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迦克墩信經裡的基督論


按照迦克墩會議有關基督神人二性的聲明,我們可以約略把正統基督教的基督論作以下四點的歸納:

A
. 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位藉著道成肉身成為一完全的上帝,也是一完全的人。(有關基督的神性可參考提前三:16,西二:9,一:19,約一:1﹔有關基督的人性可參考路一:34-35,二:4052,腓二:6-8,來二:14

B
. 而這道成肉身的結果乃是一位「神-人」(God-man)。基督耶穌並不含有兩個實質,不是一個混合物,更不是一個不神不人的中間物(middle being),而是一個位格(a person),即是主耶穌基督。

C
. 在道成肉身中,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並不改變、受損或增加。兩者皆完全保留其完整性。

D
. 因此,基督一切事工是基督那「神-人」位格所完成,而不是這「神-人」中的神性或人性所單獨完成的工作。

 
這樣的「二性一位」的教義,正如「三位一體」的教義,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奧秘,不是世人的智慧所能了悟,我們只能憑信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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