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關於基督的神性的經文



在全部新約聖經中,常常提到基督的神性,這些經文並沒有次等的意義,好像他是被造之物,而是有只能適用於神的意義,下列是論到他的屬性︰
一、聖潔︰「你是神的聖者」(669)。彼得堅稱他「並沒有犯過罪,口中也沒有詭詐」(彼前222);保羅提到他「是那無罪的」(林後521);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726);耶穌說,「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829);耶穌向他的仇敵挑戰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846);甚至魔鬼都作見證說他是「神的聖者。」(434)
二、永遠︰「太初有道」(11);「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858);「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175);「創立以前,你()已經愛我了」(1724);「他在萬有之先」(西117)。在彌賽亞的預言中他被稱為「永在的父」(96),和被稱為「從亙古,從太初就有」的那一位。他確實是歷代的君王。
三、生命︰「生命在他裡面」(14);「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146);「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526)
四、不朽︰「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138);「天地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11112)
五、無所不能︰「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2818);「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我的」(1127);「又將萬有服在他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122);「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13);「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18)在彌賽亞的預言中他被稱為「全能的神」(96)。他有權柄使死人複活(114344;路714)。他宣稱全人類最後的複活要靠他的權能成就︰「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52829)
六、無所不知︰「你凡事都知道」(1630);「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94);「他知道萬人,知道人心裡所存的」(224);「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6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184);「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23);「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沒有人知道父」(1127);耶穌自己在這裡宣稱神的兒子的生命和位格是那樣的偉大,只有神才能充分的瞭解他,並且子的知識是無限的,所以他能完全知道神,換句話說,就是宣佈他的知識是無限的,確實地,四福音指出耶穌具有絕對無限的知識和遠見,有關這方面的論文瑞奇史密斯博士(Dr.J.Ritehie Smith)曾 說︰「他知道拿但業,撒瑪利亞的婦人,猶大和彼得的心那麼清楚。他預見將來的事,預言到他的死,複活與再來,歷史的地圖在他面前展開了,並且他描述了有關 古老時代的解釋,他的門徒所要完成的巨大工作,撒但的滅亡,神國的得勝,天和地,時間與永恆,神與人等一切的奧秘都向他敞開了。」(約翰福音之研究134)
七、無所不在︰「在父懷裡的獨生子」(118),在這裡約翰強調說,雖然基督道成肉身,住在地上,他與父的交通還是以無限和不變的形式繼續保持。在約11他不但是「過去」與神同在,他現在「還是」與神同在,有一種充分的永遠的親密關係。「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313)。 加爾文解釋這一節聖經說,他是「道成肉身,但不是禁錮的;」他又接著說︰「神的兒子奇妙的從天降臨,然而在另一個意義上,他根本沒有離開天堂;他奇妙地選 擇藉著童女降生,住在地上,並被掛在十字架上;然而在另一個意義上他從來沒有停止去充滿宇宙,就如他從太初的時候開始的那樣」(基督教要義第一卷435)。基督自己也曾提過他的無所不在性,他說,「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2820)。 當他複活以後,在橄欖山上與門徒聚集的時候,他向他們保證,要與他們同在,並賜他們能力,他的引導常常臨到他們,並不是像一位死的教師,而是一位活的同 在,他如此臨在於任何地方,他是可親近的,他能保護和安慰他的百姓,除非他認為是對他們有益的,沒有任何艱難與痛苦會臨到他們身上,在我們讀新約的時候, 還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在他複活以後,他的生命臨在於他的門徒,比他在未死以前在肉體與他們同在更加真實,他們對他的確信變成一種得勝的力量,然而在 他未死以前,他們對他的判斷,確是常常動搖與懷疑的,保羅說到基督的無所不在性時說,他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123)
