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基督論的教義爭辯(1)


教會主要的工作是傳福音,領人歸主,而不是定人異端﹔領人歸主是積極的工作,教會應當盡全力努力去做﹔而定人異端,是負面的工作,是比較消極的糾正錯誤。

 介紹基督教的核心信仰,主要是幫助基督徒認識自己的信仰,掌握了三個核心信仰,就等於擁有三面照妖鏡,那麼來多少異端,其實都不用害怕。

 市面上的旁門左道﹑異端這麼多,如果來一個就要應付一個,見招拆招,疲於應付﹔倒不如集中火力,教導基要真理,清楚我們自己的信仰內容,好好奠定信仰的根基。

基督論乃基督教最核心的信仰
  現在介紹第二面照妖鏡 ─基督論,在三個基要信仰中,以基督論最重要,基督論可以說是核心的核心。根據羅馬書十章9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 救。」這一節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很簡單,卻將我們信仰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點出來了。

  「口裡認耶穌為主」,主就是基督,基督就是彌賽亞,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因此口裡認耶穌為主,是強調耶穌的人性,他是大衛的後裔。「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 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在我。」耶穌以復活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生命掌握在他的手中,這後半節是強調耶穌的神性。口裡承認耶穌的人性,心裡相信耶 穌的神性,就必得救 。

 三位一體,三位中的第二位才是基督教的特色。猶太教﹑回教,甚至任何異端,都未否認聖父是神﹔多半的錯誤,癥結都在於三位中的第二位。約翰壹書四章2節﹕「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

基督論的定義─基督是一個位格,具有兩個本性

 基督論的定義就是﹕三位中的第二位,祂擁有兩個本性(two natures)。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也擁有完全的人性﹔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我們先來看耶穌的神性。

基督的神性
  耶穌的神性在聖經中講得很清楚,特別是在約翰福音第一章,以及歌羅西書第一章,提示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太初以前已經與神同在,而且祂 是造物主,萬物是藉著祂造的。這兩處經文非常重要,它們很清楚地指出,耶穌是完全的神。另外還有幾處經文,也很清楚講到耶穌的神性。

自有永有
 第一處是約翰福音八章58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59節﹕「於是他們(猶太人)就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到底犯了什麼嚴重的錯誤,猶太人要拿石頭打祂呢﹖「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這是話中有話,也是聖經最難的一句話…。

 在出埃及記三章14節,上帝向摩西顯現,向他啟示祂名字的內涵﹕「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I AM就是上帝的名字,萬物都倚靠上帝而存在,上帝是萬物存在的根源,而上帝是祂自己存在的理由。

 當耶穌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他的意思是說﹕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上帝,我的名字就是I AM。所以猶太人很敏感,耶穌把自己等同於上帝,這等於犯了褻瀆上帝的罪,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耶穌。這一節耶穌很清楚啟示他就是上帝。

 第二處經文是約翰福音十七章第5節,耶穌說﹕「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在世界存在以前,父子已經同在,已經同享尊榮。這一節,耶穌也很明白的提起自己完全的神性。

赦罪權炳
  第三處經文是路加福音五章20節,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耶穌接著說﹕「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24節)根據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5節,只有上帝才有赦罪的權柄。耶穌很明白的宣告,人子在地上,代表上帝 行使赦罪的權柄,耶穌就是上帝。

 聖經還有很多地方告訴我們,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祂和天父同享尊榮。

聖父聖子的位階高低
  那麼聖父與聖子,哪一個地位高呢﹖祂們雖然同享尊榮,但是聖經用了人間家庭倫理的父子關係,來形容聖父與聖子親密﹑獨特的關係,究竟是天父大呢﹖還是耶穌 大﹖既然是父子關係,顯然兒子的地位比父親稍微次等。然而,若說耶穌是次等的神,就是異端﹗究竟如何協調呢﹖初代的神學家用一個方式來協調。

  就本體論而言(ontological trinity),在永恆中,父﹑子﹑靈同享尊榮,是平等的,他們之間彼此有團契。但是當進入歷史次序時(economic trinity),聖父生聖子,聖父聖子再差遣聖靈,有先後的次序,有高低的地位。

 既然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祂被父所生,而且耶穌曾很明白的說﹕「父是比我大的。」(約翰福音十四章28節)不過耶穌也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第十章30節)所以這裡有有弔詭,所謂「弔詭」就是表面的衝突,或者是奧秘的成分。

  耶穌在世的時候常常向天父禱告,通常是位份低的,向位份比較高﹑身份比較尊榮的那一位禱告。而且,將來世界末了時,耶穌要把國交回給父,子要向父交帳(參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節)。亦即,當進入歷史時空的次序的時候,子是次於父﹔但是聖子的神性與天父是完全一樣,祂們是同享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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