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基督的本性
一、基督二性的特質
聖經清楚地教導我們說︰在神與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然而也特別指明這位中保有兩個顯然不同的本性︰即︰「神性」與「人性」。這是極偉大敬虔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3︰16)。 我們稱此為奧秘,是因為在聖經的啟示中這樣說,而且也是因為在舊約中神沒有將這奧秘顯示給人;稱這事為奧秘也表示這是人所不能完全領悟的。基督二性所產生 的難解之處,使人因此而給予各種不同的看法,可是至今我們還不能加以合宜的解釋。有些解釋不能合宜的處理神人二性,另有些解釋又不能解答基督位格的合一。 至今我們還未有一個最合宜的答案,能同時指明基督二性清楚之分別,同時又能指明他位格的合一。然而聖經卻特別令我們承認基督的二性。
1、基督的神性
今天有許多所謂神學家們,想要否認基督神聖的本性,或神性;然而聖經卻清楚地證明基督的神性。甚至於在舊約裡面已經有了證據,預言到彌賽亞的臨格(賽9︰6;耶23︰6;但7︰13;彌5︰2;亞13︰7;瑪3︰1)。新約中對基督神性的證據更多。我們都知道約翰福音對基督神性的描述更是顯然(約1︰1─3、14、18、25─27,11︰41─44,20︰28)。有些人認為符類福音中對於基督的描述與約翰福音似乎不同,其實符類福音書中也同樣地證明基督的神性(太5︰17,9︰6,11︰1─6、27,14︰33,16︰16,25︰31起,28︰18;可8︰38;及許多其他經節)。在保羅書信中,以及希伯來人書中也同樣地指出基督的神性(羅1︰7,9︰5;林前1︰1─3,2︰8;林後5︰10;加2︰20,4︰4;腓2︰6;西2︰9;提前3︰16;來1︰1─3、5、8,4︰14,5︰8;以及許多其他經文)。
2、基督的人性
早期教會歷史中,有人認為基督真正的人性有問題,然而今天卻不再有人會懷疑 他的人性。以前的神學家們太注重基督的神性,但今天卻適得其反,因為今天的人注重人本主義,所以就不斷地肯定基督的人性。有些人今天只承認一點,就是以他 「完全的人性」為神聖性情之表顯。聖經裡面有許多經文證明基督的人性。他稱自己是「人」,別人也如此稱他(約18︰40;徒2︰22;羅5︰15;林前15︰21)。聖經時常提到,他降世乃是在肉身顯現;意思就是說他具有真實的人性(約1︰14;提前3︰16;約壹4︰2)。他確實擁有人性的最基本要素,即他的肉身與理性(太26︰26、28、38,路23︰46,24︰39;約11︰33;來2︰14)。不但如此,他也同我們一樣,受著人類生長之律所治理,也有人生的需要與痛苦(太4︰2,8︰24,9︰36;可3︰5;路2︰40、52,22︰44;約4︰6,11︰35,12︰27,19︰28、30;來2︰10、18,5︰7、8)。但我們必須注意一件事,基督雖是完全的人,但他卻沒有罪。他不但沒有罪,並且也不會犯罪;因為在他的位格中,有神人二性的特別關係。今天雖有人否認基督無罪,然而聖經卻清楚地指明他沒有罪也不會犯罪(路1︰35;約8︰46,14︰30;林後5︰21;來4︰15,9︰14;彼前2︰22;約壹3︰5)。
3、基督二性的必須
今天有許多人認為耶穌不過是一個人,並不覺得他必須要有二性。然而,基督若 不同時是完全的人,完全的神,他就不能作全人類的中保。他必須是人類中的一員,才能代表罪人來完成他救贖大工,獻上贖罪祭,所以他必須取有人的形象,獲得 人性,不但要有人的魂與體,而且也要有人的弱點,而且也要有跌倒的可能。惟有這樣一位有真實人性的中保,親自體驗了人類的苦難,並勝過了各種試探,方能體 恤人類的痛苦患難,以及人類所遭遇的試探(來2︰17、18,4︰15─5︰2),如此,他才能作那些跟隨他的人之完美的榜樣(太11︰29;可10︰39;約13︰13─15;腓2︰5─8;來12︰2─4;彼前2︰21)。同時他也必須是無罪的,因為一個有罪而被定罪的人,絕不能為其他的罪人贖罪(參來7︰26)。不但如此,他也必須是完全的神,如此他成為贖罪祭獻上,才有無限的價值,才能承受神的忿怒;也就是說,因為他所作的救贖有無限的功效,所以他能拯救眾人脫離律法的咒詛,並叫他救贖的果子臨到眾人(詩49︰7─10,130︰3)。
