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罪惡的結果

 
1. 靈性的死亡
奧古斯丁說︰「罪惡的懲罰,就是犯罪」;此說意義深長,乃指始祖犯罪的報應,便是使世人都生而有罪,都 有罪的性格。罪乃使人與上帝隔絕,那就是死亡,因為上帝是生命之主,人只有和永活的上帝相聯,才真正得生。「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 就臨到眾人。」(羅五12)世人都背負罪擔,只有藉著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始獲消除。
       靈性 的死亡,不僅是有罪,並且是敗壞。罪對於人生,終是有敗壞的作用,這乃與我們死亡有關。我們的本性,在上帝面前不僅是不義,而且不聖潔;我們的思想、我們 的言語、我們的行為,都具體表明我們的不聖潔。這種敗壞的作用,常在裡面發動,好像有毒的泉源,使我們的生命之河,受其污濁;若非靠上帝的普通恩典,人類 社會,將自相殘殺,無法共存。
2. 生活的痛苦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世人便「終身勞苦」(參創三1619), 這也是對罪惡的刑罰。罪使人整個生命發生煩惱不安,他肉體生活,時受軟弱疾病的困擾;他的精神生活,尤令其愁苦嘆息,失去人生的樂趣,從而妨礙他日常的工 作,甚且使其整個的靈性失常;他的靈魂變成了他一切的思想、情感,和慾念的戰場。他的心志不願順從他理知的決斷;他的情操不受意志明智的控製,放蕩不羈, 整個人生失去了和諧;從而使其陷於完全崩潰的狀態,發生劇烈的痛苦。誠如經云︰「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受了「敗壞的轄製」(羅八20)。
進化論者說,人性兇殘,張牙舞爪,弱肉強食。世界乃充滿毀滅的力量;各處地震,火山爆發,洪水氾濫,使 人類受到無限的災禍。惜他們卻昧於真理,不知公義的上帝,乃在舉起他的聖手,要懲罰世人的罪惡。他們也不明白主耶穌的警告︰「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 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 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一三25)此乃我們救主對普世人類發出的警告,但願失喪的世人,恍然大悟,速從滅亡之路轉回來。「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徒二六18
3. 肉體的死亡
肉體和靈魂分離,便是肉體的死亡,也是上帝對罪惡的懲罰。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伯拉糾派不信聖經,否認死與罪的關係,以為死乃肉體必然的結果。伯拉糾學說,已被迦太基大公會(Synod  of Carthage)於四一八年公決加以譴責。因為無論何人,「如果以為始祖亞當被造時乃是必死的,不能免死的(mortal),無論他犯罪與否,終必死亡,並非『罪的工價』,乃為本性使然。」倡此說者,乃為離經叛道。蘇西尼派和理性主義者,都隨從伯拉糾異端。近代康德派和黑格兒派的哲學家以及黎敕爾派(Ritschlian)神學家,都把罪視為人類道德和靈性發展必然應有的結果。此種學說,大受近代自然科學家的擁護,認為肉體的死亡,乃為人體構造的自然現象。
人體的結構數新陳代謝,每七年至十二年,必全部變更,但人的意識記憶及整個人格,並未失去。當人死的時候,並非由於全部衰竭。且聖經教訓我們,以諾和以利亞,都被上帝接去,乘旋風升天(創五2324;王下二1012);當主耶穌再臨的時候,「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7
於此可見,死亡並非人體構造的自然現象,並非肉體必然的結果;上帝創造的人類始祖亞當的身體,並不是必死的,倘使亞當能服從上帝,乃並非「必定死」的(參創二17)。
4. 永遠的死亡
此乃靈性死亡最後的頂點。上帝乃是人類生命之主,罪惡使人與上帝分離,便完全失去了生命和喜樂之源,此乃死亡最可怕的意義。凡是不信救主,敵擋真道的罪人,上帝的震怒,便常在他身上(參約三36;羅一18),其最後的結局,便「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啟一四1011

       所以人類必須悔改,歸依基督,信服救世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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