一人的祖先最高的數目是三百八十二人,三人則有一千一百四十六人。其中 四百五十二人有名記錄;而這記名的四百五十二人,並非全部,僅有一百四十九人是特殊的人物;在很遠的宗族中,乃是這三人在許多家系中共同的祖先。如果在一 個安定的舊社會中沒有記錄的先祖的後裔的門第,也是照樣彼此相關,這三人先祖的總數,那就不是一千一百四十六人,而僅有三百七十八人。許多後裔已死去。從 很遠的世代少數的先祖中流傳下來的餘種,這些少數的先祖,就成了大家的先祖。家姓的消滅乃為普通之事。我們不是從遠古的,而乃要從近代的世界,尋求那藉 「變異」之名而起的許多個人不同的原因。宗族的家系不是一棵樹,而乃為一根細長線,由很少的纖維絞成,雖受磨損,卻有無限的長度;這些由纖維絞成的線,卻 非常重要,能把過去和無窮的將來聯接起來,成為一體。
    魏思曼氏(Weismann)在其《遺傳論》中對於白羅克之說,發生異議。白氏以為變異的性能乃在父系的成分;魏氏卻認為由於父母雙方。每一個孩子乃是聯 合父母兩方遺傳的脾性,所以和兩方面乃都不同。第三代乃是四種不同遺傳脾性的混合折中的產物。白羅克以為變異的原因乃是由於兩性並生的作用,他立論的根據 乃在已有特性與形質的遺傳與轉嫁。但是魏氏否認這種轉嫁。魏氏認為在胎兒形成的時候,男姓的胚種與女性的胚種,並沒有不同的作用。孩子從父親所繼承的,乃 和從母親繼承的相同。這乃正似雙生一樣。沒有兩個胚種含有完全一樣的結合起來的遺傳的脾性。環境與社會組織機體的變更,會影響後裔,不是直接的,乃是經過 胚種的要素。
    5.此說仍不無若干缺陷──(1)此說乃違反靈魂的質樸純一性。靈魂乃是完全屬靈的實質,乃是不容分割的;若照此說,則靈魂的增殖勢必令孩子的靈魂和父母 的靈魂分開。而且孩子的靈魂究竟是從父的靈魂而來,抑或從母而來,或從雙親而來,此說不能解答。(2)若要避免這個難題,則又發生三個難題;其一,是否孩 子有先存的靈魂;其二,靈魂若潛存於男或女,或在兩者種子裡面,果爾,則此說乃為唯物主義;其三,靈魂若由父母所創,此乃以父母成為造物之主。(3)照此 說來推想,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以後,便不再直接工作。六天造物的工作完畢以後,上帝就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作。邸立志氏(Delitzsch)說,繼續創造乃 不合上帝與世界之關係。但是世人重生得救,並非藉著次因。經雲︰「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弗二9、10)可是上帝仍工 作,此又為增殖說的難題。(4)此說對於為何世人僅對亞當最初的罪負責,而對於先祖以後的人所犯之本罪,就不負責,不能作圓滿的解答。(5)此說更有一個 不能克服的難題,便是基督論。如果在亞當裡,整個人類都犯了罪,因此罪性就成了人性每一部分的本罪,若照此說,他乃由馬利亞增殖,非由聖靈感孕,則基督的 人性勢必也有罪,而且也犯了罪,豈不大大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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