二、基督位格的合一
教會自從迦克墩大會(Council of Chalcedon)以來,就一直持守基督二性的教義,然而同時也照樣堅認此二性存在於一個位格之內。
1、同一位格中有二性的教義
中保基督只有一個位格,這個位格即那位不變的神的兒子。在道成肉身這件事上 他並沒有改變而成為屬於人的人格,也沒有暫時取用了屬於人的人格;他只不過是採取了人性,這個人性並沒有完全發展為獨立的人格,卻是以神兒子的位格變成人 的樣式。這位基督只有惟一的神性的位格,從永恆到永恆就有了神性,現在卻採取了人性,故他因道成肉身而有了二性。在他採取了人性之後,中保的位格不單有神 性,而且也有了人性,所以也被稱為神人二性,他現在是「神──人」(God-man)。然而他仍是獨一的位格,卻據有了人性與神性兩者所有最基本的特質。他雖只有一個自我意識,但他同時也有神性與人性的意識,以及神性與人性的意志。
2、聖經對於基督位格上合一的明證
假如基督真有雙重的人格,我們自然會在聖經中找到跡象,然而我們卻看不到一絲形跡。聖經總是給我們看到只有一個位格在講話,不論所講的是出於人性的意識或神性的意識,但講話的人只有一位(參看約10︰30,17︰5;比較太27︰46;約19︰28)。在神人二性之間並沒有輪流使用「我」與「你」,但聖經論到三位一神的位格之間的分別時卻有「你」、「我」之別(參約17︰23)。有時,屬於人的屬性以及行動會歸於一位有神聖名號的人(徒20︰28;林前2︰8;西1︰13、14)。有時,屬於神的屬性與行動也會歸於一位只有世人名號的人(約13︰13,6︰62;羅9︰5)。
3、一位二性(Two Natures in One person)合一的結果
神的本性既不能改變(immutable),那麼道成肉身也就自然不會有任何性質上的改變。然而因基督二性合一的結果,就有了三層的交互作用。
(1)屬性或特性的交互作用
這意思就是說︰道成了肉身之後,神性與人性的特性同時變為一個位格的特性;因之可以用於同一個位格身上。這個位格可以是「全能」、「全知」、「全在」等;但同時也可被稱為憂苦之子,也可能在「知」的方面受到限製,也可能有屬人的需要與痛苦。
(2)施行工作的交互作用
由於這一點,我們可以說︰基督救贖的大工,是基督合一的位格所實施的工作;也可以說︰是基督二性合作所成就的;更可以說︰神性人性都有特別的大能;由於工作施行時的交互作用,結果就可以說︰基督所完成的大工,是不能分開的,是合一的一個位格所執行的。
(3)恩榮的交互作用
基督的人性在道成肉身的瞬間就包含極豐富榮耀的恩賜。因此他的人性因與神性聯合,也就分享了神的恩榮,甚至於成為我們崇敬祈禱的對象。不但如此,基督的人性也取得了聖靈的恩賜,尤其是他的智、意、力,遠超過任何受造者的智力。
三、關於基督的教義之某些錯誤的教訓
1、完全否認基督神性的實際
古代教會史中,基督神性的實際被愛賓派(Ebionites)及「非道派」(Alogi)所否認。較為近代的,在改教時期有索西奴派,近代有獨神論派及自由派神學家們,都否認基督的神性。
2、完全否認基督人性的實際
第二世紀的諾斯底派(Gnosticism)否認基督有真實的人性。有些人認為基督只有超然的或屬天的身體;有些人卻將基督的人性與神性完全分開,認為後者不過是暫時與前者聯合。第四世紀的撒伯流派(Sebellian)只認為基督是神顯示他自己的一個模式。
3、否認基督二性的完整性
古時亞利烏派(Arians)認為基督不過是受造者,非神也非人,是一種「半神」;同時阿波林(Apollinaris)認為,世人是由三部分所組成,即體、魂、靈,所以他堅持說︰基督只有世人的二部分,即體與魂,另有「聖道」(devine Logos)來取代人的靈。
4、否認基督位格之合一
涅斯多留派(Nestorians)完全否認基督二性之合一。他們把二性分得非常明顯,甚至於認為在基督裡有兩個位格,不過在道德與行動上同有一個目標而已!
5、否認基督之二性
猶提乾派(Eutychians)則走了另一個極端,他們論到基督的二性時,將之融合成一種「第三本性」(third nature),既非人性也非神性。有時似乎是神性將人性完全吸收了。路德宗的基督觀很近似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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