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罪惡的起源──各家的學說

   關於人類罪惡的起源,這個問題,乃被世界上的哲學和神學家,一向認為一個最深奧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不但是嚴重,而且又普及,罪從多方發動,令人備受困 擾磨折,這乃是一個世上每人切身經驗之事。所以哲學家面對這個問題,不得不對罪惡的根源,尤其是世上道德的邪惡,窮究精研,找其答案。有些人認為這不僅是 人生一部分的枝節問題,而尤應從萬事的本質上,求其根本的解決之道。但是另有些人,則認為此乃由於世人自由的選擇,其根源乃是人的自由意志,治本之道,乃 即在此。這兩種說法,雖完全不同,但乃由於看法兩樣,乃是見仁見智,各有一是。
    初期教父對於原罪問題,並無確定的意見;其中如在愛任紐(Irenaeus)的著作裡,曾講到亞當在樂園墮落;一般的見解,認為罪的起源,乃始於始祖自願 犯罪。不久以後,因為諾斯底異端(Gnosticism)妄以為邪惡乃原自物質,乃是「以永存之物來造物之主」(Demiurge)的產品,所以初期教父 的見解,成為當時教會流行之說,藉以駁斥諾斯底異端,以免他們把罪惡妄以為是接觸物質的結果,從而剝奪了罪惡在倫理道德上的特質。俄利根用他的先存說 (Pre一existen- tianism),來支持初期教父一般的見解。照他的說法,人的靈魂在其先存境界自願犯罪,於是凡到世上來的人,都落在罪惡的情況之中。當時柏拉圖之說, 乃有很多難題,不能被大家接受。但是到了十八、十九世紀,柏氏之說,卻被慕勒(Muller)、羅革(Rueckert)、萊莘(Lessing)、謝林 (Schelling)和斐希德(J.H.Fichte)等所倡導。從一般而論,第三和第四世紀的希臘教父一直要想取消亞當的罪,和其後裔之罪彼此之間的 關係;但拉丁教父則明白教導,現在人類的罪狀,須從始祖亞當在伊甸樂園犯罪,得到其解釋。而東方教會的學說,結果乃流為伯拉糾異端,否認亞當之罪和其後裔 之罪有任何關係。
    西方教會的道理,以後便成為奧古斯丁主義,強調世人在亞當裡犯罪敗壞。半伯拉糾派,承認我們乃與亞當有關,但僅是敗壞。在中古時代,一般而論,都承認與亞當之關係,有時照奧古斯丁的道理來解釋,但是大都是照半伯拉糾派而講。
    改正宗教會乃宗奉奧古斯丁;蘇西尼派則隨從伯拉糾派;阿敏念派則傾向半伯拉糾派。唯理主義者以及進化論哲學,對於人類犯罪墮落以及罪惡對於人類致命的影 響,則漸漸加以漠視。他們把罪惡輕描談寫,僅僅視為一種邪惡,而邪惡一義,他們又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康德把它視為屬於超越感覺的境界之事,因此他不能加以 解釋。萊伯尼茲(Leib- nitz)把它視為宇宙間必有的缺陷。施萊瑪赫,則以它視為乃從人類血肉的本質而來;黎敕爾(Ritschl)則又以為由於人類之愚昧。而進化論者則以邪 惡視為人類一種較低級的脾性,然後漸漸發展而有道德意識。巴爾德(Karl  Barth)則以原罪乃為預定的奧秘,罪惡乃從人類墮落而來;是墮落並非一件歷史上的事,乃為超乎歷史的(Urgeschichte)。亞當雖是人類第一 個罪人;但是不能把他的悖逆作為世界罪惡之因由。人類的罪惡,在某種意義上,乃是被造的本性使然。(按此種說法,乃無異把犯罪的責任歸給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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