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靈魂的來源--創造說

一、創造說的概要

    此說乃由亞理斯多德,那羅姆(Jerome)與伯拉糾(pelagius)提倡;近代則大多由天主教與改正宗神學家所倡。他們認為每人的靈魂,乃是在受孕 時或出生時,亦或在受孕出生之間,由上帝直接創造。提倡此說者認為創造說乃與有些經文相符,上帝乃是世人靈魂的創造主;而且事實上每一孩子都有其獨特的個 性,這便證明並非僅為父母的「翻版」,必是上帝所創造的。
    創造論者大部認為僅有身體是從上代所傳下來。三相說的創造論者又說,魂乃是與身體一同生殖的;但是靈──人最高的部分,則乃是上帝為每人直接創造的。亞理 斯多德乃最初對此說作明確的表示,繼之,煩瑣哲學家崇奉亞氏之說,由於改正宗教會的影響,創造論乃成為近代數百年來甚為流行之說。此說最著名的學者有土雷 丁氏(Turrentin);霍祺(Hodge);馬敦生(Martensen);李騰(Liddon)以及戈洽耳(Goschel)等。
 

二、創造說的論衡

    此說有可取之處,亦有可議之處,茲分四點,加以論衡。
    1.此說乃有若干經文的根據──若干經文,可作此說之根據,例如傳道書十二章七節︰「……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以賽亞書五十七章十六節︰「(耶和華說 ︰)『我所造的人與靈性』」(並參四二5及民一六22);撒迦利亞書十二章一節︰「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說」;希伯來書十二章九至十 節︰「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麼?……唯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不但是我們的靈,我們的身體,也 是上帝造的。詩篇一百三十九篇章十三至十四節︰「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耶利米書 一章四、五節︰「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甚至邸立志 (Delitzsch),他雖為增殖論者,亦以為「沒有他說比此說有更多經文的根據」。超絕的上帝造我們的身體,或靈魂,正如同他運行自然律一樣。全知全 能的上帝在創造萬物的奇工上把他彰顯出來。「創造說旨在重視世人屬天神聖的淵源,整個的人類,其根源乃在上帝創造的作為。」複次,此說對主耶穌的位格人 性,完全無罪,乃有更確當的說明。
    2.此說謂僅生身體說之不當──創造論者認為屬地的父親僅是生他兒女的身體,而不生他兒女最高的部分。但新的生理學認為靈魂並非外加的,而乃為身體最初賦 與的生命的本質,亦為其以後發展的決定性的力量。梅遜(Mason)在他所著《福音的信仰》一書中說︰「父母愛兒女,兒女愛父母,這可駁倒父母僅生身體之 說。」莫爾氏(Au-bney  Moore)在其所著《科學與信仰》一書中說︰「與其說靈乃導源於身體,不如說身體乃導源於靈。」我們當補充其意而說,魂與身乃都是導源於靈。
    3.此說不能說明獨特的個性──有些孩子,有獨特的個性,從沒有聲望的家庭,或是窮鄉僻壞,脫穎而出,例如林肯總統、馬丁路德,我們或可應用「變異法」 (Law of Varia-tion)加以解釋,──其實此乃為上帝所預知並且由其掌管與護理。但是這種不同或變異,世人往往受好奇性驅使,固事渲染,言過其實。
    尤有進者,父方的因素與母方的因素乃是彼此不同的,兩個不同的因素聯合在一起,便會產生第三種與二者都不相同的因素,正如化學試驗,如果把兩種不同的元素 和在一起,便會產生一種不同二者的成分。在英文裡面nature與nurture字發音相似,一為天性,一為培養,但後者潛在的功能,正不在前者之下。有 時各別的動因一代一代傳遞下來,長期潛伏,忽然會在人所不能覺察的情況下,顯現出來。環境對於發展的實情與程度,從表面上看,在很大的範圍上,乃有決定性 的力量,其實天才乃是上帝護理的別名,我們必須承認上帝多方面的智慧。高敦氏(Geo.A.Gordon)說︰「一切智慧,一切高尚的性格,乃都是超凡 的,其根源乃是在上帝的心意,如果把林肯總統、莎士比亞以及詩人柏恩斯(Robert  Burns)的天才和作為乃是由於遺傳與環境,實在是笑話。主耶穌降世為人,我們從他在地上超絕的情況中,就可以看到他位格的獨特性。
    4.此說似以神為邪惡的主犯一一照此學說,如果說靈魂乃本來有墮落敗壞的傾向,則上帝便成為邪惡直接的主犯;如果說靈魂是純全無瑕的,則使上帝成為邪惡間接的主犯,因為他放在人身體裡純全的靈魂,乃是必然會敗壞的。
    甘尼斯氏(Kahnis)在其《教義神學》中說,創造說乃是基於一種陳腐的靈體二元論,此乃與人類靈魂罪惡的情狀不能相協。如果說上帝直接創造一個純全無瑕的靈魂,放在身體裡面,其結果乃是必然敗壞的。職是之故,所以有些改正宗的神學家,就兼采增殖說,加以修正。
    例如羅德(Rothe)在其《教義神學》中,把創造說加以廣義的闡釋,使父性與母性方面的元素,在上帝大能明確的與決定性的效力之下聯合起來。艾勃拉 (Ebrard)也在其《教義神學》中說,照著定律,經過間接創造的過程,靈魂乃可稱為「形上的無形的生殖」(Metaphysical Generation)。杜諾氏(Dorner)說,每一個人並非僅僅是物種的表現,上帝對於每一人的出生,都專為其用他創造的思想以及意志的作為;所以 每個孩子並非老的物種的延續,而乃另一個新人的創造。主耶穌道成肉身,他靈魂的淵源並非靠馬利亞,也非從物種而來,而乃為上帝創造的作為。他僅從馬利亞身 體領受人的樣式的成分,而把他潔純。
    波恩氏(Bourne)在其所著《形上學》中說,遺傳律僅能把它視為對於事實的一種敘述,絕對不可作為解釋。遺傳並非祖先把某物傳給後裔,而乃為上帝在裡面一種一貫的作為,所以兒女會像他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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