八、創造︰「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13);「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110);「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11617);「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又說,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1810);作者在這裡把舊約中論到耶和華的用在基督身上,這個意義就是說他有絕對的神性。「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林前86)。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甚至到如今他還是「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13)
所 以聖經的作者們都說到基督支持整個世界的關係。雖然聖經主要在強調他保守我們的關係,就是他作我們的救主、主、教師和榜樣,當然這些是他的最主要的看顧我 們的工作,但我們不能只靠這種關係來充分瞭解他的意義,把他限製於這種關係之內。無疑的就剝奪了他與宇宙中間其餘事物的更偉大更主要的關係。他對於整個宇 宙的重大意義不斷地顯明出來,因為他是整個宇宙的創造者和統治者,所以他可以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因此他才真正配作為我們人類的救主,主 和教師。關於這一點柯瑞格博士(Dr.Craig)曾說︰「我們知道是他創造了這個宇宙中看得見的 與看不見的東西,並且不僅是物質世界中之無數的日月星辰,就是各種形態的生命,包括大能的天使,不管他們被稱為執政的,掌權的,主治的,或有能的,都和人 一樣是蒙受他的恩典才得以存在的。他就在今天的宇宙中,他用他的權能托住萬有,並且保守它為一個合一的宇宙而不致混亂。最後我們知道所有看得見的,和看不 見的東西的源頭都在他裡面,因此它們都是以他為最終目標向他運行。萬物不但是『藉著他』造的,也是『為他』造的,所以他來是末後的也是首先的,他是終也是 始」。(昔在今在的耶穌249)
九、有赦罪的權柄︰「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當時文士很瞭解這種特權只屬於神,便低聲說,「這人是誰,他竟這樣說呢,他是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赦罪呢?」耶穌就對他們說「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2512)。在設立主的晚餐時,耶穌很明白的說,「赦罪」是由於他流血而完成的(2628)。他不但泰然自若地表明了他有赦罪的權柄,而且堅稱他本身要代替世人受罪的刑罰。在他複活以後,他昭示門徒們說,「要傳悔改與赦罪的道,直到萬邦」(2447)。約翰為他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彼得宣稱,「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1043)。保羅指著基督說,「我們在他愛子裡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西114)。並且約翰說,「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他能夠赦免別人的罪,因為他自己付上了赦罪的代價。
一個人說他有赦罪的權柄,這就是說他有神的特權,不正當地擅取這種權柄是罪大惡極的冒犯。保羅告訴我們犯這個罪的是「大罪人」、「沉淪之子」,又說,「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234)但耶穌宣稱他有這種權柄,就確定地說明了他自己就是神。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獨神論者(Unitarians),他們向來偏重於傚法基督的榜樣,而損害了他救主的地位,可是當基督把他自己與他的門徒以及他人相對照,顯明自己是赦罪者的時候,獨神論者即拒絕傚法他的榜樣了。
十、救恩的源頭,信仰的對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36)「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1631)「你們信神,也當信我」(141)。「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31618)。「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凡活著信我的必永遠不死」(112526)。相信基督在事實上就是相信神。「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看見我的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124445)。「眾人問他說,我們當怎樣行,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世我要叫他複活」(62840)。「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1556)。「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109)。「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102728)。「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173)。「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1128)「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210)。「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1127)。「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不認他」(103233)。「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就必死在罪中」(824)。甚至耶穌這個名字也不是從人來的,乃是由神來的,與希伯來話的約書亞相等,就是「救主」的意思,在他遠未降生到世界以前,他工作的目的已經指定了︰「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121)。在約翰福音結尾處,使徒約翰提到了他寫這本福音書的目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2031)
