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耶穌是完全無罪的

在基督人性的任何研究中,完全無罪是很重要的。使徒彼得曾有特殊的機會去認耶穌,承認祂為上帝的聖者。」(669)並且斷言「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前222)
使徒約翰說︰「在祂並沒有罪。」(約壹35)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祂是「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726)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415)並且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914)。保羅的見證是︰祂「不知罪」(林後521),天使迦百列對馬利亞回答說︰她要成為耶穌的母親,「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135)
許多其的資料也證明耶穌無罪,賣主的猶大後悔譴責的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274)彼拉多的妻子警告她的丈夫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2719)當彼拉多在眾人面前用水洗手時,軟弱地宣佈耶穌的無罪,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2724)與祂同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中的一個說︰「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2341)並且羅馬的百夫長為耶穌的死作見證說︰「這真是上帝的兒子了」(2754)
耶穌自己的見證,是在證實祂的無罪的見證中最重要的,「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829)「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1430)面對祂的眾敵人,有一個真正渴望在祂的名譽中去指出一些污點的,祂否決了這挑戰,「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846)──而且這挑戰沒有反駁的。當祂站在十字架的陰影中,並且回顧祂的一生,祂能覺察祂的一生沒有忽略本分,沒有污點︰「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1510);又「我在地上已經榮耀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1749)。聖經任何地方都不曾顯示出耶穌有絲毫的罪惡感。祂常常禱告,但從未要求免罪。祂禱告過,「父啊,赦免他們」(2334),並且教導祂的門徒去禱告,「免我們的債」(612);但祂從未禱告說︰「父啊,赦免我」。祂常常去聖殿,但從來沒有獻過祭(正如在舊約中所教導的,獻祭的主要意義就是承認自己的罪,並且因得罪上帝而獻上挽回祭。)
死對祂不是罪的工價,乃是為別人的緣故的一個自願犧牲。祂 並沒有遺傳下來的墮落性和本罪,藉著祂的人性祂免除祖傳的罪污和實際的罪行,達到了最高尚的道德。耶穌的生活和祂的理想都是相合無間,所以祂的行為才成為 祂的門徒們追隨模仿的理想。沒有其他的教師可以作為耶穌的標準,連祂的朋友與祂的仇敵,差不多都異口同聲地承認祂的道德的偉大。祂既然要救贖世人,那麼祂 自己必須無罪乃是當然的事︰因為沒有一個罪人能夠舍掉自己的生命,去救別人的生命。
當我們追憶這些事的時候,耶穌的聲言無罪,以及祂的道德與靈性生活的沉靜,都是感人至深︰
(1)祂是一個在強烈的上帝的聖潔所有的人都有罪的舊約中受訓練猶太人──例如,比較︰當百夫長哥尼流打算拜彼得的時候,彼得表現虔誠的猶太人的話︰「你起來,我也是人。」(1026)或者保羅當路司得的眾人要向祂和巴拿巴獻祭的時候的話︰「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1415)
(2)祂敏捷地覺察到罪的普遍與能力,並迅速的在別人中發現。
(3)祂比任何別的教師更多指出律法屬靈的意義,與人的內在生活動機與性格有關。
(4)對祂來說,自以為義是最憎惡和最受責難的罪。
(5)在地上最聖潔的聖徒中,很多發覺他們的不配和很多感覺他們的罪。
無疑地由於祂的教訓,和祂的一般生活模範,包括許多奇的醫治和憐憫的工作,耶穌正確地作出了我們所期望道成肉身的上帝所要作的。
事實上,基督犯罪是不可能的。因為在祂的本性中祂是上帝,並且上帝不能犯罪。這並不意味著祂不能被試探,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415)
為使我們知道如何基督曾受過試探,同時在受試探的時候,沒 有失敗的可能,那是要我們記住試探的真實性質,約瑟夫‧ 司達甫 博士──路德教派的上帝學家說得好︰「試探是一個嚴格的考驗,要看受考驗者是否願意尋求上帝的幫助。這個並不須要暗示一個失敗者去忍受考驗的可能性。金子 可以如同渣滓被試驗。金子經得起試驗而永不失敗。理論上說,那就是只要我們不知道所試驗的是金子,當拿去試驗的時候,或者有會失敗的可能性在我們的想像 中,但實際上沒有這樣的可能。金子,正因為這是金子,在試驗時能經得起試驗而不會失敗。假如我們對基督的位格的真實本質無知,我們會推測祂在遇試探的時候 可能已經失敗。但就我們所知,祂十足地是位上帝的兒子,我們知道祂不可能犯過罪。既然祂是純真的金子,祂一定經得住試驗,祂可能在各方面被撒但試探;但祂 不可能會失敗,因為祂是上帝的兒子。」
基督既然沒有受遺傳的罪或個人的罪干擾,所以在祂裡面沒有被罪吸引的可能性。「這世界的王將到,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1430)就是這個意思。魔鬼在耶穌裡面找不到一點點犯罪的傾向或望,值得魔鬼來試探的,它沒有任何根據可以勸誘耶穌,使耶穌用不合法的手段來完成的目的。既然耶穌的性是在祂的人格中的統治和管理原則,祂的人性意願常是在與上帝的旨意充分和諧中,保持堅定地傾向正義,結果,不拘形式出現的罪,常是為祂所排斥。罪常是似乎對我們吸引,並且我們成為它的受騙者,因為我們仍舊保有老罪性對我們的附, 雖然我們幸運地發覺一些在基督徒的道路中有長進的人,罪是實際常為他們所排斥的。如果在今世我們發覺那些已經得救的人達到了一個境地,就是能避免罪,那麼 有上帝聖性格的耶穌能夠完全避免,心理和道德越乎常規的並世襲和本身的罪,並且能夠拒絕一切的試探而不去作惡,這是不足為奇的。
基督的不能犯罪,嚴格地說,不是有限的,乃是完全的;而我們的不能犯罪是有限的,不是完全的,這就更確實地證明,當面對一個善與惡的選擇時,這人可能會選擇惡。所以在天堂中所盼望的賞賜之一就是在聖潔中的堅定,所以我們能夠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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