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人與別人的關係


a. 四海之內皆兄弟
   
    耶和華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17:26),而人同為一位真神的子女,所以不分民族,都是親戚。人基本上應是同舟共濟的伴侶而不是敵手。

b. 同為亞當子孫
   
    亞當墮落而陷全部的子孫於原罪之中,也使他們有分於他的敗壞,造成生來的罪人,以致人類互相爭鬥,彼此殘殺,使世界歷史血跡斑斑。原來應該作同伴的人類,事實上使彼此成為對立相抗的敵人。這不當的關係,在第二亞當耶穌基督裡有盼望得以化解,恢復原來的和諧親睦。

c. 認清人在上帝面前的分別

無論是多麼偉大的領袖,人總歸是人,人類的相互關係中,千萬不可高舉任何宗教領袖到在人們的心目裡足以取代上帝地位的地步,搞英雄崇拜而被野心分子牽著鼻子走。創世記一章的中心信息就是只應敬拜造物主,不可拜偶像,而拜偶像就是英雄崇拜最墮落的形態。

d. 不可歧視種族

種 族歧視是迄今普遍的事實,墮落的人很難超脫這種要不得的心態。無論是就人類學或社會學而言,學界都趨向於一元說。從心理學看來,所有不同的種族擁有共通的 道德性、宗教性、本能、傾向、衝動和慾望。生理學也提供人類原本是一元的證據,因為不同的種族都可以通婚生子,而且不同種族之間唯一的區別是黑色素(melanin)的多寡而已。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不是黃種、黑種和白種人的祖先;乃是三種古代語言系統的發源。挪亞對含的兒子迦南的咒詛(9:24)不可當作歧視的記載:

i. 迦南人喇合和摩押人路得做救主耶穌的祖先(1:5)

ii. 主耶穌不歧視敘利亞腓尼基族的希臘女人,醫她被鬼附的女兒(7:24-30)

iii. 羅馬族百夫長僕人蒙主醫治(8:5-13)

iv. 彼得在硝皮匠西門家的屋頂看到異象,明白主不但接納猶太人,也接納外邦人做基督徒(10:9-16,34,44-47)

v.  保羅不但對自己同胞,也向外邦人傳福音(17:22-31)

vi. 隔斷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已被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所拆毀(2:14-16)

e. 不可歧視女性

在新約時代無論是羅馬人或猶太人,都只把妻子看成財產的一部分。當時的女性的確受男性的歧視,保羅為了福音的緣故而順應時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反應或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而有表面上歧視女性的教導(林前14:34提前2:12),因為以當時的需要而言,強調女性解放而影響靈魂的得救是本末顛倒。

照經訓,女性的地位並不比男性低:

i. 不但是男性,女性也擁有上帝的形像(1:27;5:1,2)

ii. 女性擁有與男性平等的地位。「配偶」(ezer kenegedo)的原義是「與他相配的幫手」(2:18),而「幫手」在詩篇中譯為「幫助」,用以稱呼上帝(30:20)。另一處「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3:16)可譯為「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也和你一樣」,因為「管轄」(mashal)有「像」或「類似」的含義。這一段的經意是亞當必如夏娃戀慕自己的配偶,也如夏娃受「勞苦」(ezev,創3:16譯為「苦楚」),兩者所受的待遇完全一樣。

iii. 主耶穌關心女性,如撒瑪利亞的婦人,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馬大、馬利亞兩姊妹都蒙他特別的關懷與幫助。耶穌不把他們看成「女人」,都把她們看成「人」。

iv. 保羅的普世主義不但不分種族,也不分性別(3:27,28)

v.  在上帝的國度中,他興起女性作領袖,如米利暗、底波拉、以斯帖、百基拉等人。

f. 關懷窮苦有需要的人
   
    舊約律法的精義可濃縮為盡心愛上帝以及愛鄰舍如己。

i. 關懷有需要的人是上帝的旨意。耶和華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脫離奴隸生涯,來示範人要幫助有需要的人。

ii. 耶和華特別關懷窮人,最早的社會主義精神出現於舊約經卷中(21:2;22:25;23:6,10,11;25:8-17,39-40;14:28,29;15:9;5:17)

iii. 耶穌本身生在窮苦人家(2:24對照利12:6-8),過著窮苦的生活(8:20),也最關心窮人(4:18,21;7:22;25:34-36),做基督徒的模範。

g. 關懷老年人
   
    人之所以異乎禽獸,其原因之一是能尊重年老體衰,已無實用價值的老人。耶和華吩咐人要尊敬老人(19:32)。無論是舊約或新約聖經裡,要人尊重老人是上帝一貫的旨意(20:29;46:4;6:1-3;彼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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