這些誠然是特別偉大而又寶貴的應許。這些應許確實地告訴我們相信基督是得救所必須的條件,並且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沒有任何人比耶穌能作更驚人的宣佈,有關他自己的位格,和他對別人的影響,就如查理赫治博士(Dr.Charles)曾 說︰「很明顯地那位無限的神所應許並賜給他百姓的,決不能超過基督所應許、所賜給的。他教訓我們說,他就是一切福氣的來源,各樣美善的恩賜都是從他那裡來 的。在新約中沒有比保羅在加拉太書結束的禱告更容易理解的了︰「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如果他不是神,他的恩典就不可能成為我們的生命。」(系統神學第一卷503)
十一、基督是禱告與崇拜的對象︰我們都承認只有神垂聽應允禱告,而且除了神以外,敬拜任何東西都是偶像。耶穌重複的宣佈他自己不但是神的啟示者,也是敬拜的對象,「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1413)。「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162324)。我們從聖經中知道,有好多次耶穌在地上時,曾接受人的敬拜。博士們受神引導,來到嬰兒耶穌面前,看見他「就俯伏拜那小孩子」(211)。當耶穌在水面上行走,到門徒那裡去的時候,「在船上的人都拜他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1433)。論到那個到西羅亞池去一洗,他的眼睛就看見了的瞎子,聖經說,「就拜耶穌」(938)。另外一次有一個迦南的婦人「來拜耶穌說,主啊,幫助我」(1525)。當親眼看見耶穌複活的證據時,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2028)──直接稱基督為神,並且多馬並未遭受主的責備,就等於承當了他的神性,當複活以後,門徒按著他指定的往加利利去,「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2817)路加提到他升天時說,「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他們就拜他」(245152)。 他的教訓和他所講述的生活原則,並不是信仰的中心,他本身在教會中才是宗教信仰的對象。多次耶穌接受敬拜是完全配得的,沒有一次他拒絕說那是不應該或錯誤 的。他應許說要聽禱告和答應禱告,而且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他的名聚會,他就在他們中間,他要常與他的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他直接的宣稱他自己 是神,並能供給那些信靠他的人的一切屬靈的需要。
論到耶穌的這些話,當然新約的作者們都一致同意,不論是在使徒時代或使徒後期的教會都是如此。他們都將只屬於神的榮耀與敬拜歸給他,這是沒有例外的。使徒約翰說,「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523)。司提反死的時候,「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759)。在答複人們最大的問題「我應該怎樣行才能得救?」時,保羅回答說「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1631)。「口裡認耶穌為主」(109)。「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3)。「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將榮耀歸與父神」(21011)。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16)。彼得提到他時說︰「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彼後318)。在啟示錄中我們看見,「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51213)
在保羅的每一封書信開始的時候,我們都看見有一個禱告,在這個禱告中他把「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這兩個名稱擺在完全平等的地位,並且是恩惠與平安的共同來源。然而對保羅來說,並沒有兩位敬拜的對象,也沒有兩個賜福的來源,而是只有一位神和一個來源,在林前846 他就提醒我們注意一件事,就是我們知道「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神。」並且在使徒的祝福中「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和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同在」(林後1314)。 這是一個禱告,向主求恩惠,向父求慈愛,和向聖靈求交通──這就同時表明了神的合一性,並且也分別提到三位一體三個位格。這個形式在洗禮的時候,也是同樣 的提到神性和神性中每一個位格永遠是相等的;並且除了教會歷代以來所持守的道理,就是說神是存在於三個位格,而這三個位格都具有同一實質和同等的權柄與榮 耀,其他的說法沒有一個是講得通的。
因此,當我們把那些向基督禱告和敬拜的章節與提到神的合一性和只有他才有權柄接受人的敬拜的章節相比較,就如,「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神」(4522);「我們知道只有一位神,再沒有別神」(林後84);和「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那人有禍了」(175),這些都是禁止拜偶像的,我們正處於兩難之間︰如果基督教有關基督神性的教義不是真的,那麼聖經就是自相矛盾;聖經若不承認多神,那麼基督和父與聖靈就是一位合一的神。
在全部新約聖經中,每一個地方都說基督為接受禱告與敬拜的適當對象。他與他的百姓所維持的關係,就是只有神與受造之物所維持的關係。就如瓦費德博士(Dr.Warfield)說得好,「承認耶穌是主對新約著者來說乃是基督徒的標幟;他們所有的宗教情緒都是以他為中心︰在早期基督教中的外邦信徒,他們與眾不同的最大特點,就是他們唱詩讚美基督是神。」(基督論與批評主義372)。赫治博士(Dr.Hodge)也 說︰「基督是使徒們和早期基督徒的神,在這種意義上他是他們宗教熱情的對象。他們認為他們是特別屬於他的;他們的道德行為是向他負責;他們要向他認罪;他 們為他犧牲光陰並使用他們的才幹;他永遠與他們同在,住在他們中間,控製他們的內心,和他們外在的生活;他的愛乃是他們生命的原動力;他們在他裡面享受現 在的喜樂和永遠的福份。這種承認基督為他們的神的關係,是不變的和普遍的,所以這些證據不能集合在一起,也不能當作一種辯論或說教的方式。然而每一個新約 的讀者,若認為耶穌儘管被高舉了,他只不過是受造者,雖然他自己和別人都認為他是敬拜基督的人,他卻應該知道,他還是與使徒和使徒的教會沒有交通的。他們 知道他們要站在他的審判台前;他們的每一動作,思想和言語,和凡當活在世上的人,都要在他無所不知的洞察之前赤露敞開;每一個人靈魂的下場都在他的決定之 下。……真正的宗教不僅包含對神的愛和尊敬,就是指對無限的靈,創造者和萬物的保守者的愛和尊敬,而且還包含對基督的認識和愛。」(系統神學卷一,498)
十二、萬人的審判者︰最 終審判的觀念在耶穌的教訓中佔有顯著的地位,並不僅僅是他在強調最後的審判,他也曾教訓人說他自己就是那位審判者,因此他要按照人的功過來宣判一個人的永 遠結局。「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52229)。在馬太25章 那篇偉大的有關末世論的講演中,他把自己描述為列國的審判者和「王」;「當人子在他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 在他的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對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以承受那創 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 永生裡去」(253146)。就是在他傳道的初期在登山寶訓的記載中,他也把他自己描述為主和決定世人命運的審判者︰「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72123)。彼得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1042)。並且保羅說,「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照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而且,大家普遍地承認,新約聖經不僅表明了新約作者的信仰,也直接間接地表明了初代基督教社會中全體一致的信仰;並且沒有任何信仰,比耶穌所給初代基督教社會的這個(審判的)印象更深刻的了,他們接受他所宣佈的,而且當他宣稱他要作世人的審判者時,他們還是信靠他。
因 此我們發現在耶穌的全部作為當中,他毫無猶疑地堅持他最高神性的特權。他自己聲明,並且別人也把神實質的屬性歸在他身上,如︰聖潔、永遠、生命、不朽、無 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創造、有赦罪的權柄、拯救人靈魂的能力、有權柄接受禱告和敬拜,和有權對全人類施行最後的審判。他對人應許說,他就是神,並 且他要為他們作神所能作的,因此在最根本的意義上,說他是人,不如說他是神。獨神論者和現代主義者拒絕基督的神性,都接受他為一位道德的導師,這就完全證 明他既有權作倫理的導師,那就支持和符合他所宣稱的他有神的屬性,和他是敬拜的對象。因為,假如他只是一個人的話,他要求人敬拜並接受別人的敬拜,就令他 們陷入拜偶像的罪,他怎麼能被認為是有權威的教訓人,走神所喜悅的路呢?我們怎麼能頌讚他是登山寶訓和金律的宣佈者,而同時又說他是強奪神所獨有的特權呢?接 受基督為一位偉大的教師而又拒絕他的神性是不可能的事。我們對那些所謂的教會領袖感到非常憤慨,他一方面用嘴唇服事基督,一方面拒絕他的神性和用不敬虔的 話語批評聖經有關他的位格與工作的記載。這種區別十分清楚︰如果耶穌不是主,他就不是好人。如果他不是超自然的,那麼他就是異常的人。假如他不是像他所宣 稱的彌賽亞,他就是這個世界中最大的騙子。如果他不是具有和仍然保有拯救能力的話,他就是繼續不斷的在各個時代中行騙的大騙徒,使無數的人作了犧牲者,比 任何其他的騙局更甚。
事 實更加充分的顯明,假如象獨神論者和現代主義者所想像的,耶穌只不過是一個人──而他的思想錯亂了,以為他自己是彌賽亞,具有超自然的權柄,從死裡複活, 坐在寶座上作萬國萬民的審判者──就不能使他的跟從者們對這位歷史的耶穌所成就的有那麼深刻的印象,也不能成為基督教信仰的源流。假定一個受了迷惑的盲信 者,或是一個狡猾的騙子,能給世人立下一個最崇高的道德標準和屬靈的規律,那簡直是可笑。滑天下之大稽,「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22223),沒有一個人熟習聖經的證據和瞭解基督教在過去二十個世紀當中對世界的影響,而能合理地否認耶穌宣稱的他是基督、真神、和世人的真正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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